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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臭乞儿,滚远些,莫脏了贵人的眼。”

      “哪来的玩意,一边去,不要碍着我做生意。”

      熙熙攘攘的大街上人声鼎沸,斥责与辱骂伴随着棍棒与拳打脚踢而至。

      突然眼前的场景盈斥上一片暗色,变得明灭不定,恍惚起来。

      那扰人的杂音渐弱,远处响起一阵簌簌作响的脚步声。谢疆费力地睁开眼,又是梦啊。这几日,他并没有刻意去想过去的事情,可过去发生过的那些事却不断地在脑海中追溯,以各种各样的形式。

      华丽的衣袍下摆在这昏暗漆黑的牢狱四壁间一闪而过,狱卒将那锦衣贵人引至牢前,站定。

      “传言谢大家出身卑微。”那声音活像是被人掐住了嗓子,谢疆听着觉得自个儿喉咙里也不舒服起来。他抬起头扫了一眼,狱卒安静的立在一旁。站在顶前面的那着锦衣的贵人再熟悉不过了,如今风头无两的永安国公爷,沈朝,太后眼前的红人。

      沈朝身后立着的方是刚刚开口说话的红衣太监,一笑起来脸上的褶子一道一道的,皱成了一朵花的形状,没由来地叫人恶心。

      没的根的人仗着人势最是没了规矩。

      “算不得传言。”谢疆垂着眼,压着嗓子轻咳了两声。

      未被师父收留而进入班子前,他是实打实的小乞丐。

      被辱骂,被殴打,无依无靠,任人欺负。

      “确有其事。”

      倘若那时出身尚可,谁又愿意做这下九流的活计。

      与班子里带谢疆出来的师父师兄不同,谢疆不为什么家学,不为什么信念那种缥缈的荒谬话,不过是为了活命,不过是为了在这惶惶乱世里谋一条路以维持生计。

      曾经那么多言不由衷,终是到今天,积累汇聚,成了一个解不开的结,凡事皆讲因果,想来必是这因果堆叠,最后便成了锁住自个的笼,必死的局。

      勾线描金的黑靴在眼前停下。

      锦衣多富贵。

      “你可知你因何事入狱。”声音低低的,带着几分磁感。

      像极了在耳边低喃。

      谢疆重重咳了声,啐出一口血。

      摇了摇头。

      “你心知肚明,不必佯装不知,通敌叛国是死罪,”那人顿了顿,“你,可知罪。”

      当真是可笑至极。

      谢疆感觉躯干流向四肢的血冷极了。

      “谢疆,不知。”

      谢疆穿着囚衣,跪倒在地上,白的发灰的囚衣上深深浅浅的血迹。

      干涸了很久的极为陈旧的颜色。

      “艺乐悦者,何罪之有。”谢疆强撑起一身力气,挺直了腰板。

      “好一个何罪之有,谢大家,我素是欣赏你同你师父的风骨的,倘若你肯……”那太监似是掐着脖子尖声叫了起来。

      谢疆觉得耳朵也被人掐了起来,悬起来隐隐作痛。

      “我既是有风骨,那自是不肯的,谢某虽当不得风骨二字,但谢某私以为某无罪可言,敢问,”谢疆抬起头,站在他面前的人一身华服,眼尾处有淡淡的细纹,含着一股不怒自威的味道。永安国公府的公爷,自是当得这份气派,光是看着眼前这人,又怎会教人想起七年前在京中走马斗蛐蛐,混迹于市井,人间游戏的小国公世子。

      “公爷,谢某何罪之有?”

      “通敌之罪,当是死罪,你,当真想好了。”那人并不直视他的眼睛,喃喃出声。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这话显然并不是个问句,问这话的人并不关心他是否想好与否,就径自走了。

      事到如今,倒也不必由当事人亲口说出,都是心知肚明,那就不如把该说的不该说的话烂在肚子里算的装聋作哑一般的不清不楚不明不白。

      也许还尚存周转的余地,他谢疆又算不得多大的人物。

      倘若耐着心气好好求他,本就算不得有风骨之人,端着一派子的骄傲给谁看。谁不知道这永安国公爷如今是太后眼里的红人,永安国公府恐怕不消多时又能恢复往昔的地位与富贵。

      只是,谢疆,他早就不想活了不是吗?为活着这单单二字在夹缝中艰难的活了二十年,到头来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竟有盼着死去的那一日。既是要死,不妨死的骄傲些。只是一闭上眼,总有一道嘶哑至极的声音在耳边炸开。

      “你为了自个活命,舍了病重的师父,破败的戏院。天底下竟有这般好事,抛弃将自己一手带大的师父和班子还想落得名声上的半点好,谢疆你可不就是个卑鄙小人,忘恩负义之徒,怕是说你欺师灭祖也不为过。”

      “你还有脸来见我们吗?”

      谢疆自知无脸,却也自是不敢死,不好活。

      这世上真有前世今生,真有魂魄,真有那黄泉路,孟婆汤吗,今生未能再见之人当真能在黄泉路上再遇?

      怎样都纠结的很。

      赶逢这样的世道,真是死也不痛快。

      离行刑渐近,谢疆再也没见过沈朝一面,自那以后,便是再也没来过了。

      “那边那个过来,有人找。”差子把人送过来,又回到小桌那喝酒去了。

      人锁着呢,跑不了。

      来人是个不出十六岁的少年。

      谢疆搭在膝盖上的手动了动。那手上满是伤痕,一道道的,触目惊心。

      少年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

      “是菀娘让你来送饭的。”

      少年回过神来,点了点头。

      菀娘是后来才收的徒弟。

      那天飘着雨,谢疆撑着油伞沿长街回来
      。
      那小瞎子浑身脏兮兮的,像小猫儿一样坐在戏院门口一动不动的,便让她进来避避雨。

      后来收徒便也是顺理成章。

      这少年家就在戏院毗邻的巷子里,同戏院不远,是时常碰见的熟面孔,对菀娘也算照顾。

      谢疆默了默,背过身去,将嘴里的两颗金牙用手硬生生地拔了出来。唱戏刚出头那会,有点钱就想着藏哪儿更合适些,竟想到套用那些土财主的办法,可戏子是要抛头露面的,金牙露出来无疑会扫了客官们的兴致,最后只好叫人把深面里的牙齿拔了,做了两金牙。

      那时疼的眼泪星子都挤了出来,强忍着在眼眶里打转,没往下落。

      为了活着,谢疆对自己狠。

      对旁的人更狠,不好再回忆了,黄泉路上倘若真碰见了,再同他们唠唠也无妨。

      攥着两颗拔下来的金牙齿,谢疆用囚衣把上面的血迹蹭的干净。

      “过来些。”谢疆看了一眼不远处喝的酩酊大醉的两差子,示意少年过来,把那金牙塞到少年手里。

      他思量好了,菀娘性子弱,把金牙给她,指不定要遭多少罪。他也不知道该怎么送到她手里,他也不愿再多信任旁的人了。何况他也不愿叫她来替自个收尸,不如干脆将这事交给少年,手脚麻利,人也灵活。

      这事成了更好,不成倒也作罢。毕竟,人死终究是空。

      他凑近吩咐了少年几句,对方果然一脸喜色地用手攥紧了金子,攥着金子的手拼命往袖子里缩,满心欢喜地走了。

      谢疆缓缓闭上眼又睁开,小窗外月头当挂,细雨初凉。

      一世光景,凄凄不过如此。

      谢疆至今还记得第一次被带进班子里的情形,院子里种着一丛丛的迎春,那会儿开得正好,暖黄暖黄地落在人心上。一票儿清秀的少年在院子里咿咿呀呀地开嗓。一个风韵犹存的妇人包着白头巾在院子的石板上使劲的揉着面,听到院门口的声响,抬起头,柔柔的目光暖暖地停靠在他身上。

      冯妈妈是个哑巴,早些年死了丈夫,在班子里谋营生。

      师父早没了媳妇,师娘生师兄的时候没能熬过去,小的保住了,大的没了。师父这么多年孑然一身。

      同师兄不同,谢疆把冯妈妈当亲师娘待,或者说是更像亲娘。

      他私心里真心地希望他在世上最爱的两个人在暮年不要孤零零的一个人。

      一日为师,当终身为父。

      冯妈妈站起来,边走两步边将沾着白面的手在系在腰间的褂子上手心手背来回擦了两下,伸出那双带着一层厚茧的手握住了他脏兮兮的小手。

      他抬头望了望站在身侧新拜的师父,师父松开了他另一只手,笑笑, “去后厨先吃点东西果果腹,晚上冯娘子给你们下面条。”

      示意冯妈妈带他过去。

      冯妈妈将他领到后厨,端了碗粥给他,复又去前院忙活了。

      “小乞子,也好进门。”师兄倚在后厨门旁,冷冷开口。师兄大他两岁,学艺早。

      师兄刚从台上下来,脸上的妆都未卸去,玉面红腮,眼尾处用红色的眼线勾勒带出。

      听说收了个新师弟,便来见见。

      不料这师弟浑身脏兮兮的,与小乞子无二差别。

      谢疆张了张嘴,没出声。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落魄的凤凰沦落成了山鸡,更遑论如今山鸡之列他都未必挤得进。

      前院里帮忙搭台子,打下手的老师傅说师兄相貌八分随了故去的师娘,天生的好相貌,将来必是这流城顶顶的旦角。

      师兄悟性高,嗓音好,又是梨园世家的出身,遑论流城,今后搁这天下去比一比,也会是了不得的大家。再者师兄性子傲,心气高,自是瞧不起那时的谢疆。

      谢疆呢,倘若赶上好的世道,先帝那会,谁不知道他父亲谢梁真谢大将军,镇守边疆多年,立下汗马功劳。且看谢疆名中单单一个疆字,策马边疆好儿郎,其中厚望与期许,自是不必多说。

      然后呢,然后谢家倒台,本该是梦想着金戈铁马,荣光加身的少年郎随家中女辈流放,后来呢,又只剩下了个叫谢小儿的乞子,之后的种种不必再说。

      下九流尚叫人不耻,梦想着做将军的男儿郎还得学做女子,抹红妆,着青衣,扮得那咿咿呀呀的女儿样,讨人欢心,给人逗趣,还不得不在这方尺大的院子里,勾心斗角,算尽心思。

      无事,谢疆不在乎,有口饭吃,有碗水喝,换种活法,也不见得比这体面。

      活到现在,没多少人再记得谢小儿,更无人记得他本名谢疆,刚成名那会台下的众人只作他木兰演的好,给他起了个浑名叫谢兰,当然也不会再有人讨好的喊上一声谢小将军。

      因此那时的他并不会把师兄的敌意放在心上,这一点点恶意还不够他惦记的。

      谢疆痛痛快快地在园子里住下了。与师兄弟们一同晨起,练功拉嗓,砍柴挑水。

      园子里一日又一日,谢疆成了一众少年里的尖尖,师父眼里的得意爱徒,可以挑大梁的当家旦角,他演的最好的那戏是那花木兰,木兰着男装,卫家国,是巾帼,是英雄,是少年眼里的将军梦。

      谢疆同师兄二人便也成了这流城双绝,同为旦角,谢疆又颇得师父青眼,年岁见长,师兄同自己也愈发不对付。

      也就是在这段最为风光的岁月里,他结识了来自京城的永安世子爷沈朝,谁也不晓得这位上京的贵人来流城这小地方所谓何事,不过这位主,骑马斗鸡赛蛐蛐一样也没得落下,京城里的纨绔放到流城这样的小地方那便是纨绔里的纨绔,他那些潇洒事迹也只好沦为流城地方人的闲话点心。

      不过他本人倒是不甚在意,红衫快马,手上摇着一把小扇,香包玉坠,一应是京中贵公子该有的配置,后头跟着两小厮,大摇大摆的从那些卖闲话点心的街铺巷角趟过去。

      流城,不比京中的繁华,上京再往北走一些,不太远,还算得经济昌荣,同时保留了集市小城的兴旺和人文乡村的秀丽质朴。

      沈朝来戏园子的次数不算少,点一盏毛尖,静静坐一出戏的功夫,给谢疆送过几回花,花是送给台上唱戏的角的小费,一出戏下来,谢疆总是收到花最多的。流城最年轻的当家旦角,又生的是得天独厚的好,不外乎那些爷与夫人奶奶们喜欢。

      师傅早不登台了,谢疆同师兄两人可以说是担起了一整个戏班子。

      一来二去,沈朝在谢疆这早就混了个眼熟。不过一个不学无术,仗着家中显赫,攀附吸血的二世祖,谢疆自是不会放在心上。

      也不至于对其嗤之以鼻,掏出银两听戏的在谢疆这便是客,既是客人,他也不稀得往那专卖闲话点心的人那凑一跟头。只是有时候流言这玩意就是这样,你不刻意去听,它也有千种万种方式钻进你的耳朵。灌了两耳朵的闲话点心,谢疆觉得真是荒谬至极,讲传闻的人总是希望勾起听传闻的人的兴趣,那些传闻总是越传越荒诞,越传越离谱。

      却总有人相信。

      真是难为那上京来的沈小公子坐的那般稳,走在街上非但不觉的唾沫星子糊了脸,反倒是昂首阔步,大摇大摆,我行我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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