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大清扫邮箱居然找出来长评……我对不起您,我居然一个来月后才看到。还是放出来让大家也看看,评者眼光和我很类似哦。
感谢你。
天早灰蓝,想告别却未晚。
——《暧昧》王菲
我不会写长评,实在是凑不了那么多的字数。可是真的很喜欢,想到可能快完结了,多少不舍。
从小到大我的记叙文都是不及格的。所以对能写小说的总是万分敬仰。已经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开始看文的,仿佛好些年头了,呼吸一般的存在。
有些遇见是缘分,而有些遇见注定是孽缘。芜菁和她身边的ABCD应了那句话:是情皆孽,无人不冤。
此篇文章孕育于我迟迟不见好转的感冒之中,愿我写完后病能痊愈。毕竟不能用鼻子呼吸实在是一大酷刑。
恋爱就像感冒,文明再发达也好,人类永远无法攻克。芜菁则是一场感冒还未痊愈再又深度感染结果发烧39度,迟早转变成伤寒。
病源是早被我遗忘在某个山旮旯里的院长大人。第一次感染,所以抵抗力弱了些。只是象征性反抗反抗就彻底被征服了。她亦步亦趋,小心翼翼,按部就班。现在回想起来我还是恨这个男人的。说是不解风情么,那怎么可能实习短短时间就勾搭上个千金大小姐,现代女性都明白男人不能只看脸的!他连你是女人都没发现,他以为他是梁山伯啊!掀桌!说着说着又激动了,我明明不是这种文风的啊?我知道,故事在这里不可能发展出两情相悦,不然作者剩下的几十万字废话去哪里回收。故事告诉我们初恋没有好结果,哪怕你不是青涩的果实也不得善终。所幸,你们最后都没有怨恨。这样放手,于人无害,于己,无伤。
过去让它过去,来不及,从头喜欢你。
再来,痛过一次有了抗体。可怜的第二病原体金·富力士被打得奄奄一息。芜菁出来就是害人家一生的。多么好一根苗正红的孩子,硬生生被掰成了苦情戏码男主角。诓得我泪潸潸泣下涟涟。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昏迷不醒的也不一定是睡美人。女怕嫁错郎,男怕入错行。金你也许有天分但实在是不适合忧郁的文学青年一角啊。我不是在吐槽,我只是在抒发我心底深深的哀怨而已。因为我最爱的是金啊,是这个该被各种各样美好形容词堆砌的新世纪一代闪光男。最近看文我越来越和市丸银有共鸣,ABCD到底是为什么会喜欢上芜菁!!
他们于鲸鱼岛初遇时我还什么都没嗅到,想着只是另一次的相遇太早罢了。也许多年后芜菁醒来他们是很好的朋友,或许是有些相契的路人。也许她还会成为小杰的家庭教师。直到九十九条留言前,我都还强自乐观。可惜最后溃不成军。
看伤心,不能痊愈。那一章节俘获了多少读者,也让多少人断言了他们的未来。是没有各自的未来。金是芜菁的过客,甚至不是最重要的那一个。一早明确的好人卡。始终如一的好人卡。金可以算是能侃侃而谈的人,也可以算是沉默寡言的人。他知识渊博,涉及领域极广,却在芜菁面前句不成句,话不能言。你很好,真的。她只是不爱你。所以不曾在意。你是那么简单,即使黑化我也觉得你比蓝染那厮单纯个千八百倍!“我快乐便想同你一起快乐,我哀伤便想有你在我必不会哀伤”,这是沈从文的话,也是你的话。你爱得豁达,虽不至于陪所爱之人爱她爱之人,却是真正怜惜她之人。绵绵,只留在心中缱绻。寸肠千万里,枉相思。
为什么在那么多年以后,还不能说再见。
重头戏,蓝染。芜菁活蹦乱跳没几天就遇上了史无前例的非典型性超强流感。加护病房隔离室急症室轮流蹲点。分手后一分钟便有后悔声音,能伤我最深的人,应得我心。我不想写他,却逃不开。蓝染大神是让人无力的男主。他的城府心思让我料想他能笑到最后,但我万分不想看他笑到最后。我甚至怀疑他有否爱过?这个疑问也同样抛给库洛洛。这两个人我差不多归为同一类。骨子里什么都能做得出来。原谅我对他真的无爱,什么都挤不出来。就此别过吧,越看你我就越对银有爱。这个论断也同样适用于库洛洛。我对你也无爱,也x都挤不出来。你也别过吧,越看你我就越对侠客有爱。
被我害过来接受我跪,是我在制造眼泪,竟然想救世。
(大概字数够了,剩下的我没动力写了。先撒个花,以后有需要再重写吧。)
末尾,是伊尔迷。我数了数字数,应该到一千了,不够我也不管了。原谅我数学不好。所以,这是我最佩服伊尔迷的一点。他在财经数字方面简直是我的偶像啊。这直接奠定了他在我心里的位置,那就是新一代的居家好男人!出门旅行杀人放火,算账赚钱理财生金……除了做饭(怕他不自觉下毒调味)之必不可少。除了家传的那悠久历史的本职手艺不是甚得我心,其他还是合寡人胃口的。他默默守候良久,以为云散月现共婵娟了。但我明白,作者不会这么轻易放过他。
仍多么需要你,仍多么需要你。如今天失去了怎么进怎么退
遗漏,阿九。还是叫你阿九吧。虽然你已经不再挣扎了。姓名也好身份也好。
不甘心,明明不开心。就是不甘心。不过我肯等。等一生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