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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章十三 “如果陛下 ...
【自竹枝馆向外走出约莫一百多步,绕过一座青青的小丘,是薛信世住的地方,称作明月堂。初夏时节坐在二楼的凉台上赏月,如果风疏星淡,再有薄酒相佐,就颇有趣味。】
沈雁一手挽着袖子,不让它沾到纸上未干墨迹,心里慢慢回想,一边想一边写在纸上。
纸也很青白,与家乡的纸张不同。家乡的纸很粗劣,秦地的纸非常细腻,鹅脂般清润滑手,却不洇湿,写上字,墨也干得很快。白无忧自打那日出了围场,仿佛刻意跟他避嫌,总不到竹枝馆里来了。
他不似薛信世,常能从薛莹口中听见些朝中传来的消息,又有相熟的外廷贵族子弟陪着玩耍,他们虽然看在薛信世的面子上,肯带着沈雁一同游乐,但终究不相熟,勉强凑在一起也很为难,故而沈雁只去了一两次,便不再热心参与。
就这样,他在竹枝馆中日子过得愈发清寂,总是逼迫去想一些关于此地的好事,说服自己北方也没什么不好,以削减日日浮现的思乡之情。
于此同时,他也尽力记下一些平日生活里琐碎有趣的闲事,时时翻阅,为免无聊而胡思乱想。
他写完了,就将墨迹小心地吹干,双手递给一边站立的随侍芳草,
“钉起来。”他吩咐道。
“钉起来?”一字未差地,芳草反问道。
沈雁便教给她,“将纸折缝,用些胶泡软了,晾到半干,然后拿线穿上就是。”
“用线将纸缝成书吗?”男孩不知所措,将纸在手中掂掂,细长的手指头反复摸着纸边。
“你们这里的贵女、公子们不写小记吗?”
沈雁好奇地问道,在他的故乡伯蓝,贵女和公子们都热衷于将日常生活的片段记在纸上,用线穿成只有手掌心大小的本子,用鞣过的熟皮革或云母、玉髓等硬壳包上,或有心灵手巧者,要在纸页各处装饰干花草,碎水晶,点缀丹青图画。
“小记”者,可赏玩之处有三:一看封口之宝贵奢丽,便可知其小主人是否出身显贵,沈雁的姐姐少年时曾有过一本“小记”,琥珀打薄做的封面,琥珀里嵌着一整只色彩绚丽的蝴蝶,左斜下有一道裂缝,用细珍珠填平,嵌出牡丹形状。
二,则看页间点缀装饰,可知其主是否情趣高雅,品味脱俗。若蠢笨的人,只知道一味地将各样装饰堆砌上去,不管是否悦目,就乱贴乱画,很是俗陋;但品格优雅,趣味高尚的主人,则会用珍草,丹青等将书记装饰得赏心悦目,却又不显堆砌粗糙之感,反而雅致客观,称为上品。
三,看笔记中文理是否优美,所记之事是否都有趣味,自字里行间,就能判断出一本小记的主人是出身书礼大家,亦或者是蕞尔新贵,不值一阅。自然,也有些年少浪荡的公子哥儿,专写闺房艳情秘事,装在绣春袋里,为落魄文人所得,于街头巷尾传扬,虽当事人不知其辱,终不免不雅。传回五侯家门,写书人免不了一顿家法伺候,“原本”也难逃遭受火劫,不保全尸的悲惨命运。
沈雁刚绘声绘色地说到“家法伺候”,芳草就没绷住,低声笑了起来,见主人向他看来,又急忙背转身去,以手掩口,另一手上拿着的那沓纸轻轻颤抖着,沈雁也跟他一起笑,两人笑够了,才吩咐他按自己所说的样子,将那些写好的纸张钉起来,撂在太阳底下晾干。
芳草自小在宫中长大,是很听话顺从的孩子,主人待他宽和,他自知是难得的福气,并不侍宠生娇,依旧听着王夫吩咐,去厨下讨了米浆来,将他随手写上的那些书页刷上浆,一页一页折起来,撂在竹枝馆外白玉栏杆上晒着,沈雁写书的时候是清晨,等他将折好的书页晒出去,已经是日上高天的中午了。
他晾完了,却不敢进屋歇着,因为沈雁写字所用的秦州贡纸白而脆,稍微用力便会断裂,他生怕过猛的日光将纸晒坏,又或者浆糊沾在栏杆上就此拿不起来,便坐在馆院中森森竹荫之下,一边打扇,一边等待,竹荫潇潇,时或掺杂细细鸟鸣,令人静心澄意。
芳草在外晾晒小记的时候,有一人自前门而来,见他不在,才登堂入室,也不等人通传,径直来找沈雁。闲居在家的小公子起先有些惊异:深宫之中,何人能够不受通传,在内廷自由往来?
看见来人他就明白了,这人有陛下御兄之尊,又是男身,故在内廷,也出入无虞。来者正是怀栎。虽然上回他哄自己自尽的事情还未过去多久,沈雁也明白,这位御王兄开起恶劣玩笑来,功夫不输他妹妹。不过今日他打扮实在俊美潇洒,让人一见忘忧:他着了一袭缕银的衣袍,领口精细地绣了一只雏凤,一举一动都自然典雅,沈雁光是看着他,就忘记生他气了。
“伯蓝给你寄了信来。”他走到沈雁跟前,将一封信搁在他桌子上,缓缓推在他面前。沈雁半信半疑地拿起来看了一眼信筒,只见胡蝶穿月的红章封在信筒上,他便知怀栎所言非虚——这枚胡蝶穿月印章,非伯蓝王室不能取用,即便是在他家,为今也只有他作为家主的大娘一人所有。
但想起大娘,他忽然僵住了身子,并没拆看这封信,而是长久地发了会儿呆。
“这是你家人来信,不看看么?”怀栎问。
沈雁摇摇头,将手指按在红章凹陷处那只小小的蝴蝶上,将多余的话隐而不谈。
“是因为有人在出伯蓝的路上刺杀你吗?你心里怨她没能好好保护你。”毫无预兆地,怀栎点出他心头隐事——虽并不确切,沈雁抬起头来,一脸震惊地盯着他看。
怀栎依旧笑得温柔,但目光中却有些慈悲,仿佛为他伤心,他轻声安慰沈雁,用的是那种秦地公子讲话特有的柔和语气,“不过是场虚惊罢了。”他说,“她是你至亲的人,一定想着是要护你无虞,可毕竟鞭长莫及。”
“那把刀是她的。”他深吸一口气,回道。
“什么?”
“我的随从用来杀我的那把刀,是我大娘曾经给我的。”沈雁终于将整句话都说了出来,自嘲地笑道,“姜儿也说过,‘义节千钧重,命似鸿毛轻’,这是我家的家训,想必派人动手的,也正是大娘。”
“不可能。”怀栎否认。
沈雁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御王兄怎能如此确定?”
“不信的话,你去看那封信。”
沈雁急忙将信从筒中拆看,果见遣词都是寻常问候,嘘寒动暖,又问他在京一切人事是否顺遂,吃穿住处是否都习惯舒适,其余未置一词,只在结尾提了一句,说丢了那把宝石匕首,或是随从打包行李的时候不慎一并卷走了,若在京城找着,就送给他,毕竟是故地旧物,又是他父亲家传之宝,就当留个念想,睹物思乡。
大娘没有派人杀他,那把匕首是在家里被人偷走的。沈雁心下忽然一阵轻松——可怀栎为何会知道此事?
“您为何会知道此事?”
怀栎笑了,“因为你入宫之事,正是沈夫人谋划,既然是她真心想要成就这事,又怎会突然反悔杀你?”
沈雁呆呆地听着,整件事情已远超他之所想:难道大娘不是因为战败,才不得已将他送进京城?怀栎说她“谋划”此事,又是什么意思?
“可您并没亲眼所见……”沈雁禁不住反驳,可他的语气却很动摇。怀栎远比他年长,也远比他要聪明,他想到,愚蠢的那个应该是自己才对。
怀栎冲着他露出一个神秘的微笑,“我虽未亲眼所见,可这事是我亲自到伯蓝谈下的,她当着我的面,答应要将你送往京城,生下孩子,所以我当然知道。”
沈雁当即愣在原地,耳边,怀栎又优雅地叹息了一声,“我原本不该跟你说这些,小家伙,伯父说要你举止自然,才有机会邀得圣宠,可惜你白长的这个模样,竟是个小呆子,只管在这儿闲待着,不会半点讨陛下欢心。”
沈雁被他一说,自觉犯了什么大错,羞惭地低下头去,可须臾又抬起头来问,
“你们能得到什么?”
怀栎失笑,“我以为你会问点别的问题,比方说‘为什么会是我’。”
“兄长可以统军作战,表兄们久在家主身边辅佐,而且他们都已婚娶……阿翎,今年只有八岁。”
“你很聪明嘛。”怀栎一手把玩着桌上的信筒,斜着眼睛看他,“既然这么聪明,你就该知道,这桩婚事,或者说,你和陛下的这个孩子,意义非凡。生下孩子之后,你便可返回伯蓝,孩子将在西府养大,成年之后,便会即沈家家主之位。”
“如果我们永远也生不出孩子呢?”
“别傻了,你如今已经是陛下王夫,你们一定会有孩子。”
“如果陛下永远不到竹枝馆来,如果永远也没有这个孩子?”
“让有沈氏和白氏血脉的孩子做伯蓝之主,是西府大人的意思。如果不行的话,就会按东府的主张……吞并伯蓝,族灭沈氏。”
看起来小皇帝似乎当得挺窝囊,我解释一下自己的私设:
(小百科再起)
,东府=内政+执法机构,西府=常设军事机构,各位国主(大封君)定期入宫参议=立法机构,在白无忧的时代,皇帝本身拥有的行政权力已经很小,军政皆落入东西二府之手。
嘿嘿,所以接下来是要开幕府还是要城头拍卖帝位?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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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章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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