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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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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雀一怔,手没拿稳差点把打火机摔章裕年身上。
楼下已换了首节奏颇快的摇滚,声音震天,但林雀依然能听见章裕年沉稳的呼吸声,仿佛就贴在他耳边。
他依旧垂着眼睛,没有抬头。
两人现在的距离一定相当尴尬,林雀不想对上章裕年的视线,也不想和他来个什么“阴差阳错”的吻。
其实一直到此时林雀也只是惊讶大于慌张,他知道自己长得不错,在日夜驻唱的这两年来,不是没有客人明示暗示想跟他发展出什么长期短期的关系,大部分是女的,也有一部分男的,林雀统统拒绝了。
对于这种事情他其实是有些厌恶的。
况且,他虽然缺钱,但也没到这种地步,没必要。
对于林雀来说,此时的目标只是吃饱穿暖有地方睡,至于更长远的事……那就只能走一步看一步,踉跄活着就已经很艰难
一个长得漂亮、没什么背景的酒吧驻唱而已,但好歹是在燕市这种枢纽性的地域,大人物不屑得拿捏,小人物没本事拿捏,再加上宋博桥在燕市也小小有那么些地位,他的场子里也没人真的敢找麻烦,林雀工作得还算顺风顺水。
于是林雀只是愣了一秒,紧接着不着痕迹地向后仰了仰身子,他不好居高临下地站在章裕年面前,也不好坐在旁边空着的沙发,只是从单膝直立的姿势换成坐在后脚跟上。
章裕年跟他打发过的其他男男女女不同,不是能直截了当地说“不好意思我只唱歌”,林雀一介小人物,清楚地知道自己还没有资本能对一个宋博桥都觉得忌惮的人狂到这种地步。
于是他抬起头,轻轻软软地笑着,语调天真地说:“桥哥对我恩重如山,老板的朋友也是我半个老板。章先生什么时候开业大吉,如果看得上我的嗓子,到时我一定向桥哥请假,给章先生唱一周的场。”
章裕年闻言没有回答,只是叼着烟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此时两人只有一臂之距,只要章裕年想,略略抬起手就能摸到林雀坠着唇珠的柔软唇瓣。
他看着林雀的眼睛,后者此时正蹲着,头顶的灯光被额发挡住,原本瞳仁中那抹水盈盈的光就不见了,只剩一对黑漆漆的眼睛。
林雀的眼型很圆,看起来相当乖顺,眼神却不像是一只会对主人翻肚皮的可爱家猫,而像是只见了人就会跑的小麻雀,两只黑豆般的小眼睛里充满了灵动的机敏。
说得挺好,就是装得不像。
成人之后章裕年出门就没再穿过除了西装以外的衣服,今天也是如此。
他在包厢里没披外套,只穿着一件黑色的衬衫,可能是觉得热,领口扣子解开了两粒,袖口也略略一折挽到小臂处,让这个包裹在板正衬衫中的男人带着点野。
林雀微微抬起头仰视着他,只觉得正在大胆窥伺一头舔着爪子的野兽,被章裕年冷淡的目光看得脊背发凉。而自己就这样跪在他腿边,像一只待宰的猎物。
一时之间那种无力感又来了。
对于章裕年来说,他甚至没不用问自己喜不喜欢男的,是不是同性恋。仿佛林雀和菜市场案板上的一块肉、一条鱼也没有什么区别。
林雀并不觉得愤慨,只是有点茫然。
一旁的宋博桥见章裕年这态度,赶忙打圆场道:“对啊老章,我把雀儿借给你暖场,我不扣他工资!”
这种离谱的谎话章裕年根本懒得接,他从来都不是做酒吧生意的,这回来燕市也完全不打算发展这项副业。
章裕年只觉得面前这个小东西揣着明白装糊涂,编起瞎话来还挺有意思。
话说得委婉,但拒绝得也很坚定,像是在身边立起一圈圈的橡皮钉子,等他离得近一点,就被软软地戳了一下,仿佛在说“请不要在再过来了,否则我可能就要生气了”。
章裕年虽然商场上的做派相当霸道,但逼人上床这种事他干不出来,也不屑得干。
林雀对于他来说,也只是看见漂亮的东西想上手摸一摸尝一尝的好奇罢了,没有到非要不可的程度。
他一向觉得那方面的快乐还是要建立在两个人都快乐的基础上,既然没有快乐那就算了,左右还是有人大把大把的往他身上扑,没必要追着这个不乐意的。
哦,不过章裕年还是有点兴致的。
谁让林雀正漂亮到他喜欢的那个点儿上,性格也有趣。章裕年倒是挺想看看林雀柔软无害的橡皮钉子下面,到底有没有包着什么能在他身上扎出窟窿的东西。
玩弄小动物可能是这些大型野兽的恶劣通病,总而言之非常可耻。
于是章裕年的眼中带上点戏谑的神色,他深深抽了一口烟,两指夹着随手朝林雀递了过去,说话间烟雾扑了林雀一脸,语气轻佻道:“抽烟吗?”
章裕年的眼睛在雾气迷蒙间若隐若现,他递过来的、自己抽了一半的香烟,亦是带着几分旖旎暗示的意味。
林雀一动不动,只是轻轻摇了摇头:“养嗓子,不抽。也不喝酒。”
宋博桥在一旁虎视眈眈地补充:“对啊!我们这的驻唱歌手禁止抽烟喝酒!”
章裕年把手收了回来,在扶手上搭着,看不出什么情绪,只是可有可无地“哦”了一声。
林雀的心里在打鼓,章裕年喜怒不形于色,他猜不透章裕年在想什么,也不知过关没有。他只身一人在燕市打拼这两年,连拿着刀的街头小混混都敢迎上去打,但章裕年是头一个仅是坐着不动就让他怵的人。
一旁的宋博桥见章裕年没有逼问的意思,松了一口气,他给林雀使了个眼色,自己招呼道:“你是皇帝老子吗还要三千个后宫陪你喝酒?我在这儿陪你喝还不够?雀儿去把咱们这的酒水单拿过来让章大老爷点点。”
林雀应了一声,准备出门去拿单子。
“不喝了。”章裕年懒懒说道。
他叼着烟站起来,一只手拎着外套领子搭在肩上显出几分与沉稳气质不相符的随性,紧接着目不斜视地迈开长腿绕过房间中的两人,随意道:“走了。”
宋博桥赶忙追出去,临走前给林雀留下一句“今晚你先下班”便没影了。
林雀在二楼拐角等了一会儿,确定章裕年不会再返回来了,便下楼跟今晚替班的驻唱说了一声,准备直接回宿舍。
此时还远远不到他正常下班的时候,杜有有还没有回来。
杜有有就是在宋博桥口中分了林雀半张床,又帮他借音响去广场上唱歌的那个人,比林雀大两岁,今年二十二,真心实意把林雀当弟弟照顾。与好歹高中毕了业的林雀不同,杜有有初中就辍学出外打工,后来才辗转来到燕城,当了日夜的酒保。
林雀在日夜干了两年,住得依旧是当年被杜有有可怜施舍的那间屋子。
区别只是他交了一半的房租,以及有了一张二手折叠弹簧床。
酒吧附近必然有旅馆,有些酒吧还跟旅馆有合作。林雀跟杜有有就住在日夜合作旅馆的地下一层,一间类似储藏间的单间里。
没有窗户,开了灯也黑咕隆咚,只有一个小小的排风扇,一年四季日夜不停地嗡嗡转着,听久了就头疼;没有卫生间,只在迷宫样奇拐八绕的过道尽头有个男女混用的公共洗手间,便池经常堵,连淋浴间都是厕所隔间改的,洗澡也要排队。
这层处于地下的据说除了他俩还住着许多年轻人,都是跟林雀一样来燕城漂泊的打工人,他们称自己为“燕子”。
林雀很知足,比起睡公园长椅还要跟巡逻保安打游击的日子,有个遮风避雨的地方已经相当不错了。
趁着今天下班早,林雀先是趁着嗓子还热,把答应好的歌录了。
只当酒吧驻唱收入当然不高,宋博桥虽然人好,但开酒吧也不是做慈善的,林雀白天除了睡觉自然也干些兼职。
他在社交网站上有账号,是个有点人气的网络歌手,平时唱唱歌挣点外快。
林雀倒是也想自己写歌,但他的电脑是个二手的老古董,带不动那些五花八门的修音作曲软件,再加上他又不是科班出身,连五线谱都是后来自学的,因此只能交上不加修饰的干音。
还好他先天优势摆在这里,来约歌的人也不在少数。
林雀下一个目标就是存钱买一把自己的吉他,他跟隔壁酒吧的驻唱歌手学过大半年吉他,已经弹得有模有样。酒吧驻唱歌手没几个不会弹吉他的,那样路太窄了。
刨掉下月要交的房租和吃穿用度,林雀再攒三个月的钱就能买到,如果多挣几份外快,时间能缩短到两个月。
他一鼓作气把积攒的歌都录了,连上手机热点吭哧吭哧地给甲方发过去。地下信号相当差,他发了近半个小时,期间又接了几首新歌开始熟悉曲子。
等弄得差不多了,已经早上六点,走廊里陆陆续续有人开始活动,卫生间的水龙头只有两个,刷牙洗脸都得趁早,上夜班的人也有人回来。
林雀又等了一会儿,确定杜有有今天也不会回来,便准备上床睡觉。
前一阵子杜有有交了个男朋友,下班后便偶尔去男朋友那小住,林雀已经习惯了。
说来也挺奇怪,林雀十八岁以前从来没见过同性恋,跟他一般大的小男生一个个都追着班里漂亮的女同学跑。可等他来到燕城,两年来在酒吧见了形形色色的人,就仿佛男人喜欢男人、女人喜欢女人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一样,这让林雀有些新奇。
不过他对此倒是没有什么多余的看法,他也不知道自己喜欢男人还是女人,生活磨去了他对于不必要事物的热情,林雀觉得,他或许一辈子都不会对什么人动心了。
林雀一觉睡到下午,起床后杜有有依旧没有回来。
今天周日,燕市大学不上课,林雀没法去蹭课;教他吉他的周随昨晚应该唱了一整晚,此时正在补眠,林雀也不好打扰,只好吃了点东西继续录歌。
今早林雀睡了之后,宋博桥给他打了888块钱,说是给他压惊的辛苦费,林雀虽有些意外,但还是谢了宋博桥,坦荡收下。
这小一千块钱直接加速了林雀的吉他购买进程,他仔细算了算,如果咬着牙吃一个月的白水面条配咸菜,这个月就能把吉他买到手了,他有点心动。
至于章裕年只能算是个小插曲,林雀倒也没怎么放在心上,毕竟什么都没钱重要,一天不唱就没有一天的饭钱。
晚上,林雀准点上班,昨天别人替了他一场,得还回来两天。
令他有点意外的是,杜有有没来上班,他中场休息的时候给杜有有发了条信息,对方回复说不小心生病了,正在医院挂水,林雀让他好好休息。
接下来,一连两天杜有有都没有回宿舍,也没有来上班。
杜有有很少请这么久的假,毕竟他和林雀一样,基本属于一天也不敢落下工作的人,林雀有些担心,准备下班后去看看他到底怎么回事。
早上他从日夜回来,却发现宿舍的门大开着,在昏暗的楼道尽头像个张着黑洞洞嘴巴的怪物,木门正中破了个大洞,老式方块锁被直接砸下来丢在一边,有几个住在他隔壁的燕子正站在门口往里看。
林雀心里一突,快步向宿舍走去。
几人见他回来了,连忙叫他看一看有没有丢什么东西。
他们是上白班的人,早上听见动静,打开门一看发现是四五个掂着刀拎着锤的小痞子,凶神恶煞地直冲进林雀家里一顿惊天动地的打砸,声音震天。
他们砸了近十分钟才走,屋内已是一片狼藉,衣物被褥被扯碎,丢得到处都是,连他的老古董电脑都被砸得稀巴烂,眼看已经没了回天的可能。
林雀心底一片冰凉,同时却有点庆幸,幸好自己的吉他还没来得及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