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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日 ...

  •   下午四点的太阳还是晒得人睁不开眼睛,是难得的好天气。春天本多雨,已经连下了好几天雨,今天竟然放晴了,五月份的天空蓝得有一点夏天的风味。有一丝风,吹动肖煜头顶和鬓角卷曲的头发,就像有一只手拂过,让人无端心痒。林晨星跟在肖煜身后,被领着在巷子里穿梭,寻找失踪的书包、自行车和桌椅板凳。
      肖煜明显轻车熟路,带着林晨星在巷子里一圈一圈地搜寻,却一点也没走重复的路线。很快,林晨星就找到被自己遗弃的东西,还好还是之前的模样,书本摊开,试卷被压在下面,自行车靠在一旁的墙边。也是,谁会对这一大堆无聊的作业感兴趣。
      “你家也住在附近?”收拾好书包和桌板小马扎,林晨星忍不住问。
      肖煜摇摇头。
      今天的肖煜格外沉默,在林晨星以为他不想接话的时候,却听到肖煜轻声说:“我以前住在这里。”
      林晨星伸手抚摸围墙上毛茸茸的青苔,口是心非地说:“那可真不错。”
      可是肖煜却被这句话取悦了,一下子开心起来,眼睛里都有了昔日的神采,“那我带你好好逛一逛吧!”
      肖煜告诉林晨星,这个叫做天禾街的居民区算是他半个成长的地方。在他还小的时候,这片街区虽然年老,却是一片繁荣的景象。
      因为是上了年纪的居民区,楼房都不高,只有两三层,宽敞平坦的屋顶天台上常有人家养花种草、晾衣服晒被子。单元之间由围墙隔开,围墙不太高,小孩子们都能爬上去,夏天的夜晚,围墙上总骑着一排排看星星的小孩子。那时的爬山虎长得可不算好,毕竟每天被小孩子们攀着爬上去。
      “我以前经常爬围墙,坐在围墙上一边吃爆米花一边看星星。”肖煜指着被爬山虎和苔藓染绿的围墙,自豪地说。
      肖煜的外公和外婆住在这里,他也跟着在这里住了很长一段时间。肖煜长得瘦小白皙,和这里一个个灵巧得像猴儿一样的小黑娃一点也不一样。他们倒也不排斥乖巧瘦弱的肖煜,每天带着他一起玩,光顾着看他的笑话。
      肖煜从没爬过围墙,其他的玩伴们就一边放声嘲笑,一边让他踩着围墙下的男孩儿的肩膀爬上去,已经坐上围墙的孩子们还得扶着他,毕竟他看起来总像风筝一样颤巍巍。
      巷子很深很长,两个人“沙沙”的脚步声清脆悦耳。“我们以前就在这边的巷子玩捉迷藏。”
      也不是任何时候都能在巷子里玩捉迷藏,只有在人少的时候才适合,因此孩子们总是在夏天最热的时候玩。夏天连虫子都懒得叫的正午时分,大人们也是绝不情愿出门的,只有小孩子才会拥有无限的精力,耐得住让人汗流浃背的炎热。
      肖煜不仅不会爬墙,连捉迷藏都不擅长。他总是第一个被揪出来,当下一轮的“鬼”。他还记得自己面对着光秃秃的围墙,慢慢地从一数到一百,院子里种的树上有不少蝉,聒噪又响亮地叫个不停,让他一点也不寂寞。
      其他的小孩子都太了解这一带,总是藏得教他完全找不到。他一直找,从正午太阳最高的时候找到太阳西沉,一个穿着绿短袖的小鬼突然从枝繁叶茂的大树上蹦下来,吓得他后退几步。
      “喂,你太菜了吧!”小孩子悄声在他耳边说。然后放开小喇叭一样的嗓音大声喊:“诶哟,我被捉住了!”
      其他的孩子一个接一个从四面八方钻出来,一边埋怨“找得太久了吧,都快睡着了”,一边兴奋地开始下一局的游戏,然后肖煜又轻易地被找到,开始新一轮游戏。
      “其实也没那么好。”回忆到这里,肖煜想了想说。
      虽然和朋友们过得非常轻松愉悦,但是这里冬冷夏热,通风效果也不好,室内太潮湿,衣服食物很容易发霉,停水停电更是家常便饭。外公和外婆身体都不好,居民楼没有电梯,对于腿脚不好的他们出门很不方便,肖煜只能常常待在屋子里照顾他们。
      林晨星很喜欢和她分享旧事的肖煜的模样,他琥珀色的眼睛亮晶晶的,依稀还能看见那个瘦小笨拙又顽皮的小肖煜的影子。她也很喜欢他口中的趣事,毕竟她的童年过得实在索然无味。“你一直住在这里?”
      “嗯,一直住到十六岁。”
      十二岁的时候,肖煜的外婆去世,可他拒绝了爸妈让他搬离这个地方,和他们一起住的建议,仍然和外公住在这片老旧的街区,直到十六岁,肖煜的外公也去世了,他才搬去其他地方住。这片街区也逐渐衰落,住户纷纷搬去条件更好的居民区。
      听着肖煜的讲述,林晨星在心里盘算着他的年纪,看样子他应该是和自己差不多大。只有这样纯粹又淳朴,满是人情味的老旧街区才能让他长成如此纯净的模样吧。这么想着,林晨星羡慕心里得发酸。
      所以当他们走到冷饮店,肖煜问她想要什么的时候,她想也没想地点了一杯柠檬水。喝下去第一口自然是柠檬的酸,但却是酸中带甜、清爽消暑的味道,待到回味时,就是满口甜了,和初夏的午后搭配得恰到好处。
      肖煜带着林晨星走遍了他童年最喜欢的每一个角落,有的楼房前种满桂花,秋天来临之际,孩子们每天陶醉地站在桂花树下不愿挪窝;后来街道里冷饮店多了起来,大家打赌的赌注就从鸡腿变成冰淇淋和奶茶;而之前林晨星发现的那个院落里废弃的枯井更是孩子们的乐园,大家喜欢爬下去缩在井里讲鬼故事,胆小的甚至会被吓哭。
      沿着小路走到尽头,再下几级绿油油的石阶,就到了乐园一样的几家商店。肖煜停在一家名叫“一日”的书店前,指着招牌说:“这是我最喜欢的店,我童年的闲暇时间有一半都在这里面度过。”
      书店不大,空间逼仄,但因为只卖闲书,即使街区逐渐落寞,它依然吸引着一批又一批的学生光顾。尤其是像这样天气晴好的午后,书店里满是或站或坐看书的人。
      一进书店,两个人心照不宣地分头找感兴趣的书看。林晨星直奔漫画,肖煜则在旁边看轻小说。林晨星口味杂,不管是热血漫还是少女漫都来者不拒,她随手从书架上抓起一本耽美漫画看得津津有味。
      肖煜就站在不远处,斜靠着背后的书架,认真地看一本书。漏进来的阳光不偏不倚地洒在他弧度优美的下巴和耳朵上,照得他的皮肤晶莹剔透,也让他的耳朵稍微有些红,林晨星定定地看着移不开眼。看见肖煜发现自己的目光,林晨星眼神立即心虚地下移,瞥到肖煜手里拿的书——《青春猪头少年不会梦到兔女郎学姐》。
      林晨星坏笑着揶揄:“原来你喜欢这种调调的书呀?”
      肖煜不好意思地笑,说的话却一点羞愧都没有。“兔女郎学姐很漂亮噢。”说完后他接到了林晨星飞来的眼刀。
      夕阳西下的时候,肖煜和林晨星并肩走着回去取车。即使耽误了大半天,意味着晚上回去得熬夜写作业,但是林晨星还是忍不住嘴角疯狂上扬。
      “林晨星,你相信世界上有‘青春期症候群’吗?”肖煜问。
      “嗯?”
      “就是《青春猪头少年不会梦到兔女郎学姐》里描述的一种神奇的病。患者会得上诸如‘听得到别人的心声’、‘看见某人的未来’或‘某人和某人的灵魂对调’的类似于超自然现象的病。”
      “你信吗?”林晨星摇摇头后把问题抛回给肖煜。
      肖煜认真地点头,“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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