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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chapter 4 ...

  •   在透支体力后得到休息,会让人格外舒适,这种舒适来源于对充实工作的满足。你也许会想,我不遗余力地把该做的全做了,接下来就没有要做的了,可以“不量余力”地休息了,充满了气的皮球一下子泻下来,想要贴在地面长眠不醒。

      而此时国王就沉浸在这种舒适中。他已经不记得上一次大费精力的朝会是什么时候了,或许上一次朝会他还精力充沛,总能一边听着台下两派的喋喋不休,一边静心排演着腹稿,准备一场振奋人心的战前动员演讲——哦,那时他还年轻,似乎永远不会疲惫。

      现在他正放松地躺在那把扶手椅里,它对他来说太大,空有威严的架子,而不能像一个母亲一样安然把他拢在怀里,坐着四周空荡荡的。然而为麻风病所侵蚀、自八年前就被“策反”不断背叛他的身体,又在他稍有松懈的时候战胜了他的意志,于是他甚至不能靠自己的力量正坐,而是歪歪斜斜地靠在那大椅子里。方才他目送巴里安离开,他的背影融进斜射入门的阳光里,拉长,变细,模糊,消失。他很好奇残阳为何总能如此炽烈,像个回光返照的人,似乎想让人们记住它消失前最后的模样。他似乎记得提尔的威廉讲过,耶路撒冷得名于夕阳之神撒冷。倦意袭来,他阖上眼皮,红光缭绕不散,这落日余晖使他又想起十一年的朝阳。

      那个召开集会的殿堂是他登基之处,殿堂朝东的一面对着广场。那是7月15日,时值耶路撒冷解放七十五周年。那天早晨,十三岁的他由提尔的威廉和泰巴里亚斯的雷蒙德*1带领下,来到耶路撒冷主教内勒的阿马里克面前进行涂油加冕仪式。那天的朝阳和今日的夕阳一样的炽烈,彼时他的脸上还有知觉,能够感受到阳光的温暖与轻柔,被夏日沙漠吹来的风裹挟着,蓬松的金发被撩动,摩挲着脸颊,温热带点麻痒。他在入场前观望四周——因为入场后得顾全礼数目不斜视,他看见广场两侧分立着蓝衣和白衣的两群人——是医院骑士团和圣殿骑士团,他无意中瞥见广场上方还盘旋着一只鹰。

      当时他的父亲阿马里克一世三次出征埃及,无功而返,国库空虚,连加冕王冠上缺失的一个金十字架都无法补齐,而作为国王独子的他又是一个身负神罚的麻风病人,这使举国人心惶惶,没人会相信三年后他会使阿尤布王朝的萨拉丁品尝到人生第一次失败的滋味。

      他冷眼看着主教阿马里克拖长了声音念着祷告词——那无疑是因为他不情不愿,当初他极力反对他继承王位。念完最后一句“阿门”,划完最后一个十字,阿马里克将食指伸进圣油里沾了沾,轻轻点在他额间。他觉得凉凉的,液体缓解了炎热,他惬意地眯了眯眼,全然不觉得这有何神圣。

      他的伯父真是一语成谶,他不仅继承了“鲍德温”这个名字,还继承了这个王国。

      主教阿马里克转身拿起那顶被泰巴里亚斯托着的紫色绒垫上的王冠,将它高高举起。那王冠坠满华翠,有初代君王从布永带来的,有在君士坦丁堡制购的,有在小亚细亚劫掠来的,有从安条克或耶路撒冷屠城之后的灰烬里刨出来的。青金石,绿松石,红蓝宝石,翡翠,钻石.......一齐在阳光下散发着夺目的光芒。但那就像一群披金戴银的仆佣侍立在侧,却主位空置——因为少了那个在王冠顶端的金十字架——显得有些荒诞可笑。

      突然,那只在广场上方盘旋的鹰飞了下来,张开双翼停在阿马里克高高举起的王冠上。

      “快看!是真十字!”“王冠上缺失的十字架被补全了!”人群中不知是谁指着那只鹰嚷了起来。有些事,如果不是第一个人叫出了声,就会永远沉寂;如果不是第一个人说出了正确的话,就会被认为永远是错误的。倘若这个人叫的是“那只禽兽玷污了王冠”,鲍德温必然会被作为罪人推下王位;倘若这个想象力丰富的人把那只展翅的鹰想象成了十字架,那鲍德温就是天选之王,一代圣主。

      今日他想着,如此一来,他的成功继位一定程度上要感谢那个喊出第一句话的人。于是,他面具下的嘴角勾起一丝暧昧不明的笑,不知是感激还是自嘲,或者还有别的。

      从九岁开始,他身上的衣物越加越厚,在众人恐惧而躲闪的目光中战战兢兢地生活。他是一个怪物,起先不能感知疼痛,接着皮肤发生病变,肿起一个个肉瘤,然后爆裂,流出脓血,像溃烂的尸体。这种恐怖的现象从四肢蔓延开,为了抑制,父亲请来许多医生,法兰克人和阿拉伯人都有,然而无济于事,反而使他的病症成为一种公开的秘密。

      在这段时间里,他学会了单手骑马,并身处斗室,从地图上了解那个他将面对的残酷世界。自他记事起,父亲于叙利亚兵败努尔丁的消息不断从宫墙之外传来,十一岁那年,埃及的阿尤布王朝似在一夜间拔地而起。耶路撒冷的战线拉长,烽火在东南频频燃起。新月形的镰刀高高举起,锋芒直逼这座圣城。

      彼时,他心境的改变主要是因为这只鹰与台下众人的山呼万岁。一股从未有过的虔诚油然而生,那顶王冠从此刻变得神圣,第一次他堂堂正正地站在阳光之下,第一次他觉得自己被作为储君培养的苦涩童年有了意义,第一次他觉得自己不是个身负神罚之人而是天之骄子,第一次他觉得自己有了够主宰这王国的力量。

      “吾即,吾邦。”漫长的等待后,十三岁的他对自己说,这声音为台下的欢呼所覆盖。他会走出斗室,走出宫堂,走向那宿命之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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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吾即吾邦。”二十三岁的青年跟着那十三岁的少年不知不觉念出了这句话,随后被惊醒。

      他模模糊糊看见桌前蹲着一个人影,于是奋力地闭了闭眼,又睁开,终于看清地上的人——一个八九岁的孩童,那是茜贝拉之子,他的外甥,蒙费拉特的鲍德温。小憩一会儿,他精力恢复了些,撑住扶手直起身,对那孩子道:“嗨,小鲍德温,你怎么进来了?”

      那孩子像他的舅舅小时候一样一头金发,五官标致,犹如厄洛斯般俊美可爱,不染凡尘,此时他搁下玩具骑兵,抬起头,直视着国王,没有半点畏惧和错愕:“啊,查理的枪折了,我把它放在门外,刚刚那个路过的叔叔把它修好了。”

      *1特里波利的雷蒙德三世,因在泰巴里亚斯也有婚姻获得的封地,电影里称作泰巴里亚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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