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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觅影寻头 ...

  •   一张四方板桌,两人相对而坐。
      两个人,却只有一壶酒,一只酒杯。
      倒是下酒菜颇丰,一盘烤鱼,一碟卤猪耳朵,还有两只盘子空着,剩下些汤卤,也不知原来是装什么的。一只青釉大碗里原是盛满糖花生的,现在却快见底了。
      酒是竹佑堂一个人自斟自饮,花生却几乎都进了乔煜坤的肚子,他滴酒不沾,却意外地嗜吃甜食。
      谁也没有说话,唯有倒酒声和咬碎花生时那一声“哔啵”的脆响不绝于耳。
      许久,像是耐不住这憋死人的缄默,乔煜坤轻叹一声,自嘲地笑了笑:“千面、竹破,名震江东的两大侠捕,如今竟也沦落成了阶下囚。”他的眼角下意识地瞄了一眼牢门,牢门是开着的。
      竹佑堂抿了一口酒,忍不住笑出声来:“躲到大牢里来,也亏你想得出!”
      乔煜坤一拳砸在桌上,脸上尽是不服气的神采。“平日只有人家躲我们,几时这么窝囊过,被个小丫头追得抱头鼠窜?”
      竹佑堂伸指在他脑门上轻戳了一记,笑骂道:“你还有脸说!老百姓对你闻风丧胆,很风光么?”
      乔煜坤哼了一声,捧过碗来,把剩下的花生尽数倒进嘴里,泄愤似地狠命咀嚼着。
      “也不怕噎死,又没人抢你的。” 竹佑堂轻笑一声,摇了摇头,取过酒壶又给自己斟了一杯。
      琥珀色的酒液正好盈满酒杯,一滴也没有洒出来。
      酒香四溢,温厚而甘醇。
      酒是好酒,只可惜乔煜坤不能喝,他这样独酌便少了许多乐趣。
      乔煜坤一撇嘴,嘟囔道:“这小郡主欺人太甚,偏偏又打骂不得,实在可气!”
      “是你太不知轻重,怎么可以和郡主撕破脸?”竹佑堂持着酒杯,凑到鼻下一闻,芬芳袭人,沁人心脾。
      乔煜坤立眉瞪眼,大声分辩道:“什么我跟她撕破脸?是她来撕我的脸!”
      竹佑堂一口酒还未及咽下,闻言忍不住噗的一声喷笑而出,乔煜坤眼疾手快,抄起手中空碗便朝他脸上一罩,将这一口酒兜进碗中,一滴不漏。
      寻常高手过招倒是也有接人暗器的,但这一口酒雾飞溅散逸,衣袖卷不得,掌风击不得,亏他竟也接得住。单凭这手接暗器的绝技,已叫人咋舌,而在他做来只是轻描淡写的一挥手,就像吃饭走路这么简单。
      竹佑堂兀自笑了好一阵子,这才忍住笑,安慰道:“她只是小女孩,你让着她些便是了,跟她较什么真?倒是那个邢府的丫鬟,你审得怎么样了?”
      乔煜坤掏出笔录丢给他,竹佑堂劈手接过,一页一页翻看起来。他看得很快,却没有遗漏一个字,嘴唇抿成一条线,双眉渐渐锁紧。
      乔煜坤的笔录十分详尽,每一句话、一个细微动作,均无遗漏,一一记录在案。
      “想不到宝奴竟然看到凶手行凶!”竹佑堂放下笔录,长吁一口气,又道,“如此说来,她现在的处境很危险,得找个地方好好安顿她,务必要保证证人安全。”
      “正关在牢里呢,安全得很。”乔煜坤忽而一笑道,“在衙门做这么久,还不知这大牢有这许多好处,等哪天上面那帮子铁公鸡肯拨款修缮衙门了,一定记得让他们多造几间牢房,以备不时之需。”
      “净胡说!”竹佑堂笑骂。
      乔煜坤伸筷夹起一块卤猪耳朵送进嘴里,闭着眼睛咀嚼两下,神情甚是悠闲。“唉,可惜那个丫鬟疯疯傻傻,前言不搭后语,也不知哪句真哪句假。”
      “未必,”竹佑堂微微一笑,“宝奴的口供最看似前后矛盾,却很值得推敲。”
      乔煜坤淡淡“哦”了一声,也不追问,像是并没有太大兴趣,只是伸手去抓烤鱼,被竹佑堂气急败坏地拍开了手,这才悻悻道:“你都推敲出什么来了?”
      “首先,宝奴进入书房的时候,邢天还没有死,并且还向她扑过去。”
      “真是奇怪,凶手没杀了她,倒是邢天像要杀她似的。”
      “你若要向人求救,通常会怎么做?”竹佑堂稍侧过脸,反问道。
      “当然是叫‘救命’了。”
      “但是宝奴又说他叫不出来。”
      乔煜坤略一思索,眼前忽然一亮,惊叫道:“因为他被割断了喉管!我明白了,所以邢天并不是要害宝奴,而是伸手想要向她求救!”
      “正是。”竹佑堂赞许地点了点头,“宝奴只是一个小丫头,邢天却向她求救,他凭什么认为她有能力救他?”
      “这也是我想不明白的地方。通常遭人袭击,势必集中精力竭力躲避甚至反击,他不看凶手,反去看一个小丫鬟,这又是为什么?”乔煜坤一手托腮,疑惑地摇着头。
      “这正是关键!其实宝奴早就解释过了,只是你还没有发现。”竹佑堂一字一顿缓缓说道,“她说,凶手‘没有了’!”
      “所以这个时候凶手其实已经跑了!”乔煜坤拍案惊呼,“邢天身上没有其他刀伤,倘若凶手此时还在现场,势必会多补上一刀,甚至或许还会杀了宝奴灭口。难怪邢天会向宝奴求救,只因凶手已经走了,他此时一心想着要医治颈伤,自然只能向宝奴求救!凶手身手敏捷,来去无踪,是以宝奴才会说‘没有了’而不是‘逃走了’,只因她连凶手的动作都来不及看清。”
      竹佑堂寻思片刻,深吸一口气,又道:“我唯一想不通的是,凶手用刀割伤邢天颈伤血脉,势必正面被大量血液喷中。宝奴也说过,凶手身上也都是血,可现场竟然没有留下一个血脚印。煜坤,你轻功高明,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做到满身是血却不留下脚印?”
      乔煜坤凝起眉,缓缓摇头道:“轻身功夫练到踏雪无痕倒是有可能,但要沾血的鞋不留下脚印,据我所知还没有这般诡异的身法。”
      一个人轻功练得再好,终也须有物借力,即便是像乔煜坤这样的轻功高手,也断不可能无端悬浮于空中。像那种“左脚踩右脚背借力,右脚再踩左脚背借力,整个人便向上弹射”的无稽说法,只不过是说书人为了让故事更精彩而摆出的噱头罢了。
      竹佑堂微微颔首,手指轻轻敲击了两下桌面,继而又道:“你记不记得,何宁曾说过,邢天是被高手所杀,但割下头颅的那一刀却非常笨拙,像是完全不懂武功的人所为。我怀疑割去邢天首级的人另有其人。”
      “一个真正恨他入骨的人!”乔煜坤想的和他一样,当即接道,“很可能就是邢府的下人!”
      邢天一死,头颅马上被割去,一个外人要知道这个情报断不会这么快。况且从颈上的切口看,割头的人并不会武功,普通百姓要潜入邢府而不惊动任何人,那是绝对不可能的。邢天死了,对他的家眷没有任何好处,更不会去做毁坏遗体的事。所以,邢府的那些下人们有很重的嫌疑。
      乔煜坤站起身子,蓄势待发地朝竹佑堂道:“我们动作最好快一些,带着一个人头这么冒险的事,他绝对等不了太久,说不定现在已经逃出清河县了!”
      “不,你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竹佑堂似笑非笑地扫了他一眼,若有深意地说道,“去找狗!”

      再探邢府,较之上一次明显冷清了许多。
      “你就让他们回去了?”乔煜坤恨得牙都快咬碎了。本以为邢府急于找借口逃走的人便是嫌犯,谁知一下子竟跑了十几个,这要往哪里去找?
      管家贾进钟汗出如浆,那袖口擦去了,转眼又流下来。
      “这……邢府逢此巨变,谁还有心思待下去?个个都要为将来找份活计,我也不好拦着,你看这……”
      乔煜坤急得挠首顿足,竹佑堂却说出一句让人琢磨不透的话来:“贾管家,这邢府里头可有养什么猫狗么?”
      “师兄你中了什么邪?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想狗!”乔煜坤气得一脚踹向竹佑堂后腰,后者只是一拧腰轻巧避过,不与理睬。
      贾管家也是一怔,随即摇头道:“并无蓄养猫狗。”
      说来也巧,后院不合时宜地传来两声犬吠,仿佛还伴随着丫鬟的斥骂声。
      乔煜坤一挑眉道:“贾管家,你这就没意思了,养个小猫小狗也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何必故意隐瞒?”
      贾管家尴尬地陪笑道:“捕爷明鉴,府内确实没有养猫狗,只是后门有些野猫野狗在那儿乱叫。唉,这都要怪小四儿。”
      “小四又是什么人?”
      “回捕爷,小四儿本是厨房帮忙的小杂役。这孩子心善,平日里看到野猫野狗的,都会拿些剩菜鱼骨去喂,一面喂还一面还敲碗敲盘,‘七饭,七饭’地叫。老爷夫人倒也不说他什么,由他去了。那些猫狗都给他惯出毛病来了,这不,他人都走了它们还来讨食,整天就在后门守着,轰都轰不走。”
      竹佑堂眯起眼,嘴角弯起那么一抹。
      菜油,猫狗皮屑,这下全了!
      “这小四儿是什么时候走的?往哪里去了?”竹佑堂问。
      贾管家想了想道:“昨夜里走的。我还奇怪怎么走得这么急,他却说什么一个舅爷给他择了一门亲,还要回去接什么‘新姑娘’,也不知在说什么。你说怎么就这么巧,这才刚死了人,他就要……唉!他走意已决,我也拦不住。往哪儿去了,这可就说不准了,他走得急,也没说上哪儿,连工钱都没来得及结,我看八成还会回来的吧?”
      竹佑堂略一点头,转过脸向乔煜坤一使眼色道:“跟我去后门看看。”
      “看狗?”乔煜坤厌烦地抬眼,他不明白为什么竹佑堂总记着找狗的事,那种事让底下小捕快去做不就行了?
      “正是去看狗。”竹佑堂似笑非笑。他做事素来谨慎,讲究有理有据,不似乔煜坤这般凭着直觉鲁莽行事。没有证据,他绝不轻易怀疑任何一个人,因此有些事他一定要去证实。
      “你自己去看!”乔煜坤忿忿背转身子,拂袖就要走,却被竹佑堂一把揪住后领拉回来。
      “怎么又是这一招?你这臭猪油糖就会这么一招么?”乔煜坤气得大骂。
      “我去不去看并不重要,但你一定要去!”
      乔煜坤不情愿地被他拖拽着,穿过后院花园,直来到后门前,却见昨日那个胖丫鬟正冲几只野狗大吼,挥舞着扫把竭力驱逐。看她那模样实在滑稽,乔煜坤不禁轻笑出声:“又是你?真的打算跟我回衙门?”
      那胖丫头回过头,见乔煜坤正笑嘻嘻地盯着她,吓得怪叫一声,手中的扫把一丢,逃命似的从后门溜了。
      竹佑堂神色复杂地摇摇头,看来邢府的下人们已经了解乔煜坤的为人了。
      几只野狗吐着舌头,尾巴摇个不停,像是对两人颇有好感似的,纷纷凑过来蹭他们的脚,动作很是亲昵。这些狗颜色虽多,却没有一只是纯白的,也不知是哪里跑来的杂狗。
      乔煜坤两手抱在胸前,幸灾乐祸地拖着长音说道:“看到了吧?没有郡主的雪毛毛!你现在满意了?我真搞不懂你为什么老是想着郡主那只狗,你到底……唔……”
      话说到这里便止住了,那种眼鼻奇痒的感觉再次袭来,竟比前两次更要猛烈得多。乔煜坤不可思议地望着竹佑堂,竹佑堂却避开了他的目光,故作镇定地看向别处。然而他眼角的笑意是什么意思?那分明是幸灾乐祸!
      有些人闻不得花香,有些人吃不得鱼蟹,也就有这么一类人,天生便碰不得猫狗。乔煜坤万万想不到自己竟也有这个毛病,几十个喷嚏下来直折磨得他□□。
      “你,你早就知道了,是不是?”虽是问句,语气却十分肯定。一双泛红的眼睛死死盯着竹佑堂,几乎要喷出火来。
      “原本只是猜测,不过现在似乎已经证实了,我的猜测是对的。”竹佑堂轻描淡写地解释着,嘴角不客气地向上弯去,“书房的柱子上粘有菜油和猫狗皮屑,可以断定小四儿在宝奴昏迷的这段时间里进过书房,割去邢天人头的人应该就是他,错不了了。”
      “算你厉害!那你又知不知道要去哪里抓人?”
      “当然知道。”竹佑堂自信满满地一扬眉稍,“听贾管家的描述,这个小四的口音很奇特,绝不似江淮官话,倒像荆州江陵府一带的口音。一个人若是做了亏心事,是不敢往陌生的地方走的。要从淮安向西去江陵,你说要去哪儿抓人?”
      “漕运码头!”

      码头是鱼龙混杂的地方。
      楚州水网密集,河道四通八达,过往漕运船只无数,北上京师的岁纳粮船便是由此起航。
      码头上人头攒动,这里云集了来自各地的官吏、游客、商人、流民以及苦力。
      当然,也不排除逃犯。
      人群中一个年轻少妇腆着大肚子,大概是由于妊娠的不适,脸孔有些青白。她小心翼翼地穿过拥挤的人群,生怕肚子给人碰一下。好不容易挨到了码头边,便朝渔船上皮肤黝黑粗糙的艄公一招手,怯生生地问道:“小哥儿可是要去荆楚么?”
      她的声音干涩沙哑,并不好听,倒有些阴阳怪气的。
      那艄公朝她一点头:“正要去襄阳。”
      “好不好载我一载?”那妇人恳求道,“好让我去和我家相公团聚。”
      艄公起先犹豫,但见她一个女人孤苦无依,又身怀六甲,着实可怜,心里一软,便点头道:“上来吧!小夫人小心着些,这船晃荡得很。”
      她感激地一笑,抬步正要上船,忽听身后一声大喝:“小四儿!你往哪儿去!”
      那妇人大惊失色,用袖口掩住了面目,夺路便逃,然而没逃出几步,她开始意识到自己已经陷入包围了。几个身着红蓝的捕快一哄而上,不费吹灰之力便将她双臂扭到背后,将她面朝下按压在地上。
      艄公见此情形又惊又怒,高声怒喝道:“你们这些官差怎连大肚子的孕妇都不放过?这还有没有王法了?”
      那为首的年长的捕快也不知是原本就脾气好呢,还是今天心情特别好,倒也不怒,嘿嘿一笑,一把扯下那妇人的头巾,笑道:“他哪里是什么孕妇!”言罢又伸手猛抓住她胸口衣襟,使劲一扯,嗤啦一声扯下一大块布来。
      那妇人原本高高隆起的肚子里跌出一个圆滚滚的布包,骨碌碌滚到艄公脚边,停住了。再看那妇人抖如筛糠,下巴微青,喉结因紧张而上下滑动,原来竟是个男人所扮!
      艄公只看得瞠目结舌。一个捕快指着布包,朝他一笑道:“你可想知道这布包里装着什么东西?”
      那艄公起先不敢,但一来码头上这么多人看着,要是退缩了难免给人看了笑话,二来也他也实在禁不住好奇,便壮起胆子凑过去,揭开布包一角。不看还好,这么往里一瞧,那艄公突然吓得大叫一声跌坐在地上。
      那里头竟赫然露出一只耳朵来!
      这圆溜溜的物事上长着一只人耳朵,不用想也知道里头是什么了。艄公不敢再看,连滚带爬地翻上船去,颤抖着下巴惨声叫道:“人……人头!人头!”
      他这么一叫,码头登时骚动起来。人潮迅速向后退去,偶尔有几个胆大的,好奇地凑过来看,却被捕快们呵斥着赶了回去。
      这男扮女装的人,自然就是带了人头逃走的小四儿了。
      照理说码头人多眼杂,要抓一个连相貌都不清楚的人本也不易,但乔煜坤这鬼灵精却想出一个法子,让巡守码头的捕快们每隔一会儿便高喊一声“小四儿!哪里去!”。这与站在闹市突然高喊一声“抓小偷”,便总会有那么四五个小贼吓得落荒而逃,是一个道理。小四儿果然做贼心虚,这一逃,便给巡守的捕快们逮个正着。
      小四儿万念俱灰,仰天长号一声“哥!没能拿邢天那恶贼的人头来祭你,兄弟对不住你啊!”凄厉的哀号响彻码头,闻者无不为之动容。
      “去告诉其他码头的弟兄们,人犯已经逮到,可以收工了。”那为首的捕快朝其他人挥了挥手,众捕快们押了人犯,提了人头,便一路往衙门去了。

      大牢里幽暗昏惑,火盆里不住跳动着的火苗映着小四儿浓妆胡乱涂抹的脸,乔煜坤忍不住笑出来:“连我都没扮过大肚婆,也亏你想得出来!”见他下巴上青光光的一片,啧啧两声又道“没人教过你,扮女人定要把胡子刮得干净些么?”
      稍加审讯,小四儿很快便招认了。
      原来小四儿本是江陵府一带的农户,年幼便没了父亲,母亲更是连生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只知道自懂事起,他便跟着长兄离乡逃荒。
      那时刑天还是一名都统,一次负责督送军粮的途中,正遇上一批逃荒的难民。饿慌了的饥民也顾不得危险,竟妄图去劫粮车,他们只看到白花花的粮食,却看不到那些明晃晃的嗜血刀锋。
      见此情状,将士们纷纷把目光投向他们的上司。
      怎么办?
      杀?这些可都是大宋的子民,他们之中有些人甚至就是因为家中男丁充了军,这才无力耕种。又逢江南大旱,颗粒无收,他们实在是饿得没了主意,这才铤而走险。对这样的人,他们手里的刀剑又如何忍心砍下去?
      逃?走了这么些天,将士们早已劳顿,况且押着百余车粮食,行军速度缓慢,又哪里甩得掉这些野兽般猛扑上来的饥民?即便叫他们逃脱了这一批饥民,那前头的路呢?像这样的难民前头不知还有多少,要次次逃脱,怎么可能?
      索性将粮食分给这些老百姓?那不仅会直接导致这押粮的几百将士依军法被斩首阵前,更意味着北疆四十万大军将会断了后勤补给。军粮,那几乎就是军心,一旦军中缺粮,势必军心不稳,边疆阵线将会不战自溃。且不说契丹、西夏、吐蕃这些番邦蛮夷正对大宋虎视眈眈,伺机吞灭,即使边关太平无事,那四十万的军士闹起来也是不堪设想的。万一军中有那么几个心怀不轨的奸邪之徒趁机作乱,四十万禁军倒戈相向,那大宋离灭国也不远了。
      眼看那些饥民追近了,扑上来哄抢军粮只是瞬息间的事。
      怎么办?
      邢天给的命令最简单,也最有效:凡劫军粮者,斩!
      作为一个军官,很难说邢天这么做是错的,他甚至护粮有功,当赏。然而身为军人,背负着守土开疆保家卫国的职责,刀剑磨利了,第一刀砍的却是自己的国人,不知道他下刀的时候是怎样一种心情。
      然而军人也是人,也怕饿肚子。
      饥饿是很可怕的感觉,为了摆脱那种绝望到手脚冰凉的空虚感,杀人或是被杀,在这一瞬间都变得微不足道了。
      小四儿清楚记得兄长的头颅被邢天一刀劈下,带着漫天的血光,划出一道弧,滚落在路边,仿佛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似的,茫然而无辜地眨着眼睛……那惨象他不会忘记!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皇上广募禁军八十万,抽去了全国超过一半的壮劳力。田地无人耕种,自行荒芜,荆棘丛生,百姓不堪重租,先是卖地,乃至卖妻当子——这些难道都是他们的错么?他们只是想活下去啊!
      他不甘。
      一车车的银子、粮食、丝绸、茶叶,年年往辽番送,凭什么?难道大宋那八十万禁军养着只是好看的么?哈,不对,原来那是留着屠杀自己同胞的!
      他不服!
      他本应该和那些饥民一起死于护粮军队的镇压,但也许是上天垂怜,他活了下来。
      或许其实真正的小四儿早就死了,活下来的只是复仇的信念吧
      他几经辗转,到处打探,终于叫他寻到了仇人。这一寻便是三年。
      他冒死在闹市佯装被邢天的马车撞伤,借机恳求他收留,邢天理亏在先,大庭广众之下碍于面子不得不答应。这伤养了足足两个月才痊愈。
      他如愿以偿潜入邢府,忍辱负重四年有余,每一天,每一个时辰,无不在等待报仇的机会。
      终于给他等到了!
      邢天死了。
      虽然不知是谁下的手,但他到底还是死了!
      看着地上已然失去温度的尸体,他忽然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伸脚踢了踢他,他不动。
      揪起他的领子,迎面狠狠劈了他十几个耳光,依旧不动。
      邢天真的死了!
      泪水夺眶而出,因为狂喜,亦是因为遗憾。他不住颤抖,大哥人头滚落的那一幕又一次在眼前重演,这一次比以往都真切。这个大恶人终于死了,只可惜不是死在自己手里,那么,至少割了头颅回去祭惨死兄长的坟吧!
      他原打算用厨刀,但丢失了那种东西自己很快会被怀疑,所以他选择了柴刀。锈烂的旧柴刀早就废弃不用了,即使丢了,一时也不会有人察觉。
      其实要肢解一个人并不那么容易,但他做到了。
      他把邢天的人头藏在厨房冷窖中,与肉脯鱼干藏在一起,不仅掩去了腥臭,也很安全,因为他知道老爷死后的头七是没人敢开荤的。
      他几乎就要得逞,只可惜功亏一篑,最终还是未能把人头运回家乡。老天爷真的跟他开了一个残忍的玩笑,当年让他活了下来,今日又让他前功尽弃,这些年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究竟又是为了什么?
      一个人能执着到这种地步,或许真的能盼来奇迹,但这一切难道真是他想要的么?

      好像听了一个很长、很离奇的故事。
      其实又有哪一个案子不是这样,寥寥数语,一辈子就过去了。只可惜这些故事注定都没有大团圆的结局。
      乔煜坤长长呼出一口气,仰头凝望着天花板,久久不语。
      他不喜欢悲剧,而他的职业职责几乎就是不断挖掘一个又一个的悲剧。
      短短几百字的口供承载了太多的悲欢离合、爱恨情仇,字字含泪,句句泣血。
      小四儿虽不是凶手,但他毁坏尸体、侮辱死者,也难逃罪责。不过这些对他来说都不重要,邢天死了,而且死无全尸,这已足够。

      刑天的头找回来了。
      虽然放置了五六日,表皮有些脱水变形,加之天气见暖,口腔、颅腔已有轻微腐败,但好歹还是找回来了。
      头颅切断的地方在喉下,咽部由右颈至左颚斜向上裂着一条三寸长的伤口,皮肉外翻,狰狞可怖。
      “这就对了,”何宁验过伤,微一捋须,点头道,“下手干净利落,切断血脉气脉,这一刀下去,大罗神仙也救不回了。”
      只出了一刀,便要了他的性命。
      夺命的一刀。
      “刀伤左深右浅,由下往上斜挑。”何宁缓缓说着,他说得很慢,每个字都很清晰,“你们要找的人,是一个左手使刀,右手行掌的高手。”
      乔煜坤只是点头记下了,竹佑堂却看得暗暗心惊。他原也是使刀的,他甚至能从一道刀痕里大致估计出那把刀的形状和重量。因此,他也比任何人都清楚这样的刀伤意味着多么可怕的对手。
      竹佑堂没有见过这么奇怪的刀伤。
      刀是百兵之胆,最容易学会,却也最难练精,自古以来但凡修习武艺的练家子也数练刀者最多。刀与剑不同,多走刚猛一路,出招大开大阖,多为劈、砍,少有挑、刺。像这样由下往上挑砍,既不顺手,又使不上多大的力,多做守势,用以格挡别人的兵刃,又怎么会用作杀招?
      凶手只出了一刀,用的却是不适宜进攻的守势,是另有隐情,还是他实在太过自负?
      他也确实有资格自负,虽是反手挑砍,威力却丝毫不见逊色。这一刀正好截断喉管,没有多削进半寸,好刀法!
      然而一个连一丝力气都不舍得多用的人,为什么要弃更直接的杀招不用,而使用不称手的守招?
      才解决一个疑团,却牵扯出更多不合理之处,竹佑堂头大如斗,胸中的烦闷无处发泄。
      一个人烦躁起来,会有许多不同的表现。有的人会大吼大叫,有的人会丢盘摔碗,凶恶些的人或许会故意找茬,胡乱杀几个人以泄愤,软弱些的人也许就关起门来,无端将孩子打一顿来出气。
      乔煜坤表现烦闷的方式是大把大把地吃糖,而竹佑堂要是烦躁起来则就像现在这样,一手支着头,双目微闭,倒像打瞌睡一样。
      这个姿势看似很无害,但倘若谁不知好歹敢在这个时候去招惹他,后果会很严重。
      还真的有人敢去招惹他。
      “左手能使刀,右手能行掌……”乔煜坤沉吟片刻,一双眼似笑非笑地瞄向竹佑堂,“这说的可不就是你么?”
      “胡说八道!”竹佑堂双目怒睁,目光犹如两把尖刀射向乔煜坤。他左手在桌上一拍,弹身而起,右手收到腰际成拳,一记冲拳势不可挡地袭向乔煜坤下巴。拳法虽不是他所长,使起来却很解气。
      乔煜坤身形一矮,嬉笑着滑步躲开,语带戏谑地呼救道:“师兄要杀人灭口啦!何伯你快救我!”
      “要打架出去打,莫要打坏了我这里的宝贝!”何宁神色慌张,忙拦身护在摆满瓶瓶罐罐两排架子前。那些是他多年收集的标本,有的是一只断手,有的是一截肠子,甚至还有两根被曾狗吞下去过的手指。他视这些令人望之胆寒的东西为至宝,要是砸坏一件,他非跳起来拼命不可。
      何宁不会武功,但是一个长年与尸体打交道的人,总会让人心生一股莫名的惧意。他这两句话说得并不很响,语气也不见得很凶,却叫竹佑堂心头一颤,方才的怒气顿时荡然无存。
      “还不快走?何伯要发脾气了!”乔煜坤见竹佑堂站着发愣,伸手碰了碰他的胳膊,小声道,“走啦走啦!”
      竹佑堂应了一声,紧随乔煜坤之后,一道出了仵作房。
      掌力刚猛,摧心裂肺;轻功卓绝,足不点地;辣手施毒,杀人无形;刀法如神,一击毙命。
      他们的对手到底可怕到什么程度?

      话分两头。
      就在竹佑堂和乔煜坤奉命彻查清河县邢天无头一案的这几天,孟夏遇到了一件很麻烦的事——他被人绑架了。
      孟夏悠悠醒转的时候,他已经意识到自己陷入了十分麻烦的处境。
      首先他注意到自己被绑了手脚塞进了一个麻袋里,麻袋很小,他不得不蜷起身子,像个母腹中的胎儿。
      他口中给人塞了一个大麻核,又用布条环过后脑牢牢绑了两道,一张嘴撑得酸麻,既张不开也闭不上,呼吸也是困难,更休提呼救了。
      孟夏闭上眼,试图回忆着自己尚有意识时发生过的一切。
      他记得,那日竹佑堂曾给他指了一条明路。
      竹佑堂说,若要找寻一个行踪不定的人,不如去京师碰碰运,那里云集八方豪杰,说不定能打探到一点那个人的行踪。
      掂量着包袱里的银两还够船费,孟夏依言就此北上。当晚就在长江边的船坞歇下了,准备第二天天明乘小船渡江。
      谁知这一睡,醒来时已经上了贼船。
      船不大,一个浪头拍来便经不住摇曳不止,晃得人眼前阵阵发黑。
      头还是晕忽忽的,孟夏试图动一动,只觉前额胀痛,耳中开始嗡嗡作响。他吸了迷烟,尚未缓过劲来。
      手动不得,脚伸不直,一双眼睛也被块黑布蒙着,不过身在布袋中,即使不蒙眼也是一样。唯有一对耳朵尚且还听得,孟夏竖耳聆听,竭力捕捉着每一丝动静。
      在没有办法的时候,多了解一些状况总是好的。
      不远处好像有人在争吵,声音沉闷,或许是隔着一道木板墙吧。
      只听一个粗哑的声音骂道:“叫你把点儿,你就给老子绑这么个没腿儿水码子来?这么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抬的杂碎,要来顶个屁用!”
      江湖上□□帮派多会讲些黑话暗语,这样私下里交流情报机密时,即便隔墙有耳也听不明白他们在说什么。这句话的意思便是那“当家的”责骂下属办事不力,掳来的人不但身上搜不出几两银子,抓去做苦力又嫌不够健壮。他指的自然是孟夏了。
      安分守己的正经人听到黑话总不免会反感的,因为那是一种危险的信号,天知道那些水贼接下来要做什么!
      孟夏却笑了,至少他是想笑的。
      他涉世未深,自然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他觉得很刺激。
      年轻人总是喜欢刺激的,凭着一股不怕死的蛮劲横冲直撞,这并不代表他们勇敢,只因他们太年轻,总觉得死亡离他们似乎还很遥远。
      这一伙人本是通州盐帮吴霜寨的私盐贩子,只因近年朝廷兵役繁重,民间劳力稀缺,盐帮招不到廉价的盐工,便指使底下做事的人运盐之余沿江生抢壮丁,抢了人便直接运往通州盐场,一刻也不耽误。
      一个谄媚的声音道:“当家的息怒,这空子身上虽也没几个杵儿,这根珊瑚笛子倒也精巧,似还值几钱银子,就当小的孝敬当家的啦。”
      听到“珊瑚笛子”,孟夏全身一震,挣扎着把手挪到腰际一摸,他的笛子果然叫人解去了。
      当家的似是气还没消,骂道:“孝敬我?哼,你倒有孝心!这么个小东西有什么稀罕!你当上头的人都是不用吃饭的神仙么?月底还交不出月供,楼子里的人怪罪下来,你我都吃不了兜着走!”
      只听“叮叮”两声,像是木石撞击之声,想来是那当家的拿着笛子在桌角上敲了两记。孟夏一凛,心中急道:敲不得!这笛子敲不得的!
      一个年轻妇人咯咯笑道:“哎呦,别摔别摔!这笛子我倒喜欢,你既不稀罕,不如给了我吧!” 她的声音婉转甜美,如空谷莺啼,有着这样好听嗓音的人,想必生得也很美吧。
      “你喜欢?”那当家的宠溺地笑道,“既然你喜欢,那它就是你的了。”那妇人只是笑声不绝,甚是欢喜。
      “嫂夫人原来还会吹笛子?”又一个声音道。
      “啪”的一声闷响,紧接着又是一声痛呼。
      那妇人微嗔道:“不会吹就不可以留着把玩么?我就是喜欢挂在房里,还轮得着你来说三道四的?”
      孟夏听她这么一说,提着的一颗心总算放下,长吁一口气,像是如释重负。他这支笛子被人拿去也就罢了,却是万万敲不得、吹不得的。
      一个干哑的声音道:“老大,那小子身上没二两肉,跟个娘们似的,带回去也决计做不动活儿。看他细皮白肉,盘儿长得倒是不错,与其留着他浪费粮食,倒不如卖去男倌馆,说不定还值个几十两。”
      那妇人怒骂道:“呸!这种缺了大德的话亏你也说得出口!人家清清白白好人家的孩子,无端抓去做苦力已是损了阴德,要折福折寿,你倒好,想出这种下流点子来!难怪弟兄们叫楼子里的人瞧不起,咱们吴霜寨几时出了你这样的败类!”
      当家的温言安慰道:“好了好了,你别气了,老五也只是说说罢了。咱们云锦天章楼这么多弟兄,这么多张嘴要吃饭,总也不能眼巴巴等银子自己从天上掉下来不是?近年生意难做,咱们早在清河县打点好的漕运官儿听说前两天又被人给宰了,这往后走盐的路子还没着落呢,也难怪老五心急。”
      孟夏心道,原来他们是灶户盐商,抓我去回去大约也是去做盐工的,看来这条小命暂时是保住了。却不知淮安清河县又死了什么人?
      那妇人道:“银子,那当然也是要紧的,这个月月供还差四百多两,虽然所差不多,也得快些凑齐了数目才好,免得上头怪罪。但我就是看不过眼他这德行,坏了咱们云锦天章楼的名声!你也不好好管教,倒还替他说话!”
      那当家的哈哈笑道:“你们看看,倒还数落起我来了!哈哈!平日里你杀人都不带皱一下眉头,怎么今日又这般菩萨心肠了?”他语音忽一顿,笑意稍减,又试探道,“该不是见那小子相貌生得俊俏,你喜欢上他了吧,怎么处处护着他?”
      那妇人啐道:“呸!净胡说八道!自从跟了你老马,我萧三娘几时正眼瞧过别的男人一眼了?况且那小娃娃做我弟弟都嫌小,你倒吃起他的干醋来,嘴里不干不净的,竟敢消遣到老娘头上来!好哇!看我怎么治你!”
      当家的一阵痛呼,嬉笑着连连告饶:“哎呦呦!夫人饶命!我再也不敢啦!”
      众人一阵哄笑,听声音至少有十几人。
      又行了好长一阵,其间有人进来送过两次水,那人揪着孟夏的头发给他强灌了些,倒有大半是泼在他身上的。
      有水喝却没有东西吃,孟夏饿得头昏眼花,加上长期坐船,脑袋昏昏沉沉的便要睡过去。突然船身猛的震晃了一下,随后慢慢平稳下来,外头开始有人吆喝:“靠岸了!弟兄们下来卸货嘞!”
      一阵喧哗中,孟夏觉得有人解开布袋,又割断了他脚上绳索,连他嘴上布条一并撤去了。
      “小鬼,到地方了,还懒着不动?”一个尖细刺耳的声音斥道。
      孟夏被推搡着只得朝前走,他目不能视,双手又被绑着,重心不稳几次几乎跌倒,身后那人不耐其烦,不时在他后腰推一把、踹一脚,斥骂声更是不绝于耳。
      “下船啦!留神!”身后那人喊道。
      甲板与船坞间架了一块两尺多宽的木板,本不算难走,只是孟夏被蒙着双眼,也不知该往哪处下脚,又被这一声大喝分了心神,一脚踏空,便一头向下栽去。要是给他就这么栽下去,势必不会太好过,所幸身后那人似也练过几手功夫,眼明手快朝他背后一抓,便揪住他后领提猫儿一样提了上来。
      那人怒喝:“怎么这么笨!叫你留神没听见么?”塔越说越气,将孟夏狠狠摔在甲板上,孟夏只觉晕头转向,一时竟爬不起来。
      “猴七,算了。快些让他干活去要紧。”那当家的见猴七撸起袖子正要打人,便出言喝止。
      猴七闻言答应了一声,又朝孟夏凶道:“这次就饶了你,还不快站起来!”
      孟夏被猴七押着,跌跌撞撞地向前行,脚下起初坚硬,渐渐松软起来,鞋里也进了不少沙粒,想来那船坞是建在礁石上的,走出一段便到了海滩。
      又行了一阵,猴七忽道:“到了,不要走啦。”说着便摘去了孟夏眼上的黑布。
      突如其来的强光射进瞳孔,孟夏初时只觉得一阵晕眩,继而眼前景物的轮廓慢慢清晰起来。他不禁睁大眼睛,不可思议地瞪着眼前那一片刺目的白。
      白花花的晒盐场沿着海岸线一直向远处延伸,一眼望不到边,也不知通到哪里。盐场上几十名盐工们正暴晒在烈日下,用粗大的耙子不断搅拌着巨型石槽中的盐卤,动作机械僵硬,神色木然,宛如行尸走肉一般。他们的眼珠浑浊无神,毫无生气,许久也不转动一下,简直不像是活人的眼睛。若不是时不时伸出紫红的舌头,舔一舔干裂得渗出血珠的苍白嘴唇,很难相信这些盐工竟还是活人。
      这世上只怕很难找到比晒盐更苦的活了。晒盐靠的就是太阳,日光越猛,产盐量便越高。晒盐人的那种苦不是常人能够想象的,他们不会死,只是,生不如死。
      孟夏清楚地看到,那些晶亮莹白的盐粒结在盐工们的衣裤上、肌肤上,像凝了一层白霜。盐工们的脚在温热苦咸的卤水中浸泡得溃烂,却好似没知觉似的,只是无休止地重复着同样的动作。
      能适应到这种程度,对他们而言,不知应当说是幸运还是可悲。
      “学着点,以后你便和他们做一样的活儿!”
      猴七笑得很愉快,他原本就生得尖嘴猴腮,这一笑便显得很狰狞。他喜欢看人受苦,尤其喜欢看这些生长在江南水乡、秀气白净的人们在这里被折磨得形销骨立,不似人形,那种高人一等的优越感让他无比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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