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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2 章 ...

  •   上课的时间段,校门口的公交车班次没有那么多,福嘉和戚明宇隔着一臂的距离站在公交站台,沉默地等了许久。

      高考结束后是六月,夏天的炎热渐渐起来。戚明宇衣服后背被汗水打湿。福嘉占着狐狸精的便利,一点汗水都没有,不过他习惯性地微微张开嘴,伸出一点舌尖。

      “车来了。”戚明宇指了指进站的其中一辆。

      福嘉先上了车,紧跟着有几个陌生人上车,戚明宇不喜欢离人太近,就干脆等陌生人都上车了,自己再上。他踏上车,看见福嘉站在刷卡、投币的机器旁边等着。

      他没零钱吧。戚明宇心想,正要从口袋里掏硬币,福嘉开口对司机说:“就是他。”

      “嗯?”戚明宇不明所以。

      福嘉抬了抬下巴,指车厢后面,“走吧。你的车费我投了,等半天你才上来。我提这么多东西,只能站这堵着门,给司机指人。”

      “哦……”

      戚明宇跟着福嘉,一直走到车厢的最后面——他们带着太多东西,在后面方便其他乘客来往。

      福嘉帮他拎东西,一起等车,给他投币,等他上车……这一切都令戚明宇陌生。虽然张叔对他也很好,但那是有距离、有分寸的好,不像福嘉,这样贴近,这样“亲密”,如同要侵入他的生活。

      但这无法避免——戚明宇想——福嘉是狐狸精,没有人能逃脱狐狸精的魅力吧,所以他或许会和戚建民在一起很久,那样的话,自己的生活,将不可避免地留下福嘉的痕迹。

      公交车比走路快得多,没一会儿就到站了。

      戚明宇和福嘉两人带的行李太多。他们一下车,公交车都空旷似的。戚家的房子,地段实在不算好,下了公交车都还要走快一千米才能到家。为了快一点到家,戚明宇带福嘉抄近道,从几条狭窄的小巷子回去。

      巷子两边都是居民楼。现在是上午,正是上学和上班的时间,小巷子里十分安静,只有偶尔的鸟叫和蝉鸣,掺杂在他们俩赶路的脚步声里。

      戚明宇注意到,福嘉的脚步很轻。

      因为是狐狸精吗?戚明宇想。

      他们走到巷子口,看见几个人在逆光处站着,蹲着。

      又是这些人。偏偏在他结束高中的这一天找上门。戚明宇格外烦躁。

      “哟!毕业了啊就把哥几个抛下,这不合适吧高材生?”
      “就是,还走小路躲我们,看不起谁啊!”
      ……

      福嘉:“张叔说的人,就是他们吗?”
      戚明宇点头。
      福嘉又问:“他们找你干什么?”
      “什么干什么?”戚明宇没理解他的意思。

      福嘉心想,恩公的儿子怎么这么傻。“玩?打架?要钱?找你补课?想和你谈恋爱?”

      “想和你谈恋爱”发散得实在厉害,戚明宇被吓得连连咳嗽。“咳,打架。”

      “哦,他们身手怎么样?”福嘉舔了舔犬牙尖,表情跃跃欲试。

      “算不错吧。”戚明宇正视前方,因此错过了福嘉的表情。他话音刚落,福嘉两手拎着满满的东西就走上去了,“你们找他打架?”

      “你谁啊?”
      “哪儿找的新帮手?”
      “挺漂亮的嘛,行不行啊?”
      ……
      一群人流里流气地围上来,对着福嘉品头论足。

      福嘉躲开一根想碰他的手指,不耐烦地道:“以貌取人啊,你们还挺没意思的。要不要打啊,话真多。”

      “诶嘿!还挺嚣张啊你!”说着,拳头就朝福嘉招呼过来。旁边几人紧盯着福嘉的动作,随时准备接应。

      几个小混混都是街头打架常客,见福嘉态度张狂,加之又是戚明宇这个硬骨头找来的人,都没有轻视他。福嘉动作灵活,力气也大,打架却是野路子。他手里还拎着东西不放,以一对多,一下子就吃了两脚。

      “草!”戚明宇也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动起手来,赶紧丢下手里的包,跑过去帮忙,但他还没加入战圈,就被福嘉一肩膀撞了出去。

      戚明宇被撞得一个趔趄,“干什么!”

      “你别过来!”福嘉抬腿侧踢把一个小混混蹬出去,吼道。

      戚明宇每每要加入,福嘉总会准时过来阻挠,就这么磕磕绊绊,福嘉把所有小混混都打趴下了,自己也挂了不少彩。

      “下次别来了,听见没有。”福嘉抬手,用手背抹掉嘴角的血迹,说。

      趴在福嘉脚边的小混混突然暴起,揪着福嘉的头发,一个顶膝撞在福嘉肚子上。

      “福嘉!”戚明宇第一次发出大叫,冲过去把小混混踹开。

      “嘶……”福嘉头皮一疼,转头看被戚明宇踹倒的小混混,赫然见他手中有几根白色的头发丝。“我!草!你居然拔我的头发!!!!!!!”

      红色瞬间充满了福嘉的眼睛,浓重得仿佛要从眼眶中流出来。

      “你你你——”小混混指着他的眼睛,吓得腿都软了,“我,草……这……你们看他!”

      板鞋踩在小混混的锁骨上,鞋尖扼住他的咽喉。小混混感觉自己呼吸不上来,手下意识地松开。雪白的发丝从指缝中滑落,在落地前消失不见。他的同伴本来想救他,但在靠近看清福嘉的眼睛后,无不吓得屁滚尿流地跑了。

      “还敢来,就杀了你!”福嘉呲牙,犬牙尖锐得似乎能咬开他的喉咙。

      小混混慌乱地点头,语无伦次地保证:“我,我,不敢了,再也不来了!饶命!”

      把踩着小混混的脚收回来,福嘉招呼戚明宇回家。

      戚明宇在大药房门口停下来,“买点药。”

      “不用,走。”福嘉头也不回,脚步着急,“快点!”他催促道。

      回到家里,福嘉把东西在客厅放下,然后脱掉鞋,拉上窗帘。后进门的戚明宇就见福嘉把上衣扒下来,正在解裤子。

      “锁门!”福嘉语气隐藏着怒火。

      戚明宇理解他生气,却不理解他现在的举动,但依旧照着福嘉的话,把门锁上。几乎是门刚刚落锁,福嘉就扒光了自己。而后,砰地一下,福嘉从戚明宇面前消失,一只雪白的狐狸三跳两跳冲他跑过来,一跃而起,砸进他怀里。

      “快给我看看!我头顶秃了没有?”福嘉后腿踩在戚明宇腰上,前爪搭着戚明宇的肩膀,伸长脖子,凑到戚明宇眼前,“秃了吗?秃了吗?”

      “没有。”

      福嘉不满:“你这样哪里看得出来!看仔细一点,拿手摸一下,快点!”

      戚明宇放下手中的包,摸了摸福嘉的头顶,柔软蓬松的毛穿过他的指甲,好像一切烦恼都可以就此消失。难怪这么多人喜欢撸猫撸狗。

      “没有。”戚明宇再次说,恋恋不舍地收回了手。

      闻言,雪白的毛团子松了口气,从他身上跳下来,回到丢在沙发的衣服那,砰地变回了光溜溜的人,捡起衣服开始穿。青的、紫的、红的印子,出现在雪白的背上,显得十分骇人。

      戚明宇把背包也放下,走近福嘉,在沙发的边缘坐下:“你受了很多伤,刚刚应该买药的。”

      “无所谓。”福嘉的穿衣顺序和人不一样,腿还光着,就先套衣服。

      戚明宇不自在地把视线从福嘉圆翘的臀上移开,“你没必要护着我。你又不是我妈,我跟他们打得多了,比你熟练。”

      福嘉捡起短裤,开始穿,一个伸腿没蹬好,绊倒了自己,摔向戚明宇。戚明宇下意识地扶住福嘉,手刚好掐到他光溜的大腿。

      好滑。

      戚明宇像触电般,快速收回了手。

      “你跟他们打会受伤吗?”福嘉仿佛没有任何感觉,弯腰去捡长裤,臀却正好对着戚明宇的视线。

      戚明宇闭上眼睛,“会。”

      “那就对了。你受伤了,还得买药。你又没有钱。”福嘉把长裤套上,“但是我受伤了,一会自己就会好。”福嘉坐下来,一脸嫌弃地看着戚明宇,教训道:“没钱就要学会省钱啊!你是不是人啊,怎么连我都不如?”

      又来了,这个狐狸精奇怪的逻辑。他说为了省钱,可戚明宇却还是很感动。

      戚明宇只好转移话题,好忽视他心底微妙的感觉:“狐狸精不会法术吗?”

      “当然会啊,但是不能用。要是能用法术,我还去打什么工啊。”福嘉瘫在沙发上,把戚明宇往角落挤了挤。“唉,你怎么连这个都不知道啊?狐狸精在人界已经这么没名气了吗?……”

      说着说着,戚明宇感觉福嘉呼吸变轻——居然睡着了。过了一会儿,两个尖尖的毛耳朵,从福嘉头顶冒了出来。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冲动,推着戚明宇向毛耳朵伸手,指尖轻轻点了点耳朵尖。

      戚明宇:“……”

      他收回手,抱着自己的脑袋,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眼前的碎发,把视线切割,他以为能阻挡别人窥伺的碎刘海,却没能防住一只男狐狸精。

      * * * * * *

      据说,睡姿会暴露人的性格。

      对于这个观点,庄又曼向来不以为然。但现在,她认为,睡姿至少可以证明人的喜好——无论前一天是如何睡着的,第二天早上醒来时,她的怀里一定塞满了福威毛绒绒的大尾巴,她的脸一定埋在福威的大胸肌里。

      只要在胸肌上咬一口,眼前这只蛊惑人心的狐狸精就会醒来,轻轻打着呵欠,双手搂上她的腰,额头蹭蹭她的脸颊,像一只撒娇的小动物,然后用带点沙哑的性感声音说:“阿庄。”

      他的尾音自然上挑,像他勾魂的眼角,和任何毛绒控都无法抵抗的尾巴。

      庄又曼只好再咬一口他的唇珠,作为小嗲精清晨犯规的惩罚。可惜小嗲精不会明白这个动作的含义,反而从喉咙深处发出舒服一声长“嗯~”,更勾人了。

      毛色双全的男狐狸精真难对付啊!

      意志力异于常人的庄总,从毛绒乡里起床,面对上班族痛苦的清晨。

      临出门,餐桌上堆积的空饮料瓶让庄又曼回忆起昨天的心塞。庄又曼琢磨了一下,福威在路上都能和别人车上的哈士奇交流,是不是老天给她的暗示?

      “你跟我去上班。”庄又曼为了家里的收藏着想,给出这个提议——说是提议,却没有福威不愿意的机会。

      不过还好,一心报恩的福威乐得24小时跟庄又曼粘在一起,才好时时刻刻观察恩公有什么需要他的地方。

      “好啊好啊!”福威双眼晶晶亮,不忘掏出手机给哥哥发信息,分享自己的进展:【哥哥,恩公带我去上班啦(^^*)】

      系统提示:【天下第一白开启了好友验证,你还不是他(她)好友。请先发送好友验证请求,对方验证通过后,才能聊天。】

      福威歪头:诶?我和哥哥为什么不是好友?

      “福威,走了。”庄又曼的呼唤,中断了福威深究好友的问题。

      “来了。”

      庄又曼的公司取名简单粗暴,就叫“庄饰”,是一家装修公司。

      因为吃够了职场歧视女性的苦,庄又曼创立公司后,就特别跟人事部嘱咐过:招人的时候,只看能力不看性别,如果男女能力一样,选女性。

      而这些职业女性也并未辜负庄又曼的一片赤诚初心,当真是“一遇风云变化龙”,和庄又曼一起在行业内杀出一片血路。如今,“庄饰”被业内其他公司戏称为“铁血娘子军”。对这个称呼,庄又曼和她的员工们都不以为然。

      受庄又曼影响,“庄饰”内的女员工很少化妆,也很少穿高跟鞋。用庄又曼的话来说,要争取这个世界的权力,就要向男人看齐,化妆浪费时间又浪费钱,穿高跟鞋行动不便,都不是必须的。

      当然,以上言论只是庄又曼解释自己不化妆不穿高跟鞋的原因,“庄饰”并不反对女员工化妆或者穿高跟鞋。反倒是这种消解消费主义和传统定义的公司文化,令有些异装癖,跨性别者闻风而来。

      其实,庄又曼从未公开讲过那些话,也不知怎么流传得全公司都知道。不过职场向来没有秘密,倒也不算多奇怪。

      这不,庄又曼带了个漂亮男人来上班的消息,一下子就传遍了全公司——这也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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