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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子 ...

  •   勑天之命,
      惟时惟几。
      股肱喜哉,
      元首起哉。
      百工熙哉。
      ——帝舜歌

      他原本不叫舜,就像他的父亲原本不叫瞽叟。

      实际上,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有自己的名字。父亲也罢,继母也罢,就连咿呀学语的弟弟,偶尔要唤他做什么时,总是唤道一声:“嗟!”

      ——“嗟,来食!”

      ——“嗟,听无哗!”

      ——“嗟,嗟!”

      只有那些永远垂着头,弓着腰的奴隶才会轻轻地叫他一声长公子。他们也这样轻轻地称父亲为诸冯侯,称继母为夫人,称弟弟为公子象。

      于是,他以为自己也该被称作公子嗟。

      当他这样吩咐时,那个端着木簋的奴隶居然咧嘴笑起来,簋里盛着的海棠果滚了一地。这个目中无主的奴隶很快被拖了出去,三天后他在院子里竖起来的尖桩上看到了一张不再会发笑的脸。

      这是他第一次知道,奴隶冒犯主人会有怎样的下场。

      同时他也知道了,那个嗟字并不是自己的名字。那是一种不怎么客气的呼喝声,就像他父亲那日在堂上呼人将奴隶拖下去时所发出的。

      这样想来,他这个长公子是不是也同奴隶一样低贱?

      如果象又在学步时摔倒了,他又像往日那样笑起来,会不会下一回插在尖桩上的人头就是他的?

      他的名字究竟是什么?

      他想了又想,直到双脚发麻,身子不听使唤地瘫倒在蔺草席上。这是很失礼的行为,所以父亲即刻向他这边瞥了一眼。那一瞥里饱含的轻蔑是他从小就习惯了的。

      人人都知道诸冯侯不喜长子。这并不是因为他生来长着妖异的重瞳,而是因为正是他的出生才夺走了父亲头一个妻子的性命。他的生母握登夫人是个颜如渥丹的美人,当她笑起来时就像有一万道阳光直射出来,教人不敢逼视。诸冯侯是那样的喜欢她,日日站在城头望着她所在的山坡,夜夜穿过树林去听她在月下的歌声。最后一共用了整整五十个奴隶和七十头牛将她娶来,却在短短两个月之后就失去了她。

      那时候她已经在产褥上挣扎得倦了,曾经叫得撕心裂肺的声音也低哑下来,最后微弱得像被门扇拦住的微风。父亲不顾禁忌冲进产房,恰看见他满身血污地从她身下挣出来。婴儿的嚎哭非常响亮,而她的恳求声几不可辨:“让他做你的儿子……”

      只是这样一句话,以及那颜如渥丹的女子死去时唇边的微笑,让他幸免了头生子被丢弃或者遭杀害的命运。

      这是一个男与女可以自由相恋、交欢的时代。为了血统的纯净,为了祖祭不被玷污,每一个头生子都会被除掉。就在他幸运地被当做诸冯侯大公子留下来的同时,在遥远的毫城也有一个头生子降生。那个孩子的运气糟一点,或者更好些——他先是被丢到隘巷里让牛马践踏,又被放进丛林中,最后被弃于结冰的湖面上,然而总是有一些小心翼翼的牛马会绕过他,吃饱肚子的狮虎会放过他,更有一群不知从哪里来的飞鸟落到冰面上,用羽翼护住婴儿已经被冻得青紫的身子。

      那个孩子后来被抱回家去,取名为“弃”。

      诸冯侯的长公子却一直迟迟没有名字。原本落草百日就应该行命名礼。婴儿将由傅母抱出产房,第一次拜见父亲。父亲将亲手为他剃除胎发,盥洗身体,并根据出生时的天时、地貌或是体形相貌斟酌出一个名字。这个名字将向宗族和乡里通报,从此就是他行走在世间的第一个代号。人之初,名得立,他将不再只是脱胎于母体的一团血肉,而在宗族中有了自己的位置。他将正式由母亲温柔的手转交到父亲的庇护下,从此在父亲的谆谆教诲下循善守礼,长大成人。

      然而那个时候,他的父亲诸冯侯正陷入了深深的哀悼之中。父亲在城里禁止点燃一切烛火,禁止一切的歌唱和舞蹈。富饶的诸冯城在顷刻间沉寂,变得灰暗起来。这种哀悼一直持续了很久,久到父亲都忘记了除却悲哀而外,母亲还留下了他这个孩子。

      当悲哀终于退去,父亲又有了新的夫人。女任也是个美人,而且是端庄明礼的诸侯之女。几年后,她生下了一个儿子。他还记得,在命名礼上,父亲对着那张又红又皱的小脸端详再三,忽然欣喜地将襁褓举过头顶,对四方来贺的宾客大声宣告道:“吾儿,象也!”

      象四岁时,女任又为他添了一个妹妹。再过几日,诸冯侯的宫室里又要举办命名礼了。不知是不是那奴隶不知分寸一笑的功劳,总是被人忘在脑后的他突然被父亲召唤上殿。看样子,父亲当真是记起了他还没有名字,所以淡淡吩咐了一句:“也给他剃发,再准备一套衣服。”

      说话时,父亲的目光从他面上掠过,在双眼上停留片刻,接着就厌恶地转开了。在他记忆中,就连这样的注视也很少有过。对他这个长着重瞳的头生子,连看一眼都如此厌恶,更何论亲自持刀剃发。

      那时候,原本应该由父亲亲手剃去的胎发已经长了很长,野草似的披散在他身后。女奴灵巧地旋转着手腕,发丝一截截飘落委地。青铜小刀冷冰冰地贴着他头皮划过,只在头顶左右两边各留一绺挽起角儿。在总角之年即将过去的时候,他终于挽起了总角,并得了一个名字——舜。

      舜,写出时作蔓连向背之形,原本是田间林下的一种蔓草。

      他不正是在诸冯侯宫的屋檐下长出的野草么?只因得了亡母的荫蔽,才幸运地未被刈去。诸冯侯永远不会像对待象那样娇宠他,女任也不会对他露出疼爱的微笑。奴隶们都恭敬地称他长公子,然而他们心里也是知道的,在诸冯侯的宫室里,他只是棵连奴隶都不及的野草。

      在命名礼上,他无比羡慕地望着由父亲亲手剃发并小心翼翼用朱丝包裹起来的女婴。女婴被命名为明光。与此同时,他忽然觉得眼睛像被夏日里最强的日光灼伤一样,竟痛得怔怔流下泪来。

      终其一生,他都忘不了命名礼上突然迸发出的那股刺痛。

      即便那时候他已被人称为大舜,贤孝睿智的声名广播四野。父亲被讥笑为“瞽叟”,人们都说诸冯侯那个老头真是睁眼瞎,一味宠溺桀骜不灵的公子象,却看不出大舜身上这许许多多的善处。

      即便那时候已有一个温柔的声音将他唤作“重华”。“重瞳之光,熠如日华,我叫你重华好不好?”不是嗟也不是野草,而是温暖灿烂的日光。这是他最珍惜的名字,伴他一统四合,伴他终老苍梧,伴他名悬青史,却仍旧掩盖不了幼时的伤痛。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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