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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三十六章 爆米花 ...

  •   对于李绣来说,生意固然重要,但孩子更重要,商再有钱,也不过处处受人压制,她还是希望孩子能读书成才。
      所以,李绣让云江鹤安心在家读书,同时让他给志学当老师,自己一手之力担起了生意。

      她先去卖鸭肉的地方买了一堆鸭脖鸭头等物,这些东西她尽力地砍价,老板甚至懒得跟她计较直接给她便宜到了一个她满意的价格,她还和老板说好每天早上都送五斤以上的鸭货到李记卤肉。然后她又买了一些土豆萝卜莲藕等,去到卤肉店。

      卤肉店的生意忙的如火如荼,不过不再像以前一样乱哄哄的,而是井然有序地进行。李绣拎着东西进了厨房,让厨子把东西给卤上。

      厨子是个不高的男人,大约二十多岁,长的胖乎乎的,看上去很有喜气,他看一眼李绣拿回来的东西,眉头一皱:“东家,这都是什么啊。鸭头鸭脖子怎么吃,上面总共也没多少肉。”

      李绣把东西给他:“你就听我的把这些卤上,会有人买的。鸭货就跟猪大肠卖一个价,这个菜也都切片卤上,记住要注意火候,菜价就卖当天菜市场菜价的两倍。我已经跟老板说好,每天会有人来送鸭货,菜你早上的时候自己去买。”

      既然东家都发话了,厨子也不能发出什么异议,只能点头答应。

      吩咐完这些,李绣便去了郊外,她打听到在郊外有很多养猪的农户,不过他们大多是散养,每个人只会在院外的小院中养几只赚些家用。
      但是,他们人人都是会养猪的,李绣要找的就是会养猪的人才。

      一出京师地界,地就不值钱了,甚至围个栅栏就能养猪,所以李绣没费多大的力气便找到一处适合养猪的地界,就在城外的村中。这地方原来是个马场,后来空了出来,李绣便跟主人做交涉把这块租买下来。

      马场的主人还以为李绣是在开玩笑的,养马的地方养猪,这不是个常人能干出来的事,但看李绣如此正经的语气,主人只能认真对待。这块地方自从不再养马后便闲置了很久,所以李绣谈到了一个不错的价格,一年二十两银子,同时二人签下一张合约,这马场后面十年的使用权都归李绣所有。
      马场主人正愁怎么处置这块地,李绣说的条件便都很愿意地答应下来。

      双方很快敲定合约,不日李绣将钱送来。至此,李绣手中只有一百出头的银子,除去人工还有买猪的钱,以及后面的喂养钱,这钱能剩下一瓜半枣维持家用,李绣就觉得很不错了。

      幸运的是,马场主人卖了马场之后主动帮李绣联系到村里的养猪户。一个养猪场能解决好几户人的生计问题,村民对李绣很是热情,大家都踊跃报名来猪场劳作。

      李绣对这些村民的情况并不清楚,无从选拔合适的人。这时候,马场主人主动提出愿意在这个地方做监管,只要拿和村民一样的钱就行,一来他对这一块很熟悉,跟村民的关系也好,二来他也挺舍不得这个地方。

      李绣对养猪是门外汉,对这一块的风土民情也通通不知,她想有个比较相熟的人照料其实也不错。而且马场主人跟她还有合作关系,有这一层在他就不会让猪场出什么差错。

      之后李绣用了几天的时间招工,再是派人收拾马场,购买猪苗,做完这一切又是匆匆半个月过去。

      手里的钱如她所想的一样挥发迅速,她就剩下三十两,这些钱就算在京师负担是三个人的生活也不成问题,但也仅仅如此,要是志学想去学堂、或者他们再想做什么就力不能及了。

      幸好志学现在的学业云江鹤可以负担一些,李绣想,只要挺过这一段时间日子会好的。

      安置好猪场的农户,李绣从城外回去,行走在街上,抬头突然看见头顶暖意洋洋,才发现已经是从春到夏的阶段,而她因为这些时候太忙,甚至忘了换衣服,现在上身还穿着一件夹袄。

      她出来的时候走的急,只带了几件过冬的衣服,就寻思着今天正好没事,去买两件薄衣,必要的钱还是要花的。

      走到成衣局,她看着琳琅满目的衣服,心中微微悸动。她从穿过来就想要赚钱,想要过上好生活,但是她却从来没有关心过自己的外在。

      其实原身出身富足,从小没吃过苦头,所以养的很好,只不过后来日子过得差,又成天被虐待,所以看上去憔悴许多。她刚穿过来的时候,看见自己的手背和脸上都是黑的,还以为自己本来就是这样,可是后来却发身上是白皙的,现在养了一冬天没晒过,手上和脸上也就渐渐白了过来。
      如今她虽然看起来不如千金小姐那么娇嫩,但模样和身段都是不差的,以前瘦弱的身体慢慢长了些肉,脸也不干瘪了,再稍加打扮,李绣觉得会彻底苦大仇深妇女形象。

      李绣在成衣店买了两身衣服,一件藕粉立领对襟长衫配浅绿百迭裙,一件红色短衫配深绿马面裙,都是非常明艳大气的颜色,价格不到一两银子。买完衣服,李绣又买了一些胭脂水粉和首饰。
      平白捡个孩子,但本质上她还是单身,除去照顾孩子把重心放在自己身上并没有错。

      给自己买完东西,李绣又给云江鹤和志学一人买了两套,李绣觉得男人有穿的就行,不必过分讲究,所以这两人的衣服钱加起来没有李绣一个人的衣服贵。

      买完东西,李绣去了一躺卤肉店,才发现卤肉店上摆着的鸭货竟然是卖的最快的。她跟几个客人打了一声招呼,朝着他们询问一番,大家都说是鸭货量大便宜,肉质还紧实,比肥肉还要香,从来没想过这些东西能做那么好吃。

      李绣放心下来,见鸭货卖的这么快,便去跟卖鸭子的老板签了一份长期供应的合约,承包了他那里所有的鸭头和鸭脖,这主要是防止卖鸭货的老板贸然涨价。

      一个月下来,李绣卖鸭子赚的钱比卖猪肉赚的钱还要多,每天都供不应求,李绣的荷包又回到鼓鼓囊囊的状态。

      也正是因为赚了钱难免春风得意,李绣的气色比以前好很多,人年轻了起来。而李绣也更加注重自己的外表,每日必定洁身换上干净的衣物,再梳妆打扮,化好妆带好首饰才肯出门。

      李记没见过她的客人第一次见还说,以为老板娘是个未出阁的姑娘。李绣只当别人是客套而已,但从来没说过李绣长的好看的志学也对她说:“娘,你现在变的好漂亮。”

      小孩子是不会骗人的,所以李绣认为志学说她漂亮她就是真的漂亮,女人听到这样的夸奖难免高兴,故而她奖励了志学整本论语。
      ——

      卤肉店生意好起来,在城南一带便有了名号,可是有钱人根本不会光顾她的小店。倒是有偶尔听着名声想买来尝尝的,但都是让家里的家丁去买,在那些人眼里,李绣做的东西配不上他们的身份,连吃都只敢偷偷吃。
      李绣想等更有钱便去开一个酒楼,也做做有钱人的生意。但这都是以后的事了,她现在的钱只能做点小生意。

      她闲不住,一有钱就想琢磨一些钱生钱的办法,七天内先后做出了黄油、奶油、爆米花,这些东西太稀罕,很快吸引了京师的百姓的目光。
      尤其是爆米花,很快成为了百姓人手一份的小零食。

      爆米花这东西一根玉米能爆一大锅,再加上她自制的黄油和糖,焦香脆甜。卖的时候一大包才十文钱,客人觉得占了便宜,李绣还赚了六成的利润。

      黄油和奶油销量不好,毕竟这种东西平常用不着,李绣便只做爆米花的生意,推着一个小吃车大街小巷叫卖。
      这爆米花的生意很快火了起来,甚至有人会等上一个时辰,为了提高效率,她画了一个爆米花机图纸,然后让铁匠铸出来,这样能爆得更大,量更多。

      之后,只要在白天经过李绣常常叫卖的巷子的百姓,很多都会听到震耳欲聋的一声“膨”!
      京师百姓爱热闹,常常围着李绣的摊子,边吃边看她做爆米花。

      不知怎的,李绣这门手艺就越传越广,每日来看她爆爆米花的人越来越多,将巷子里挤得水泄不通,甚至懒得接受新鲜事物的权贵们也都听见了几嘴。

      一日傍晚,李绣正准备收摊之时,在她的摊子十步内缓缓停下一辆马车,那马车华丽非凡,立刻吸引了李绣的目光,光看这马车的做工足可见上面坐着的人不是寻常人。

      不会是要买她的爆米花吧?李绣带着浓烈的期待。

      这时,马车的侧窗伸出一只捏着银子的手来,那手白皙纤长,是个男人的手。驾车的小厮从马车上跳下去,接过男人手中的一锭一两的银子给李绣送过去,从李绣这里取走了一份爆米花。

      李绣弯腰正准备找一些碎银子给小厮,却见他已经朝着马车走去,动作敏捷地上了马车,把爆米花送进了马车的车厢中,正要调转方向离开。

      李绣连忙追上去,做生意最要讲的就是信誉,就算是不缺这点钱的贵人,她也不能占别人的便宜。

      “大人,我还没找你的银子呢?”李绣跑几步追上去大喊,但马车已经被赶起来,侧窗的那只手又伸出来,食中两指中间夹着一粒爆米花,他摆摆手,大概意思是不必找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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