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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大婶 ...


  •   她是我就这个题目想到的第一个人。

      时至今日,L大婶在我们医院住了二十年。二十年这个时间概念在住院的精神障碍患者中很平常,就目前而言,在各种历史问题社会问题管理问题家庭问题结合下,精神障碍患者住院一住十几二十年司空见惯,甚至有住了半个世纪的。
      但是对L大婶来说,这十五年无比漫长。因为,至少我个人认为,她其实并没有患应该长期住院的病。我当然不是说她没有病,相反她在生活中绝对是一个让周围人都高呼“她有病!”的人。但是呢,她没有需要长期住院的病。

      L大婶文化程度算不上高,但是聪敏擅辩,学识尚可,能说会道,并且具有极好的说辩天赋——表情、气势、肢体语言等都相当到位,诉说委屈时言辞缜密,声泪俱下,相信短时间接触她的人都会无比同情加景仰。但是她的人格障碍很严重。人格这个术语不同于我们平时说的“人格”,它是指一种稳定的可以作为个体标志性的思维和行事模式,跟我们平时说的“性格”差不多。体现在L大婶身上的,主要是,异乎寻常的固执,骇人听闻的记仇,鬼斧神工的报复,令人发指的多疑,以及铺天盖地的自我感觉良好。

      L大婶有主见,有文化,有魄力,有自信,于是从住院前开始就常年沉迷于“我说了就得算”的境界,任何人要是质疑她的正确性那就是成心跟她过不去。当代医患关系紧张加之医院普遍喜欢息事宁人,更助长了L大婶的气焰,入院后简直有病房一霸的势头,她看顺眼的人,她对人家好得很,拿零花钱十分阔绰的买吃喝送人,她看不顺眼的人,必然天天留心处处使绊,让人不得安宁,再配合上她强大的记忆力,十五年前入院时谁得罪过她,当时在哪个房间有谁在场天气如何晚饭吃的什么……她几乎到现在都记得清清楚楚,然后啜泣着娓娓道来,让人很难不为之心酸。L大婶以“正义使者”自诩,爱听奉承,爱替人出头,其实还是一个很血性的女汉子。有这么件事,病房有个老大姐爱逞口舌之快,看见怂人就一通骂,某新病人刚来就被骂了,于是向正义的L大婶诉苦,大婶自然把这件事大包大揽了,然后第二天,我们在L大婶床下发现了她精心准备小心收藏的报仇道具——满满一脸盆大便小便混合物……原计划是冷不丁对着老大姐当头一泼……其实我倒偷偷觉得,兴许真泼了老大姐爱骂人的毛病就治好了,嗯当然这是不允许发生的,俺们是法制医院。总之,被L大婶视为“坏人”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但是L大姐生性敏感,无心之失都会被她看成故意的,甚至打断她的罗嗦也是有意不尊重她的罪证,于是她周围充斥着她定义的“坏人”,特别是“手握着病人出院大权”的医护人员,那是几乎没有好人的。尽管我目前还在她的白名单上,但也不免如履薄冰。

      赘述了这么多,主要是想说明,L大婶是一个非常难相处的人。她就像那些年我们一起遇到的极品那样难相处,甚至更甚。但是想象一下,如果把我们周围那些让人恨得牙痒痒的“奇葩”都送进精神病院住上十几年,是不是也有一点过分?
      我相信L大婶的丈夫、孩子以及兄弟姐妹都已经饱受了她的折磨,甚至折磨到连亲情都不顾,将她常年的留在这里。我曾多次打电话给L大婶丈夫谈出院的事,她丈夫的回答极其干脆:“我跟她结婚就是倒霉透顶,反正我不接,你们爱怎么处理怎么处理”。当然,她的丈夫为什么宁可如此都不同意离婚,我也并不清楚。只是丈夫不离婚,那么就一直拥有L大婶的监护权,手握着L大婶的退休金,也决定着L大婶的命运。

      L大婶对自己的境况很明白,霸道的她常常躲起来抹眼泪。精神病院是个让人绝望的地方,L大婶总是说,住院就意味着她没有自由和人权。虽然医护人员秉持微笑服务,不过在一个天天只能穿统一的服装,吃统一的饭菜,和外界接触受限的地方,有什么人权可言。我们努力“满足病人合理要求”,但是如果病人说,我想每个月一号把头发染个新颜色再烫个大波浪,这就难以实现,尽管对正常人来说这只是个人的爱好而已。

      事实上,为了帮助部分长期住院的患者早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各个方面也一直在做着努力。2013年5月1日,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本法包含了若干保护精神病人的条款,包括医生认为病情平稳的患者可以自行办理出院手续。然而,这一法律规定真正实施起来却是困难重重。首先,病情平稳是一个相对概念,需要加上“在什么环境下”、“在多长时间内”等诸多条件,否则,就变得没有意义,没有精神疾病的人在大街上还可能会杀人放火,精神病患者在出院后会如何更是难以预料的事情,潜在的风险和社会舆论,必然成为医生判断时的沉重负担。另外更重要的,是非常现实的问题,这个时代瞬息万变,长期住院的患者和外界缺少交流,一时间难以适应时代的变化,更不能在经济上实现独立,他们一旦出院,万一作为其监护人的家人不能尽心照顾、不愿协助他们做进一步的康复,此时患者也失去了住院期间医护人员的照顾保护,那么,等待他们的只能是更加悲惨的生活。我也曾经想象过L大婶出院以后的生活,但是每当想起她丈夫的话,我又有几分不忍心让她出院。据我所知有不少住院患者,名下拥有黄金地段价值惊人的房产,可惜所有财产收益均与他们无关——并且只要他们不出院,这一情况就会一直延续下去,但是他们中的许多人,却是宁愿放弃这些财产也想留在医院,只为换取一个温馨的晚年。

      曾经的L大婶是非常不甘于住在医院里的。早在精神卫生法还没有实施的时候,她就买了宣传册,认真学习法律精神,两眼闪闪放光。L大婶曾经给律师事务所打过电话,要起诉自己的丈夫,要求离婚,但律师们一听电话是从精神病院打来的,立马推诿拖延,避之唯恐不及。后来年复一年,我亲眼看着她眼中的希望之光一点一点凋谢,再后来我几乎不敢看她的眼睛。心灰意冷不过如此。

      可惜,这个困境真的难以打破。毫无疑问,精神病人出院的权利和在院外受到照顾的权利不能完全掌握在他们自己手中,但是,这项权利该放在谁的手中呢?家属可能无情,医生碍于责任,社会惧怕风险,一时间哪双手似乎都不足以接下这一重任。可是,这项权利虽不大,却关乎着一个人的命运。作为一名精神科医生,我期待着社会前进的步伐终有一天会迈入这偏僻的角落,而在此之前,我想,相比于艰难的院外生活,这许许多多“L大婶”们的宿命尘埃落定在医院里,对他们来说,或许也是苦难中的另一种幸运。

  • 作者有话要说:  之前《精神病人的世界》(又名《天才在左,疯子在右》)一书比较火,书中以访谈的形式,跟随一些精神障碍患者的视角去看世界,也给这一群不同寻常的人涂上了神秘甚至梦幻的色彩,有的就像是不被常人理解的超能力者。我没有读完那本书,但是就草草看过的一些来讲,跟我所见到的“精神病人的世界”相去较远。许多精神障碍患者都会描述一些奇幻的经历,但是大多模糊而片断,那些精彩的部分并不是他们真实生活的主要内容——尽管那可能是最符合大家想象,也是最让人们感兴趣的部分。而作为一名精神科医生,我有机会比较多地接触到他们,我看到的精神病人的世界,大多残酷而平庸,所以想要调转视角,从局外人,或者说“我们的世界”的角度,去看看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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