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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A10 ...

  •   刘锆跳槽回国之后事业运气一直不差,那年春天他升职换了辆新车,不算便宜的意大利牌子,通身漂亮的宝石蓝。
      同事揶揄这颜色像小姑娘喜欢的车,他笑一笑,没做声。转身跨进驾驶开走,穿梭在低欲压城的暗云之下,隐隐约约车窗外像是已经有雨丝在飘,好在工作日还没到下班高峰,道路上车少人少,没多久他到了那家西餐馆,灰淡淡的雾色里闵雪站在路灯下,歪头打量他这辆一鸣惊人的豪车。

      “你还真买了?”她扬眉发愣。

      半个月前他给她发过几张图片,问她觉得这款车哪个颜色好看。她见牌子贵得太离谱,便只当他是闲得无聊做什么春秋大梦,随手挑张蓝色给他转发回去,那时刘锆回复一个“好”就再没有消息。
      “你的话哪能不听,”刘锆跨出车门,又记起什么,弯腰回副驾驶拎出个纸袋,“多谢,眼光不错。”

      闵雪接过低头,米色麻纹纸配浅金纱带,是她买过几次的那个奢侈品牌。
      打开盒子,黑丝绒衬底的一条澳洲白珍珠项链,她似乎曾在某个专柜见过一条类似的,不过品相没有眼前这条好,价格自然也远比它要低。

      她默了半秒,把盒子原样放回纸袋里:“这可太贵了。”
      “收着吧。”侍应生远远拉开门,刘锆示意她往里走,“跟别人就算了,跟我还客气。”
      “无功不受禄呀,”闵雪说,“就因为帮你挑了款车?”
      “也不算,就是看见觉得漂亮。”他笑道,“我嘛,又没人可送,就买给你了。”

      有钱人还真任性,闵雪撇嘴摇头,有这闲钱都不知道能吃多少顿烧烤。
      而今晚他选的这家这西餐馆也是全市数一数二的高消费场所,她一不留神上了贼船,扼腕顿足问他干吗不像从前一样找个街摊喝扎啤,刘锆听了直笑。
      “就要下雨了,哪还有什么街摊,”他替她拉开椅子,“再说你总喝一种酒,喝腻了也该换换口味。”

      她不知是她过于敏感还是他真的话里有话,终究那话不算让她舒服,她垂眸笑笑没有回答。
      她不会法语,也没兴趣看那卖金子的菜单,刘锆便做主帮她点餐,于是她摆弄一阵桌布,再看看桌上高瓶里插的红玫瑰,那并不是很纯粹的红,好像还有几分蓝紫色泽掺在里边,清清冷冷,有些特别,她沉默追忆,倒很像许多年前他在泰晤士河上买给她的那一朵。

      托这位有钱朋友的福,那晚她吃到很名贵的法餐,喝了很名贵的白葡萄酒。
      从餐馆出来,这城市正下着不小的夜雨,刘锆把她扶到副驾载她回家,她醺醺地歪头靠在车窗上,她想他说得对,葡萄酒跟扎啤是不一样的,而她又有什么酒没喝过?都已经尝过那么多了,总不能这一辈子都只喝一种酒。

      后来那年夏末,刘锆在闵雪身边见到一个新的男人。
      也不算太新,其实他们见过面,宋氏集团的公子宋知诚,高大帅气,年青有为,如言情小说里千篇一律的总裁人设,整个人生光鲜璀璨几乎没有污点。
      唯一的污点大概是曾经被人按在地上一拳打断了鼻梁骨,而好巧不巧,那污点现场他也目睹过。

      刘锆见闵雪脖颈上戴了更漂亮的项链,偶尔下班,送她回来的是更金贵的名车。
      相比之下,他的新车和珍珠项链简直廉价到尘埃里,可是他不在乎,闵雪说她重新谈了段恋爱时,他笑着说了句恭喜。

      “你瞎乐什么?”许是他看起来太开心,闵雪失笑道,“难不成真把自己当成娘家人,我傍了个大款你也跟着高兴啊。”
      “觉得你厉害。”刘锆摇头道,“这么高端的鱼,有多少女人你争我抢地盯着,之前还以为跑了,结果兜兜转转又被你钓到。你真的很有本事。”

      那话是由衷的,虽让外人听起来或许有些阴阳怪气,可他的确不是讽刺,他想她该明白。
      由衷地讲,她闵雪就是有那样的本事,不然那么多年……那么多年,他自己又何至于此。

      刘锆不言,只是微笑,后来又打趣说什么时候让他也见见这金龟婿,让他沾个光,也好有机会跟鼎鼎大名的集团公子哥谈生意。
      “好啊,”闵雪满口答应,“改天我拉他来一起吃个饭,你有什么愿望要抓紧讲。人傻钱多的男人少见,过了那村可就没那店了。”

      他们说话间刘锆瞥见路口过来一辆宝石蓝的跑车,记得昨天还是辆灰的。
      车窗降下,是宋知诚,他招手示意她去,她便朝他跑过去了,米色裙摆在风里飘摇起来,像翻卷的海浪,像鸢尾花。

      刘锆到最后都没问她怎么这么快就进入下一段,过去这一年,她分明也有过那么几段不短的空窗期。
      也没问她是怎么重新遇到宋知诚,曾经他们可是差点就要闹到法院打官司的程度,何况那个男人不是什么普通人,据他认知该不是那么容易见,更不是那么容易搞。

      可到底这些都不重要,他刘锆不是个多八卦的人,就是再八卦的人认识了闵雪,也早该被她锤炼得司空见惯、波澜不惊了。
      跑车排气声沿街远去,那夏末的蝉鸣重新回到他耳边,转身时候他想,她有过那么多的男人,多上一个宋知诚又何妨,没关系,不论是谁,总归都是要过去的。

      忘了这城市是从何时开始持续暑热天气,在闵雪的印象里,好像自她跟宋知诚重逢那天起就没再下过雨了。
      不长不短的小半个月,这个男人每每来接她时都是耀眼的黄昏,她站在巷口听他跑车渐近的轰鸣,他的手肘搭在车门边沿上,笑容与街道边的橱窗都是金色的。

      那是个骨子里很贵气的男人,干净儒雅,温柔拘礼,不说什么顶流社会,也该处在上层中的上层。
      说出来丢脸,连闵雪自己都没想过有朝一日她也配集到这么一号人物,可那真的就是宋知诚,在她凌晨加班结束打不到车、站在公司一层对着外边的暴雨深深无语的时候,他的车慢慢停在她面前,他降下后窗,问她需不需要送她回家。

      像无数总裁小说里烂透了的桥段,也或者说,是不是他们总裁天生便喜欢制造这样的露水姻缘。
      轰雷掣电的凌晨一点钟,那街上连只多余的鬼都没有,她别无他法,如落水的丑小鸭般顶着包钻进他的车,高档商务车里有女士香水的味道,她的软羊皮手包淋湿了,斑斑驳驳皱缩起来,像得了病症的枯萎的花。

      两天之后宋知诚送她一只新的手包,法国加急寄来的顶级小羊皮,层层叠叠的邮寄单和海关贴条,她半个字都不认识。
      高层夜景的餐厅落地窗边,桌对面男人鼻梁恢复得很好,她暗暗好笑又暗暗庆幸,要是当初真给这人毁了容,或许钻进他车的那个雨夜她就已经有去无回。

      可惜她见识太浅,不足以支撑她揣摩那只羊皮包的价格,瞥了一眼便又放下。
      香槟映着霓虹灯的颜色很美,她抿一口,歪头问宋知诚喜欢她什么,他闻言微笑,倒好似诚挚拘谨的烂漫少年。
      “你很漂亮。”

      哪个女人会不喜欢被称赞漂亮,闵雪垂眼弯唇,慢慢笑了。
      杯口残留浅淡的红唇印,细弱毕剥的纹路,像失了血肉的玫瑰标本,不知怎的她忽然便记起那年在法餐厅被人摔落一地的红玫瑰花,破碎的杯子、迸溅的酒……恍恍惚惚就好像昨天的事。

      “那束玫瑰也很漂亮,”她说得模糊,不过想来他会懂,“如果你愿意,就再送我一束吧。”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A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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