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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境、丝丝已入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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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天涯城里什么最多,不外乎:丝绸美人衣带香,湖海佩刀烈酒醇。
这美人多,指的当然是天涯城欢响楼里的美人。环肥燕瘦,婀娜多姿。待她们穿上染香的绸衣后,那是:举手间香色撩人,起舞时裙摆眩目。
而这美人身上穿着的丝绸,它的来处可就多了。比较有名的是钱家丝绸,打的是“物美价廉,薄利多销”的经营手段。多年经营已有一定规模,家业亦十分的丰厚,算得上是天涯城里的有钱人。
别小看天涯城里的有钱人,都说天涯城里五湖四海,三教九流什么类型的人都有,其中做生意的人最多。但虽然有点小钱的人是有很多,可要真的称得上是天涯城里的有钱人,却也没有几个人能够排得上名字。
而钱家说是有钱人,其实准确来说是普通商人里的第一有钱人。
在鱼龙混杂的天涯城里,除了商人最多,就是江湖人最多。或者说,江湖人可比商人要多得多了。
毕竟,普通的商人未必是刀口见血的江湖人。但是,亡命天涯也不怕的江湖人,却是多少都会有着自己经营的大小买卖。
比如说,在天涯城里布料生意做得最大,而且最有名的郑家店铺:五湖布来。五湖布来的大老板,在天涯城内就有一个大布庄,里面都有专门的人帮他管理,和布有关的各类生意。
但他不是个单纯的商人,或者说,他是个江湖商人。
手下人帮他经营着布庄,赚到钱后定时给他。而他自己时常在江湖帮派间混迹,江湖上的人都喊他:“丝丝入扣真可怖”。
郑庄主大名“郑卜客”,腰上绑着一条穿着铜钱的蓝色丝带,名唤“丝丝入扣”。这“丝丝入扣”上的铜钱可不是拿来卜卦的,而是杀人的。他身上的丝丝入扣从不离身,杀人时是个利器,闲着无聊的时候,它既可以当个腰坠,还可以拿来绑绑衣服。
真可怖庄主,可是十分的喜爱他的这兵器。就是他没事总是把它拿在手里把玩,让办事不利的人总是心惊胆战,怀疑他随时会抬手杀人。
“呦!蓬荜生辉啊!”郑卜客放下手里的毛笔,一脸惊喜地开口,“这是我这里哪个人要死了?把你这尊大佛给请回家来了?”
郑卜客家的后花园里,郑庄主正坐在花园的凉亭里,翻看着上个月的账目。突然听到脚步声,他抬头一看。只见一个白衣公子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把白玉扇。
“大哥可真会说笑,哪有人盼着自家人生病的?”
陆天阔走到郑卜客放着账目的圆桌附近,手里的白玉扇敲了敲光滑的桌面,打趣道:“这就是大哥的迎接之道?”
“失礼失礼!”郑卜客一边说着,一边把桌上摊开的书纸和笔,都给叠放到一边。待空出位置后,又给他对面坐着的人,倒了一杯茶。
“这次回来又要带点什么东西走?”郑卜客激动地开口道,“近日刚来了一批百蝠白玉布,等会和庄里裁缝说一声。”
“看你喜欢什么款式的,给你换一身新皮再走!”
陆天阔看着郑卜客,也不说话,只是一脸凝重的皱着眉。
本来高高兴兴说着的人,突然被这沉重的脸色一看,不知觉地觉得有点浑身不自在。
郑卜客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右脸,语气迟疑地开口:“怎么?难道我有什么不治之症?即将魂游地府??”
“唉,大哥这般问候,害我以为自己就是个来打劫的!”陆天阔故作忧愁道,“每次来都带点值钱的东西走,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富可敌国呢!”
“谁知道,我就是个贫穷大夫而已呢?!”
郑卜客放声大笑道:“我以为什么事呢!咱们两兄弟还客气啥!我的钱不就是你的钱吗?!”
“富可敌国是没有的,锦衣玉食有我一份,就少不了兄弟你的!”
要说陆郑两人的交情,那是虽不是亲兄弟却胜似亲兄弟啊!他们两人是战乱时就相识的交情,共过患难且生死相托过的人,自然比一般人的感情来的深厚些。
话说陆天阔小的时候身体瘦弱,八九岁的人看起来,却和人四五岁的孩子一般大小。后来饿晕在山洞的时候,正巧被路过此地,进山洞休息的一个中年郎中所救。他之后就跟在郎中身边,学了五六年的医术。直到他十五岁的时候,郎中被战火波及,不幸身亡。
而陆天阔则被路过的郑卜客所救,大他五岁的郑卜客,刚被无情的战火带走了他的小弟。因此,当他看到和他小弟同龄的陆天阔后,便把他当作自己的弟弟一样,保护了起来。
郑卜客不仅在越来越激烈的战争中保护他,还会教他些功夫,让他学会自保。
“承蒙大哥厚爱,只是大哥见到小弟后,开口便以为小弟又是有求而回,实在是让小弟伤心啊!”陆天阔给郑卜客空了的杯子里,倒了一杯茶,“难道小弟就不能是,想单纯的回家,来看望一下大哥的吗?”
“你小子!”郑卜客抬手指着他,笑骂道,“去年整整一年在外游历,连封信都记不住寄回来!但凡寄信回来的时候,不是要钱就是要药!”
“好不容易等你回来了!也不知去了哪个深山旮旯里落户安家了!一身破破烂烂的让人看了就嫌弃!”
“今年也是在家待不住,外头花天酒地的,你倒是乐不思蜀啊!怎么?什么时候给我带个弟妹回来?”郑卜客一脸严肃地看着他道,“身份不重要,但是一定要是个贤良的姑娘!那些个蛇蛇蝎蝎的毒妇!不准你带回家来!!”
猝不及防地就被提到了,自己的终身大事的陆天阔,“刷”的一声打开白玉扇,对着郑卜客的脸猛地扇了起来。
他觉得他火气大,一边给他降降火,一边嘴里还埋怨道:“大哥又是听哪个小厮乱说!我那是给人看病去呢!”
“再说了,大哥还没娶嫂子过门呢!怎么倒先取笑起了小弟来?”陆天阔把扇子合拢,敲了敲郑卜客的肩膀,长吁短叹道,“小弟什么时候才能得见大嫂芳容一面啊?!”
郑卜客把搭着他肩膀上的扇子推开,怒骂道:“在外浪荡把你胆子给浪大不小啊?!滚回房给我面壁思过去!”
郑家布庄虽然占地面积较大,但郑卜客却并没有住在布庄里,而是在天涯城里另有一处住宅。郑卜客看中一处花林,故而依地建宅,地方比较偏僻,但胜在环境清幽。
郑府内部的走廊曲曲折折,每一转弯处都能见到不同的景致。北边的厢房打开窗户后,就可看见茂盛的翠竹林,林间有一天然温泉,泉边有一天然圆润的靠石。
回到自己房间的陆天阔,准备拿身衣服去竹林里泡温泉。因此,打算等会就出门的他,并没有把门给关上。然而,等他走到衣橱附近,准备打开衣橱拿衣服的时候,却突然闻到淡淡的血腥味。
正在思索间,衣橱却突然自己从里面打开了。只见里面跳出一个黑影,然后刀光晃过,刀刃堪堪划破他的脖子后就停住了。
紧接着,一个冰冷又略带沙哑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小大夫,咱们又见面了”
话说完,褚异袖把短刀收好,走到衣橱对面的罗汉床上坐下,把他自己的衣服解开。看着刚转身,手里正拿着纱布和药瓶的陆天阔,一脸冷淡地开口吩咐道:“过来,给我上药。”
陆天阔正打算过去,突然听到门外边传来脚步声。他抬眼对上一双冷厉的眼睛,而后抬手对他示意:让他来解决。
他把手里的东西放下,然后走到门边,把半开的房门给关上。
门关上没多久,端着糕点和酒水的小厮便过来敲门,口里喊道:“公子!你要的果酒准备好了!要给你端进来吗?!”
“你再给我端到温泉那吧,我等会过去。”
站在门后的陆天阔,听到端着果酒的小厮走远了的声音后,才回到屋里,开始给褚异袖处理伤口。
他身上大小伤痕无数,痕迹有深有浅。只是肩上新添的那处伤口,十分得显眼,刀伤深可见骨。
上好药,收拾纱布的时候,陆天阔背对着他笑道:“你这不会是特意来找我的吧?藏在衣橱里,是想给我个惊喜不成?”
“意外。”褚异袖一边给自己穿衣服,一边面无表情地回答。
“唉!你衣服上都是血!换一件干净的吧!”
“不用。”他习惯穿自己的衣服,况且他的衣服几乎都是白色的,很不方便。再者,他的衣服也未必合身。
明明知道不该问,而且即便是问了后,他也不会回答的。但是陆天阔还是忍不住地开口问道:“这是怎么伤的?被人追杀??”
褚异袖抬眼看了看他,没有回话。他侧耳听了听外面的动静,确定附近没有人后,便把罗汉床背后的窗户打开,跳了出去。他迅速地跑进竹林里,几个转身的功夫,就不见了人影。
料到得不到回话的陆天阔,本想拿收在床头柜里的,一瓶生肌活血的药粉给他。哪想到,等他起身后一看,原本站在他附近的人就不见了。
只剩敞开的窗户,和窗外随风摇摆的翠竹,在向他问好。
而风中带来的草木清香里,似乎还略带点,残余的血腥味。
他抬手摸了摸,自己脖子上已干涸了的血丝,低头轻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