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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 ...


  •   他叫季谦和,是岚之国季家的二少爷,在别人的眼里,他就如同他的名字一样,待人谦和有礼,温文尔雅,一派谦谦君子的相貌。
      和许多小说里面写的有些相像,行事低调的季家有着富可敌国的家产与不为人知的江湖事人。
      很少有人知道季家事实上是皇家为了掌握国家,甚至天下所分离出来的旁支。皇家为了能握住这枚棋子,每一代都会悄悄的训练出一个皇子或者公主,下嫁入赘于季家,而那些皇子公主却是永远不会出现在众人面前,也不会记载入宗谱的影子。

      季谦和的母亲就是这样一个女人。
      在季谦和的记忆里,他见过母亲的次数屈指可数,每一次都是匆匆而过,脑海里永远只有她模糊的脸以及冰冷的眼睛,如同木偶般毫无生气的女人。
      家里不止他一个孩子,在他的上面还有一个大哥,下面还有一个弟弟两个妹妹。
      大哥季易天很沉稳,与父亲很像,是个严肃稳重的男人。同时也很古板,冷酷,很少有表情,也很少说话。是这一代季家的族长。
      三弟季云德活泼开朗,是家里唯一能说得上3句话的人。
      两个妹妹,只记得一个叫季春香,另一个叫季秋月。

      对于家的记忆,季谦和只有这么一点点,从他十岁就离开家在外跟着家族里的长辈学做生意后就再也没有回过家,只有偶尔的会有书信联系,他甚至都忘记了回家的路该怎么走。

      人人都知道,商场上的季谦和喜欢笑,不论生意的好坏输赢,他都是那么一张笑脸,谦谦有礼的样子。没人知道,他笑,只是多年来的习惯,改不掉,脸上的面具,摘不了。
      后来,经历的商场变化多了,他也不在乎了,与对手竞争的时候没少下过黑手,习惯了,麻木了,手被染得漆黑漆黑。可是,那又怎样?谁在乎?
      一句话,他习惯了。

      遇见水生是个意外,却也不能不说是个缘分。
      就跟他自己做的那样,既然他能给人家下黑手,那么人家也能给他下黑手。
      说实话,其实他的身手真的不弱,再加上他其实是个有‘天赋’的人,所以,那些个小打小闹的他还真没当回事。找了个空子,他就这么的从那些‘山贼’手里溜了出来。

      我们前面说过,季谦和是个商人,同时他也是个少爷。出门什么的从来都是骑马坐马车有人带路伺候着,所以,只身一人的季二少爷很理所当然的华丽的迷路了。
      然后,继续理所当然的,没有任何江湖生存经验的季二少爷饿晕在人家村门口,被人家捡了回去。糊里糊涂的醒了过来吃了饭,因为无聊教了几个孩子识了几个字后,又糊里糊涂的成了先生。反正他不认识路,只能等下人们找来,索性就这么住下了。

      对于水生,季谦和的第一印象是,没有印象。
      在他们家住了一天吃了一顿饭,愣是只听过一遍名字,连背影都没见着。这样的人,对于季谦和甚至别人来说,都只是一个路人甲乙丙丁一样的存在,没什么可记的。

      半个月的日子过得还算得过且过,商号里的人还没找来。
      教书的时候,他注意到其中的一个男孩,算是这里的孩子王吧,怎么看都不是那种能安心学的进去的孩子,却意外的是他们中识字最多,也最快的一个。随口表扬了他几句,就套出了话。原来他回去的时候还要教妹妹。
      妹妹?他看了看坐他旁边束着羊角辫的小P孩。
      不是妞妞,是水生,男孩解释。
      翻了翻记忆,想了很久,他这才记起这个名字,那是他第二次听到这个没什么特色的名字,接着莫名其妙的,就这么记下了。

      过了差不多半年的时间,商行的人终于找来了,是他的亲信,从小栽培,很忠心的那种。
      从他的口里得了个消息,商行里出了内鬼,小时候带着他出来的徐老也在这半年里被人害死了,从他失踪后商行里就乱了,他们也是好不容易才找到的他,带着几个信得过的兄弟逃出来找他,寻问下一步怎么办。
      别的不敢说,但这经商,整个岚之国,季谦和自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再加上本来他们商行的管理就自成一派,那些个反了的人如果没那个三五十年,是别想让商行再次运作起来,更别说商行里最重要的人手现在都在他这里了。
      一谈到经商,季谦和就变了个人,大手一挥,另起炉灶,咱们重新再建个新商号。
      靠着现在手里的寥寥几家店铺,这季谦和愣是把他们给整活了,短短两年半里,什么暗渡陈仓,什么坑蒙拐骗,什么见得人的见不得人的手段都给用上了,硬是吞并了原来商号的二分之一还多才算收手。至于那些个害了他,也害了徐老的家伙们,他不急,就这么让他们死了太便宜他们了。
      新的商行在慢慢运作着,蜘蛛的网慢慢撒下,只要耐心等待就好。

      终于空闲下来的他,依旧住在那个巴掌大但是民风朴实的小村里。在这里很轻松,没那么多勾心斗角,他喜欢这里。

      第一次遇见水生是在村门口的林子里,只是因为想去看看,结果迷了路,便想起了村里老人们说的迷路问老天的办法,脱了鞋子原地左转三圈右转三圈,丢。
      睁开眼,他默了……
      那场面,说不尴尬是骗人的,好在事后得知她是个哑巴。别说什么他没有同情心,那种东西他要是有的话就不会被叫做奸商了。
      不过,他也不是那种忘恩负义的人,所以,在打听过后,就说服了她的父母让她来听课。

      第二次见到她是在上课的时候,她一身麻黄色的粗布衣服,头上包着土气的头巾,面无表情的扫了他一样,那双眼睛在她那张瘦瘦小小的脸上格外醒目,算是她唯一的优点吧。
      她是个白子,这是在意料之内的,习字的时候只有她在一边漫不经心的划拉着,悄悄的偷听他对‘天赋’的讲解。
      是不甘心自己的命运吗?他这么想着,却觉得也无所谓听与不听。
      后来,课上完了,她留了下来,帮忙收拾院子,手脚很利索,本来他要大半天弄好的事情,她几下就收拾了,从头到尾都没看他一眼,就这么面无表情的做完。
      于是,莫名其妙的,季谦和有些不爽了,也许是这么长时间被人当做焦点习惯了,突然冒出来一个对他不咸不淡的,觉得有些委屈了,便做出了连他自己都大吃一惊的举动。
      他抓住她的袖子,想让她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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