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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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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楠这狗比,他妈的竟然敢骗我?”
闹市街道上,一个白面青年扬着冷脸正怒气冲冲快步走着,他身形颀长匀称,看个头应该有一米八多。
青年身上披着过于宽大的毛衣,松松垮垮的,肩上还被人撕了两个口,搞得像披了块破布似的,顶着一头乱糟糟的金毛,看起来有几分痞气,但长得极为俊俏精致,以至于臭着个脸也能让路过的小姑娘频频回头。
跟在他后面同方向走着的某刊时尚编辑已经观察他几分钟了,心里想着这约莫是个好苗子,正在盘算怎么要个联系方式,就听到他冷不丁冒出一句没头没脑的话来。
朝岁骂出声后,心里总算解气些了。
他回头扫了一圈,发现身后除了一群时不时瞄向自己的路人外,还有几个瞪着大眼四处找人的猛汉。
那些猛汉正在抓他。
为了甩掉他们已经跑了三四条街的朝岁差点没两眼一黑倒下去:“……操。”
他这两条大长腿是注定要因为跑路而断吗?
本来今天应该是他帮朋友出头、英雄救丑的高光日子——在酒吧认识的兄弟肖楠说自己被隔壁区的地头蛇欺负了,朝岁本着为兄弟两肋插刀的精神,让肖楠把那群蛇约出来干一架,结果打架打到一半,肖楠带来的那群兄弟全跑光了,包括肖楠自己。
于是架况就变成了朝岁一打十,最后实在打不过了才狼狈逃走。
跑了几条街才意识到是肖楠骗了他。
什么傻逼玩意儿。
朝岁气的想骂娘。
肩头因为打架而被撕烂的布料总是在掉,朝岁本就不耐烦,还要时不时整理一下衣服,顿时变得更气了。
不过现在显然不是生气的时候,他长得高,在人群中格外显眼,很容易就会被发现,那些地头蛇花钱雇来的猛汉还在紧追不舍,要是被他们抓住了,不死也得残。
他倒是不怕死,但当街被人打死未免太丢脸了些。
好在这里的地段他很熟,前面拐弯就有个很隐蔽的巷子,因为地形和大树遮掩的缘故几乎很难被看见入口,要不是他经常在这里溜达,估计今天就是死路一条了。
……只不过入口有点低矮,以他的体型如果非要挤进去,就得用类似钻狗洞的姿势。
如果是昨天的朝岁,他肯定无论如何也不会往里钻。
不过现在——生死面前,要什么脸?
趁着大家不注意,朝岁一个闪身蹲了下去,躲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朝“狗洞”略显艰难地移了过去。
原本因为矜持而不敢一直盯着他的那几个小姑娘一转头就发现帅哥不见了人影,立刻悔恨自己怎么不偷拍一张或者多看两眼。
而帅哥本哥正猫着腰,以严重不符合自己颜值的奇葩动作钻进了巷子。
*
北江区的北江街是出了名的热闹,几年前这里是市中心,住了不少户人家,还有很多店面盘踞在这一块儿,后来市区发展扩建边沿,市中心就渐渐移到隔壁区了,但许多老字号店还停留在这条街,前来游玩的客人也就常到北江街来逛逛,加上景点增多,这条街反倒越来越热闹了。
被沈氏集团董事会特地派来视察的小刘是头一次来到这里。
和他同样第一次来的还有他表面的上司,沈总沈暮年。
不过和小刘不太一样的是,这位沈总自踏进这个地方,神色就一直紧绷着。
按常理来说,大部分人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都是好奇大于紧张的,更何况小刘他们是结伴而行,北江街治安也一直很好,完全没什么可紧张的。
但小刘每次抬头看后视镜,都能看见镜子里的沈暮年惨白着一张脸,眉头紧蹙。
他心里疑惑,默默记了下来,打算回去的时候再把这事告诉董事会的股东们。
驾驶座上的程十一趁着堵车的时候瞥了一眼身旁神色怪异的小刘,心里不免紧张起来。
程十一是沈暮年的秘书,在沈暮年身边待了七年,知道他很多秘密,包括沈暮年患有严重的肢体接触恐惧症这事。
他记得最开始的沈暮年几乎不能接触任何陌生人,连和他交接工作都只能通过电话的方式,后来找了国外著名的医生,医治了五六年,也只是能和公司的一部分人当面交谈而已。
程十一深知沈暮年完全不能和人有任何肢体上的触碰,也忍受不了站在热闹街道上感受来往陌生人的气息,如果不是这次的项目实在太大,必须亲自考察才能保证避免出错,董事会那些人又一直紧逼,还专门派人监视,沈暮年是不可能跟他们出现在这里的。
前面再过一百米就必须下车步行了,程十一真不知道沈暮年能不能忍受住。
然而后座上仰头阖目的男人依旧没有任何神情变化,只有额头轻微暴起的青筋让他看起来并没有表面上这么波澜不惊。
他在等。
等一个他能忍受的极限。
没办法忍受和人接触是沈暮年一直以来无法控制的生理障碍,他知道这迟早会成为他的软肋,所以他也想看看这次能不能把他逼到极限。
人总是能在极限的时候发挥出无限潜能。
也许这么一逼,他对人的恐惧就没那么严重了。
车辆缓缓行驶了一段距离就停了下来,这已经是程十一能开的最慢的速度了,但还是免不了要下车。
小刘很快从副驾驶下来,站在车旁等他们一起实地考察。
程十一担忧地回头看了一眼,才下车打开后座的门。
他想开口说“要不还是算了,我和刘特助过去看看就行”,但还没来得及出声,就看见沈暮年迈出一条腿下了车。
沈暮年站直后闭了闭眼,花了两分钟才让自己勉强适应环境。
他对人的恐惧从很小的时候就产生了,所以他一直让自己处于与人隔离的封闭环境。
比如平时住的房子是最顶层的一楼一户式住宅,工作的办公室在公司最里面,员工想要进去一趟需要经过其他上司的办公室、茶水间、杂物室和档案间等,而且除了必要的公事几乎没人能走进去。
现在突然一下身处这样嘈杂的环境时,沈暮年还是没办法让理智立刻占据上风压制生理排斥。
小刘在一旁干等着,想说什么却又如鲠在喉。
他虽然是董事会派来的,身后有人撑腰,但说到底还是不敢和沈暮年对着干的。
记得他刚来这个公司的时候,上一个和沈暮年对着干的员工已经卷铺盖走人了,并且再也没能在这个行业里混下去。
于是三个人就这么站了一会儿才挤进人群,车刚好停在街道外的露天停车场上,下了车走几步就能进北江街。
程十一事先来过,对路熟,所以走在前面领着,走了没多远又一脸亲切地把小刘拉上前,左一句右一句的寒暄交谈,好像他们之前很熟似的。
但实际上他们也才认识不到一周而已,小刘倍感受宠若惊。
其实程十一只是为了让沈暮年能够单独行走,这样如果沈暮年实在忍受不了的时候,至少不会让刘特助察觉到什么异常。
果然不到十分钟后,沈暮年就受不了了。
他以为把这些路人想象成一个个由细胞构成的寻常生物就没事了,但他没料想到北江街的游客已经多到人挤着人走的地步了。
几乎每走十步就能和一个人有肢体上的触碰!
沈暮年感觉自己被触碰过的皮肤像是被火灼烧过一样疼痛难受。
这是他完全克制不了的排斥。
他自我求救般地四处张望,终于看到离他们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巷子,巷子入口隐晦狭窄,灯光昏暗,想必不会有什么游客愿意屈身进去。
趁着程十一拉着刘特助胡扯的机会,沈暮年弯着腰淹没在人群中,头也不回地朝巷子走了过去。
*
沈暮年走了大约三分钟,就拐弯进了巷子。
巷子里果然没人,多半是因为巷头巷尾都有大树掩着,光线不好,巷子狭窄又不怎么通风透气,所以没什么人愿意进来。
但好在环卫工人尽职尽责,也算干净,没什么异味。
沈暮年只是肢体接触恐惧,对环境甚少挑剔。
只有一缕微弱的路灯照到这里,不免有些暗,他习惯性伸手扶了扶颧骨处,发现眼镜忘带了,完全没注意到巷子里还猫着一个人。
朝岁花了半分钟钻进了巷子,顺着光才发现原来巷子还有另一头,而且另一头入口看起来宽阔些,完全不像他钻进来的这边。
所以……他钻的这边其实不是入口,而是真的狗洞??
这特么是什么奇耻大辱!
朝岁气的想吐血。
虽然暂时那群猛汉还找不到他,但他还没走出这条街,危险还是存在的。
逃跑不丢人,大丈夫能伸能屈,等他召来一群兄弟杀回去,还是一条好汉!
这么想着,朝岁刚抬脚要走,就看见一个高个子闯了进来。
对方逆着光,穿着符合身量的黑色风衣,领口微微竖起,衬衣的扣子扣到了最上面那一个,抵在喉咙下方,只露出白皙的脖颈。
朝岁看不太清脸,只能从脸型轮廓和身高体型上判断出应该是个优质帅哥。
朝岁身边的兄弟都是一群歪瓜裂枣,既不会打扮也不注意形象,除了朝岁凭着清秀的脸和张扬的金发还算惹眼外,基本都不能看。
所以看到这么个帅哥逆光出现时,朝岁整个人都愣了一下。
他没什么文化,脑子里想不出什么好词,反正就是杵在原地看呆了。
按理来说这么一直盯着别人看,大部分人都会觉得有一丝尴尬,但朝岁完全没有,因为小时候奶奶常说多看美的东西可以延长寿命,所以总让他领漂亮的小姑娘回家。
虽然他每次都能误把漂亮小哥哥当成小姑娘拐回去……
等朝岁站直了身子,沈暮年才发觉这里原来还有个人。
他注意到这个人衣服破烂,头发沾着污泥,瘦巴巴脏兮兮,猜测多半是个流浪汉。
现在的情形显然是他闯进了流浪汉的领地,但他也不想再回到人群拥挤的街道,所以很快整理好情绪试图和流浪汉谈判。
“我给你一笔钱,你让我在这里待半小时,可以吗?”
朝岁被沈暮年这么一句没头没脑的话说懵了,两个人离得有些远,他话没听全,所以只听到了他要给他钱。
他在不少酒吧和夜总会待过,见过男人和女人之间凌乱的关系,也见识过男人和男人之间纠扯不清的事。
所以对方无缘无故给他钱,难道是想包.养他……
朝岁凌乱了。
现在的有钱人都这么随便吗??
虽然朝岁没钱,但他好歹是一米八的猛男,怎能忍辱接受被男人包.养,当即就想拒绝。
“你在想屁吃……”
沈暮年猜到他不会直接答应,于是直接说了个具体数字:
“一万块,半个小时。”
他一直相信只要给足诱惑,就不怕谈判另一方不接受条件。
而朝岁听到这句话更加凌乱了。
一万块就买半小时??
看这架势是打算就地啊!
他的鄙视脱口而出:
“你这未免也太快了吧。”
沈暮年:“……”
沈暮年:“?”
朝岁看着对方疑问的表情,意识到自己没拦住嘴,不免感到一丝歉意,但话已经说出去了,也没有撤回的道理。
他想着走近一些,能解释地清楚点,却没想到刚前进了两步,对方就跟着往后退了两步。
明明两个人距离也不算近,还在危险范围之外,他有必要后退吗?
这是个什么意思?
朝岁又试探着走了两小步,发现对方仍会面不改色往后退两小步。
他见识了这么多人,还是头一次见过这样的。
虽然朝岁文化水平不高,但脑子还是机灵的,他很快意识到沈暮年对他有种排斥,而且还是害怕的那种排斥。
不然也不会明明长得比他高大,却选择后退而不是推开他,要是按照正常的逻辑,不应该反过来强制逼迫他从了吗?
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刚刚还嚣张想要拿钱买他的男人竟然会怕他。
十九岁的朝岁瞬间玩性大发,几乎完全忘记了他是在逃跑。
他又往前走了好几步,对方果然一直在磕磕绊绊地往后退,脸上慌乱的神情明显又突兀,最后硬生生被朝岁逼到了墙边。
沈暮年从没被人这么对待过,接触过的人大多不敢靠近他,所以他几乎没有如此慌张过。
显然这个流浪汉是察觉到他身体上的异常排斥反应了,下一步要做什么还未可知。
眼下被一路逼到了墙边,沈暮年连忙示弱喊停。
“等等。”
朝岁也不继续紧逼,乖巧地停了下来,身体刚好堵在他和出口之间,像是把住了他的命脉,嘴角翘的张扬,嚣张得让人想揍。
沈暮年自知处于下风,深吸了口气,花了两分钟冷静了一番。
“你想做什么?”
朝岁笑了笑,乖张无邪:
“我没想干什么啊。”
他眼角闪过一丝狡黠,披头散发浑身污泥,却笑得肆意嚣张,像个流浪疯子,胆大疯狂且擅于挑衅。
朝岁顿了顿,又说:
“我就想看看你能忍受的极限是什么。”
沈暮年闻言长睫微颤,眉头一蹙,紧握着的拳头已经昭示了他此刻的慌张和恐惧。
作者有话要说: 朝岁:逃跑?能有调.戏老公重要吗?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