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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怪物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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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顶层总统套房
宽敞柔软的大床上,黎末蜷缩在一角,以一种极度缺乏安全感的姿势睡着,乌黑长发铺散在洁白的被单上,形成强烈的视觉冲击。
她细眉轻拧着,纤长卷翘的睫毛不安地颤动着,攥着被单的手越收越紧。
梦境里,混沌,黑暗,痛苦的□□声,她甚至都分不清究竟是梦境还是现实。
梦里,她回到小时候的卧室,像当初一样,明明捂住了双眼,却似乎还是满目鲜红。
黎末的呼吸越来越急促,直至耳边传来一声门锁被开启的轻微声响,将她从梦境带回了现实。
她的睡眠很浅,再加上天生就比常人更加灵敏的听觉,她虽然常常梦魇,但只要有轻微的声响,她就能清醒过来。
那人蹑手蹑脚地走到她床边,靠近她的那一秒,黎末瞬间睁开眼,竟从枕下抽出匕首,对准那人。
窗帘没有拉严,留着一条细缝,光从外面照进来,晃在光洁锋利的刀刃上,倒映出她的脸。
乌黑长发凌乱地披散在肩头,衬得肤色格外白皙剔透,巴掌大的脸,一双细长妩媚的眼,眼尾稍稍上扬着,目光却阴沉而冷冽,盯着他的目光像在看一团死物。
“谁让你进来的?”
她的声音并不属于柔美空灵,反而有些低沉,如提琴一般的沉静动听,极有辨识度。
一切来得太快,那人甚至都没看清她是怎么拿出来的,就吓得跌坐在地上。
他声音颤抖着开口解释:“黎小姐,是晏先生让我来看看您的。我叫陈烨,今天刚上任的助理,不是坏人。”
听见他话里的名字,黎末丝毫不给面子,脸色仍未缓和。
她一双美目望着他,含着明晃晃的威胁,“下次,不想死的话,就不要站在我的床边。”
说完,她烦躁地将匕首往床边一丢,掀开被子起身,绕过瘫坐在地的陈烨,赤着脚走到窗边。
见她放下危险品,陈烨总算松了口气,稳了稳心神,从地上爬起来,整理了一下衣服,让自己看上去没那么狼狈,才恭敬地开口:“黎小姐,是晏总让我过来问您关于新歌的进展。不知道您筹备的怎样了?”
黎末背对着他,语调漫不经心,“他没长嘴吗,不会自己来问?”
陈烨在心里捏了把汗,又想到上午接到大老板电话时候的场景。
他是今天才刚上任,天才音乐制作人黎末的助理,多少外人眼馋的职位。
圈里的明眼人都知道,黎末这两个字,既是眼中钉,又是摇钱树。
只不过这棵摇钱树,却无人敢挖。
三年前黎末的第一首歌发布,她所在的宸锐传媒就将宣发包装做到了极致。一时间,那首歌风头无两,而黎末本人被公司藏的严严实实,从未在任何场合露过面。
因此,不少人传言,是否是因为她的容貌实在难以入目,宸锐才不得已如此。
也有传闻说,黎末与宸锐老总关系匪浅,才拥有这样的资源,一炮而红,也正因如此,没人敢挖宸锐老总的墙角。
爆红之后,她却产出随缘,但每次发歌,宸锐都是卯足了劲捧,堪称宸锐传媒亲闺女。
尔后不久,宸锐专门给她成立了音乐工作室,业内人士也是第一次见到她的真面目。
美,是称霸大荧幕也不为过的美。
工作室成立后的半月有余,除却“宸锐亲闺女”之外的另一个称号横空出世。
怪物美人。
至于称号从何而来,消息早就被宸锐捂得严严实实,连黎末一张照片也不曾流出。
陈烨也不知是真是假。
不过今天一见,他敢确定了,这称号绝不是空穴来风。
今天早上入职前,公司的大老板亲自给他来了电话叮嘱,陈烨又忽然想起之前听过的传闻,两人的关系似乎真的不简单。
他努力回忆着大老板嘱咐的内容,生怕说错一个字,“晏总说,您忘了,您之前把他的电话微信全都拉黑了,所以他没法联系到您。”
黎末沉默片刻,双手用力一扯,将窗帘全部拉开,大片的阳光照入,屋内瞬间明亮起来,她不适地眯了眯眼,全身沐浴在阳光里,心情仍然阴沉无比。
她早就忘了她是什么时候干的这事儿了,也没有半点理亏的意思。
“告诉他,我什么都写不出来。别再来烦我。”她背对着他说。
陈烨咽了口口水,小心翼翼地继续道:“晏总说,如果您实在写不出,最近公司有几个不错的电影剧本,如果您想的话,也可以看看。”
听到这话,黎末转过身,背着光,容颜被笼罩在阴影里,她的眼梢微微上扬,比起妩媚,凌厉和冷漠更盛。
她双手环抱在胸前,居高临下,声音不带任何情绪地重复道,“晏瑞说,写不出歌,就让我去演戏?”
四目相对,陈烨惶恐地垂下头。
她的美太有攻击性,并非柔美,而像是骨子里冷到极致,五官媚到极致,两者在她的身上毫无矛盾的融合,很吸引人,却更加让人不敢靠近。
一股极强的压迫感袭来,陈烨战战兢兢地点了点头,又听见黎末说:“手机。”
他不明所以地看她,黎末心里愈发烦躁,又沉声重复了一遍。
“手机拿出来,给他打电话。”
陈烨连忙把手机拿出来,拨通了电话。
电话接通后,陈烨实在怕得罪了这俩祖宗,紧张地打磕巴:“晏...晏总..是.黎小姐找...”
黎末大步上前,夺走他手里的手机,冷笑着开口:“晏瑞,你是不是想死啊?”
她的话极为放肆无礼,陈烨在旁边已经听的呆住。
电话那端不怒反笑:“怎么?终于主动打电话给我了?”
“拍电影的事,你说的?”她冷声问。
电话那头,宴瑞端坐在老板椅上,抬手示意正在开会的员工禁声,会议室即刻安静下来。
他漫不经心地转了一圈手上的黑金钢笔,毫不在意她冷硬的语气,含笑问:“怎么,去拍电影不好?说实话,不进军影视圈,我都觉得可惜了你那张脸。”
听出他的心情愉悦,黎末更加面无表情,提醒他:“你是不是嫌我最近脾气太好了?拍戏,可以啊,只要你不怕我一把火把整个片场烧了,弄出人命来,那就拍啊。”
陈烨在旁边听的胆战心惊,又想到刚刚她坐在床上拿着匕首那一幕,黎末冷凝的眼神,只觉得寒气直冒。
那头,晏瑞闻言笑意更深,丝毫不恼,语气慢悠悠地反问:“写不出歌,也不拍戏。黎末,你总统套白吃白住的?”
她毫不客气地回:“少给我来这套,我告诉你,晏瑞,我一首歌都写不出来了。你就算拿什么威胁我,我也写不出来。要么趁早跟我解除合同找新的摇钱树,要么就等着在我这做赔钱买卖。”
晏瑞指间旋着的钢笔猛的停住,片刻,他垂眼轻笑,戳穿她的想法,“解除合约,黎末,你想的倒美。”
“那就随便你。”
撂下最后一句,黎末阴沉着脸挂掉电话,把手机扔进陈烨怀里,管也不管地转身走进卧室。
“立马滚出我眼前,别再来烦我。”她沉声道,砰的一声合上门。
陈烨看出她的神情比他刚刚吵醒她时更可怕,巴不得立马走人,于是连连点头,快步离开了房间。
出了门,陈烨的手机响起,是朋友打来的,朋友得知他来做黎末的助理,特意来问他什么感受。
“黎末长得什么样?都说是怪物美人,到底和普通人什么有什么区别啊?”
想起刚刚房间里的情景,黎末的一言一行,陈烨擦了擦额头直冒的冷汗,心里想,确实不是什么正常人,哪个正常人枕头底下放着把刀啊。
他勉强地扯了扯嘴角,答:“美是美,只不过...”
“什么?”
陈烨左右看了两眼,拿手捂住话筒,压低了音量,“都说了,怪物美人啊。”
——
房间内
黎末去卫生间简单洗漱了一下,化了个淡妆,坐进了套房内改造过的工作室。
偌大的房间内,里面是各式各样的乐器和昂贵的音响设备,可谓震撼。
这是她的热爱,也是她的工作。
为什么喜欢呢,大概是因为天赋使然,也可能是因为,她每次无法控制糟糕的心情的时候,乐符就像是安慰剂,比酒精和尼古丁对她更起效果。
多少个平静又挣扎的黑夜,陪着她的,只有她的音乐。
黎末坐在键盘前,抬手弹了一段,一串音符流泻而出,旋律清冷简单,却格外抓耳,一如她的嗓音。
她写歌纯靠缘分是真的。写不出来的时候,怎么逼也没用。
她的性格与正常人不一样,这她知道。
她异于常人的冷漠,用晏瑞的话来说,她缺少共情能力,对写歌的人来说,这是大忌。
她从不否认这点,有一句话说,“人的悲欢并不相通。”
世界上从来没有真正的感同身受,既然如此,所谓的共情,又能共到哪里去?
她本来就不是正常人,又怎么能奢求和正常人共情。
可笑。
坐了将近四个小时,写出的东西只有寥寥两行,重听了一遍后,她毫不犹豫地按下删除键。
没有达到她自己的标准,就都是废品。
她不会让废品出现在大众面前,是原则。
距离下次她发表新歌的日期还剩三个月左右,可黎末自己清楚她现在究竟是什么状态。
日复一日,黎末的心底的大洞似乎永远堵不住,静下来时,她自己都能听见里面的空荡回声。
每天心中的郁气都比昨日更甚,她明明生活的光鲜亮丽,可是只觉得压抑的喘不上气。
越是空洞,越是写不出,越是不满意,成了恶性循环。
这些天,一个念头在黎末心里如火苗一般愈燃愈烈,一发不可收拾。
突然,一串手机铃声响起,打破一室沉寂。
黎末拿起手机,看见来电号码,连忙接起。
“是新书到了吗?”
电话那头答:“是的黎小姐,书刚刚到店,已经给您留好了特签,您要亲自过来取吗?”
“我现在过去。”
黎末飞速挂了电话,换了身衣服,抓起车钥匙就往书店赶去。
今天是她的本命作家良药新书发售的日子。
他是前几年新崛起的推理小说作家,先是网络上一书成名,出版之后的书更是风靡全国,一跃成为最受欢迎作家之一,却从不开签售会,也不接受任何采访,个人信息只有短短四个字:青年作家,更是让他笼罩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前些日子黎末得到消息,良药此次新书发布破天荒地签了二十本普签,十本特签,于是她立马嘱咐她常去的书店,书一到立马给她留着。
从酒店到书店三十分钟的路程,黎末居然只用了十五分钟。
拿着书再回到酒店时,黎末的脸色算不上好看。
她是这家书店的忠实客户,每次良药的新书她都会定几百本让人送到宸锐传媒去,给她的本命作家冲销量。然而这次,她只拿到三本普签三本特签,书店老板也废了大力气才拿到这些。
良药的亲签书,全国上下多少人盯着。黎末虽然心底不爽,倒也没再为难。
一进酒店房间,黎末直接把高跟鞋甩到一边,迫不及待地把袋子里的书都拿出来,摆到茶几上。
新书的封面设计依然是极简风格,黑色系的设计,是黎末最爱的风格。
“《两极》,良药,著。”黎末看着封面,轻念出声。
她撕开最上面那本书的塑封,翻开一看,书的第一页就是良药的亲笔签名,但不是特签。
他字写的极有特点,行云流水一般的潇洒,却又极富筋骨,笔墨横姿,刚柔并济。
果然是好字,黎末在心里赞道,又撕开另一本书,这本应该是特签了,除了他的签名外,还写了两个字。
“祝好?”
看见这两个字,黎末轻笑出声,自言自语道:“特签还能这么写的?这人也太懒了。”
又连着撕开两本书,一本普签一本特签,特签的内容还是两个字,祝好。
还以为能看见什么不一样的内容,却没想到又是这个。
她有些失望地把书放下,拿起手机给书店那边打了个电话询问,书店那边也是一问三不知。
挂了电话,黎末也没心思再拆那最后一本了,反正也只有那两个字。
她把书全部塞进书架里,那本没拆过的单独放在了一边。
整整一下午的时间,黎末窝在房间里把书看完了。
一如既往的精彩,反转,又引人深思,文风,笔触,全部都是她喜欢的。
温和中带着锋芒,现实又理想。
书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
“如果有一天,我们看不清来路,找不到归处,那就是时候,睁开眼,还自己自由。”
黎末走到落地窗前,看着窗外的残阳,已被耸立的大楼遮挡的七七八八,只剩几缕余晖可见。
脚下是车水马龙,川流不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书里写的,看不清来路,找不到归处,说的就是她吧。
黎末抬手抚上干净光洁的玻璃,怔怔地出神,影子被光扯的很长,却格外空洞寂寥。
既然已经穷途末路。
不如,这一次,还自己自由。
作者有话要说: “人的悲欢并不相通。”—鲁迅先生。
存稿很多,可以放心收藏入坑。
希望大家喜欢我们末末。mo.不是未来的未,是黎明末端的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