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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我是被沈斯朝捡回家的。
      十二月的京城,格外冷。今年的雪下得早,而且大。鹅毛纷纷扬扬地洒下来,像是要把人间重新洗刷一遍似的,连家里养的畜牲们都死命往屋里挤。
      我就不一样了,我不是牲口,自然没有资格取暖。抱着左邻右舍施舍来的衣服,我在马厩里安了家。
      我是个孤儿,吃着百家饭长大。因为长得丑,吃得多,没人愿意收留我,这也是我能平安无事地活了十六年的原因。
      我时常怀疑就算自己脱光了躺大街上,也没人愿意多看我一眼。
      有句话说得好么,女人的安全感就应该自己给。

      其实我也有过很短暂的感情史的。那年有个乞丐说想娶我,以后一起要饭,我同意了。
      人总得有个伴儿不是?
      还是好心的邻居,给我俩搭了个简陋的香火台,拜了天地。
      就在最后一拜的时候,台子塌了,乞丐被砸死了,遭殃的还有几个围观群众。
      到现在我也没明白,他为什么要跟撑台子的竹竿较劲,成个亲而已,这么激动干什么。
      就这样,我还没成亲就丧了偶。

      我用全部家当买了副薄棺材,把未婚夫安葬了。然后,挨家挨户去道歉。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道歉,大约是觉得挺对不起大家的。
      刚敲开第一家的门,他家病床上的老头就咽气了。
      不是,我觉得这事真不能怪我。
      所有人都说我克人,还说别人是有选择的克,要么克夫、克妻、克双亲,我不一样,我是逮谁克谁。
      汝听人言否。

      所以,没人再敢接近我了,只要看到我,就会目露嫌弃,那是一种深深的厌恶和恐惧。
      作为一个乞丐,我的待遇从此一落千丈。

      今年和往年不同,所有人身上都多加了两层棉袄。没有了邻里的接济,我觉得自己可能撑不过这个冬天了。
      我把身体紧紧团住,依靠微弱的呼吸取暖。赶紧睡觉,睡着了就好了,在梦里什么都有。
      朦朦胧胧地睡着,忽而闻到一股香气,特别好闻。说实话,长这么大,我从来都没有闻到过这么好闻的味道。
      像是高山上的青松一样清冽。

      香气越来越近,我睁开眼,看到喘着粗气的高头大马,和华丽的马车。
      几个少年像看猴子一样看着我,低声嬉笑,挤眉弄眼的。
      这样的眼神我早就习惯了,本不想搭理他们,可就在我准备翻身入睡的那一刻,一个身影从马车里悠然地晃荡出来,如同暗夜里的一道光,毫无征兆地闯进我的眼睛里。

      是和其他人年龄差不多的少年,可气质却完全不同。
      如果说他们都是野地里的白菜,那他就是最大最漂亮的那一颗。
      他逆着光,赤色的缎袍上海棠翻飞,白底皂靴上绣着金线暗纹,简直如同神人一般。坐在车沿上,两条修长的腿随意搭着,眼神幽深,带着些许的打量和讥诮。

      他勾勾下巴:“叫什么名字?”
      太久没人跟我说话了,我还有点不习惯:“你在问我吗?”
      他身后的少年“哄”地笑开了,还说什么“这么笨捡回去也是个废物,沈少爷这回输大了”。
      他有点羞恼,好看的眉毛轻轻皱了皱。
      “这还有第二个乞丐吗?”
      我环顾四周,没有了呀。
      我说:“我叫喜鹊。”
      说完了才发现我的声音嘶哑难听,一点都不像他那样干干净净,比乐坊歌女的歌声还动听。
      他嗤笑一声,旋即便利落地进了马车,只丢下一句:“跟我回沈府。”

      我被沈斯朝捡了回去,成了府里的丫鬟。
      京城有很多沈府,但自从这个沈府发达了之后,就再也没有人敢自称沈府了。
      沈老爷子是太医院的院使,乃四大太医之首,皇上啊娘娘啊有个什么头痛脑热,都得沈老爷亲自把脉问诊。
      能在沈家当丫鬟,我算是烧了高香了。

      其实我早就知道沈斯朝,这位爷呢习惯了横行霸道,干点啥全京城都知道。
      比如,要说起今年京城中的大事,那太皇太后歿了只能排第二,沈斯朝成亲排第一。
      沈家家大业大,是京城出了名的高门。唯一的香火便是老两口的独子,沈斯朝。
      沈斯朝从小锦衣玉食,连照顾他的丫鬟,身上都不许穿粗布衣服,首饰都要配翡翠珍珠的。待他及冠后,更是清明俊朗,是京城明晃晃的一块招牌。
      只不过这位爷行事诡谲,来去如风,说好听点那叫有个性,说难听了就叫猫憎狗嫌,人做的事他是一件都不干。
      可耐不住他的脸和名气一样让人嫉妒,狂蜂浪蝶疯了似的往他身上扑,他倒也来者不拒,乐在其中。
      就是这样一个风流潇洒,想嫁给他的京城姑娘能从城东排到城西再拐个弯的少爷,成亲了。

      新娘是顾尚书的嫡女,两家门当户对,才子佳……嗯,我是说,真是般配。
      好吧,沈斯朝不是才子,顾小姐也不是佳人。
      正相反,沈斯朝是那个一肚子坏水的“佳人”,顾小姐是相貌缺缺的才女。
      不过,我家夫人说了,当家主母的脸,就是要方、方、正、正,越方正的,越贤惠。

      我见了顾小姐几次,贤惠,绝对贤惠!

      但同时,我也为顾小姐捏了把汗。大冬天的,没有汗,你们明白我的意思就行。
      沈斯朝不喜欢贤惠的,他喜欢长得好看的。
      他身边那个珍珠,就很好看。

      珍珠是沈斯朝的贴身丫头,人如其名,皮肤光洁嫩滑,如同腰间的月白锻带一样白亮。沈斯朝去哪儿都喜欢带着她。
      有了珍珠,我们底下的就都成了鱼眼睛,沈少爷甚至连瞅都懒得瞅。
      我听她们说,要不是顾小姐,珍珠可能就是个通房了。
      我问:“少爷和顾小姐成亲以后,也一样能娶珍珠做通房呀。”
      她们赶紧捂住我的嘴,低声说:“你不知道,顾小姐是皇上赐婚的,身份尊贵着呢,人家说了绝不和通房共侍一夫,皇上答应了,谁敢再娶。”
      我知道了,这顾小姐,是个有骨气的。

      但是,骨气再硬,也比不上白月光的光芒万丈呀。
      沈斯朝有喜欢的人了。

      我为啥知道呢,因为有一次沈斯朝要出门,连珍珠都没带上。夫人不乐意,怕他是要去什么花天酒地的地方鬼混,非要让他带个丫鬟去。
      他看了满院子的人半天,最终目光落到了躲在一旁乖乖剥瓜子的我的身上:“就她吧。”
      吓得我把一盆瓜子都打翻了。

      于是我第一次坐上了沈家的马车,第一次见到了柳小姐。
      唉,我家少爷可真的不缺女人。
      柳小姐眉目如画,像是从江南水乡中走出来的女子。她的皮肤比珍珠的还要光洁,家世也不比顾小姐差。
      她和沈斯朝站在一起,那才是真正的璧人呢。不是我说,我走街串巷这么多年,也见过不少俊男美女,可没有哪一对像他们这样,让我看得眼睛发直。

      沈斯朝回府的路上,脸色不是很好看。一半是满足,一半是遗憾。
      他终于开口,像是在跟我说话,又像在自言自语:“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
      我想到了那个说要娶我的乞丐,点点头:“有吧。”
      出乎意料的,沈斯朝没有嘲笑我,而是说:“如果你得不到他呢?怎么办?”
      我看着他那张虽然写满了忧郁,但依旧迷死人不偿命的脸说:“我没那么贪心,只要他好好的,我怎样都无所谓。”
      沈斯朝冷冷地看了我一眼,挤出俩字:“出息。”

      这成了我跟沈斯朝为数不多的交集,从那之后,我就埋头干活,没见过他了。

      成亲那天,沈府的门槛被踏破了。
      虽是寒冬腊月,沈府却热闹非凡,像雪地里爆了的炮仗。
      大家都顾着吃喝,我却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看见了那抹江南水乡的身影。纤细,娇软,亮得像蚌里的珍珠。
      沈斯朝结婚,最难过的应该是柳小姐吧。

      新娘身披红色嫁衣,银色海棠花在风中飞舞。棉边儿绣在裙底,随着脚步翻起雪白的波浪,是大家闺秀的模样。
      顾小姐头上盖了盖头,顺从地被喜绳牵着,安安静静。
      “跨火盆!”
      三个字一出,惹得周遭又沸腾了起来,人们争先恐后地想看这对璧人携手。
      沈少爷的手谁牵过?没人牵过,也没人敢牵。甚至和柳小姐,都不曾有肌肤之亲。
      喜婆满脸笑意,眼睛都挤成了一条缝。她乐呵呵地看向一旁身着喜服的沈斯朝,示意他拉着新娘一起从火盆上走过。
      沈斯朝不屑地笑了,眉眼间尽是戏谑,这是他惯常的表情。他悠然地叼着根枯树枝,手还在一旁的珍珠腰上摸索不停,惹得她娇喘连连。
      沈斯朝朝新娘抬抬下巴:“自己跨。”

      热闹的人群突然静了下来,似是没料到在这大喜的日子,沈少爷竟闹了这么一出。成亲都是两人一起跨火盆,才算真正行过了堂礼,让新娘自己跨算事怎么回事?
      可着整个京城都没听说过呀!
      我手里的炊饼它突然就不香了。

      顾小姐站着没动,只有鲜艳的红盖头被风吹得微微颤抖。
      我听到女眷们交头接耳,说这要真是个大户人家的小姐,还能不直接掀了盖头,大闹一场?皇上赐婚又怎样,不娶通房又怎样,还不是不被放在眼里。
      这样的屈辱,怕是是个女人都接受不了吧。

      可是,顾小姐只停了那么一会会儿,便独自从烧得正旺的火盆上跨了过去,左脚前右脚后,两脚落地时还不忘提了三下裙子,毛绒裙边柔和乖顺,像窝在她脚边的小羊羔。
      礼数周全,举止雅致,丝毫没有错漏,像是成亲之礼本就应该如此。
      喜婆也是个知道眼色的,赶紧让吹乐的队伍重新奏曲,现场的氛围又热闹了起来。
      识相的宾客也互相招呼着,谈起了各自的事宜,似乎刚刚过去的尴尬场面从未存在过。
      新娘落落大方地走进了前厅,准备跪拜天地和高堂,红盖头甚至都没有朝新郎所在的方向偏一下。
      我咬了口炊饼,心想,这顾小姐,是个狠人。

      这一天真是极其充实,连我这个平日里只在厨房打杂的下人都被叫到前厅帮忙了。
      我以为,少爷成了亲,就能安分一段日子,至少今晚能睡个好觉。
      我抱着老爷夫人包的红包,准备酣然入梦。
      可没想到,我错了。而且错得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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