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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心动 ...

  •   当晚回到公寓,我觉得这一天是我来到美国后最开心的一天,连带着看空荡荡的房子都愉悦了不少。这个同乡人很有趣,这座城市很有趣。
      那晚,我激动的睡不着,我开始期待明天。
      好不容易等到了天亮,我几乎一刻都等不了,麻利地收拾好东西后,就往学校走。新的学期,会有学长学姐给新生指路,我问完商学院后,特地问了下美院的位置,得了答复后道谢离开。
      上午的课除了一半时间是听新生入学要求,剩下的就是导学,虽然听不懂,但笔记还是能记的。到了中午,别的同学都是往餐厅去,我显得格格不入,往餐厅反方向的美院走去。
      他们还没下课,美院的大楼很有意思,强烈的艺术气息扑面迎来,跟商学院单调唯一的样式不同。
      他们的下课铃终于打响了,又是一股人潮从大楼中涌出,众多人中,昨日那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还是很好认的,一眼我就从人群中找到了他。
      没想到他这么受欢迎,这才开学第一天,他就收到了很多情书,手上一沓,书包里都不知道多少,这时身边围着的女生还真不少。
      果然好看的皮囊都受人欢迎。
      我心里有些难过,想着中午一定要吃一大盘醋溜土豆丝。他被挤在人群众,面露难色,只见他往我这里一瞟,看见了我,像是看见救星般往我这奔来。
      心里那点落差瞬间平衡了,改吃了奶油蛋糕。
      奶油蛋糕是我刚来旧金山时第二个见到的新鲜物,松软的面包外涂抹着雪白的奶油,这是我先前从未见过的。
      我到旧金山后,找了份兼职,在一家冰淇淋店,那日是我第一次上工,见到了第一个新鲜物冰淇淋,它有各色各样的口味,制作起来也方便,有专门的机器,只需要拿筒皮接着就是。
      而且,我还拿到了我第一天的工资,因为这里人好多是日结制。
      那天傍晚,我就想去面包店买块面包来垫垫这个星期,却不想看见了蛋糕,于是,面包成了蛋糕,它甜滋滋的。
      宋南元跑到我这来时,那群女生还是群追不舍,也跟着一块过来了,我当时还听不懂英语,也不知他们在说什么,只见女生问了句话,宋南元笑眯眯的回答。女生群都吸了一口气,面露惊色,随后又是沮丧的表情,又都低头离开了。
      宋南元在这群女孩子离开后,松了口气,嘴里说了句“我太难了”。
      我见他累着的样子,觉得可爱,笑着调侃“怎么,收到这么多情书不开心,还有那群女生呢,要后悔了我再帮你叫回来?”
      “别打趣我,这么多情书送你要不要?”他似只小老虎般面如凶色,把手里的情书往我眼前一伸,“话说,你们下课真早,你在这等了有一会吧?”
      “也还好,没等多久,走吧,先去吃饭,一会你还得教我英语呢,宋老师。”我接过他手里的情书,跟他一块并肩往餐厅走。
      “嘻嘻,好啊,既然小陈同学如此虚心求教,我也不好拒绝是不是,那既然这样,就给你个任务,帮我把这些情书都处理掉!对了,我书包还有!一块都交给你了,这是我布置给你的作业,不许拒绝,必须完成!”说完,洋洋一笑就往前走。
      我无奈,只好收了,但处理掉是不可能的,我后来给他收起来了,然后在他大寿之日拿给他看了,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西方国家的餐厅可没有醋溜土豆丝,蛋糕太贵了,最后我们两个人还是只就着白水吃了两大只牛角包。
      因为是第一天上学,所以学校大发慈悲,下午没有多余的课程。于是,整个下午,我都以好好学习为由,跟着宋老师在学英语。
      宋老师是个好老师,非常的敬业,把他从初学时的英语书带来了,有些年代感,还黑白的呢。他笑嘻嘻的把书翻开到第一页,一字一句的教我读过去,让我跟读,再给我翻译什么意思。
      他读这些句子单词的时候,闪烁的耀眼迷人,下午的阳光总是温暖的,打在他脸上时,为他镀了层光,连那墨色的头发丝都是柔和的,他就是个神明。
      宋老师教了我一个下午,从中午吃完饭一直到下午四点,他把书给了我,让我回去再多读一读,找到语感,还说再让我多与人交流,我答应了。
      在回去的路上,经过一家面包店的时候,我进去买了一块奶油蛋糕,上面还放了颗草莓,我把蛋糕送给了宋南元,当作今天的学费。
      他起先不接受,还是我假装生气后才收下,见此我才放松面色,他见我诓他,面颊耳尖有些微红,瞪了我一眼,嗔了一句。
      我笑嘻嘻地回应,他脸两颊更红了。
      到了分叉口,我还是看着他往另个方向走,直到看不见人后才转身回家。
      那本英语书似稀世珍宝,我爱不释手,将今天宋老师教的句子单词读了一遍又一遍,已经能倒背如流了,却还不肯放下书,直到深夜才去睡眠。
      天光大亮,又是美好的一天,今天是终于开始上新课了,都是些理论知识,对我来说没多大难度,但有些专业用词依旧不能听懂,看来还是需要跟宋老师多多练练。
      下了课,我还是往反方向去了美院,今天倒是没有女生围着他了,我们两个还是说说笑笑地往餐厅走,路上偶尔有几个女生,转眼看了我们这一眼,也不知是看谁,反正看完又低着头害羞地走了,我同他开玩笑“你又多了两个追求者”,他往我手臂上砸了一拳,说实话,不疼,但砸在了心上。
      中午是面包,吃完午餐后,他又给我读了几页单词句子,我跟着读。下午是有课的,耽搁不了很久,所以很快我们就分开了。
      下午的课程很有意思,是个华人老教授上的,大家都叫他Mr.Sun。
      下课的时候,Mr.Sun会站在教室门口,让同学们一个一个走出去,每一个出门时都与他击掌,他都会说一句“good-bye”,后面又说了一句中文的“再见”
      美国同学都会回应前面一句,稍微活泼的就学着Mr.Sun说一句蹩脚中文“债见”。
      我同Mr.Sun击掌后,回了他的“good-bye”,也回了他一句标准的中文“再见”。
      他似乎有些意外,但很快展颜大笑,看起来很开心,用中文问了我一句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陈以琢。”
      “陈以琢…好名字,好好学,争取为祖国争光!”
      “嗯,我会的。”
      他很开心,目送着我离开,才继续和下一个人道别。
      美院今天放学早,宋南元早就在商学院大楼门口等着我了,在门口的大树下,我小跑着往他那去,拍了他的脑袋,毛茸茸的。
      他起先愣了不到一秒,就反应过来,然后炸毛了,抬手整理了那翘起来的几根头发,嘴里还怪着我“啊—你都把我头发搞乱了!”说着,跳起来往我身上扑,把魔爪伸向了我的头发,然后胡乱揉的一把。
      他一只手搭在我的肩上使力,像是要将我的身体往下压,另只手则伸向我的头顶。少年的温躯不自知地往我怀里拱,我怕他摔着,就伸出一只手圈住他的后腰,少年的腰极细,尽管隔着一层衬衫,但我还是觉得滚烫至极,也不知是我的手还是他的腰,又或者是我的脸。
      不仅如此,他因个头比我矮了半个,以至于跳起来时,他的发丝还一直搔着我的鼻尖,有点痒,但香味却沁人心脾。
      这时其他同学也都从楼中出来了,当时有个人带了相机,拍下了这一幕,在后来我毕业时当作一个礼物送还与我了。
      宋南元还完了手,我的手也顺势松开来了,他的脸有些红扑,也不知是热的还是闹的,总之,让人看的心痒。
      回去的路上,我拿出了课上的笔记,让他帮我翻译几个单词,我都一一记下,他看着我写的汉字,觉得有些新奇,大概是在美国生活多年很久没见了,提出想要学着写写看,我将本子和笔递给他,他拿着笔照着我写的字,在旁边添了个括号,又将中文重新写了一遍。
      他的字很秀气,跟我写的楷体不冲突,也十分相配。那之后,只要他在我笔记本上所添字的那一页,我都会拿标签记上,回去后还要多看两遍,越看越喜欢。
      自约定后,我们每天中午下午都会见面,中午我放的早就我等他,下午他放的早就他等我。总而言之,每次一出教学楼门看见他的身影或者看着他从教学楼出来的身影,都让我止不住的心动。我知道了,我喜欢宋南元。
      是了,我喜欢宋南元。
      也许,就如父亲爱温先生一样吧。
      于是,每次我们单独相处的时候,我都想时间过慢点,再过慢点,想让指针永远只在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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