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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三十二、敝履 黑发雪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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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这么大,自从有“初雪要去见最想见的人”这个概念之后,便再没能在初雪的时候见到那个最想见的人。耳边欢欣鼓舞的雀跃都是别人的,除了自己给自己买的炸鸡和汽水,就从来没有什么仪式感。
小女生的仪式感,其实真的很容易满足。平安夜送一个漂亮包装的苹果,儿童节买几样她小时候最喜欢吃的简单零食,情人节哪怕不送玫瑰就送几颗不太贵但是很用心的手工巧克力,都已足够。
这种不想落后于他人的急切感,渴望被在乎的人重视和认同,还没有扭曲算不上病态的小小虚荣心,其实是人人都会有的情绪,不应该被视为罪恶和难以启齿的不堪。
如果恋爱当中还不能被满足,又有什么时侯,什么机会,什么场合更适合呢?没有任何一种情绪是不应该存在,也没有任何一种心情就应该被辜负。这些怯懦的,藏在心里的,等待恋爱中的男孩去挖掘的小心思,也是同最初给予出的真心一样宝贵。
但无论如何,还是很希望初雪的那天,整个世界都被圣洁的白色笼罩时,说出口的,会是我爱你,而不是再见。
而她,望着这灰色楼宇上空的片片细雪,无枝可依地坠落,幻化为虚无,眼睛半含清冽,缓缓开口:
“郑赤,我们分开吧。”
陈可光没再向前走,她身后的雪地里留下她和郑赤的两排脚印,在她前面却只是郑赤一个人的了。
郑赤停下,在陈可光面前两三步的地方。他的手插在棕色厚棉服的兜里,闭上眼睛微微仰头,雪花几片落在郑赤脸上,被皮肤的温度融成雪水。
她总算说出口了。早就有过预料。这一刻,他竟然有种如释重负的轻松。但他仍选择挽留她,如果不加挽留就让她走了,以他们两人的名气,一旦传出,恐怕全校学生都会认为自己是个始乱终弃的渣男。
“傻玩意,不分行不行。”他的疑问句说的像是陈述,陈可光认为,如果写出来这句话,或许连问号都不用加。
她一直都相信郑赤,他所说的喜欢,他所说的陪伴,他所说的真心和他所说的唯一,她都相信着。哪怕理智和事实都在告诉她或许从头到尾郑赤欺骗了太多,她都一次次选择原谅着、相信着,她一样信了这句挽留,心里开始难受得像是刀绞。
她站在被雪铺满的操场上,因为和郑赤一起,所以自习课她可以不用请假就和他出来踩雪,出来踩这片还没被任何人踩过的雪地。
她黑色呢绒大衣变得斑白,睫毛上也落了几粒雪,缓缓化成氤氲盘踞在瞳孔中。不记得多久了,但感觉已经很久了,在她知道郑赤喜欢杨筱寒后,为了让郑赤能更喜欢自己,她便学着杨筱寒的自来卷,早上出门前把额前几丝刘海烫成内扣弧度。时间长了,刘海末梢已经变得微微泛棕,发质江河日下快要分叉。
她好累。
她已经没自信去竞争抗衡。她不想让他走,但是也没办法再让他继续留在她身边。让一个不爱自己的人留在自己身边,本就对彼此都是一种折磨。她提出分开,是想让他再次挽留,来表达出对她的喜欢,让她毫无安全感的心能重有一丝慰藉,如果他连挽留都不肯,那只能说,她的这句分开,提得非常必要。
雪化的时候往往比雪下的时候冷,一切都结尾的时候也往往比刚开始的时候难过。她看着鞋尖上沾染着的雪,轻轻抖了抖,雪仍旧不肯落地,摇了头。
郑赤也就真的,再多一句挽留都没舍得给。他转过身去往教学楼大门方向的背影,像是棕色而颀长的影子。
黑发雪颜,睫毛长长的,清秀又可人。这样好看的陈可光,他却连看都不想再看一眼。
那个雪天,她裹着厚厚的墨色呢绒大衣,顶着纷纷飞落于她发间的大片雪花,站在空无一人的操场上,看着郑赤离开的身影,一句话也没说,除了那日寂静着呼啸的大风,没人知道她眼眶红没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