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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回忆) ...


  •   云云家里富裕,自小漂亮、自信、大方,待人真诚且仗义,除了成绩让父母头疼之外,这小姑娘没有任何缺点。

      虽然是富养长大,但是云云没有一点公主病,性子乐观开朗,是所有人公认的小太阳。

      小太阳的爸爸,即极具商业头脑的云父,一直兢兢业业地致力于摘掉“暴发户”这个标签,跻身于上流社会。

      他做出的努力包括但不限于挥金如土地购置豪宅名车、不停斡旋于高官名流间以及不断投资自己的女儿,这也是他自视最高瞻远瞩地的一点:让自己的女儿,从小沉浸在具有高级艺术氛围的生活氛围中。

      他不为自己。
      他供女儿读书,想让自己的小公主接受更高等的教育,去接触更广袤的长空,自而匹配更优秀的世间万物。

      云父擅长做生意,但对于艺术一窍不通,经过各方打听和应酬,终于结识到享誉国内外的传世钢琴名家叶家和文学奖拿到手软的穆家。

      千叮咛万嘱咐自己小闺女要和人家小孩处好关系。

      叶水溪和云云倒也不必家长撮合,两人一个小学,前后位置。但音乐世家出身的叶水溪高傲惯了,成绩优秀,又备受老师青睐,平时被母亲打扮的如同舞台上高贵的白天鹅。

      她不稀罕像其他小朋友一下课就众星捧月般地围着云云。

      她不太明白,云云成绩那么差,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她。

      就因为她不仅不责备弄脏她裙子的女孩,反而耐心安慰别人不要自责么?

      就因为她敢为了被骂哭的朋友和老师顶撞么?

      就因为她敢把捉弄女生的顽皮男孩揍到流鼻血?

      就因为,她能面不改色地捻死蟑螂而后声音淡定地说一声没事么?

      好吧,最后一点,确实特别打动人。

      爱笑阳光的小姑娘,绑着精致的珍珠麻花辫,光芒万丈,从小就是普通同龄小朋友眼里的万人迷。

      其实叶水溪自己不想承认,云云她,确实温暖地像小太阳。她暗暗想,只要云云主动和她说话,她也愿意和她做朋友。

      每次云云从她身旁路过,叶水溪执笔的手都紧张地僵住,笔尖顿出一块墨迹。

      得知这周末云父将要牵着自家闺女参加周末叶家操办的小型音乐会时,正在练琴的叶水溪紧张咬唇。

      叶母则不以为意,“暴发户家的小孩,别跟她来往,降低了自己身价。”

      叶水溪宁静反问道:“妈,我们两个,不也是暴发户吗?”

      妈妈嫁给叶爸爸之后,她们才有了如今的地位和资源。

      叶母惊诧。
      原来女儿,竟然一切都知道。她一直以为,自己瞒得很好。

      叶母之前在港做野模,后来阴差阳错认识叶家的接班人,她在娱乐圈多年混迹,单纯的钢琴家架不住她的手段,于是顶住长辈众口铄金,风光迎她入叶家门。

      彼时尚不知事的女儿,也枝头变凤凰,随了叶家的姓氏。

      不足十岁的叶水溪,有着异于常人的冷静。她在同龄人当中时刻展现的高傲,不过是为了掩饰自己的卑怯罢了。

      她忽视母亲的惊诧,淡淡道,“妈,听说爸爸有个女儿,在孤儿院,什么时候接回来?”

      “好像是周末吧,管家去接。”

      自从听说这件事情,叶水溪一直不安。她自知自己一向的冷漠高贵和高高在上,不过是在掩饰心虚和自卑罢了。

      她不过是个连母亲都不知道生父是谁的山鸡,而如今真正的凤凰就要回来了。
      她害怕,已有的一切都会倾向于另一个人。

      叶母并不愁此事。
      宋令仪早就死于车祸,一个在孤儿院的孩子,掀不起来什么风浪,叶家还不至于供不起她那口饭。等自己以后给叶家添男丁,这小姑娘,就更不值得废心力。

      叶水溪却感到前所未有的危机感。
      得知宋织这个人的存在之后,有段时间,她疯狂上网以及旁敲侧击地打听相关事情。

      那个小孩叫宋织,小她几个月,母亲死后的一两年内都住在孤儿院。听说安静懂事,人也漂亮。

      亲生爸爸是钢琴名手,母亲宋令仪亦是香港出名的天才美人歌手。

      宋令仪的歌空灵婉转,即使听者不通其义,也不由沉醉其中。

      就连小小年纪的叶水溪也很喜欢宋令仪的歌曲。

      当年宋令仪名声大噪之时,与叶父并称金童玉女,美谈不断,彼时,叶母还正眉眼赔笑地流转于各个富少的游轮海天聚会。

      当年宋叶两家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若不是叶母横插一脚,唯情至上的宋令仪也不会退出乐坛,堕落烟酒,最终客死他乡,而自小漂泊的宋织也不至于流落于孤儿院。

      叶水溪仰视着一心做生子梦的叶母,稚嫩的声音冷静至极,“妈,你之前查过身体,我一直没有弟弟,不是你身体的问题,所以,你没有想过其他可能吗?”

      一语惊醒梦中人。
      叶母精明的瞳孔稍抖,如果是叶父的身体问题,那么宋织将会是他唯一的孩子。
      叶家唯一的一切,将都会属于那个孩子。

      叶母有些六神无主,她还从来没对付过小孩子,“那怎么办?”

      叶水溪曾作为尖子生陪班主任去做过家访,那种打开门就扑面而来的平庸与普通,简直令人无法忍受。她垂眸,敛去同情与嫌弃,转而面上盈满友善的笑容。

      叶水溪波澜不惊,“我也不知道,妈妈,见招拆招吧。我绝不会让人抢走我好不容易才拥有的这一切。”

      她不觉得自己的想法坏。
      稚子生而本性即恶,况且她只是想保护好自己的东西而已。

      她也常乐于助人,帮助老师的忙,为那些努力上进却成绩不友好的同学指点迷津。

      *
      周末那天,叶父生日,在家里举办了一场小型音乐会。

      上流社会漂亮婀娜的女士挽着西装革履的绅士,滑入富丽堂皇的舞池。

      而小孩子们,则穿着考究合身的礼服在草坪上交流。云云一如既往地被簇拥在同龄人中间,但她谨记父亲的交代,要和有素养的小孩交朋友。

      素养小孩的名单包括但不限于:叶水溪,穆野,宋织……

      云云疑问:没有素养的小孩就是坏小孩吗?

      云父双手合十地跟自己女儿卖萌:帮帮爸爸嘛,爸爸保证不告诉妈妈你被请家长的事情!

      云云小大人似的,勉为其难地叹气:好吧。

      名单上的穆野,大她一个年级。所以穆野鼻孔朝天,傲的很,不太看得起她这个小破孩。

      穆野很有个性,从小就是扎在混混堆里的小霸王。但他不爱和女孩玩,女孩麻烦,没别的原因,他认识的小女孩要么爱哭,要么爱告状。

      烦。
      所以云云站到他面前时,他不耐烦地嗤了一声,“别跟我说话,烦。”

      云云:“……”这叫有素养的小孩?
      “好吧,那我走了,我不是故意烦你的。“云云状似知错,“只是我爸爸说你是很有素养的小孩,希望你能成为我的朋友,我没想到你这么讨厌我,对不起。”

      被刻意加重的“很有素养”让穆野稍微面红耳赤,他只是不喜欢和女孩说话,但从来没想欺负女孩。

      见云云低头泫然欲泣的模样,穆野无奈认命,主动找话,问,“我名单上有宋织,你名单上也有吧,听说今天叶家接她回来,我带你去找她。”

      小狐狸云云抿唇一笑,“好。”

      见她打开电话手表录像,穆野皱眉,“不许录我!”

      云云无辜,“可是我想录给爸爸看,让爸爸知道有教养的小孩跟我做朋友,还带我去玩。”

      从小野到大的穆野在一声声的“有教养”里迷失了本色,哼了一声,没有再抗拒。

      两人去门口守株待兔,百无聊赖地蹲在地上拔草。

      叶家养的捷克狼犬酣睡在午后的草坪上。

      云云环视四周。

      爸爸一直想跻身于上流社会,但是上流社会的庄园,也只是一栋大一些的房子罢了,这里的蓝天和白云,并不比乡下外婆家里田野上的长空浪漫自由啊。

      不知过了多久,庄园门口停了辆看起来很贵的车,但那在云云看来,也就只是一辆黑色的车。车门打开,下来个少年,少年沉静,胸口别了朵白色的绢花。

      穆野说,这是一个首长家里的儿子,父亲从军,母亲礼佛。他住在军区大院里,听说成绩优异,各项全能,是所有男生都讨厌的“别人家的孩子”。

      因为很小就跟父亲驻军,所以喻燃很少在这种场合露面。他刚经历过一场家丧,故而姗姗来迟。

      少年很有教养,披丧戴素,所以不便叨扰主人寿宴,只站在门口双手合十,朝主人的方向,微微颔首。他的手腕上挂着一串佛珠,佛性十足,但那双眼睛,委实算不上善目。

      要让云云打比方的话。
      就好像少儿频道纪录片里的夜间深海,漆黑的海面平静无波,可在无人窥见的海面下,暗流汹涌无声。

      云云悄悄挪了挪步子。

      少年从她身旁路过,她偷偷打量。

      穆野本想嗤一句真特么装,但想起喻燃是军人子弟,顿时闭嘴。
      要尊重军人及军属。

      人有三急,云云嘱咐穆野在这里等宋织后就尿遁了。

      庄园的卫生间装修得像是会客厅,云云绕得有些迷糊,不知不觉绕进了庄园酒窖。

      地下酒窖光线昏暗,叶水溪冷静对叶母说道,“二伯伯送来的捷克狼犬是喂生肉长大的。野性难驯。今天宋织回来穿的裙子是我选的,被我用特殊香料熏过,那种香料能够最大程度激发狗的兽性,我已经偷偷松开了狗绳……”

      云云碰到了酒柜,叶水溪质问,“谁在那里!”

      叶水溪与来不及闪躲的云云对视。

      叶水溪心理素质极好,摁下内心的慌张,走上前去,主动道,“原来是你在这里,我刚好找你,我听爸爸说你今天来,我给你准备了礼物。”

      云云后退,见鬼一样,“我才不要你的礼物,你太坏了,我要去告诉他们你做的事情!”

      云云消失的很快。
      叶母气急败坏,却被叶水溪拦住了,“她不会告状的。”

      依她对云云的了解,云云会先采用一切办法保护宋织,而后警告她不许欺负宋织。
      不到万不得已,云云不会去告状。

      只是有点惋惜。
      叶水溪觉得,她很喜欢云云的珍珠辫子。她其实一直想问云云,怎么才能编的那么好看。

      数年后,云云已经记不起来那个午后到底发生了什么,只记得有少年制服躁动的疯狗,而她用尽一切力气奔跑到门前,牵住了那个女孩的手,带着她疯狂地奔跑。

      被云云牵住的小姑娘纤细又漂亮,小姑娘听着身后狂吠的狗叫声,似乎明白这场闹剧是因她而起。

      云云说明来龙去脉,说,“你要小心,叶水溪很坏。我这里有录像,我会威胁她们,只要她们再欺负你,我就给别人看!”

      年幼的宋织摇头,她不是不懂,是装懂都懒。她要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她还要在叶家好好生活呢。

      如果这个家真的在意她,就不会只让一个垂垂老矣的管家来接她回来。

      她轻轻说没事,安慰吓得失魂落魄泪眼朦胧的云云。

      两人跑了很久。
      四处是田野,有蓝天,有鲜花,有云朵,有明媚的向日葵,和烂漫自由的长空鹰野。

      宋织看了眼周围,视线最终落在面前小太阳似的女孩脸上。

      猛犬狂吠,时刻都能挣脱束缚。
      而小太阳刚刚不顾一切拉起她的手,燃尽孤勇。

      “我叫宋织,我可以喜欢你么?”宋织用这辈子最温柔的语气解释,“我想成为你的朋友。”

      云云惊魂未定,大口大口喘着粗气,珍珠小辫子搭落在肩上,半天才意识到宋织里的意思。她回望宋织。

      这个长得像夏天的冰镇薄荷柠檬汽水的女孩,长长的睫毛簇拥着中间圆尾巴翘的大眼睛,乌木那么黑的长发及腰,在太阳照射下闪着珍珠的光泽,比瀑布还漂亮。

      长得像爸爸从拍卖场里买下的西洋画里的人,却一点都不带拍卖场里古龙水那种讨厌的味道。

      云云神游天外,忽然意识到:

      这是她救下的第一个人。

      通常,只有大人物才有那种救人于危难之间的能力。

      云云自豪地鼻孔朝天,对着还在录像的电话手电使了好几个眼色:看,我超级棒的好嘛!!

      反正人都救了,不妨好人做到底啦。
      云云说,“你的命是我救的,以后,我罩你!”

      宋织笑的纯粹。

      湛蓝美丽的天空上,白云朵朵。
      午后的田野里,微风徐徐。
      两个小姑娘在蓝天下手拉着手,说她们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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