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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0 ...

  •   此时此刻,千里之外的青市。

      一座江滨小镇上,居民们的市井生活如常继续。街道两侧的阁楼高低起伏,树荫下摆着不少路边摊,出售廉价小商品。行人三三两两,以方言交谈。

      这座小镇同华国其他许多小镇一样普通,并不出名,以前还属于经济落后地区。但楚星鸾的忠实粉丝都知道,这里是楚女神的家乡,是她从小长大的地方。有些粉丝甚至专程来此打卡留影,带动了当地旅游业。

      虽然粉丝们爱屋及乌,但实际上楚星鸾本人并不喜欢这里。它承载了她童年与少年时代的太多晦暗回忆。自从她十几岁离开小镇之后,便从未回来过。

      此时此刻,时隔多年,她的身影再次出现在小镇上。为了避免被路人认出,她戴着口罩,衣着普通,行色匆匆。陪在她身边的年轻男子,正是杨慈恩。

      不久前,杨慈恩得到了关于楚星鸾身世的重要线索:郑娟昔日的一个熟人,知道关于楚星鸾生母江媚的事情。这人目前仍住在小镇上。

      楚星鸾得知后,提出要亲自前往。这不仅是为了打听信息。她终于决定回这小镇一趟,正视自己的出身与过往,不再逃避。

      “总要回去的,噩梦已经醒了。”她告诉自己。

      于是,她从繁忙的通告日程安排中抽出时间,回到小镇。

      杨慈恩带她穿过狭窄的街巷,来到一家水果店前。

      店面不大,有些老旧,出售的水果种类也不多,大部分是本地出产,但物价远比大城市便宜。一走进去,便有各种水果的混合香气扑面而来。

      店里没有其他顾客,上了年纪的老板娘正在整理刚运来的金桔。她抬头看见杨慈恩,立刻放下桔子,搓搓手,笑得热情:“你来了啊。”

      之所以笑脸相迎,是因为杨慈恩已经付给她一笔数额不小的钱,签协议买断她的消息。

      他声称自己是娱乐新闻记者,要写关于楚星鸾的独家稿子,于是来挖掘消息。

      对此,老板娘没有怀疑,只是感叹当年那个被家人嫌弃虐待的小丫头,竟成了如日中天的大明星,连多年前关于她身世的一点消息都有人花大价钱购买。

      杨慈恩道出来意,他希望老板娘把她知道的事情再说一遍。

      老板娘看了一眼站在男子身后的女人,见她戴着口罩,一张脸被遮得严实,像是不想被人认出,便识趣地视若不见。只要收钱就好,其余的她不多问。

      老板娘清了清嗓子,开口讲述那些陈年旧事——

      “……其实一开始吧,郑娟和她老公刚收养楚星鸾的时候,对这个女娃还不错,舍得给她买奶粉、买玩具。

      “当时我就纳闷。她这人向来无利不起早,又重男轻女,总说别人家的闺女是赔钱货。她老公也一样,比她还狠,直接说如果怀了女娃就应该去堕胎。这两口子怎么会抱养一个女婴,对她这么好?这是突然转性了吗,我就很奇怪。”

      听到这里,楚星鸾回想起她很小的时候,养父养母待她还算不错,没有明显的打骂虐待。但后来楚卓出生,郑娟夫妻对她的态度就越来越恶劣。她一直以为这是因为他们有了儿子就嫌弃女儿,但如今想来,原因似乎不止于此。

      只听老板娘继续道:“后来有一回,郑娟和我聊天时忍不住抱怨,我才得知真相。原来她抱养女娃,有两个原因:

      “一是女娃的生母留下了一笔抚养费,数目不小,不过后来被郑娟老公赌输赔光了。二是女孩生母曾酒后吐真言,说了些醉话,让郑娟猜测女娃的生父是个很有权势、地位很高的人……”

      楚星鸾听得一怔。

      对方接着道:“所以啊,郑娟觉得只要先养着女娃,以后等女娃的生父找来了,就可以坐收一大笔钱。这可是一本万利的好生意。”

      听到这里,楚星鸾大致猜出了后续发展。

      果然,老板娘道:“但郑娟的如意盘算落空了,后来时间一年年过去,那个所谓的生父压根没影儿。郑娟这才渐渐回过味来,觉得女娃的生母当初是故意骗她。

      “我猜也是,估计是那个女人担心女儿受虐待,才编出这么个故事,谎称女儿的生父有权有势,想让郑娟两口子有所忌惮。”

      说到此处,老板娘唏嘘不已:“可怜天下父母心,她虽然撒谎,却也是为了女儿着想。但她想错了,郑娟与她老公在发觉自己上当受骗后,竟把怨气发泄在女娃身上。哎,那女娃也是可怜……”

      原来如此。许多曾经困扰楚星鸾多年的疑问,终于水落石出。

      离开水果店,她沿街信步走着。杨慈恩跟在她身边,陪她沉默。

      太阳尚未落山,但一些商铺已经关了,拉着卷帘门。几个老年人在街边闲坐纳凉。台阶上趴着一只打瞌睡的流浪猫,睁开半只眼,觑了觑经过它面前的两个陌生人。

      与大都市里日新月异的变化速度不同,光阴的流逝仿佛在小镇中变得迟缓。这里与楚星鸾记忆中没有太大差别。

      杨慈恩轻声问:“还要继续调查您的生父吗?”

      她摇摇头:“不必了。他从未养育过我,不过是个陌生人。”

      还有些话她没说。她的生母江媚是小姐,那她的生父就可能是嫖客。没人想要一个嫖客父亲。

      杨慈恩没有作声,但她知道,他会记住她说过的每一句话。她没有家人了,但她还有他。有他相伴,即使不交一语,她也能感到慰藉。

      不知不觉,两人来到通往江滨大道的路口。

      “陪我去江边走走吧。”她提出。

      “好。”

      两人来到了江边。工作日的午后,行人寥寥,路面显得空阔而漫长。江水层层拍打在岸边,带起一片粼粼波光。水风拂动她的发丝,很是凉爽。

      江水依然是昔日的江水,但站在江边的人已不是多年前的少女。

      风中,她的声音很轻很低,像在自言自语:“小时候,我做过一个梦。梦里,我乘着大船,沿这条江,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再也不回来……

      “醒来后,我很开心,一遍又一遍地回想这个梦。那时我最大的心愿,就是离开这里,去更好、更敞亮的地方。”

      男子静默地倾听。她没有再说下去。

      两人安静地走着,迎面江风吹拂。直面真相,反而带来一种解脱的释然。至少她实现了幼时的梦想,脱离了记忆中黑暗的渊薮,站在清朗的阳光下。

      一路行来,她渐渐觉得有些口渴,不自觉地抿了抿唇。

      她自己还没说什么,杨慈恩便从背包里取出一瓶进口矿泉水,牌子是她平日里常喝的。

      他拧开瓶盖,递到她手边。她接过,心中微暖。

      这个年轻男子,个子不高,其貌不扬。作为深居简出、不善言辞的宅男,连女孩子的手都没碰过。但他有这份细心和体贴,只是为她。

      她喝了一口水,含笑问:“你包里还装了什么?”

      原本只是随口问问,他却一五一十地回答:“除了水,还有纸巾、湿巾、驱蚊水、降温贴、消毒水、乳液……”

      “乳液?”她没想到他会随身带护肤品,他看上去并不像非常注重肌肤护理的人。

      “嗯,”他点头,说了一个乳液的外国牌子,也是她惯用的。

      她这才明白,这乳液是为她准备的。他知道她肤质容易干,常常擦乳液保湿。

      “真贴心,谢谢你。”她由衷道。

      他低下头,耳尖泛红。

      她不禁莞尔,又不禁想象:如果她不是明星,而是个普通人,他是她的男友,他们能公开地手牵手走在路上,那一定会很幸福吧。

      但如果她真是普通人,他还会喜欢她吗?

      人生到底没有“如果”。

      至少在这一刻,她只想假装成一个普通女人。

      “我记得以前那边有家点心店,棉花糖又白又大又蓬松。小时候我馋,却没钱买,就站在店门外,瞧着其他小孩子吃棉花糖,想象那种味道,应该是很甜很甜的。”她的语气很平静,毫无怨怼。

      他似乎有许多话想说,但依然不知该说什么。

      忽然,她拉起他的右手:“走吧,我们去看看。如果那家店还在,你买一支棉花糖送我,好不好?”

      被她牵住手的瞬间,他浑身一颤。十指连心,他只觉手上的肌肤在她纤细柔软的指间灼烧起来,顺着手腕手臂一路灼烧到心脏。

      “好不好?”她笑着重复。

      他听见自己轻飘飘的声音,简直不像他的:“好。”

      她没有放开,他也没有,于是他们就这样继续拉着手,肩并肩沿道路走下去,像一对普通的情侣。

      即使可能被路人看到、被狗仔抓拍,这一刻她抛却了所有顾忌。

      她喜欢他,这种感情大概不是浪漫热烈的爱情,但她对它的珍惜比爱情更甚。相形之下,由荷尔蒙作祟而催生出的爱情显得太过浅薄。

      江风淡荡,江水缓缓东去。

      拂面凉风将往事如烟雾般吹散,金色的阳光穿破云层照射下来,江天澄明。

      ————————

      M国,某座著名的西海岸城市,郊区。

      这是一处典型的中产阶级社区,每户人家都有独门独院的双层住宅。宽敞的车道两旁,大面积草坪修剪齐整,院子里的蜡兰、郁金香四处盛开。自动洒水器正在浇灌草坪,水声沙沙如雨。

      程安刚从公司下班,开着一辆SUV回到住宅,把车停入自家车库。

      这是他租住的房子。虽然房租不便宜,但M国的薪酬收入比国内高。

      当年他从M国的名牌大学毕业后,如果留在这里工作,其实事业发展会比回国更好,很多朋友都意外于他坚持回国的选择。

      那些人不知道,他的人生还有更重要的目标,按M国人的话说,a much bigger picture。于是在乔泽的安排下,程安接受了整容手术和专业训练,然后回到国内,故意接近沈绒。

      而现在,他又回到M国。

      一切都在计划之中。他本应感到满意,脸上却鲜见笑容。工作之外的时间大多独来独往。同事约他去酒吧、去参加派对,他总是推辞,渐渐就没人再找他了。

      这很符合他“刚刚被迫分手,为情所伤”的人设,而且他的确无心社交,不想与周围的人有太多牵扯。按照计划,他很快就会离开这里,只需静静等待这一天的到来。

      此时,当他走出车库,视线很自然地扫过对面的住宅。

      那座住宅门前的草坪上,插着For Rent的招租牌子。三天前,他对面的邻居一家就搬走了,留下房子重新出租。

      在M国,房屋租赁体系完善,搬家是很常见的,不会引起其他邻里的注意,但程安知晓旁人不知的内情——

      刚搬走的邻居一家四口,那对年轻的白人夫妻和他们年幼的双胞胎女儿,他们的身份其实都是假的。那对夫妻其实是负责监视程安的眼线。

      程安发现,霍家派出的这些监视者的专业水平很高,伪装身份几乎毫无破绽。那对夫妻还曾邀请程安去他们家里吃过一顿晚餐,家庭气氛温馨,他们的女儿也很可爱。若非乔泽告知真相,程安几乎不可能怀疑这一家四口。

      在程安上班的公司,霍家同样安插了隐蔽的眼线,滴水不漏地渗透到他的生活中。

      当然,他一直装作自己毫无察觉,每天如常生活、工作,任由霍家监视他的一切。

      但三天前,这家人突然搬走,公司的眼线也辞职离开。乔泽证实:霍家撤掉了所有对程安的监视。

      没了监视就更自由,是好事,但这里存在一个问题:为何撤掉监视?

      一种好的可能性:霍家轻视他,不认为他能翻起什么浪花。

      一种坏的可能性:他已经失去作为人质的价值,因为沈绒对他的感情淡化。

      以他对她的了解,她不是容易变心的人。只要她对他感情未变,计划便不会失控。对此,他有信心。

      用钥匙开了房屋门,他走进玄关,把钥匙串搁进门边的玻璃盏,脱下西服外套,挂到立式衣帽架上,再打开空调。独居生活有条不紊。

      走进客厅,一只橘猫踱了过来,小身子蹭着他的脚踝,软软地叫了一声“喵”。

      小小一团猫咪,毛茸茸,暖乎乎。他感受着小动物的温暖,唤了一声它的名字:“小思。”

      是的,他把这只一直陪伴他的宠物也带来了M国,它是他生活中唯一的不变量。

      “你饿了吗?”他轻声道。

      猫咪当然无法回答。

      他在墙角的食盆里加了些猫粮,又往碗里添水。橘猫摆了摆尾巴,却没有食用。

      望着猫咪,他忽然想起一首外国诗,写的就是人类与猫——

      “就像是由不同的两个上帝创造出来的 / 两个无法沟通的孤独的物种。”

      虽然“小思”是由姚思思取的名字,但程安觉得这猫更像沈绒。在他眼里,本质上沈绒有猫一样的高傲——

      她看似平易近人,融入了平凡的生活,其实是以一种隐藏的居高临下的姿态。这并非她故意,连她自己都未曾察觉,但骨子里的东西本就很难改变。她生来就是高高在上的霍家公主,看世界的方式自然与旁人不同。纵然暂时沦为灰姑娘,仍能察觉二十床鸭绒被下的一粒豌豆。

      当然他也明白,这只是他的主观感觉。其实还有另一种可能性——

      这不是她的高傲,而是他的自卑。在霍家大小姐面前,出身贫寒的他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微妙的自卑感。习惯抬头仰视的人,难免觉得旁人都在俯视自己。

      这两种可能性,孰真孰假?他与她,到底是谁不正常?“正常”的标准又由谁判定?

      他摇摇头,甩开这些无聊的空想,告诫自己:你只需要扮演好你的角色。

      但为什么他总是时不时地想起沈绒,或许只是由于这段空档时间太过无聊……

      眼前的客厅很大,东西却不多。宽敞的空间内,没有多余的装饰,井井有条,但缺乏人气,仿佛住在这里的人随时都可能离开。

      径自走到冰箱前,他拉开门,取出一罐啤酒打开,仰首灌入口中。易拉罐冷冰冰的,凝结的水珠滑落下来,沾湿了手指。

      “叮——咚,叮——咚……”

      门铃声响起。他放下啤酒,返身走进玄关开门。

      门外站着一名年轻白人,戴着鸭舌帽,身穿联邦快递的工作制服,手捧纸箱。

      “先生,您的快递到了。”年轻人用英语道。

      程安不记得自己有什么快递,但他还没来得及开口,对方便递给他一支笔和一张签单。

      程安低头一看,发现这并非一张普通的快递单,上面竟印着几行中文,所写内容让他一愣。

      他很快回过神来,接过笔签了字,收下快递:“谢谢。”

      “不客气,感谢您使用联邦快递,祝您生活愉快。”

      程安关上门,拆开快递,是一些促销广告和赠品,并无有用信息。

      他重新拿起桌上的易拉罐,啤酒晃晃荡荡,发出轻微声响。罐壁上冷凝的水珠有一滴落在地面上,泅湿开去。

      他的心情没有表面上这样平静。他回想起刚才那张快递单上的中文内容——

      “程先生您好,或许您已经猜到,您的生活可能正被霍家人监控。我是沈绒小姐的朋友,现在只能通过这种方式秘密联系您。有些重要的事情,关于沈小姐和您的未来,需要与您沟通。如果您愿意,请在明天下午三点左右进入Moe's。”

      Moe's是本市一家著名的独立书店,近期程安去过两次,买过几本书。明天是周末,如果他去那里,不会引起怀疑。

      翌日,他如期踏入书店。一排排书架,分门别类的书籍,复古气息的装潢风格。

      当他缓步走在两排书架之间时,忽然有人靠近他。那是个黑人小姑娘,她飞快地塞给他一只预付费的burner phone(一种不易追查使用者身份的廉价手机),并低声道:“一刻钟后,书店的盥洗室。”

      她说完就走开了。

      十五分钟后,当他走进盥洗室的一个小隔间,预付费手机突然响起。

      接通电话,耳畔响起经过变声器加工的机械音,不疾不徐:“您好,程先生。抱歉,因为不确定霍家人是否仍在监视您,请恕我现在不能表明身份。

      “可以告知的是,我是沈小姐的朋友。您知道她的性格,如今被关在霍家的牢笼中,没有自由,她并不开心,渴望逃离。如果您对她的心意没有改变、仍然想与她在一起,那我可以提供帮助。

      “当然,即使有我的帮助,您也依然要承担很大风险,从今以后必须隐姓埋名,或许还要长期东躲西藏、受苦受累,这代价实在不低。所以,请您务必慎重考虑这个问题:您愿意吗?如果不愿意,就当这次通话没有发生,我不会再打扰您的生活。”

      静默了几秒钟,程安的声音轻而笃定:“我愿意。”

      电话那头的声音顿了顿,方才继续道:“那我们可以来聊聊接下来的计划……”

      对方早有计划,有条不紊地说下去。

      其实程安一点也不意外,尽管对方匿名了,但他知道对方的真实身份——

      景家二小姐,景玫。

      这些都在计划之中,程安只需依照剧本,按部就班地演下去。

      ————————

      与苏嘉明订婚之后,沈绒的生活便重新回归“正常”。她依然坚持每天去商场上班做导购,仿佛这样做便能为自己保留一个小小的独立空间,即使她清楚其中没有真正的自由。

      每家大牌奢侈品门店,内部都有专门的VIP顾客名单。这些顾客非富即贵,往往由店长或领班亲自维持日常联络。而像沈绒这样资历尚浅的店员,大部分时间只负责店内接待。

      在普通人的想象中,奢侈品销售服务应该基本都在店内完成。但实际上,VIP销售很大一部分可能发生在VIP顾客需要的任何地方,比如派对上、旅行中、私下闲聊时。只要顾客开心了,随手签个上百万的单都很正常。

      这就要求销售人员与VIP保持良好的私交,服务绝不仅仅发生在工作中。比如,当某个VIP的生日到来,销售就得备好礼物与香槟花束,亲自送到生日派对上,说些好听的话,至少混个脸熟。

      沈绒的一些同事渴望能得到这样的机会,接触有钱人的圈子,即使只是拍几张照片发到朋友圈,也仿佛与有荣焉。唯有沈绒对此毫无兴趣,但有时她也逃不掉。

      比如这天,某个VIP富婆来门店消费,一次性刷卡近百万,沈绒正好在店里,帮她拎了拎包,没说几句话,全程都是店长在热情介绍接待。最后富婆提出,明天她要在“清水山”定制衣服,想搭配手袋,让沈绒带几个手袋过去帮她参谋一下。

      店长诧异,沈绒也没想到自己会被点名。

      但VIP提出的要求,自然不能拒绝。店长立刻批准了沈绒明天的任务。

      VIP离开后,店长笑道:“小沈你运气真不错,遇到贵人。明天再卖几个限量手袋,这个月的奖金就跑不掉了。”

      沈绒听出了弦外之音,摇摇头道:“刚才都是您接待得好,我只是顺便沾光。明天若有签单,不能全算在我名下。”

      这话并非谦虚,她知道自己这次没做什么,不过是运气好。

      店长混这行的时间不短了,是个人精。她能看出,沈绒的确没什么心机和野心,对任何人都不构成威胁。因此店长对沈绒的态度向来不错,应下沈绒的话后,不吝主动提点:“你听说过那个‘清水山’吗?”

      “没,我正想上网查一下地址。”

      店长露出“果然如此”的神情,含笑道:“恐怕网上也查不到信息。‘清水山’是本市的一家独立女装设计师私人订制店,风格小众,采取会员制。当然,那些会员非富即贵。”

      这种小圈子里的会员店,不公开营业,不对外宣传,一般人都不知道,难怪网上没有信息。

      店长把“清水山”的地址发给沈绒时,又羡慕地感叹:“能有机会去‘清水山’看看,你运气真不错。那种地方,等闲之人根本进不去,说实话,我都想去开开眼界。”

      沈绒却很平静,只是道谢。如果可以,她倒是想把这机会让给店长。

      第二天,沈绒换乘地铁,又步行了半个小时,终于抵达目的地。

      “清水山”位于寸土寸金的高档小区之内,由古老的小四合院改造而成。庭院深深,古色古香,百年老树成荫。青瓷大缸内养着几株莲花,花苞在风中微微颤动。

      沈绒报出VIP顾客的姓氏,说明来意,便有店员客客气气地迎出来,引着沈绒一路往里走。

      进了大堂,装修风格是古典与现代的结合,家具陈设都带着原木香气。中庭通过巨大玻璃天幕自然采光,铺满天鹅绒的沙发让人想坐下休息。

      偌大的空间里,只通过长短挂钩,错落地挂出了寥寥几件女装,像艺术品似的,是当季主题。周围很是安静,寥寥无人,只有淡淡的背景音乐如水流淌。

      若有普通人无意中进入这样的空间,很难猜到这是一家服装店。

      店员告诉沈绒,那位VIP正在试衣室等她,然后把她带到试衣室门前:“请进。”

      沈绒道了谢,推门而入。

      这试衣室宽敞得宛如酒店套房,有大型液晶屏幕、按摩床、金丝绒沙发、茶几等,不一而足。茶几上放着一瓶新鲜的白玫瑰,架子上的梳子、丝巾、披袍等一应俱全。连各个角度的灯光都可以调节色泽和明暗,方便顾客知晓衣服是否适合晚宴或其他场合的光线。

      更重要的是,这里空间独立,隔音效果好,适合密谈。

      此时沈绒尚未意识到这一点,她只是诧异于这里空无一人。难道那位VIP不巧出去了?

      正当她迟疑之际,试衣室一面墙上的暗门就从外面打开,一名年轻丽人走了进来。

      见了来人,沈绒微微一怔,很快回过神来:“景小姐,你……”

      景玫解释:“很抱歉,不得不用这种迂回的方式请霍小姐过来一趟。霍家的耳目一直在您身边,为了保密,我不得不出此下策。这家店是我一个朋友开着玩的,在这里谈话比较安全。”

      沈绒消化着这些信息,点点头,问出关键:“那景小姐想与我谈什么?”

      “不如我们坐着聊,沈小姐请坐。”景玫态度友好。

      沈绒缓缓坐到丝绒沙发上,身体在柔软织物中轻微下陷。景玫也在对面坐下。

      静了静,景玫这才开口:“我会解答您的所有疑惑,不过最好从头说起。恕我直言,霍小姐并非自愿回到霍家吧?”

      “嗯。”这事没必要隐瞒。

      “您与程先生相爱,但霍家人以程先生作为人质,让您回到霍家订婚。请问是这样吗?”

      “对。”

      “那么,如果您有机会逃离霍家,与程先生在一起,从此远走异国他乡、隐姓埋名过普通人的生活,请问您愿意吗?”

      虽然沈绒不明白对方的意图,但这样的问题无需犹豫。即使无法与程安再续前缘,她也不愿一直被困在霍家的笼子里,纵然那是最华美的金丝笼,以玫瑰、宝石与丝绸装饰。

      “当然,我愿意。”

      对于这样的答案,景玫已有心理准备,却仍不免受到触动。以前的她绝难想象,竟有人宁愿做个普通人,也不想留在霍家。这是天真,是愚蠢,还是她难以企及的境界?

      时间有限,无暇细思,景玫开门见山:“那我就打开天窗说亮话了。沈小姐,我想帮您摆脱困境,获得自由。”

      沈绒讶异,却仍沉住气问:“景小姐是什么意思?”

      “我秘密联系了身在M国的程先生,并告之真相。显然,他依然深爱着霍小姐,愿意抛下一切、与您远走天涯。这是他录制的一段视频。”

      说着,景玫取出手机播放视频,递到沈绒面前。

      画面上,程安正对着摄像头,面孔和声音都很清晰:“绒绒,无论将付出怎样的代价,我希望与你共度余生。好在现在有景小姐的帮助,我们就快重聚了……绒绒,我想你……”

      听着男人熟悉的温和嗓音,沈绒的心情不复平静,双眸微微湿润。

      景玫感慨:“说起来,我真的很羡慕霍小姐,能遇到如此相爱的人。程先生明知霍家势力之大,却仍做出这样的选择。若是普通人遇到这种事,恐怕早已屈服于霍家的威逼利诱,不肯冒险。”

      沈绒定了定神,道出关键:“我之前曾试图逃离,但失败了。要摆脱霍家的控制,绝非易事。”

      她很清楚,以景玫个人的能力,无法与霍家抗衡。

      景玫并不隐瞒:“这的确很难,我能力有限,只能帮助霍小姐暂时脱离霍家,与程先生汇合,并安排您二位用新的身份出国。但无论逃到天涯海角,只要霍家想查,总有一天可能查到二位的行踪。但霍小姐会因此而放弃逃离吗?”

      当然不会。即使只有百分之一的希望,沈绒也不想放弃。就像她的上次逃婚,从一开始就明知很可能失败,但总要尽力一试。她不愿从此认命,逆来顺受。

      不过还有个关键问题。

      “景小姐愿意提供帮助,这是雪中送炭,我十分感激。但抱歉我必须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景小姐为何愿意出手相助?这样做会承担很大风险,而我离开霍家后不过是个普通人,恐怕很难回报您的帮助。”

      景玫料到她会有此问,直言不讳:“原因很简单:我爱慕霍公子。所以这不仅是帮助霍小姐和程先生,更是帮我自己。”

      沈绒沉默。

      景玫自嘲一笑:“或许您觉得我太自不量力,竟有此肖想。是的,我身份低,但将来未必没有嫁入霍家的机会。”

      沈绒摇头:“我并无门第之见,只是……苏嘉明并非良人,不值得景小姐如此爱慕。他只是伪装得太好了。”

      虽然沈绒希望得到对方的帮助,却不愿眼看无辜之人跳入火坑。

      没想到,景玫平静道:“我明白,苏公子或许不是好人。但他是不是好人,对我而言并不重要。在我们这个圈子里,有几个纯白无瑕的人呢?谁祖上的荣华富贵来得那么干净?可能您并不看重霍家人的身份,甚至弃如敝屣,那却是我梦寐以求的。”

      话说到这个份上,沈绒明白无法再劝,只能在心中暗叹一声。

      景玫又道:“原谅我直言不讳。如今能帮您的人只有我,以后或许也没有别人。我们现在的目标一致,您希望离开霍家,我也希望您能离开。”

      的确如此,沈绒无法拒绝。

      但对方话锋一转:“不过,我还有一个要求,需要沈小姐帮我个忙。”

      “请讲。”沈绒不知自己能帮到对方什么。

      景玫从手袋内取出一只极小巧的透明塑料瓶:“这里面装的特制药物无色无味,难以被察觉。只要加几滴在饮料里,喝下就会暂时陷入昏迷状态……”

      这种药物的特点和功效似乎不太正常。沈绒微微皱眉。

      “……请霍小姐帮我,给苏公子下药。”

      沈绒一惊:“什么?”

      “霍小姐不必担心。我真心爱慕苏公子,不会谋害他。只是他素来为人冷漠,拒人于千里之外。我难以接近,所以想用这个法子亲近他一回,以偿夙愿。”

      这话说得委婉,但沈绒清楚事情的本质:如果男女性别对换,这无疑是一场迷/奸。虽然她无比厌恶苏嘉明,却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帮景玫做恶。

      她当即拒绝:“不,我不能这么做,建议景小姐也不要尝试,这是不对的。”

      景玫淡然道:“据您订婚时所揭露,苏公子曾害他的姑母流产,并以此构陷您,害您众叛亲离、无家可归。如今他又以程先生为人质,逼迫您与他订婚。这些都是他的罪行。

      “当然,您是好人,不想做坏事脏了手,但他是恶人,不是吗?古语有云,以德报怨,何以报德。难道您就一点也不想报复他吗?”

      沈绒垂眸沉默。

      景玫继续劝说:“您只是帮我一个小忙而已,仅需在饮料里加入几滴药物,其余的都不用管。我可以保证,这很简单。您不妨好好考虑一下。只要您帮我这个忙,我一定竭尽全力助您与程先生逃离霍家。”

      空气陷入寂静。

      沈绒知道,对方提供的帮助十分珍贵。如果错过这次,将来可能很难再有如此良机。

      她不愿为了一己私利就去伤害别人。但问题在于,苏嘉明不是普通人,他是她眼中的魔鬼。如果伤害魔鬼是有利可图的,可以这样做吗?

      沈绒不是圣人,她的确存有私心,心中的天平一时摇摆不定。

      室内除了与天花板等高的水晶镜,两侧还有四十五度角倾斜的小镜子。这样,试衣者不必来回转身,便能看清身侧及背后的衣着效果。

      此时,沈绒静坐在沙发上,被镜子包围着。琥珀色的灯光里,交相映照的镜子里显现着几重身影,每一个都是她,每一个都不像她,那样冰冷而陌生。

      不,这不是她……

      心念一动,她终是不再犹豫:“无论如何,我不能这么做。”

      “为什么?”景玫挑眉。

      沈绒轻轻吸了口气,平静道:“我不想变成连自己都讨厌的人。”

      “即使这会付出巨大代价,让霍小姐与所爱之人天各一方?”

      沈绒叹息:“如果变成那样的人,我又有何资格说什么爱与不爱呢?”

      景玫默了默,忽然轻轻笑了:“看来霍小姐的确是真正的好人。不过您不用感到遗憾,刚才我只是开个玩笑。我又不是活得不耐烦了,哪有胆子对苏公子下药呢?”

      说着,她打开装药的小瓶,仰首一口饮尽,还意犹未尽地咋了咋舌,微笑道:“其实这不过是纯净水罢了。”

      沈绒诧异,始料未及,静了三秒钟才问:“景小姐为何要开这种玩笑?”

      “哎,在这个圈子里,好人实在稀少。大概是我太过无聊,才忽然萌生这个想法,想测试一下您是否真是稀有的好人。毕竟我要冒着风险来帮您。帮助一个好人,总比帮坏人更安全,至少不会上演‘农夫与蛇’的悲剧。”

      沈绒哑然。

      其实景玫自有一番心思。这些天以来,一个问题始终萦绕在她心头:苏嘉明到底为何对沈绒另眼相待?

      这的确是个难题。沈绒有什么?出众的美貌、才华、智慧,这些她统统都没有,连性格也谈不上温柔可爱。她唯一的独特之处,就是所谓的“善良”品质。换句话说,她是个好人。

      在许多人眼中,“好人”或许根本不是值得称道的优点,甚至近乎讽刺,毕竟人善被人欺。景玫也觉得不可思议,像苏嘉明那样的人,岂会青睐这种近乎愚蠢的“善良”?现实不是弱智的爱情小说,平庸的女主人公仅仅凭借纯洁善良就赢得男主人公的心。

      但除此之外,景玫实在找不出别的答案,于是这个不可能的答案就变成了唯一的可能性。她难以抑制地想确认一下,沈绒是否真的拥有所谓的“善良”品质。

      这次测试的结果表明,沈绒大概真是一个“好人”,至少比景玫更像好人。之前景玫无法抵制诱惑,选择对苏嘉明下药,而沈绒坚持拒绝。

      “她真的比我更善良、更高尚、更有道德吗?”景玫扪心自问,很快得出答案,“不,当然不是。如果我是霍家大小姐,从小活在伊甸园里,那我的选择或许比她更善良、更高尚。打个比方,一个连山珍海味都吃厌了的富豪当然用不着偷窃食物,这并不能证明他的道德水准比一个因饥寒交迫而偷窃面包的穷人更高尚。”

      想通了这点,景玫便说服了自己。

      接下来是正题,她将行动计划告知沈绒……

      当天夜里,景玫回到家中别墅时,正好遇见姐姐景棠走下旋转楼梯。

      头顶的水晶灯落下暖调的光线,脚下的柔软地毯湮没了足音。

      “姐,婚礼准备得怎么样了?日子定下来了吗?婚礼的细节安排,要不要我帮你参谋一下?”景玫迎上前,亲昵地挽住对方的手臂,含笑询问。

      以前,景玫对姐姐虽然不坏,心底深处却总藏着一丝嫉妒,嫉妒景棠从小更得父母的看重偏爱,也嫉妒景棠能成为周家公子的未婚妻。但现在她很清楚,同为景家女儿,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唯有姐姐嫁得好,才能成为她最强的倚仗。她对景棠的婚事也热心了许多。

      景棠把妹妹的这些变化看在眼里,但她不会点破,只是温柔地抱住妹妹,伸手顺了顺景玫的发丝,神色平静:“还好,婚礼取消了,改为旅行结婚,简单方便许多。”

      这话说得风轻云淡,却令景玫愕然,有点不敢置信:“旅行结婚?”

      “嗯,即温与我将去亚述尔群岛旅行半个月。我早就计划去那边采风,不过把时间稍稍提前。”

      采风?景玫这才想起,景棠并不仅仅是景家小姐、周家少夫人,也是著名画家。作为职业画家,她去世界各地寻找绘画灵感,收集创作素材,这再正常不过。

      但人们往往忘记景棠的这个身份,毕竟在这个出身和婚姻决定一切的圈子里,职业对于女性而言最多不过是锦上添花。其实没有多少人在意景棠是否画画、在画什么。

      景玫便是如此。此刻她脑海中唯有一个念头:这场本应极为盛大的婚礼,竟然改成新婚夫妻两人的旅行结婚……

      她的心蓦然一沉。虽然现在旅行结婚的年轻人很多,但周家继承人不办婚礼,实在是前所未闻。这些大家族里从未有过这样“不成体统”的先例。

      毫无疑问,这对景家而言绝非好消息。

      “旅行结婚,这是姐夫提出的吗?”景玫急忙追问。她看得出来,周即温对这场婚姻缺乏热情,甚至有些抵触。

      景棠并不讳言:“是的。即温他本来不想结婚,但老夫人的命令谁也不能违背。于是他退了一步,坚持婚事从简,老夫人答应了。”

      景玫一时失语。

      按理说,准新娘遇到这种事,难免心情不佳,但景棠那双温柔的眼眸里并无悲伤,她甚至反过来柔声安慰妹妹:“这是好事,其实我也不喜欢繁琐的婚礼,那太累,要当众演戏给大家看,劳心劳力。旅行结婚就简单多了,还不耽误我的采风计划。”

      纵然当事者本人都如此看得开,景玫却依然双眉微蹙。

      景棠知晓妹妹在担心什么,又低声开解道:“不用担心。虽然即温他不是自愿结婚,但婚事已经定下,不可能更改,因为老夫人心意已决。待我嫁入周家,玫玫,我将接触到更多资源,助你实现心愿。”

      这个心愿是什么,姐妹俩心照不宣。有了景棠这番话,景玫宛如吃下一颗定心丸。

      “姐,你对我真好。”她的感动不是伪装,至少不完全是。

      景棠伸手环住妹妹,安抚地在她背上拍了拍,声音轻柔:“你是我唯一的妹妹,是我最亲近的家人,血脉相连。我不对你好,还能对谁好呢?”

      景玫却忽然生出一个念头:“但你嫁入周家以后,时间久了,最亲近的人可能就不再是我……”

      “不会的,玫玫,你可以相信我。”

      景玫虽不能完全放心,却也感到安慰,毕竟景棠一直对她极好,从未骗她。

      能拥有这样一个姐姐,她无疑是极其幸运的……

      想到这里,景玫心中闪过一丝犹豫:是否需要把她与沈绒的计划告知景棠?

      下一秒,她便扼杀了这个念头。

      当然不能告诉景棠。以景棠的性格,定会立刻阻止这项过于大胆的疯狂计划。

      对于自己的隐瞒,景玫略有歉疚。但这种歉疚也很快淡去,被她合理化——只要能把沈绒送走,对景棠也有利。

      景玫知道程安长得像谁,也知道周即温与沈绒青梅竹马。对于周即温和景棠的婚姻,沈绒始终是个危险的不稳定因素。这个不稳定因素当然是越远越好,最好去到天涯海角,再也不要回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80章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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