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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三簋铺 ...

  •   民国二十三年,那是个很清爽的秋天。梧桐叶子落了一地枯黄。臧书旬刚刚修好他的铺子。租界的日子很奢靡,但对于中国人来说还是像牢笼一般。臧书旬虽然是天然混成的一个大仙,可他无法插手人间因果事,只能一个人求得清闲。
      臧书旬可谓是租界里的风流人物了,不光人长得秀美,而且男女通吃。男女通吃的意思是,只要看见好看的,他就勾勾搭搭。不过从来不负责。一千年来,奇怪的是,他那么重欲的人,睡过的人却屈指可数。他本就是因人的精气而出现,每一个眼神无不透露出挑逗的意味。
      茶馆里人很多,那些人磕着瓜子抽着烟,互相寒暄着。热闹之余又显出一丝冷漠。也有专门去听曲的。站着的大部分都是迂腐的读书人,穿着长衫慢条斯理地喝茶。也有军官和日本人在包间里高谈阔论。茶馆小二过来招呼,臧书青点了一壶顶尖的银针茶。
      臧书旬正往二楼走,一个人叫住了他。
      臧书旬回身看他,一个穿着紫色的长衫的男子,脸上挂着职业性的微笑,拿着一个鼻烟壶在手里把玩着。和茶馆里的人都不一样,他很清冷,沾不上一点血腥和古板。似乎在哪见过,但他想不起来。
      “你———认得我?”他没了内灵记忆也不大好了。
      “认得。”他微微冲臧书旬点头,示意他过来说话。臧书旬从楼梯上下来,朝他走过去。
      那人把鼻烟壶放进衣襟里:“你好,臧……我应该直接叫你臧书旬。”
      臧书旬诧异了一下。以自己在租界的风流韵事,名字被知道不奇怪,奇怪的是他的语气很平淡,像是多年好友。
      臧书旬试探性的问他:“你是?”
      “名字不重要。”他思索了一会儿,“你应该叫我岂。”
      岂?云岂君?他忽然想起了个人,一个他不应该记得的人。
      “什么怪名字,不感兴趣。”臧书旬镇定了自己的情绪,看都没看他,抬脚就要走。那人拦住他,踱步到他身前:“哎,我知道您心气高瞧不上我们混鬼界的,也别急着赶。”一面独自说着,一面环顾着四周,又拿着票子点了出好戏。
      臧书旬半信半疑地同他走了几步,他又如何知道自己看出来他是鬼界的人了?
      “公子坐。”他挑了个好位置坐下,就习惯性的随着台子上奏的戏曲打起拍子。臧书旬想着到要看看是什么人,便未坐,是被他一手拉到座位上的。
      倒还是个戏迷。臧书旬上下打量他,右眼下面有一个褐色的痣,浅浅的小小的,痣的旁边有一道常人看不见的痕,像是被人画上去的。虽然看起来才十几岁的模样,但意外的很沧桑,穿的像个公子哥,却没有富贵的气质,整个人阴冷阴冷的。
      “胡公子您的茶。”臧书旬收回目光,小二给对方盏了一杯茶,叫对方胡公子。
      “尝尝。”
      对方礼貌性的抿了一口茶,称赞了几句。
      人无话。
      戏又演了一段,那人才悠悠开口。
      他看向臧书旬,笑了笑,说道:“我是奉人之命给先生送点东西的,叨扰叨扰。”
      “哪位好心人还能记得我这等俗人。”臧书旬看着杯子里的茶叶,闻着氤氲的气味。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太强烈了。
      “摄昆堂主,您大概知道吧。。”
      摄昆堂主是鬼堂、酆门和天枢的众统。鬼堂的阿(ē)祭大,酆门的鬼怪,和天枢的左尊主上,都是要听他统一调令的。除非有什么大事发生,摄昆堂主才会出现。
      “那先生是?”
      “魂者。”
      这魂者,按民间所传阴间编制,就是在地府专门给迷惘者指引方向。不然无路可去的往生者就会迷失在混沌里,成了恶灵。阴间的鬼差负责把往生者送到地府,他们魂者负责把逃离人间的鬼怪送往鬼堂。
      “摄昆堂主我是有过来往,可我和鬼堂的人不相熟。只识地府阴曹。”臧书旬略带嘲讽,本不想纠缠,却听那人说。
      “还有这个。”那人伸出手,是两个魂灵珠,散发出清气。这两个虽少,也抵得过他一个内灵了。
      臧书青嘬了一口茶,看向两个紫色的魂灵珠,面无表情的道:“无功不受禄。”
      “这功不敢当,这禄嘛该受您得受。”胡不喜把珠子放在臧书旬眼前的桌子上,“就算个古董,您给卖了我也无话可说。”
      ……
      “我的妈呀,累死我了。”一个穿着黑色皮衣的男子破门而入,直冲桌上晾的一壶热水,咕咚咕咚往嘴里灌。他脖子上的古怪符号刺青随着他下咽的动作上下滚动,衬出喉结的性感来。
      椅子上坐着看书的那个人显然习惯了来人的一惊一乍,随口问道:“怎么了。”
      “鬼差抓了个游魂,死犟死犟的就是不肯走。我跟他谈了半天,最后还是无常那俩兄弟给我拉走的。”
      “他们鬼差不是一条龙服务?你一个妖跟着凑什么热闹,”椅子上看书的男子调侃道。
      “我得还债啊。唉,他们可真的是拿什么饷干什么活,半点忙都不帮。”薛亓瘫在软沙发上,擦拭着自己的枪,突然感应到了什么,警觉地把枪收了回去,冲柜台看账本的清秀男子问道,“哎我说咱这店多久没来客人了?”
      “数不清了。”臧书旬在账本上有模有样地批注,头也不抬一下。
      “那你就数数有几天客人是来的?当初你非要和大帅那个千金好,办了个照相馆,生意确实如日中天,但现在都是21世纪了,你不会还指望攀龙附凤吧?”
      本来这个三簋铺是个大酒楼,等到臧书旬接手时,这酒楼早被之前的老板把上面两层都赌输出去了。又后来抗战胜利,那被抵押出去的两层被拆,只留下第一层和一个小阁楼。臧书旬有收藏的习惯,在当时家底十分雄厚,做了一段时间的古董铺,也黄了。因为那千金喜欢西洋照相,臧书旬就改成了相馆铺子也兼卖些古玩,可惜还没恩爱两天,那千金就给他甩了。有时深夜,好像还能听见酒客胡侃的声音,楼倒塌的声音。
      用薛亓的话来说,还不如开个妓馆。
      “况且,你现在这张脸也不吃香了。咱们这的古董他们那些人类那能看清楚啊。”
      “薛亓。”臧书旬翘个二郎腿坐在椅子上,“你信不信老子解雇你?”
      薛亓耸了耸肩表示不以为然:“你随便,你解雇我,你不解雇我,我也没有工钱,还要把我当宠物养着,也白吃白喝。”
      臧书旬刚来到三簋铺的时候,一推开门就看到一只被扣了眼珠子的老兔子。它没有眼睛却毛色发亮,漂亮的很。三条黑色毛发地分布在头上,身子雪白,红尾。嚼着它的肉干,跳到了桌子上。
      这种东西叫做——讹兽。这神兽,应该拥有姣好的面容,举手投足间灵气四绕,肉质鲜美,怎么看都不会是桌上的老兔子。
      “来者何?”它神气极了,尾巴翘起,四个爪子优雅地靠在一起。他的声音充满了中年男子的雄厚,带着审判。
      “在下臧书旬。”臧书旬恭恭敬敬冲他行了个礼,好像是条件反射。他也第一次见到会说话的“兔子”,而这只被挖了眼珠子的“大白兔子”,却什么都能看得见一样。
      薛亓一听是个人,放松警惕,端着爪子。眼睛又看不见,用鼻子嗅了嗅,不是人,是个“畜生”。
      “大白兔!”臧书旬很震惊,
      “老子是讹兽,很漂亮的!不是那傻乎乎,毛茸茸只会卖萌的兔子!”薛亓从桌子上跳下来,两只前爪搭在臧书旬小腿上,“你是个什么混物,灵魂这么黑?”
      “不知。”臧书旬眼神黯淡下来。
      “不知?”
      “确实不知。是摄昆堂主派在下在这当铺当个老板,顺便也将这双眼睛还给小主。”
      而那个叫胡不喜的,自从上次见过一面就再也没了消息。他给的魂灵珠确实好用,但一百年了总会有消损。他感觉自己的力量越来越弱,跟普通人不甚分别,只能维持自己不死不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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