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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第 37 章 诗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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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读的多了,那些星月浪漫或许会变成一种毒药,让人感觉这个世界都是浪漫的,灵魂其实只有半两重,天生就该在天地间飘荡。
这张脸生的太漂亮动人,因此诸多的闲言碎语倒不是他瘫痪以后才能听到的,同归尘并不怎么介意旁人如何评价他,他有两个同样漂亮的哥哥,一家人总是向着他的,更何况是三张这样出尘的脸,许多酸溜溜的话听着都能听出一股子艳羡,而当事人恨不得翘起尾巴更得意几分。
叶思轲出现在生命里的那一天,同归尘曾在日记里记录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他用几种颜色的笔认认真真誊写下一句巴勃罗?聂鲁达的情诗:“如此当大地接受我们的拥抱时,我们将融合成一个死,永远活在吻的永恒之中。”
但这件事他谁也没说,不过并不是无人知晓,他曾忍不住幻想能把这件事告诉叶思轲,这是一场双方平等的心动,但最终他没能迎来这个结果,和他共同分享这个秘密的,变成了和他纠缠多年的许明朗。
既如此,像是一语成了谶。
“哎,你知不知道,我听说叶思轲喜欢你,好像是准备告白了!”
同归尘在抄上节课的笔记,从老师的角度来说,他不仅仅是漂亮,还是很用功的学生。
把笔记合上,同归尘露出一个浅淡的笑容,是平日里少见的模样,实际上那时候他并没有多拒人于千里之外,只是不擅长做太多表情,然而流言蜚语像是硬把他吹向了高岭。
“我也听说了。”同归尘托着腮大方回应了这句话,少年的心事几乎藏不住:“嗨,谁知道真的假的。”
“呦呦呦——”
身边的起哄声此起彼伏:“笑的这么开心!”
“看来尘尘也喜欢叶少哦?”
“卧槽这下是真开花了……”
同归尘觉得自己有点沉迷,也不知道算不算虚荣,总之心跳加速。
同客愁比同归尘高一个年级,生了一张同样漂亮的脸蛋,但在外的传闻里比同归尘还冷漠三分,但他读书要更好一些。作为一个漂亮,但因为看上去冷漠所以不存在有任何早恋可能,并且成绩出类拔萃的学生,同客愁因此深受老师的喜爱,在那个阶段,同归尘感觉他哥活的几乎可以说是没有任何烦恼。
每天上下学,两个人都是一路同行,这样看起来似乎也没有这么孤僻,但其他人却觉得更像排外,仅仅只是从长相来断定。
“叶思轲喜欢你?”
同客愁在路边买了两斤车厘子,两根白玉似的手指夹着钱,问他的时候还来得及回头道谢:“他以前没谈过恋爱,我打听过了,好像还不错。”
同归尘懒洋洋地:“哥,你也认识他啊?”
同客愁让老板把车厘子洗了点出来用塑料盒装出来,捡着喂给同归尘吃,带笑的声音很是好听:“那怎么能不认识,叶家的大少爷,爸爸说咱们全家还没人家家里一个港口值钱。”
“爸爸也就是说说。”同归尘推了推他,有些不好意思:“他也是男的,爸妈不一定同意呢。”
“哦?”同客愁抓住了重点,马上反问:“你想这么远啊?看来也不算是听说了,你也挺喜欢他的。”
同归尘往前快走几步,不愿意再多接话,他雪一样的皮肤上,竟也难得的飘上了两朵红晕。
叶思轲和同归尘并不同校,和家里总是能逃课出去玩的少爷们不一样,作为继承人他接受的教育比其他人要严格许多,就算是来告白也得老老实实的等放学,同归尘倒是挺欣赏他这一点,这么一想,又在心里嘲笑自己,好像还没在一起,就开始给他开脱帮他找借口了。
那天不该他值日,同归尘报名了学校里的诗社,恰逢诗社的朗读日,过去他从不缺席,但心想叶思轲在这么多人面前也许会不好意思,他的确想保留几分高傲和矜娇,但也并不想喜爱的男孩下不来台。
提前两天,同归尘和值日的同学换了班,几乎整个学校都知道叶家少爷喜欢他,告白不知道是最近的哪一天,只要去换了班,很快就会传到叶思轲的耳朵里,他并不需要直接去转达什么。
叶思轲和他预料中的一样,在校园染上了夜色时到来,他并不多意外,只是假装手里的工作还没做完,慢腾腾的在没有任何字迹的黑板上擦拭。
他后来和他结婚,他们在一起生活,也和他分离,在新闻媒体上见过他侃侃而谈,而后这许多年,这无数次的午夜梦回,同归尘都仍然记得叶思轲在他面前忐忑告白的样子,他再没见过这样的叶思轲,让同归尘感觉幸运的是,应该也未曾有第二个人见过叶思轲这幅样子。
他觉得自己其实很了解他,从那个时候就已经是了,比如叶思轲其实直到十年以后,也并不喜欢任何诗歌,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商人,把实用主义贯彻到底。
可他真的对自己很好,在他努力维持的天真之下。
只差一点,他就真的可以走进幸福完满的一生。
出于对叶思轲家世背景的考虑,同归尘并没有当场答应他,虽然内心已经雀跃的像有只小鹿在撞。
他婉拒了叶思轲要送他一程的请求,但留下了希望下周还可以见面的回答。
十七岁的同归尘并不想故作姿态,只是迫不及待的想把叶思轲真的来和他告白了这件事和同客愁分享,他也不想在心上人面前把这点羞涩全部展露出来。
他在昏暗的校园里走过一个转角,学校里的楼群纵横,可他在这待了两三年,已经再熟悉不过。
同归尘基本已经忘记了走路是一种什么感觉,他也不太明白,当年到底是为什么,会一脚踏入深渊。
“叶思轲来了这么长时间,怎么还不动手?”
“不行,那个地方监控太多,有两条线路装在学校外面直通市局,目前断不掉,车在闹市,他一路都没避开监控。”
“碍手碍脚的,养你们真像养了群废物。”
学校里几乎已经没人了,偶尔有三三两两住校的学生,黑压压的夜幕投下巨大的阴影,但这并不会给久居城市里的少年带来什么不安感,因此在途径那间教室的一瞬间,耳朵捕捉到声音的那一秒,同归尘立刻怀疑自己是幻听了。
那只是一间普通的、正在正常使用的教室。
同归尘贴着门慢慢挪到墙厚,他听见自己的心脏在狂跳,比里面传出的声音要大的多。
这些人在聊什么?是叶思轲的朋友吗?要和他开玩笑?但为什么是那样令人寒颤的语气。
“赶紧动手,我还要给法国那边回信。”
“洛莲,这难度太大了!T市本来就是叶家的大本营,你这是让我们在龙王庙里动土!”
“你完不成的事有别人能做,胶囊已经唤醒了。”
那是个带了点女性柔美的嗓音,但仍听的出是个男声,同归尘还并不知道他叫什么,只辨别出这大概是luolian,他不清楚是哪两个字,但不知道为什么,听这几句声音,心里却自动对上了莲花的莲。
可他却听得并不舒服,心惊肉跳,也无暇顾及其他。
屋内沉默数秒,就在同归尘差点拔腿狂奔,去找叶思轲提醒他之前,教室里响起了第三个人的声音。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先是隐忍,声调忽然拔高,是一种接近癫狂的大笑声,这人居然没有半分要咳嗽的意思,可见肺活量无比之好。
“大风从东吹到西,从北刮到南,无视黑夜和黎明。你所说的曙光究竟是什么意思——”
同归尘躲在教室门口的拐角,听到这忽然这声音高耸的诗声,不受控制的打了一个寒颤。
这是诗人海子的绝命诗《春天,十个海子》,同归尘欣赏不了,在这样的氛围下,更觉得惊悚万分。
少年忍着一腔恐惧,即使头皮发麻也没离开,他天性的善良与正义,还有对叶思轲心存的爱慕,让他战胜了面对危险时的本能。
“别现在就发疯。”
洛莲发出上位者的命令,但并不多严谨,屋里好像有人在密谋一些坏事,这些人中起码有一个疯子。
“许明朗,我把你这个胶囊杀手唤醒,不是为了看你在这发疯的。”洛莲的话里透着一股天然的娇媚,甜的发腻,像是在调情一样的语气:“不行就今晚吧,法国那边没说不能闹大,你去把叶思轲的车炸了算了。”
“别着急呀,小莲花。”
同归尘感觉那就是一瞬间的事——
许明朗那张脸几乎是和他的声音同时出现的,时隔多年再度回想,他已经彻底明白自己当时没有任何一种办法逃出生天。
四肢健全的同归尘和高位截瘫的同归尘,对于一个从小潜伏在人群里,被驯化培养出的杀手来说,都是同一种可以抓在掌心里的玩物。
“让我看看,是哪位小朋友的耳朵不听话。”
“偷听了秘密,得付出代价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