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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王璎黎的爱情 ...

  •   “大黎子,你已经有三个星期没来南京找我玩了,太过分了!”

      “言宝,你不觉得我最近的自拍都异常少女吗?”

      “自恋到极点,丝毫没有。”

      “切,我跟你说,我要恋爱了。”

      “我的妈呀,你怎么连说话方式都变了,不是说好谁先脱单谁是狗的吗?”

      电话那头的王璎黎说话轻声细语,让人难以想象到底经历了什么。

      “行,那你给我说说你的男朋友,我倒想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事让你性格都变了。”

      “故事要这样说起……”

      这是她告诉我她大学三个星期内发生的故事,我姑且认为是真的。

      10岁那年初识王璎黎,她尚且清秀俏丽,远远望去,便胜却周遭一片风景。

      我与她初中并不同校,直到高中才又同在一片屋檐下学习。

      她幼时性格并不冷漠,对一切人一切事都充满着热情,只是中考那年为冲刺喝了许多大补的汤药,等到15岁再见她时,已是模样大变。

      她被全班所有同学嘲笑,暗讽她连公交车都无法挤进去,若被与她分到同一宿舍,那定会被认为是奇耻大辱,两女为争不与她同住的名额差点大打出手。

      只因她是个胖子。

      高一再见她,她又焕然一新。

      据说用了一个暑假的时间减肥,掉了四十斤肉。

      她拥有一头飘逸的长发,大家都争先恐后地想同她做朋友。

      但她经受了长达一年之久的来自同班同学的□□,性情大变,对一切漠然,好似看透每个人的心理,有着同龄人无法匹敌的成熟与稳重。

      除了高三像一缕阳光般洒进她心房的林子文外,她没有喜欢过任何异性。

      林子文也只是高考的动力和念想罢了。

      那天是周五,她去图书馆借书,费尽九牛二虎之力都勾不到书。

      她焦头烂额,一双温暖的大手伸出,将书取下:“请问这是你要的吗?”

      “谢谢。”那竟是她幼儿时的玩伴—倪星宁。

      她本应有激动,却神色淡漠。

      “这么多年,你怎么还没长高?”

      “什么嘛!我已经长得很高了。”倪星宁的这句话似乎激发了她不服输的那一面,她说那是她多年尘封已久的心被掀开的时候。

      “你还是那不服输的性格呢。”

      接下来的几天,他们依旧形容陌路。

      倪星宁好色,肤浅,俗不可耐。

      很庆幸,她们成了陌生人。

      王璎黎独自徘徊在学习食堂的角落里,又想起了以前那些被孤立被辱骂的日子。

      不堪回首。

      “喂……”墙角一个微弱的声音传来。

      她循声望去,男孩脸上布满了抓痕,一副生无可恋的糗态。

      是倪星宁。

      她木然走开。

      “喂……”倪星宁继续呼唤她,气息很微弱。

      不能见死不救。

      她回头:“请问,我为什么要对一个爱逃学打架的坏学生报以同情呢?”

      “请问,有创可贴吗?”倪星宁缓缓伸出手,阳光映射出他手上斑驳的光影。

      “没有。”

      “那能帮我去买一包吗?”

      “凭什么要帮你?”

      “我腿好疼。”

      “说好了不认识的。”

      “不是我用,是她。”倪星宁从大衣口袋里摸索出一只猫,柔弱惊恐地望着王璎黎。

      猫需要保护,也渴望保护。

      “它包扎了,需要包扎一下。”

      “未曾想到,你还有善良的一面。”

      “黎黎,我们去把它送去医护室吧。”

      黎黎?王璎黎心里怒了,却又在瞬间平静下来。

      毕竟他很善良。

      “我收留它可以,但是你们以后要每个星期来看猫咪一次,我照料它的时间可能不是很多。”

      他们从医护室走出来。

      “等一下,丁宇。”

      王璎黎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创口贴:“刚才问阿姨要的。”

      她未征得丁宇同意,直接贴在了他脸上。

      “太暴力了吧。”

      “反正还剩很多个。”

      面面相觑,相顾无言。

      两人脸红。

      “黎黎果然还是很温柔呢。”

      “不要得意忘形,今天是个意外。以后见面还是当作不认识的比较好。”

      “什么嘛,真够死板的。”

      一面装作不认识,一面又私下约定着看猫咪。

      他们喜欢保持着这样若即若离的相处方式。

      “丁宇,你在钢琴室干嘛?”

      “黎黎,你小时候最爱弹这个,你忘了吗?”

      “你今天怎么不去上课?”

      “怎么,黎黎担心我?”

      “我不会一个陌生人担心的。”

      “那就让我这个陌生人为你弹奏一曲。练了好久的。”

      丁宇哼唱起来:小学篱笆旁的蒲公英,是记忆里有味道的风景……

      《蒲公英的约定》?

      多么熟悉的声音。

      他的声线优雅如君子。

      “一起长大的约定,那样真心,与你聊不完的风景……而我已经分不清,你是友情,还是错过的爱情。”

      一曲终了,丁宇抬起头,憨憨地凝望着早已沉浸在琴声中的王璎黎。

      “没想到你这个二货还会这个,丁宇这么多年没变的只有你的声音了。”

      “在下丁宇,往后还请多多指教。”

      “你回去我们老家么?”

      “黎黎喜欢的蒲公英,我一直留着。”

      “行吧,看在你嗓音和琴技的份上,我们现在算是正式认识了。不过,你什么时候开始学的钢琴?”

      “从你六岁那年第一次见你弹琴的时候。”

      他们又有了同样的交际,那就是,弹琴。

      两个素昧平生的人有了两个共同的爱好都会成为很好的玩伴,更何况是从小就相识的人。

      离谱的从不是不记得彼此,而是那刻念旧的心。

      “这世上有很多奇怪的事情,比如你越是不想看到某人,就越是会碰到他。这学校里那么多人,可他却好像无处不在。”

      王璎黎这样讲着,可谁都能看出她开始敞开心扉对一个异性的意图。

      对于我,她愿意承认:“这是恋爱的感觉。”

      毕竟我们这样熟络。

      她变回少女应有的样子令人欣慰。

      当然,这个故事并未结束,至于后续如何,又是后面的发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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