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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送礼 ...

  •   翌日一早,叶绾封了军职的消息便传遍了整个京城,如今太平盛世,百姓们成日闲来无事时便会打听些京城中的热闹趣事,以作消遣。叶绾的事迹很快便成为京城老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毕竟自东隅国建国以后,还是头一回出现女将。

      青壮男子们觉得宣和郡主真是个巾帼不让须眉的女中豪杰,着实令人钦佩。

      年轻女子虽觉得女子从军多有不便,但宣和郡主的雄心壮志也令她们备受鼓舞,谁说女子便只能束于闺阁之中,郡主踏马而来的风姿毫不逊于男子,她们虽未有从军的念头,却可以从别处着手。

      年纪大些的老人们为儿女操了一辈子的心,故而习惯性地担忧起来,宣和郡主这么一个貌美如花的姑娘偏偏从了军,以后可怎么嫁人。

      什么,你说皇上已经为太子殿下和宣和郡主赐婚了?

      想来宣和郡主那样的身份,又有了军职,也就只有太子殿下有那个能耐消受了。

      一大早,淮阳王府的门口便十分热闹,送礼的人络绎不绝,来了一拨又一波,都快将王府的门槛儿踏破了。不过这些事都用不着叶绾操心,迎来送往之事自有她母亲费神,此番她正卧在软塌上,闲闲地翻着话本。

      依旧是个爱而不得的老故事,貌美如花的名门千金对腹有诗书的状元郎一见钟情,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状元郎早已心有所属,只待考取功名便要回乡迎娶意中人。

      可惜意中人病逝,状元郎悲痛万分,名门千金在他身旁悉心照料,嘘寒问暖,费心了苦心,可惜状元郎忘不了旧情,索性落发出家了。那千金知晓此事后大受打击,终于一病不起,很快便郁郁而终。

      叶绾轻嗤一声,放下话本。若是三年前她看了这样深情不悔的故事必然十分动容,如今再看时却是另一番心境,这世间风景万千,那名门千金有才有貌,强求不来的感情不如干脆放下,又何苦为一个男人这样折磨自己。

      绿漪静静地站在一旁,为叶绾剥着橘子,剥好了就放在靠近软塌的果盘中,叶绾想吃时一伸手便拿到。

      靛夏静静的地在墙角,它已经适应了新的环境,一双黑珍珠似的眼珠直直地盯着叶绾,叶绾朝它吹个口哨,它便“蹭”地一下起身跑了过去,在她面前欢实地蹦着。

      绿漪笑着打趣:“京城权贵家的狗大多都进不了屋,也就郡主成日里和靛夏玩闹。”

      叶绾伸手将靛夏抱入怀中,摸了摸它柔软的毛发,心中喜爱的紧,她轻点着它粉粉的小鼻子,笑着说道:“和靛夏玩闹怎么了,靛夏这么可爱,本郡主乐意。”

      这边正说着笑,忽然一个侍女绕过屏风走了进来,手上拿着两个缎面锦盒,她朝叶绾行了个礼说道:“郡主,这是颖王送来的贺礼,王爷说郡主昨日走得急,都没来得及挑些胭脂水粉,便自己挑了些送来。”

      顾修瑜与叶绾交好,是以送礼不用和众人去挤前门,只消遣人同守侧门的侍卫说一声,便能将礼直接送到叶绾手中。

      叶绾挑了挑眉,觉得顾修瑜此举真是别出心裁,她虽不知道其他贵人都送了自己什么宝贝,可是送胭脂水粉的,大约只有顾修瑜一人,他这是操的哪门子的心?

      到底是红颜知己无数的风流王爷,送礼都这么会讨姑娘欢心,这一点顾修瑾就远远比不上。

      叶绾命侍女打开其中锦盒,里面整整齐齐的摆着几个鎏金罐子,不同的罐子上还镶嵌着不同颜色的宝石,想必是为了区分。叶绾惊叹,颖王这人真够朋友,出手这么大气,光是这几个罐子就要耗费不少银钱。

      她将靛夏放到地上,顺手挑了一个打开,是一罐胭脂,色彩鲜妍,粉质均匀细腻,闻着还有清甜的玫瑰花香,一看便是上上之品。

      叶绾平时许不好摆弄这些,但女子爱美,自古以来皆是如此,顾修瑜这份独特的礼物,倒是另她十分满意。她合上盖子,放回到锦盒中,对那名侍女吩咐道:“放到妆台上吧!”

      说罢,她又躺了回去,继续翻看着手上的书。那名侍女前脚刚走,又有一个侍女进来行礼,手中同样拿着缎面锦盒,说道:“郡主,这是太子殿下派人送来的礼物。”叶绾放下书,坐起身来,顾修瑾也来送礼,这可真是天下奇闻。

      叶绾从侍女手中接过锦盒,打开一看,倒不是什么奇珍异宝,只放了两本书,封面上有翻折过的痕迹,页角也微微翻折,还是两本看起来有些年代的书。叶绾将书从锦盒中取出,只见封皮上落着“治军广记”四个大字,眸中顿时有了神采。

      绿漪和侍女都不通文墨,不知道书上的内容,只是瞧着这书页都有些泛黄了,可是郡主似乎还很高兴的样子,颇有些不解:“太子殿下这礼送的十分稀奇,拿这两本旧书来是什么意思。”

      叶绾笑着说道:“你这丫头可真不识货,这两本书可比那些堆在仓库里的珍宝贵重多了。”《治军广记》分为上下两卷,相传是一位名将老年致仕后,将其毕生行军打仗的经验辑录成册,据说已经失传了,就连父王都没有的藏书,也不知道顾修瑾从哪里寻来的。

      不过如今到了她手里,便是她的了!

      叶绾从前也喜欢看书,但看的大多是坊间流传的话本子,并不爱看这类枯燥乏味的书籍,只是在北疆三年,她的性子沉稳了许多,从前一看便要打瞌睡的书本,如今倒是能看得津津有味。

      顾修瑾此番倒是有心了,看在这两本书的面子上,叶绾内心对他的好感度上升了不少。又爱不释手的翻看了一会儿,才叫人拿去书架上收好。

      叶绾起身唤道:“绿漪,替本郡主更衣,我要去军营巡视一番。”

      淮阳王的军队不能进城,回京时只能驻扎在城外,是以叶绾巡营还要跑到城外去。

      叶绾只穿了身干脆利落的素白色骑装,头发在脑后聚拢,用银冠一束,再用玉簪固定,骑着她那匹红棕色的马儿,红色和白色形成的强烈反差,显得叶绾整个人更加意气风发。

      叶绾轻轻抚摸着马儿额前的菱形白斑,这是她亲自挑选的坐骑,是一匹纯种大宛马,长得膘肥体壮,当时父王让她选坐骑,她在马场一眼便相中了它,父王说:“女子最好选匹温顺的小马,怎能驾驭这烈性之马?”

      叶绾昂首挺胸:“父王自己是个男子,便瞧不起我们女孩儿家吗?谁说女子驾驭不了这烈性的大宛马,女儿这就露两手给你瞧瞧!”

      说罢,她翻身上马,大宛马果真烈性,叶绾刚一上马,它便仰天一声长啸,撒开蹄子奔腾起来,长长的鬃毛在风中飞扬,卯足了劲儿想要把身上的人摔下来。

      叶绾是个倔强性子,这马越是难驯,她便越是要将它驯服,她死死地抓着缰绳,从日头正毒的晌午一直耗到云霞满天,终于耗到了它筋疲力竭的时候,叶绾下马时,贴身的衣衫都已湿透,豆大的汗珠儿顺着额头蜿蜒而下。

      淮阳王望着女儿的娇小的身影,沉思了许久,才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喟然长叹道:“我淮阳王府也算是后继有人。”

      那天秋风烈烈,叶绾在马场上为她父王演了一出马踏清秋。大宛马不仅有烈性,还有灵性,认准了一个主人便跟定了一个主人,从此它便成了叶绾的专属坐骑,叶绾借用先贤的名句,为它取了个威风八面的名字:骐骥。

      乘骐骥以驰骋兮,来吾道夫先路!

      “走吧,骐骥,我们去军营!”叶绾轻轻夹了下马肚,骐骥便走了起来,城中不许纵马,是以叶绾只能骑马慢慢地走过长街。

      为了行事方便,东隅国的太子除了东宫以外,可以在宫外另设府邸。

      此时的太子府邸中,顾修瑾正在书房练字,他的字体苍劲有力,灵活舒展,看着便有一股迫人的气势。小顺子恭敬地站在一旁陪侍。

      整个大殿十分安静,知道一声通传打破了寂静:“殿下,您派去淮阳王府的侍卫回来了。”

      顾修瑾头也不抬,只伸手在上好的端溪砚中蘸了些墨,淡然道:“宣。”

      推门声传来,室内的光线也微微亮了一些,那名侍卫走到顾秀棉面前恭顺行礼:“殿下,书已经送到了。”

      “本宫知道了,你先下去吧!”

      小顺子觉得太子殿下行事越发令人捉摸不透,那两本《治军广记》太子殿下寻了好些年头,费了不少苦心,可是刚到手的书还没捂热,转身就送人了。送人也就罢了,送完以后还让人特意前来通传一声。他叹息一声,罢了,反正他们这些做奴才的,只要听令行事就好,很多事情不用想太多。

      门“吱呀”一声又合上了,顾修瑾写字的动作毫不停顿,笔走龙蛇地落下几个大字后,他才将笔搁在笔架上,对小顺子说道:“父皇之前嘱咐我,淮阳王大军回营,本宫理应前去军营巡视,以示慰劳。你去传人更衣备马,本宫稍后前往军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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