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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生若只如初见 ...

  •   四海客栈不大不小,因为东对城门,西通集市,占据了进出要道,往来人口络绎不绝,靠着地利之便,终日熙熙攘攘,好不热闹。我接了惜凤的命令,到离九秀山庄不远的四海为她寻一枚玲珑水玉簪。清晨出发,正午才赶到这座四通八达的城市,脚踏进客栈大门时,已是满头大汗了。
      我极少独自出远门,自小被父亲送到九秀山庄跟着惜凤。长辈们都说要我学着点惜凤大家闺秀的风范,改改我那见人就脸红,遇事就低头的窝囊性子。可是我却无论如何都迈不过心里的那道坎,总觉得与人相处是一桩难于登天的事,除了自小相熟的惜凤,我几乎不愿意和任何人凑近。或许惜凤这么多年拿我没辙,发誓要助我攻克怕生的障碍,才故意把我打发到这里来,意欲将我置之死地而后生吧。她知道她给我的命令,我从不敢违抗,无论我心里觉得多么难,多么委屈。我也不知为何,明明许多事我不愿意做,但我就是不敢和惜凤说“不”。于是她笑嘻嘻地半撒娇半命令式地和我说:“小纤,听说四海的文记当铺收藏了盛唐时杨玉环戴过的一只水晶簪子,玲珑剔透,秀美无双,名为玲珑水玉簪,你替我去买回来吧。”我唯唯诺诺地答应,心里打起了鼓,小心翼翼地问:“我……我一个人吗?”
      惜凤脸色一变,眉头一挑,那双似墨般晕开的眼睛深深望着我,带了三分幽怨七分埋怨,阴阳怪气地说:“怎么?你一个人不够吗?”
      我心里咚咚跳个不停,惜凤的表情濒临生气的边缘,我早已习惯察言观色,从不敢惹她发怒,急忙哆嗦着说:“够……够了,我……我马上去。”
      惜凤那红润的双颊忽然又恢复了往日的温柔,粉嫩的双唇微微张开,明眸皓齿,笑语嫣然:“那就有劳你了,小纤,快去快回哦。我等着你。”
      终年丝竹绕耳,余音绕梁,琴声滋润出的惜凤哪怕只是轻言细语也如浅吟低唱,字字珠玑,声声入耳,好似一曲婉转小调,更像一道催促的通牒。我深知她耐心不足,不敢耽搁,急急忙忙便出了门,连盘缠也忘带了。
      平日里和惜凤出门,她总会再三检查有无带够远行所需物品。而这次少了她,我尚未成行,就已犯了小孩的错误。而在只认钱不认人的掌柜看来,我并不是可以被他提回家找父母的娃娃。整个客栈里鸦雀无声,此时只有掌柜吼我的声音:
      “姑娘,你没带钱出来吃什么饭啊?你当我这店是慈善堂啊?”
      我涨红了脸,感觉到血液在身体各处奔涌,盛夏未至,我已汗湿衣衫。我很想辩解,嘴里结结巴巴,半天也只能说出三个字:
      “对……不起……”
      掌柜的显然不接受我的道歉,他继续扯着嗓子喊道:
      “光天化日下怎么有人吃白食啊?看你这身衣服也算是大户人家里出来的,怎么这么不要脸?你父母没教你吃饭要付钱吗?”
      “……”
      “你倒是说话啊。没钱那也不能白吃,你是留下来卖苦力呢,还是把你身上这衣服扒了当饭钱呢?”
      掌柜的奚落越来越难听,已经触及我发作的底线。是的,见血后我会变得疯狂暴躁,别在腰间的腰带转瞬就会成为夺人性命的魔鞭。血为何能刺激我的情绪,我自己已经不记得了,只知道哪怕是惜凤,也不敢让我见血。而如今,那掌柜的话骂得难听,句句都是狗血淋漓。他还在洋洋自得,骂得唾沫横飞,殊不知我的身体越抖越厉害,立马就要失控了。
      “哈哈哈哈哈……”周围有人开始跟着起哄,一些油腻的酒客开始凑热闹,跟着喊:“脱衣服好,脱衣服好!”
      本来安静的客栈又热闹了起来,而我成了烤架上的鸭子。我的指节开始收紧,去摸腰间上的带子,却还来不及抽出,就被一锭明晃晃的碎银子砸在掌柜台上发出冷冽清脆的响声给吓得缩回了手。
      “她的钱,我付。”
      没有一句废话,说话的人坐在我一尺开外的靠窗方桌上,白衣黄衫,背影挺拔。是的,我只能看到他的背影,以及他对面那身金色宫装的女孩。
      我从未见过那么繁复华丽的裙子,除了在描述宫廷装的书上。难道,那女孩是皇宫里来的?可她身旁摆了一副镶金镀银的大弓,看着和惜凤的古琴差不多高。皇宫里的公主,应当不会射箭吧。盛唐以后,民间风气一改当年开元盛世的彪悍,数百年过去,及至我朝,越发收敛了脾性,百姓尚读书,好文雅,就连男儿都多是摇头晃脑吟诗作赋的书生,更何况生得那般精巧秀气的女孩。
      “你还真会多管闲事。”那女孩两手托腮,眼睛眯成两道缝,话虽是对着同桌的男子说的,余光却斜瞟过我,不屑与骄傲在她白皙的脸上一闪而过,我被她的一身珠光宝气眩花了眼。然而说来奇怪,那一身金灿灿的嫦娥奔月寒宫装,明明炫彩至极,穿在那女孩的身上,却没来由地渗出丝丝寒意,仿佛一位镶金嵌玉的冰山美人。
      惜凤常年爱着红装,尤喜梅影、玫瑰,以及粉蔷薇三色搭配的丝绸纱裙。略带墨韵的暗红底裙与柔和的粉色丝巾缠绕交叠,隐约透出惜凤洁白如玉的胳膊,加之她步态轻飘,尤善轻功,走起路来悬在双肘的丝带拖地滑过,如青烟缕缕,余香不绝。随她见过的大家闺秀多了,知富家小姐都喜爱身挂披帛,仿宫廷装,但极少有人敢用金黄色,因为那是皇家的颜色。哪怕九秀山庄黑白通吃,是武林世家之一,与朝廷要臣也多有来往,仍旧不敢犯忌。这么多年,我还是头一回看到金色宫装出现在普通市井之间。
      那女孩说完那句“多管闲事”,随即用手捡了两粒花生米扔进嘴里。她吃东西时下巴微扬,头往上抬,一粒粒炸得香酥金黄的花生米被她葱白似的指尖一弹,在空中跃起,然后四十五度角落入她轻启的朱唇之间,咔嚓蹦脆的声音传来,轻盈动听。然后她双唇含住自己的食指,舌尖轻挑,把指尖的花生油舔了舔,妩媚的眼角用余光扫过我,随后跟着她细密浓稠的黑色睫毛,滑向窗边的太阳。正午的阳光晒着方才替我付钱的年轻男子,那女孩似是一边看着他,一边看着似火骄阳晒到客栈大部分角落,独独留下她精挑细选的座位,凉风阵阵,阴影当头。
      我觉得她和惜凤很像,那是我见到她时的第一直觉。一样的飞扬跋扈,一样的颐指气使,一样的任性蛮横,一样的风华绝代。当时我还不知道,眼前这个既明媚又冷艳的女子,与我熟识的惜凤,绝非同类。
      掌柜的手捧碎银,见钱眼开乐出了花,顿时堆满笑容三步并作两步跑到那对男女的桌前,点头哈腰赔笑道:“多谢客官,多谢客官!小店……”
      “滚。”话还没说完,掌柜的笑容冻结在脸上,随后又立马化开了,继续点头哈腰说:
      “是是是,客官您慢用……”掌柜的弓着腰,面朝前,脚往后一步步退,就这么退回到柜台后,然后他的腰杆立刻又直了,看了我一眼,那花枝乱颤的笑容不见了,一脸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嫌弃相,手背朝我挥挥,说:
      “算你走运,今天遇着贵公子了。还不快走,别挡着我做生意!”
      我心里落了口气,方才奚落我的四周吃客也全都成了哑巴,四下里又安静了下来。我脸上依旧热热的,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我用眼角的余光偷偷瞟向靠窗那桌,却发现他们已经不见了!
      “两间上房。”我的背后传来了熟悉的男声,是刚刚替我出头的男子!我急忙转身,他二人已经被小二领上楼了。台阶是木质的,踩上去吱吱呀呀地响,小二摇晃着身体,边引路边说:
      “二位客官请慢些,已经给两位准备了最上等的天字号房,沏了今年才采摘的毛尖,若还有什么需要,尽管和小的们说,本店一定随叫随到,应有尽有!”
      他们的身影消失在楼梯拐角处,随即而来的是再次沸腾的人声。本来鸦雀无声的客栈大堂又重新响起了推杯换盏,把酒言欢和闲言碎语的市井声。我的心跳突然加快,倒吸一口凉气,虽久居闺阁,但跟着惜凤也多多少少见过一些江湖的世面。这一男一女,看着年纪比我长不了几岁,方才举手投足,话起话落之间,已见功力,唬得这一客栈走南闯北的人,连大气都不敢出。
      我的危局已解,本该离开,却鬼使神差地跟上了楼。出门在外,从来都是惜凤替我出头,帮我做主,竟然没什么机会领受别人的恩惠。今天也算是被他们搭救,我萌生了谢意。拐进刚刚他们消失处的楼梯间,正瞧见那男子站在一间房门外,对着里面说话:
      “任务为重。”
      然后听得里屋传来方才吃花生米的女孩声音:
      “知道啦,太阳那么大,刚吃完午饭,你让我先睡会。”
      “……”
      男子无奈,不再接话,转身想走,就看到了我。我就挡在楼梯间,他要下楼,必须经过我。此时我已血色上脸,只觉得自己双颊都火辣辣的,那是我第一次正面瞧见一个男人。从前,我见谁都低着头,除了惜凤,我甚至连她爹娘的脸也记不真切,大概是从未认真看过吧。然而我唯一一次抬着头,正面看到的,却是这天下间,我觉得,最好看的男子。
      剑眉星目、玉树临风、英姿飒爽……我在脑海里飞快地搜索所有配得上他的形容词,然后感叹书到用时方恨少,如今只觉得再华丽的辞藻也堆砌不出他的风韵之一二。听说我的父亲顾人玉也是一位美男子,我也深深地记得自己的父亲在我幼时,他尚年轻之际的样貌。可如今与眼前的这一位相比,我懂得了什么叫惊为天人。
      我盯着他看,不记得看了多久。我只记得那双墨玉般的眸子离我越来越近,直勾勾地盯着我,还不等我回神,就已有冰冷的声音传来:
      “让开。”
      我身体一抖,觉得有凉风穿胸而过。这才惊觉他已走到我面前,叫我让道。我急忙垂下头,脸烫得像是烤了炭火,身体一面细细流汗,一面侧过去给他让出楼梯口,然后颤抖着声音轻轻说了句:
      “刚才……谢谢。”
      “不必。”
      他竟然答了我的话!方才他叫我让开的架势,我还以为他已经不耐烦了。一阵欣喜涌上心头,大概应了那句话,哪个少女不怀春。我虽未曾开启豆蔻心思,却也禁不住近在咫尺的“诱惑”。有些人,只因风采与生俱来,不必做什么,说什么,就足以摄人心魄。后来,他“诱惑”的不只是我,还有比我灿烂得多,美丽得多,也风光得多的别人。
      他一只脚已经踩到下楼的台阶,我着急转身,跟在他身后,说:
      “我……我想报答你。”
      “不必。”同样的话,他已经走下楼梯,即将走出客栈。我的脚就像被施了法术,不自觉跟着他走了下去。
      “你……是不是在找人?”我见他出客栈后左右观望,然后瞄准了人多的集市,往西边走去。大概是跟随惜凤久了,即便身前的人不说话,我以其动作也能判断对方下一步的心意。
      “别跟着我。”他没有回头,没有看我,继续往前走。但他还是和我说了话,而不是根本不理我。不知道为何,我觉得只要他还愿意和我说话,我就心满意足,甚至觉得欢天喜地了。
      “我……我可以帮你。”
      他终于停下了脚步,转头望着我。他什么也没说,只是看着我,我就像被情郎看穿的姑娘,娇羞地低下了头,但我砰砰直跳的心始终让我保持高度警觉,我知道,像他这样的人,不喜欢浪费时间。
      这次我没有再看他,我怕目光与他汇集的温度,会灼伤我自己。于是我继续低着头,一字一句故意说得很慢,很清楚:
      “我认识黑市的人,他们在这里做生意,消息灵通,也许能帮到你。”
      我从来没有这么完整而连续地说过如此长的一句话。说完最后一个字,我的心里升起了对自己的赞许之情,突然心情大好,不自觉仰起了脸,然后又看到他那双摄人心魄的眸子。墨玉般的黑里,有日月星辰的光芒在闪烁。
      “带路。”
      他这是在允许我帮他?他答应了我留在他身边,和他一起找人?我心里一阵狂喜,嘴角不自觉上扬,当着别人面的笑,我几时不曾有过了。
      黑市的人没有固定摊位,但我能以指环感应他们的位置。联系地下商人的异能指环,听说是我从娘胎里生下来就套在手上的。长辈们常感慨,我死去的娘亲留给我两样东西,一样好,一样坏。好的便是这通天的黑市指环,能买到市面上根本不出售的珍宝奇材;坏的便是那见血就要疯的性子,失控时六亲不认,非得被人打晕制服,否则誓不罢休。
      这次指环给我的提示,黑市老板不在四海城内,而是在城门外的郊区。我带着他出了城,在杂草丛生的郊野寻到了正蹲在地上吸水烟的牛五。是的,牛五,一个土到不能再土的名字,却是黑市里叱咤风云,倒买倒卖的一把手。我也不知道他从哪里变出那么多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总能给需要的人,需要的帮助。而他卖的消息,你从来买不了吃亏,也买不了上当。
      “哟,小丫头,你这是碰上月老啦?哪里来的俊俏小伙子啊?”
      我脸一烫,头缩回去不做声,而他,却仿佛没听见牛五的调戏,开门见山:
      “点苍门人,藏于四海,可有下落?”
      牛五那双笑眯眯的眼睛突然睁得雪亮,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番,嘴角勾出一抹令我心慌的笑:
      “阁下要的消息不便宜啊。”
      “出价。”
      “阁下若肯告知身份和姓名,咱们这笔生意就做成了。”
      这么简单?我心里犯嘀咕,牛五的算盘打得比谁都精,他这看似容易的要求,背后不知藏着多少我猜不出的道道。当时的我尚不知身边这个人是武林公敌,天下英杰得而诛之,而牛五确认了他的身份,再把在四海郊外遇见他的消息随随便便转手卖人,不知能得多少金银财宝,或是其他价值连城的情报。
      “仇皇殿,解星恨。”
      仇皇殿!听过这个名字的人,遍布天下。但是亲眼见过这个组织的人,却少有活口。我也只是在惜凤偶尔听父母念叨时知晓了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名字。听说,他们地处西南,善用邪术,仇视所有名门正派,甚至连皇族也没放在眼里。仇皇仇皇,仇视皇天。有人说,仇皇殿主仇雠,有朝一日将君临天下。难怪,难怪那女孩着宫装!她和我身边这位男子,来自一个传说,在这个传说中,连天子都要为仇雠提鞋。
      我突然觉得自己的身体僵硬了,明明是初夏午后,阳光正烈,却似有冰水从头颅倾泻而下,一时之间,我以为自己被关进了惜凤用来惩罚登徒子的冰窖。
      “哈哈,今日有缘得见仇皇殿头号杀手,飞星传恨,也算不枉此生啊。”
      “点苍。”
      牛五要的条件,解星恨均已满足,他在等待牛五兑现自己的承诺。而牛五,不愧是身经百战的商人。他贼溜溜的眼珠子一转,摸着下巴若有所思:
      “我要是告诉阁下了,怕是就该被灭口了吧。”
      江湖上没有人知道自己见过解星恨,因为知道自己见过他的人,都死了。于是有一个传言,曾经离我很远,现在离我很近:解星恨从不与活人为伍。
      我在想,牛五有没有后悔问对方的身份。哪怕这身份是一条千载难逢的情报,牛五却不见得有命卖出去了。所以精明如他,磨蹭着不说话,让解星恨等他,等他再提要求,保住小命的要求。
      然而解星恨从不等人,他的指节在腰间的剑柄上扣紧,薄薄的嘴唇抿成一道直线。
      “你说与不说,都会死。”
      他不是一个生意人,相识不过一盏茶的功夫,我已经断定,与解星恨谈条件,是浪费时间。但是他要的点苍门人的下落怎么办呢?难道真的杀了牛五,再继续无头苍蝇乱撞?
      “那既然说与不说都是死,我又何必浪费口舌呢?”牛五的脸上重新堆满了没心没肺的笑,他好像一点也不怕死,面对传说中的死神,他仿佛视死如归。我认识牛五数载,总以为他是一个贪生怕死见钱眼开的黑心商人,却在今日,见到了我自以为了解的人,在危难关头时的另一副嘴脸。
      我甚至来不及看到解星恨是如何拔剑,只听得牛五一声惨叫,一截血淋淋的断指滚到了我的脚尖前,我触电般地往后一弹,只觉得血气上涌,立时便要发作了。然而在我意识模糊之前,隐隐约约见到银色的剑尖轻巧地把那截断指挑开,扣在指头上的黑色指环转眼已到了解星恨的手上。那是黑市商人联络和交易的信物,我也有一枚。只有戴着黑色指环的人,才有资格在黑市做买卖,包括打探消息,而失去了这枚戒指的人,哪怕曾经在黑市叱咤风云,也将被视为弃徒,从此失去在黑市交易的资格。因此黑市里有一句不成文的规矩:戒指在,生意在。戒指亡,生意亡。对于在黑市里混饭吃的人而言,戒指比性命更重要。
      牛五哼哼唧唧跪在地上,右手握着自己血如泉涌的左手,咬牙切齿:
      “不愧是飞星传恨,可惜着了点苍的道。你不知道这是调虎离山吗?你出来找他们,他们正好去找你落单的同伴。那位大小姐,呵呵,此刻只怕凶多吉少!”
      “血啊啊啊啊啊啊!”牛五的血落在地上,染湿了我鞋边的草。我顿时陷入魔怔,只记得鞭子一顿狂舞,待清醒时,牛五的伤口已经包扎好,解星恨却已不知所踪。我下意识地双手相搓,却觉得少了些什么,我的戒指呢?
      此时,我才注意到,牛五换了受伤的左手,抚摸着自己右手无名指上新戴的戒指,我的戒指!
      “你……拿了我的戒指……”我又变成了那个唯唯诺诺的我,明明遇到了抢劫,却连指责都这么虚弱。
      牛五笑嘻嘻地看着我,说:
      “嘿嘿,小纤啊,多谢你成全了我此生最大的一笔生意。解少侠拿走了我的戒指,我又拿走了你的戒指,日后他仇皇殿要什么消息,全都得从我这里买。这黑市黑得很,不适合你这话都说不利索的小姑娘,还是赶紧回家伴爹娘吧!”
      “他……没杀你?”不是说见过解星恨的人都死了吗?不是说解星恨从来不与活人为伍吗?为什么牛五还活着,我也还活着?比起那枚黑不溜秋的戒指,我更关心解星恨的放过。他放过了我,也放过了试图威胁他的牛五,难道,他没有传说中那么坏?
      牛五的眼睛眯成一条线,微笑着和我说:
      “就算是冷血杀手,也只杀无用之人。若是有用,自然是留着使唤,为自己日后争取更大的利益。死容易,活着才不容易呐。”
      牛五的话我听得云里雾里,但他刚刚说的黑市交易,以及拿走我的戒指,已经让我明白牛五从此成为了仇皇殿的线人。解星恨拿了牛五的戒指,日后可以随时召唤这位黑市大佬。而牛五,拿了我的戒指,凭他的本事,稍做手脚,便能以此戒指与解星恨专线联络,为仇皇殿提供源源不断的情报,换取金银珠宝,或是把仇皇殿打探的消息再卖给别人,让那些推测仇皇殿下一步行动的人有据可依,成为双面间谍。这门生意,果真无论怎么做,都稳赚不赔啊。
      “你要是泄露仇皇殿的秘密,就不怕……”
      “就不怕被灭口是吧?哈哈,解星恨要杀我,易如反掌。杀别人,他自然也轻而易举。那些活腻歪了的,若是主动送上门来,不是正好给他那把宝剑喂血?对了,你听说过没,他那把剑就叫饮血剑。”
      饮血剑,顾名思义,以血为生。血吸得越多,力量就越强大。牛五的意思是,解星恨根本不怕自己的行踪被泄露,因为所有见过他的人,都难逃一死。而他有了牛五这个消息灵通的线人,反而更容易掌握武林各大门派的动向。如此说来,今日我带他来黑市,倒是促成了天下公敌进一步染指大好河山这桩人神共愤的滔天恶事。
      但在心生愧疚之前,我仍有一事未明。
      “他也没杀我……”
      “你发疯的时候正好有点苍门人飞鸽传书,催他去延维塔呢。他是没顾上你,匆忙走了。”
      “去延维塔做什么?”
      “仇大小姐被抓走了呗。”
      “仇大小姐?”我这才反应过来,原来那个飞扬跋扈的女孩,就是仇皇殿主独女,仇心柳。怪不得她一身贵气逼人,也怪不得他会那么紧张。
      听说这二人以兄妹相称,一个是仇皇殿少主,一个是仇皇殿大小姐。然而,我看过太多才子佳人的故事,也听过太多江湖侠侣的传说。那些名义上的兄妹,全是日后情深不渝的铺垫。他和她,才是天生一对吧。不知为何,我心里隐隐有些失落,想起解星恨那张面无表情的脸,明明冷得像一座冰山,却好似有融化冰雪,催生万物的力量。我含苞待放的小心思,因见着他而花开一季。
      “哈哈,可惜他那副好皮囊了,却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小纤啊,你还是死了那条心吧。看人可不能只看脸。”
      我红透了脸,不答他的话。正发愣,手里被塞了一个硬邦邦的小物件,我一看,竟然是自己的戒指。牛五竟然把戒指还给我了。
      “你?”
      “他手上有戒指,你手上也有戒指,以后他若真要打听什么消息,自会找你哈哈。我也知道女人动了感情那是九头牛也拉不回来,和你相识一场,我就替你做回月老牵红线吧,还不快谢谢我!”
      我一头雾水:“你刚刚不是说……”
      他不是要和仇皇殿做买卖吗?怎么又把戒指还回来了?我不知道牛五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手里握着这枚失而复得的戒指,心中一半欣喜,一半不安。
      “嘿嘿,第一,作为黑市老大的我,怎么可能没有备用戒指。第二,和仇皇殿做买卖,随时随地可能没命,我还不至于那么视死如归。第三,你既然对他念念不忘,凭此与他你来我往,没准哪天守得云开见月明啊。”
      我看牛五故作轻松的表情,脑子里突然明白了什么。
      “你……是为了救我们两个人的命吧?”
      “哈哈,小纤果然蕙质兰心。你虽然不善言辞,心里却跟明镜似的。要想在仇皇殿手下活命,必得当大用。我趁你发疯,和他说你是九秀山庄的二小姐,常年被大小姐欺负,早有反意。你精通黑市买卖,又有机会接触名门正派,他若向你打探消息,必百发百中。而且,他现在有了我的戒指,能随时感应你的位置,你若有异心,他可随时取你性命。如此云云,他何必杀你?”
      “那你呢?”
      “我给他画了延维塔的生老病死八卦图,他想救人,必得先破阵。而破阵的口诀,待他进阵准备关键一击时,我会通过戒指传音于他。”
      “他竟然信你……”
      “杀了我他也没什么好处,留着我可能还有大用。况且,现在我们三人能彼此感应位置,他要取你我二人性命,岂非小菜一碟?”
      “可是……我们知道了他的位置,如果告诉别人,那他……”
      “哟哟哟,这么快就担心我会出卖你的小情郎了啊。你说的没错,我也可以把他的行踪卖给各位志在灭仇的仁人义士们,然后请大家蜂拥而上众志成城一举歼灭仇皇殿。只是你想过没有,仇皇殿都兴风作浪二十年了,为什么江湖上就是没有拧成一股绳的力量去围攻这个邪教?”
      “为什么?”
      “因为争功。如今武林盟主虚席以待,江湖上的说法是,诛仇皇殿者得盟主令。既然如此,群攻的结果,就是群龙无首,或者为他人作嫁衣裳,还不如自己单干,输了叫舍己为人,搏名誉;赢了就号令天下,夺权力。横竖不吃亏,你说是不是?”
      难怪九秀山庄一直不肯加入飞雁山庄孤苍雁组织的剿仇同盟,难怪孤苍雁振臂一挥呼吁了这么多年大家要精诚合作,团结一致,江湖上各门各派仍旧各行其是,一盘散沙。毕竟,功劳和名誉,分给众人便等于没有,唯有独占才显鳌头。
      “仇皇殿可不是傻子,正是看准了这一点。点苍派掌门谢英华不就是想当那个出头鸟的,密谋伏击仇皇殿派至东南的杀手,是杀了几个贼人,却也把自己百年大派的命运送进了坟堆。仇皇殿都昭告天下要灭点苍了,你看中原武林,有哪个门派去支援的?大家说不定还偷偷乐呵着,又除掉了一个竞争对手呢。”牛五一边念念有词头头是道,一边摇头晃脑感慨世风日下。不知不觉,已到落日时分了。
      哎呀,惜凤要的玲珑水玉簪我还没去买呢!突然想起自己此行的正事,我匆匆忙忙拜别牛五,返回四海。当我到达文记当铺时,天已经黑了。比天更黑的,是当铺的四周。四海是一座热闹的城市,到了晚间常有灯会和烟火,而文记当铺位于闹市,却四下无人,静得恍若一座鬼屋。
      我敲了敲门,门是虚掩着的,一推就开。屋里没人,严格来说,是没有活人。掌柜的倒在地上,血流成河,河已干涸。我见到鲜血会狂性大发,见到已经枯竭的暗血,反倒淡定无比。
      死人死透了,气息全无。我想问话,方才还担心话到嘴边舌头又会打结,如今算是松了口气。当铺里值钱的宝贝好端端收在抽屉里,只有一只普通的木质盒子被打开了,里面空空如也。看那凹槽的位置,只够放一只簪子。玲珑水玉簪!
      这天下的簪子,自然不止玲珑水玉簪。但传说杨玉环体香浓郁,是一股淡淡的奶香,正映衬了她肤若凝脂,圆滑白润。我没见过玲珑水玉簪,但我嗅得出盒子飘散出来的奶香。价值连城的宝贝,哪怕装在最普通的容器里,也值得血洗当铺,人命相抵。但我想不出是谁拿走了这只簪子,正迟疑间,瞥见了屋子角落里散了一地的羽头箭。箭头没有沾血,像是整个箭筒都被倾倒出来,箭被当成垃圾倒掉了。
      我突然想起了中午在那间客栈里看到的银弓,仇心柳身旁的弓。我没有在当铺里发现那把弓的踪迹,但这些箭,从尺寸长短来看,应该正好和那把弓配套。我虽无心情细心勘验,但粗略一瞥,也知那些羽头箭是街边的便宜货色,和仇大小姐尊贵的身份不配。眼珠一转,我又发现孤零零躺在另一个角落的箭筒。那箭筒倒是纯金打造,其主人非富即贵。明晃晃的金色,从今天中午开始就在我的眼前晃来晃去,是民间最惊心动魄的颜色。除了皇宫和仇皇殿,大概无人敢用吧。
      我确信仇心柳来过这里,应当是受了袭击,箭筒被人抽走了。弓没有了箭,就像老虎被拔了牙。想起牛五所说,点苍门人掳走了仇心柳。如此看来,仇心柳遇袭地点就在这间当铺了。点苍徒弟也不知用了什么方法,竟然能在兵不血刃的情况下卸掉仇心柳的武装,然后把她打包带走,顺带杀人灭口。是的,当铺老板头颈的致命一击,是点苍派独家绝学流星轮大锤。可怜这个无辜之人,竟然命丧所谓的名门正派之手。我又想起牛五今天与我理论的众门派争功之说,想起九秀山庄作为武林大户却眼睁睁看着仇皇殿坐大屠杀无辜,想起惜凤常说的:“这世间的男人,多半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我想,她说的话只对了一半,若去掉那个“男”字,大约就成了至理名言。
      从盒子里飘散出来的奶香味愈发浓烈,已经超乎寻常的香气。我突然想起了什么,但还来不及分辨,已经两眼摸黑,昏迷不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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