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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终局·陌路 凯撒是这世 ...

  •   很多人以为我大哥天生就是杀人不眨眼的疯子。

      其实不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只是有点脱线,他已经很努力地在这个畸形的皇室里,成为一个好人了。

      皇帝皇后互殴的时候,他会去劝架,发现口头警告无用后,他也略懂一些拳脚,用武力劝架让当事人冷静下来;当皇子们脚踢大臣拳打侍从,在皇宫中横冲直撞的时候,他会伸手按住这群家伙的狗头,拎着他们的领子把他们丢进小黑屋。

      就连我这个爹不要,名义上的妈还“死”了的孤儿,他也说养就养,供吃供穿帮忙找医生,好歹把我跟他的凯撒一起养大了。

      我们这一大家子神经病能活到现在,九成九是大哥的功劳。

      可我那群智商没有凯撒高的弟妹,在我十四岁那年闯了个大祸:他们让大哥染上了基因病,还间接害死了凯撒。

      他们害大哥也就算了,他们怎么敢杀凯撒。

      凯撒会绕着你的脚转圈,凯撒还能听懂人话,凯撒是这世上最完美的狗,比皇宫里大部分人都要像个人。

      我和大哥都知道,一群半大的孩子做不成这种事,这一切的幕后主使都是皇帝。

      以往的皇子夺嫡,那是皇帝大权在握,皇子们打生打死也不过是竹篾里斗殴的蛐蛐。皇帝一面随时可以收回他们手中的权力,一面可以借着扳倒皇子的机会,削弱支持这个皇子的势力,让自己的权力更加集中。

      我家的老父亲倒好,他自己吃喝玩乐了一辈子。兵权落在老将手里,他让大哥去抢;财政落在资本家手里,他让大哥去争;人事权落在世家手里,他让大哥去夺。等大哥打生打死收拢了权力,他要用大哥夺回的权力去给别的孩子画饼。

      那权力是他的吗?他就许诺。

      我那群弟妹也都是低能儿,皇帝敢说,他们敢信,还真的去做了。

      大哥抱着凯撒的尸体在行宫里坐了一宿,第二天一早,他让我把凯撒葬在花园里,他自己则拎着武器去寻仇了。

      大哥才是养我的大爹,我当然听他的,我老老实实给凯撒挖了个很规整的坟墓,还在坟头上移植了它最喜欢的雏菊。

      我知道大哥去找谁了,我也隐约猜到了大哥会做什么,但我没有劝阻大哥。

      狗的命也是命,以命换命,天经地义。

      那天我没去皇宫,后来我才知道,那一天,当大哥来到宫中的时候,皇帝正和其他孩子举办宴会,庆祝他们暗算了我大哥。

      大厅的四周立着恢弘大气罗马柱,穹顶上描金的浮雕在璀璨的灯火下更显奢靡,长方形的餐桌上摆满了各式点心和酒水,辉煌的灯光下他们大笑的面孔倒映在酒液之中,推杯换盏间尽是国家大事。他们的嘴唇开开合合,仿佛整个帝国都在他们的掌控之中。

      那里的一切都很美,弥漫着奢靡的气息,浪漫得像是在泡沫上立起的黄金城堡。

      大哥提着武器走进宴会,皇帝丝毫不慌,命令侍从们拿下这个乱臣贼子。

      很显然,侍从都知道谁才是给他们发钱的老板。矗立在餐桌旁的十几名侍女守卫,无一人前进半步。

      皇帝这才开始慌张。

      可已经来不及了。

      当着皇帝的面,大哥把不听话的弟妹都杀了,但他没有当场杀皇帝,他只是告诉皇帝,他今天杀够了,过两天再杀皇帝。

      至于过几天动手,看他心情。

      自从那天以后,皇帝整日疑神疑鬼,不久就被吓得生了重病。

      至于精神早就崩溃的皇后,在得知自己孩子杀了自己的孩子后,疯得更厉害了,大哥不得不把她送到文家的医院,花大价钱给她构造一个虚假的现实。

      这就是我的家人。努力当好人的,被毒成了活不过三十岁的短命鬼;天真善良的,沦为了皇帝床上的情人;生养子嗣的母亲,变成了疯子;而我,是一个由背叛、□□和绝望杂交出来的怪物。

      这简直是一出三流编剧都写不出来的,狗血到令人作呕的烂俗戏剧。

      如果活着就是要在这种疯狂的泥潭里打滚,那真的是太无聊了。

      我坐在凯撒的坟头,一点也不觉得悲伤,我只感到一种令人窒息的乏味。

      我又一次有了结束一切的冲动。我选了一个好时间,好地点。我在想,人这一辈子只有一次把自己玩死的机会,我能死成一幅画的话,那就太棒了。

      十五岁的生日,我开了一瓶酒,这么好看的酒,开都开了,当然要喝完了。喝完了酒,我想起了医生的嘱托,对了,我是病人,我要吃药,我吃下了一整瓶药,我真是个积极配合治疗的好患者。

      药效发作后,身体轻飘飘的,我觉得今天天气不错,应该去看看星星。就这样,我开车来到首都最高的山上,我爬上了人迹罕至的高塔,打算在高塔顶跃上星空,亲手触摸璀璨的星轨,把自己也定格成名画。

      很明显,我的计划失败了,宋小六也在这里。

      他的少主明天要在这里表白,作为一个苦命的跟班,他大半夜跑到这里吹着冷风,提前帮忙布置场地。

      见我身披盛装在夜半时刻来到这里,他神色警惕,问我来这里干什么?

      我兴致勃勃地跟他分享了我的计划。

      然后他就冲上来打我,我吃了药,打不过他。只能让他把我按在地上,还让他用手指狠抠我的喉咙给我催吐。

      他很严肃地跟我说:下次做这种事避着他点,他才有病,控制不住自己的手,见一次救一次,疑似这几年吃得太饱了。

      我说不了话,我只能吐出一地的酒液和半融化的药片,胃里翻江倒海,狼狈得像个垃圾堆里散发着酸臭味的流浪汉。

      我这幅完美的艺术品,被他彻底毁了。

      我恨他。

      事后,他委托宋老爷子找到了大皇子,他一个半大小孩,很严肃地和大哥讨论我的心理问题,还隐晦地批评我大哥的放养制度。

      更离谱的是,我大哥痛定思痛,先把我打了一顿,再忏悔自己的教育问题,最后勒令我不准再欺负人家的好孩子。

      从此,我的放养生活结束了,我的假期都要跟在大哥身边,继续痛苦地学习。

      也是在这时候,我认识了文江。

      在权力斗争中,皇子作为势力的代言人,生死与支持他的势力绑定。皇子背后的势力在时代的浪潮中掌握了话语权,皇子登基;皇子背后的势力在大筛选器中被吞噬,皇子身败身死。

      但文江不同,他是文家的Omega,他即是金钱的象征,无论哪个皇子上位,都需要文家的支持。

      阶级即铁幕,金钱即律法。

      他立于不败之地。

      有一天,大哥把我叫过去,语重心长地给我一个政治任务:去追到文江。

      我反问大哥,文江这么重要的人,他为什么不自己上。大哥罕见地露出一个甜蜜的微笑。

      他告诉我,他有主了。

      在杀光不听话的弟妹,把父皇吓到半身不遂后,他得偿所愿,追到了他暗恋已久的心上人——也就是皇后的亲妹妹,我的亲妈。

      解决了终身大事的大哥开朗许多,他主动拍着我的肩膀鼓励我:“你长得这么帅气,还是个S级Alpha,肯定斗倒一众竞争者,成功能拿下文江。”

      他想多了,我对文江没兴趣,文江他也有了喜欢的人。

      第一次见面,文江就很明确地告诉了我这一点。

      我对此毫不在意,他喜欢谁是他的自由。

      而且,文江是一个资本家,我不会白痴到婚姻可以捆绑他。想要把他拉进我们的阵营,需要货真价实的利益。

      所以,我告诉文江,我大哥得了基因病,活不过三十岁,十几年后,坐在王座上的人只会是我。

      现在乘上我的船,能抢到最前排的位置。

      文江很聪明,他是个想做大生意的商人,在确定了真相之后,他背着自己的家族,毫不犹豫与我达成了政治结盟。

      大哥只让我追到文江,我成功把他拉到我的阵营里。

      也算完成了任务。

      我本以为,这只是一场毫无波澜的政治交易。直到事后我稍微调查了一下,才知道文江喜欢的那个人,名字居然叫宋小六。

      兜兜转转,全是熟人。

      这下好了。大哥因为之前宋小六的告御状,严令禁止我再去欺负人家的好孩子;文江结盟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像护食一样把宋小六藏得严严实实。在这两位的双重保护下,接下来的几年,我竟然真的没怎么见过宋小六。

      那时候,我真的以为,往后余生,我跟宋小六会一直以最熟悉的仇人的身份相处下去,直到一方彻底死亡。

      直到有一天,为了能在文家内斗中夺权,文江找到了我,他要策划一场宋小六的假死。

      我答应了文江。

      却没告诉他,我要借此机会,把假死做成真死。

      以此感谢宋小六多年以来对我的照顾。

      然而,还不等我动手,就有文江的追求者想要淹死宋小六。听到这条消息后,我连夜跑到河岸边,确定那家伙的水性还是那么好,能自己爬出水面后,我才转身离去。

      在我动手之前,宋小六不能死。

      第二天,我跑到宋小六的工位,我原想警告他这两天别死了,话题却不知为何歪到了昨晚是不是我动的手。开玩笑,这种小打小闹的玩法,当然不是我动的手。

      他又警惕地问我:为什么知道他落水的事情。

      我随口扯谎,说文江的追求者有个群,我们每天都在群里讨论怎么整死你。看见他嫌恶的表情,我临时决定添油加醋,我又告诉他,文江也在群里。

      宋小六从不是个擅长伪装的人,通过他细微的表情,我看穿了他的痛苦与挣扎。

      见证了他的溃败,我久违地感到快乐。

      两天后,计划开始了,宋小六成功被抓进了牢里。

      为了让宋小六在临死前享受最大的痛苦,我特地把那个行刑者放了进去。可我等了整整一天,宋家的人马上来捞人了,监听装置中宋小六的声音还有那种见鬼的松弛感。

      这下我彻底坐不住了,我让秦熵准备了一具尸体,亲自赶到监狱。

      当我踩着血水走到他面前时,那个行刑的废物居然还敢跟我讨价还价,要求更多的时间。

      这种只会拖后腿的垃圾,我当然随手送他见上帝了。

      跨过尸体,我终于站到了宋小六的面前。他浑身是血、狼狈不堪的模样极大地取悦了我。我大发慈悲地把他放了下来,并随口编了个谎言,告诉他:是指挥官派我来救你的。

      哈,当然是假的,指挥官那边还在跟虫族打仗,发不出信号来。

      这个家伙,明知道我骗了他那么多次,这一次,他还是信了。

      我不知道该说他什么,只能把宋家的人马上就要到了的消息也告诉他。

      这个家伙听到还有人愿意救他,眼睛里居然重新燃起了那种该死的光,仿佛只要还有人需要他,他就能无数次地从泥潭里爬起来。

      看着他充满希冀的模样,我感到了一阵莫名的烦躁。

      我发现了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像他这样的家伙是无法被打败的,只要他还握有活下去的意义,他的信念就永远不会熄灭。

      我要杀死他,就不能只在□□上消灭他,而是要摧毁他生而为人的全部理由。

      我决定带他离开这里。

      为此,我给了他新的名字。

      这不是新生的赞歌,而是毁灭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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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走过路过,点个预收吧~ 《在帝国天龙人手下挣扎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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