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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

  •   结婚了,和以前不同了,我开始学着操持家务,开始学着盘算家里的收入支出。
      跟娘家那过了一窝小鸡放在后院养着。每个月几天跟母亲或者其他已婚的妇人去隔壁镇子赶集,淘一些家里的物实。
      谦和,好吧就是我家汉子,我现在叫他谦和,在心里面。他偶尔的会出门,一出去就是一整天,有时候直到月上树梢的时候才回来。那时候我会在家点盏油灯,一边给他衲鞋底,一边等他回来。
      以前,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妈妈就算知道爸爸会加班到很晚才回来,她还是傻傻的等。现在,我想,我有些明白了。原来,等待一个人回来,其实,也是一种幸福。
      一阵风吹来,豆大的烛火抖了抖又回到了原样。
      “怎么还没睡?不是叫你不用等了吗?”他皱眉,有些无奈,更有着温柔。
      我放下手里的活,望着他摇头,走过去接下他的外套,然后牵起他的手。
      【饿了吗】
      下一秒,我被他带入怀中,他的怀里有着一股淡淡的墨香,冷冷的,却叫人安心。
      “嗯。”他将头埋在我的颈间深吸了几口气,蹭了蹭,“娘子,有你在,真好。”
      任由他撒娇一会,我拍了拍他让他到一边坐好,然后转身去了厨房,那饭菜我一直放在锅里隔着笼屉用炉膛里的余火保着温,只要拿出来就可以了。
      日子比起在娘家过的好了许多,可节省的习惯我还是改不掉,粗茶淡饭的,他还是吃得香。这时候我就会懊恼,为什么以前就没学会爸爸的手艺?到了这里,想给他做些好吃的都无处下手。
      “在想什么呢?娘子?”他吃饭不会很快,在咀嚼的时候绝对不会发出声音,也不会嘴里含着东西说话,很有教养。
      【吃完了试试看这双鞋】写完将针线盒一边做好的新鞋子放在了桌上。
      我还是第一次为别人做鞋,就是不知道合不合适,这里的鞋子都是不分左右脚的,穿起来很是碍事,所以,在跟母亲学衲鞋底的时候我就偷偷留了心眼,将鞋子做成分左右的,试了很多次,做坏了了几双鞋,终是让我学会了。
      “这鞋?”谦和一眼看见这鞋的鞋底形状奇怪,便放下了碗筷,拿起来看着。
      【试试吧】
      手把手的教他,哪边是左脚哪边是右脚,值得庆幸的是,在做的时候我有多放一点尺寸,现在他穿起来到是不大不小正合适。
      让他站起来走几步跳两下,试试感觉,就见他脸上表情越来越惊奇,越来越兴奋。猛然转过来直接抱起我就是一顿猛啃。
      “娘子!你真是我的福星!!!”他笑的跟中了什么大奖似的。
      嫌弃的抹了一把脸,虎下脸,拍了拍桌子,意思是先吃饭!
      他也不以为意,又吧唧了一口才乖乖坐下,一边吃还一边看我傻笑。
      刚刚谁说他吃饭有教养来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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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他起的很早,走的很匆忙,临走时叫我晚上不用等他,他说,这次可能要到第二天才能回来。我点头,允了他。
      打扫屋子,洗衣服,喂鸡。
      中午的时候回娘家看了看,捎了两匹布过去,这是谦和前两天带回来的,说是朋友送的,都是相当好的料子。让我挑两匹给娘家送去。
      母亲收了布匹拉着我的手很是教育了一番,什么要乖,要听话,不要耍性子,人家是先生要我惜福。我点了头,算是应了。
      回去的时候母亲硬是塞了不少粽子给我,这时候我才想起来,原来都已经快五月初五了。
      说实话,第一次知道这个世界有端午节的时候,我的确吃惊不小。一样是吃粽子,不一样的是,这个端午节的由来竟是与皇家有关。
      据说岚之国开国皇帝有一个深爱的女人,可是那个人却因为当时敌方的迫害,在逃跑的途中为了不被抓到,并以此为要挟,她毅然的投了江,为了她深爱的人。
      那时,这个女人在人民心中就是以圣女,活菩萨等之类的传言出现的,所以,那些爱带她的人民为了不让她的尸体被江里的鱼虾啃食,就用芦苇叶包了米投入江中。
      之后就变成了跟家乡的端午差不多了。

      话说,当时我在听老人们讲这故事的时候,雷的那是一个囧囧有神,更别说那些被改编的面目全非的童话了。

      抱着粽子,一脸囧样的回到了家,生火开始煮粽子。只有半个巴掌大的三角小粽,模样到是挺可爱。
      “有人在家吗?!请问!有人在吗?”
      听到声音,我愣了一下,又听了一遍,才丢下手里的柴火,用围裙草草的擦了擦手,才走出去。开了院门,就看见一个一身藏青色,有些像印象中家丁打扮的中年男人站在门外。
      “不好意思,请问,这里是否有位姓季名谦和的公子住在这?啊!你们称他为宁先生的。”中年男人和善的笑了笑,一脸老实像。
      我皱眉,有些不确定他们的身份,不知道是仇家还是朋友的前提下,再加上现在家里就我一个人,实在太不方便了。
      兴许是看出了我的犹豫,中年男人解释了起来,“我只是替人办事来送信的,季先生既然住在这就好办了,姑娘只要将这封信交给他即可。”
      我接过信,大红色的信封,还熏了檀木香,上面端正的写着[季谦和亲启]五个大字,相当爽利的笔锋。点点头,我算是应了他。
      “那,在下告辞。”他见我收了信,便作了个揖,走了。

      晚上,我依旧习惯性的点了盏灯,一边做着针线活一边等他。直到很晚,超过了以往最晚的时辰。我活动了一下微酸的肩膀,估计着是要像他说的那样,要到第二天早上才回来了。
      将手里的活收拾好,灭了灯,那红色的信被放在桌上压在了油灯下。
      床空出一大块,突然觉得有那么些不习惯,少了那带着墨香的怀抱,心里总有那么些遗憾。我想,我是被宠坏了,竟然会有他不在就睡不着的感觉。
      幸好,这一天的忙碌下来,我着实累了,闭着眼,不一会就睡着了。

      -

      五月的风暖暖微醺,带着夏季特有的味道,轻轻撩起床脚遗漏出的一角纱帐。
      房门无声的被打开,男人带着疲惫进到屋来,月光透过半开的木窗照入房间,带起一丝冷冷的暧昧。
      眼睛扫过纱帐,来到一边的桌上,大红的信封有些刺目,男人皱了皱眉头,端起油灯,却被那上面的余温灼了手指。
      那一刻,男人觉得什么流入了心里,暖暖的,比夏日的太阳还要灼热,溶化了疲惫的心,满满的像是快要溢出罐子的蜂蜜。
      桌上的信封不再重要,男人小心翼翼的拨开纱帐,担心会有蚊虫乘虚而入。
      有些昏暗的帐内,女孩睡的深沉,眼帘下有着淡淡的青色,略硬的乌发散了开来,打着大大的卷儿,称得女孩的脸格外娇小、稚嫩。
      此刻,女孩似乎正做着什么美梦,嘴角的微笑祥安静而又祥和。
      她是他的妻,唯一的妻。
      静静的看着她的睡颜,他如此骄傲,如此庆幸,他娶了她。

      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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