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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五十 墓志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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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相处方式一向寂寥,以前他一直忙于公务,就算两人在一起也没多少时间交流,有了孩子后,因为两个娃娃闹腾,填补了不少无话的空档,反倒显得有那么点像样,如今孩子不在身边,似是又恢复到了以前的状态,不过有一点与以前不同——他现在很闲。
闲到两人有时间独处,该做什么呢?
谈经史子集?她没那么高的学问。政论国事?她不关心,也没在意过,所以无从说起。琴瑟歌舞?他不喜欢。唯有下棋,可惜两人又不再同一个段数。
“看,我意图不在右,而是在左,右边不过是幌子。”他将自己的棋路说得明白,以便她不走歪路。
玲珑捏着棋子,仍将其放到右手边。
连下三盘,都是因为她不听他的话而造成无法收拾的局面,这第四局,她仍是扭着性子不听他的,看现在这盘面,她离惨败也不远了。
果不其然,天盛再摁下一颗棋子后,连提了她一把白子——输定了,但她不气馁,不到最后一子,她从不认输,应该说算是个不错的对手,尽管能力有限——这是天盛对她的评价。
玲珑看都没看他提得那把棋子,果断地在右手边再下一子,并随手提了他三颗黑子——天盛这才发现右边那一小块已经成了白子的天下,而那地方于大局并没多大关系,也就是说她用那一小块换了一盘输局,得不偿失。
“为什么不听我的?”收拾棋子时,他问她。
“既是对弈,自然是我自己来。”
“韧性值得嘉许,不过行为愚蠢。”他道。
将白子都挑回棋坛,玲珑起身。
“不下了?”
“老与我下没意思,你自己来吧。”他自己跟自己下得也很欢快。
伸手将她拉坐到腿上,“你看着我怎么走。”能教出一个对手来也不错。
结果一直看到深夜,最后玲珑实在顶不住,竟倒在他的肩上睡了过去。
怕她滑下来,天盛下意识搂了她的腰,直到这局定下输赢,方才搁子。
“完了?”玲珑半眯着眼看向棋盘。
“完了。”
“该睡了。”刚醒,有点找不到北,站起身转了一个圈,却不知道该往哪儿走。
天盛握住她的手腕,顺手牵羊将其圈进了自己怀里,以免她四处乱撞……
在玲珑来说,这该算是他们头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吻,没有疾风骤雨的冲动,甚至不带一丝情欲,只是单纯的吻。
暖榻边,一盏长着修长颈子的鹤灯,鹤灯下有对人影儿,绵绵长长……
喜欢一个人是因为没有别人可喜欢吧?于是,便将就了。
“明天把孩子抱回来吧?”亲密完,她实在无话可说,便问了这么一句。
“嗯。”他答应着,不抱孩子回来也只是想让她安静地休息会儿,不过看她没那个心思。
从他怀里抬头,这么容易?“真的?”
“真的。”他笑笑,笑容很像辽辽。
“你跟辽辽好像。”
“他是我儿子。”像他是应该的。
“……原本……我还在想,该不该让他们叫你爹爹。”他说过,孩子不会有他的姓氏,也不会继承他身后的一切,所以她以为他不想要那两个孩子。
“无所谓,只要他们不叫别人爹爹就行。”
笑着叹息,“你天生就这么霸道么?”
霸道?“这叫坚持。”坚持你自己,才不会屈服与别人。
“两者差不多是一个意思。”特别是对他来说,“过几天,我要回一趟天降山,孩子是送到木园还是放在你这边?”宋齐梁开了她爹娘的墓穴,娘被带走了,也不知爹爹是否暴尸荒野,她必须回去一趟,只是这一去,她不太确定他喜欢与孩子相处,尤其在她不在的时候。
“放在木园吧。”他松开手,方便她走路。
不得不说,玲珑心下是有些失望的,因为他不喜欢与两个孩子相处。
“我同你一起去。”他随手将手里的最后一粒棋子扔进棋坛。
玲珑有点讶异,“……不用了。”路不算近,来回起码要半个月,如今大雪封山,绕路走的话说不定要二十多天,他哪来那么多空?虽说他现在很闲,但日常的公文还是会送来的。
“我有事要办。”不只是跟她去天降山那么简单。
“……”既然他这么说,她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入冬便降了一场暴雪,冬月初三这一天,天空终于放晴,艳阳下,银山素野分外妖娆,好一个冬美人!
因为路上有积雪,不好行马车,玲珑也随众一起骑马。
天降山在晾马山西南,弯河北岸,沿陈国渠一路南下,与弯河交汇处往北便是。
天降山寨早已在前年边境剿匪中不复存在,只留下漫山的砖瓦狼藉和遍野的孤魂野鬼。
看着这满目疮痍,玲珑已经回想不出它们原本的模样,只依稀觉得有些熟悉。
玉茵茵夫妇的墓冢就在山后的梧桐林里——因为玉茵茵喜欢梧桐湖,所以一切关乎梧桐的,她爹都会送到她娘身边,连老早就将墓地选在梧桐之间,不过可惜,下葬的人不懂他的苦心,将墓碑的方向安在了背水的一面,他爹爹的原意应该是坐拥梧桐林,面向山下的梧桐湖才对。
玲珑跪坐在墓碑前,慢慢捡开碑前的落叶——
自从六岁离开这儿,她再也没回来过,以前是没机会,后来是害怕,有些东西还是不要记起来为好。
“爹……”多少年没叫过了,都快忘了,“娘她……走了吧?”墓碑后的坟茔很新,显然是之前宋齐梁动过的——还好,他还算仁义,将墓冢还原,没有让她爹暴尸坟外,“不必担心,等我死了,来这里陪你,别怪她,她也很可怜,一辈子被人那么抢来送去的。”
天盛正站在梧桐林尽头的山崖上眺望梧桐湖——
这天降山也算得上鬼斧神工的天险,比晾马山庄的地势更加得力,陈军想灭也没那么简单,想必定是山中出了内贼,才会在十天之内就被人攻破。回身望一眼火氏夫妇墓碑前的玲珑……
他没过去,因为不想打扰她,从昨夜到了弯河她就开始噩梦连连,睡不好,也吃不下,整个人处在一种极度忧郁的状态。自天仰那儿听过她的身世——她是亲眼看着双亲被杀的,可想而知那回忆有多不好。
玲珑从正午一直跪坐到了傍晚,眼见夕阳入暮,天盛走过来拉她起身,天寒地冻,再待下去,她的小命非丢在这儿不可。
对于她的父亲,他并没有嫌恶,同时也没有恭敬拜见,一个死去的人,谈何泉下有知?不过是活着的人不死心罢了。
由于跪太久,玲珑腿麻得走不动路,只能在梧桐林外的石座上暂作休息。
玲珑招来引他们上山的老者——以前天降山的伙夫,从衣袖里取了一锭金子——她这些年的积蓄,“老伯,我不能在这儿久待,麻烦你帮忙把墓穴修缮一番,另外,再请人在旁修一方小墓,过了冬,明年春天我会再派人来送些钱,就麻烦你了。”
老者摆手,“大小姐,这钱我不要,大老爷当年收留我们,如今他安于此,我自当照料,至于小墓,我闲着无事亦可开凿,要不得这钱。”
玲珑诧异,他居然叫她大小姐,“你还认得我?”
老者点头笑笑,“大小姐与夫人有几分相似,也有小时候的样子,自是好认。”叹气,“小姐要是早来些日子,老爷和夫人的墓穴也不至于被那可恶的盗墓贼坏掉。”
“……是啊,我该早些回来才是。”将金子塞到老者的怀中。
老者推脱不掉,便收下,“大小姐,那方小墓上要怎么落款?”
“就写……我的名字。”
屠伯倏尔转脸,先看一眼玲珑,再看一眼面无表情的天盛。
“我这年纪大了,记性不太好,大小姐的名儿可还是‘玲珑’二字?”
点头,“对。”
“那之前的姓氏就是‘火玉‘二字?”
笑笑,再点头,“我爹是这么取的,就这么写吧。”自己的姓氏加上她娘的姓氏。
“好,好,我记下了。”
“那就麻烦你了。”
直到夜间宿于客栈,天盛才对这事有所反应。叫来屠伯,将身上的佩剑扔给他,“告诉那老头,翻修墓穴时将这把剑一并埋入。”这把剑饮血无数,按照那些神鬼之论的说法,足可以挡煞,镇住那些孤魂野鬼不成问题,“至于那方小墓,告诉他不必写墓碑。”人还没死,落什么款?再说她的墓穴也不会在这儿!
屠伯捧着剑,沉默半下,遂点头离去,心道:这剑的分量不轻啊,是将军成人时先王所赠的傍身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