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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chapter 14 ...

  •   chapter 14

      季闻春在琢磨一种甜豆花。
      现代的甜豆花是加红糖水,和凉糕的吃法差不多,也有甜品店别出心裁,加芋圆,红豆,薏仁,花生,珍珠等等。豆花口感和双皮奶类似,都细嫩爽滑,季闻春虽然是坚定的咸党,但也坚信世界上肯定有好这一口的甜党。

      这个架空的朝代时间线混乱,这时候已经有红薯的存在,季闻春买来红薯,南瓜,芋头等材料,把英姑叫进来帮忙。
      她让英姑把东西蒸熟之后压碎,揉进淀粉,多次试验之后切成小丁,下水煮。捞起来之后和红豆,花生,糖浆一起当浇头淋在豆花上。

      古代民间糕点样子朴素,有枣糕,绿豆糕等等,但都不如面前一碗甜豆花成色好看。
      如雪的豆花盛在瓷碗里,淋上颜色鲜艳的配料,看起来十分有食欲。只是现下古代各种工艺全靠人工,口感和精细度和现代机器制作多多少少有所区别。
      季闻春推了一碗给英姑,“大厨尝尝。”

      英姑没有客气,狼吞虎咽地吃了一口,“我听那些酸人夸咱们的豆花什么‘白如玉’,‘银做床’,还说莺歌是受了神仙点化才得到这个秘方。要我说,让他们来看看小公子,那可比神仙都厉害。”

      季闻春知道这姑娘拍马屁,笑纳道,“英姑娘若这样比喻我,那你岂不是神仙座下童子?”
      英姑一愣,嘻嘻笑道,“小公子可真厚脸皮。”

      英姑吃了几口就不吃了,很是珍惜地收起来,说要端回去给妹妹吃。

      当天晚上,季家的宵夜就变成甜豆花,桌上放了花生米,芋圆,红豆,绿豆,水果粒,红枣粒等十多种配料,大家依照自己的口味加糖等,连来福也得到半小碗。

      季母嗜甜,淋了半小盏糖水,连连吃了两小盏,用手帕擦嘴角道,
      “这甜豆花可比咸的好吃,就是宫廷御厨的手艺的怕也不逞多让。”

      妙娘郁闷地将整碗豆花一口倒进嘴里,擦嘴,“再来一碗。”
      季小弟乖乖给她递第二碗,妙娘又一口闷了,方评级道,“也就那样,并不如昨晚上的肉包子扎实。”
      季闻春嘴角抽搐,“你想如何?”

      妙娘眼睛一亮,“不如给我做肉酱的豆腐脑。”

      季闻春看着妙娘被撑得鼓鼓囊囊的胳膊袖子,深感无力。继甜党和咸党之后,又诞生了妙娘独创的肉党,她现在怀疑送妙娘去学武是不是个错误的选择。
      .

      次日夜里,季闻春就被大嬷嬷邀请“做客”。
      季闻春到时,大嬷嬷在阅读一本画图画的书籍。她偷瞄了一眼,仿佛是一本图谱。

      大嬷嬷说明了找她来的原因,放下茶杯道,“花魁大赛由平康里最大的几处青楼联合举办,百花楼只是其中之一,原先并没有让谁免费赞助的先例,不过好在我还有几分话语权。当初你向我许诺下排舞,现在可得让你践行诺言了。”

      季闻春懵逼道,“排舞?我?”她本只是随口说说,主要是以“帮百花楼打广告”为诱饵为自家小摊子打广告,没想到对方居然把添头当成大头。

      大嬷嬷喝了一口茶,“季公子夸下海口,我可是替你把要求实现了,可别食言而肥。”
      季闻春郁闷地吐槽,“总得让我看看百花楼的舞蹈吧?”

      大嬷嬷颔首允许了,不忘提醒季闻春,“听说你那甜豆腐脑做好了?记得给我送百十来碗过来,我送去让人帮你品品,提一些意见,方便你改进。”
      季闻春:……
      这狡猾的老太婆。

      季闻春去看过百花楼的当家碧春表演,这次大厅中看到的仍然是她的柔舞。

      碧春娘今年十九有余,但已名满平康里,传言她“巧笑倩兮,美目善睐”,最值得一提的是她的“胡旋舞”——平康里中会跳胡旋舞的女子数量廖廖,碧春娘是其中佼佼者。

      虽然此次表演不是她拿手的胡旋舞,观众依旧很多。
      年轻的公子哥们跽坐在蒲团上,围成一圈,聚精会神地看着碧春娘舞蹈,精彩处皆鼓掌赞叹,时不时率性和歌,若谁得到碧春娘回首一顾,便兴奋得手舞足蹈,这热烈的气氛和现代明星开演唱会一般无二。

      季闻春被引到前排,坐下看起来。
      这本小说以唐宋朝代为基础,世界自动补齐之后展现的舞蹈也是唐朝和宋朝年间的,季闻春作为历史见证者有幸看到唐宋舞蹈。
      唐朝有柔舞和健舞,健舞即前几日季闻春看到的“脚踏大球”和“舞剑”,而柔舞更加柔和,柔舞是和健舞相对应的一种舞蹈,动作柔媚缓和。

      但可惜的是,由于这会儿女孩子都穿下面收束的裙子,所以腿部动作并不夸张,并且芭蕾舞还没传入中国,妹子们不做压腿、下腰等难度过高的基础训练。所以她心心念念的绝美“空中劈叉”,“后踢一字马”等动作在柔舞里都看不到。

      现在碧春娘的舞蹈表演虽然美丽,但对于看过爵士、拉丁、中国民族舞、芭蕾,街舞等华丽炫技般舞种的季闻春来说还是粗糙了些。

      娇杏看季闻春叹气,顿时不服气起来,“季少爷,虽说百花楼确实比不上那顶级的翠红楼,但好歹也是有几分本事的,您何必摆出这副看不起的样子。

      季闻春撑着下巴,“我并没有看不起的意思,我只是觉得……”
      在修正过的现代舞面前,估计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

      经过此次观舞,季闻春倒是有了些灵感。

      大嬷嬷为季闻春挑选来的姑娘叫百水仙哥,百花楼第一等姑娘有碧春、青青、如荷等十来个人,也是每年百花楼派去参加花魁大赛的人选,现下站在她面前的百水仙哥即刨除第一等后所剩的第二等姑娘。
      第二等姑娘未必比第一流逊色多少,就像现代二线明星,跨入一线只是运气或时间问题而已,并不存在谁基本功或容貌十分差劲的情况。

      季闻春道,“不如请姑娘跳一支舞?”
      百水仙哥便跳了一支柔舞,和碧春娘的大致无二。

      既然大家的舞蹈基本功都差不多,那么只有从新意入手。
      季闻春舞蹈素养不够,能想到比较别出心裁的舞蹈只有传闻中的“响屐舞”。

      传闻中西施脚大,夫差为了掩饰她脚的尴尬,特意给她定制了一个回廊,取名“响屐廊”,下放水缸,水缸上铺上木板,让她可以穿木屐行走于上。
      每当西施从木廊走过时,就会发出清脆的声音,西施有时在回廊上跳舞,木屐与木板接触,发出清脆欢快的声音,因而诞生出大名鼎鼎的“响屐舞”。

      “响屐舞”名流千古,但在舞台上做一个木制回廊显然是无法实现的,幸好现代人聪明的智慧结晶给了季闻春灵感。

      “我不会排舞,但我知道你会,你只要按照我的要求编舞即可,”
      百水仙哥犹豫地看着季闻春。

      季闻春明白她的顾虑,毕竟她只是个十多的小孩,还是个小男孩,人家肯信任感她就怪了。
      她想了想,说,“你也不用担心,毕竟无论你跳还是不跳,总归拿不到花魁的,还不如听从我的命令,到时候向大嬷嬷讨个好处。”

      百水仙哥:………
      虽然知道她在说实话,但是真的好讨打有没有。

      百水仙哥不大情愿地蹲下身,“那就谨遵公子吩咐了。”

      .

      季闻春让人定制了一双鞋,一面鼓和一套衣裙。考虑到古代人认为白色不吉利,衣裙颜色选用明净的青色,绣一点青草的花纹,看起来高洁优雅。衣服最特别多地方在于大袖,仿魏晋风的大袖在抬手,旋转的时候有衣带带风的感觉。

      但百水仙哥却犯了难,因为这双鞋是季闻春特意定制的,要求为“踩踏时能够发出脆响”,鞋店老板左思右想,在绣鞋底和鞋尖分别镶嵌了廉价的玉板。玉板敲击在地上,声音格外悦目。

      但这样一来,鞋就变得极重,鼓面轻薄,要如何轻踩,侧踢鼓面发出清脆的声音而不击破大鼓是个难题。她跳柔舞是因为自小身段柔软,在鼓上跳舞依旧超出正常难度。

      季闻春观摩她多次排舞,动作从僵硬变得娴熟。
      这会儿讲究一个“绝招”,谁有的东西绝不外传。百水仙哥便推了不少恩客的邀请,一个人独自锁门不分白日黑夜关在屋中练舞,全然不顾外界的争吵。
      不得不说,这姑娘还是挺有上进心的。

      她看见季闻春来,从鼓上走下来,小声道,“公子,我们的舞蹈真的能成功吗?”
      季闻春心中其实也是忐忑的,但想到花引君,不知为何信心充足了不少,“有何忧虑的,和当初的话一样,你跳不跳也当不了花魁,何必过分在意。”

      百水仙哥笑起来,“季公子说得是。”毕竟蹭来的名额么,相当于皇帝已经破格提拔你当进士了,你还幻想当状元,那可不痴心妄想了。

      季闻春默默在心里想:更何况她还比花引君所在的小说时代多十几年,到时候舞美、灯光效果一做,即使五六成也能变成九成。

      .
      季闻春用自制的牵引绳牵着来福,准备送季小弟出门读书。

      大概因为科举还没有出现,这时候在寺庙中读书并不辛苦,不像清朝里出现早起三四点起床的现象。季小弟挂好装书的布袋子之后季闻春依旧赖在床上摸鱼。

      清晨薄雾漫漫,双桂街许多挎着篮子去洗衣服的年轻姑娘,隔着大老远就对两姐弟微笑抛花,还有故意把帕子扔到季闻春脚下的。
      季闻春含笑把帕子放到脸涨得通红的小姑娘手里,“拿稳,别掉了。”

      “公子,你摸了我的手……”
      “我家中已有未婚妻……”
      “没关系,做外室也行。”

      这样的戏码一天能上演三次,让季闻春疲于应付。
      不得不说,季闻春这张脸就是能打。

      季小弟郁闷地用脚尖碰了一下来福。
      来福猫每天在家中混吃混喝,已长到半臂长,闻不惯这些浓烈的花香味,打着喷嚏人立起对这些陌生人龇牙咧嘴,把小姑娘们吓得跑开了。

      季小弟抬手摸了一下猫毛,说,“哥,我觉得这小怪物性格怎么越来越像狗。”
      季闻春想起早上来福摇着尾巴讨要食物的模样,试图粉饰太平,“胡说,来福怎么可能像狗?虽然看起来不起眼,但说不定它身体里留着皇家血缘,不幸流落在外,若有一日金鳞化龙……”

      季小弟看着立着一只腿对着树桩子尿尿的来福,吐槽,“皇家御苑里狗的后代?”
      季闻春抱着手臂,“晚饭别想吃了。”

      她正准备再警告季小弟一二,却被他戳了一下,示意她回头看。
      不知何时他们身后出现一个贵妇,搂着来福,眼中滚落出的泪水把狸花猫的毛净数打湿,不光如此,她嘴里还念叨着“我儿。”

      “哥,”季小弟戳着季闻春手臂,语无伦次,“不会,不会咱们家来福真是皇子吧?”

      .

      季闻春朝起手边的杯子就对着季小弟打上去,“猫是猫,人是人,猫怎么变人,人怎么变猫,让你少看点精怪小说,看把脑子都看傻了。”

      季小弟抱着头吐血,明明是他姐先起的头,明明是他姐每天念叨“狸猫换太子”的故事,为什么现在挨骂的反而是他?

      两姐弟静静站在路边,贵妇哭够了,才用帕子擦干净泪水,不好意思地说,“见笑了。”
      季闻春仔细打量妇人的脸,这是上次在双桂街抱着来福求收养的女子,但此时和那时候的憔悴不同,她整个人明亮了不少,肌肤雪白,眼睛有神,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女子。

      季闻春摆摆手,“没事没事。”

      妇人情绪平息下来,慢慢说,“上次多谢公子提醒,我回去左思右想,便觉得不对劲,只是郎君家人不由分说非要把罪名安在我身上,我也奈何不了,不过还好找回了我亲儿。”
      季闻春点点头。

      她就说肯定不符合逻辑,像有个大名鼎鼎的推理小说,叫“狸猫换太子”,要现代人去医院,医生告诉产妇家人小孩子变成一只猫,要么被当神经病,要么被家属打一顿。这女子郎君之所以被迷惑住,只是因为她初产大脑糊涂,而她丈夫家人又一门心思让她当替罪羊罢了。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chapter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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