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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如果你想成为一名诗人 ...

  •   风笛许久没有来过伦蒂尼姆了,街道与她印象中不太一样,但变化不大。爱丽榭大道仍旧宽敞整洁,售卖首饰、礼服和香水的老字号商铺林立两旁,年轻男女在蛋糕店门前排起长队,只为吃上一口瓦莱丽家的奶油曲奇。红发的瓦伊凡裹了一件毛呢大衣,而大衣底下仍然是那条穿了很多年的格子短裙。她老早便从军队退下来,回老家干起了农民的老本行:春天播种、秋天收获。身份变了,但很多习惯却毫无保留地继承了下来,比如规律的作息、挺拔的站姿、清脆洪亮的嗓音和时刻警觉的本能。而今日,风笛就要感谢这始终如一的本能,让她得以透过身旁商店橱窗的反光,一眼看见了坐在街对面咖啡馆里的金发德拉克。

      她与苇草有多久没见过面了?三年?或者五年?比风笛阔别伦蒂尼姆的时间还要更久。风笛有些愣愣地看着橱窗里映照出的女人的侧影,仔仔细细地用目光描摹出她的轮廓——苇草坐在靠窗的位置上,捧着本书阅读,时而停下来写上几笔。一抹阳光洒落在她的身上,融进德拉克浅金色的头发,仿佛让她整个人都散发出一层神圣又宁静的微光。许是风笛的目光太过灼热,比太阳还要灼热,苇草在放下书、端起咖啡杯的时候,有所感觉般状似不经意地往街对面的店铺前望了过去,随后,风笛与橱窗中女人的影子四目相对。

      红发瓦伊凡眨起眼,忽地回神,有些慌忙地抬手摸着自己的弯曲的角和角边压住的发丝,装作在对着玻璃窗整理仪容,或者是在认真好奇地端详橱窗中模特上的衣服。即便是背对着街对面,风笛也能清晰地感受到一道平静却又充满热情的眼神。以前的苇草是没有这样的眼神的,毕竟她似乎习惯了把自己的情绪压在心底,不像胸前和尾巴尖上始终熊熊燃烧的火焰。她安静而沉默,即使在战场上,用那柄尖利的斧□□穿敌人的胸膛时,也鲜少见她流露出多少情感来。但风笛也总是能觉察出她的痛苦,她知道苇草平静的伪装下有一种残酷无情、麻木不仁的痛苦,只是她长久地不被允许表达。

      她不记得苇草什么时候喜欢上阅读和写作,后来苇草亲自告诉她,前者之于她是种宽慰,而后者是种救赎。她最喜欢读诗,维多利亚和炎国的诗,她都喜欢。军人出身的风笛不太擅长同书本文字打交道,但每日睡前,苇草会给她朗读一段。德拉克人的嗓音很好听,声线比风笛要低沉一些,朗读的时候会带上点夜晚的慵懒和沙哑。她总是挑一些音韵感强的诗歌,诗句又以抒情性居多,哪怕风笛再对文学不感兴趣,也能辨出十四行诗的格律。苇草自己不善言辞,倒是乐得用这种拐弯抹角的方式来借花献佛。识破了一切的风笛在心里偷乐,终于有一次没忍住拆穿了她,问:

      “这是情诗吗?”

      德拉克握在手里的诗集“啪嗒”一下掉落在地。苇草慌慌张张地弯腰去捡,不料背后抱上来风笛温软的身躯。红发瓦伊凡用角磨蹭着她的脖颈,吃吃地笑了起来。苇草的脸红得像是小丘郡田野上的晚霞。

      愉快的回忆让人心情轻松,风笛的思绪回到现实,发现她已经不知什么时候走过了人头攒动的马路,推开了街对面咖啡店的店门。铃声轻响,金发的德拉克女人抬起头来,突然地对着这位瓦伊凡老朋友露出了一个好像时光倒流的微笑。

      风笛坐到了苇草对面,点了一杯普通的咖啡,然后听见苇草说:“这里的冰激凌也很不错。”

      苇草的声音没有变,仍然清澈得像是风笛故乡的池水。但她的气息中带上了许多更加真实的快乐,不再如风笛过去所熟悉的那样饱含忧郁。这是好事,风笛为这一变化由衷地感到高兴——苇草甚至开始吃冰激凌了,从前她向来对这类甜食敬谢不敏,总是一日复一日地用单调的餐食填饱肚子。

      风笛的咖啡被端了上来。紧接着,红发瓦伊凡又叫住了服务生,请他再加一份草莓冰激凌。

      “谢谢你的推荐,苇草。嗯……好久不见,你倒是还记得我喜欢吃这些。”风笛起了个话头,打破沉默。她恍然产生了一些时空错位的错觉,毕竟在过去,拉着苇草说个不停的往往是风笛,她的爱人更擅长倾听,以及书写。而现在,她有些惊讶地发现,重逢时的苇草似乎已经能够表现得比她更加游刃有余,拘谨慎重的那个人则变成了风笛。

      “这几年过得怎么样?你现在可是大诗人了,我知道,我还买了你的诗集。”风笛往咖啡里加了点糖,说话的时候手指轻轻摩挲杯柄,“你之前说的事,你姐姐那里……唉,真对不起,我不该提这个。”风笛说到这里,自觉失言,有点懊恼自己十年如一日的心直口快。但苇草摇了摇头,让她不要在意。

      “谢谢,我很好,姐姐也好。我与她……坐下来谈了谈,其实就这样,没别的了。然后她继续做她的贵族——她擅长这个,也喜欢这个;而我离开了,后来去了很多地方,一路旅行,一路写作。”苇草用短短几句话概括了过去几年的经历。风笛知道事情肯定没她说得那么容易,但都过去了,一切都过去了,事到如今,不过也就成了苇草口中轻飘飘的言语,至多稍有点怀念的味道。“我和姐姐……我们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这样就好。”苇草说着,指了指风笛手边的咖啡,示意她再不喝掉就凉了。

      与风笛不同,苇草的回忆中时常闪现的过去是另一个场景。那天下了雨,倾盆大雨,苇草读的却是首不应景的诗,诗中描写的是万里无云的天空和灿烂明媚的阳光。结束最后一个音节的时候,窗外劈过一道闪电,把苇草半边的身体照得发白。

      诗读完了,她们应当入睡了。苇草合起书,放到床头柜上,正要起身,毛衣的袖口忽然被一只手抓住了——风笛倾着身子半靠在床上,问:“苇草,你是不是要走了?”

      而苇草沉默一下,答道:“你知道了。”

      苇草要离开罗德岛的消息只有少部分高层知道,不如说,即便在岛上,真正知晓这名德拉克存在的人也为数不多。风笛当初从部队出走,循着深池的线索找到罗德岛,加入成为其中的一员。她没有料到会在这里发现苇草的踪迹,这完全是个意外,之后,她花了很多努力,获得了与这位孤僻沉默的金发德拉克的会面许可。起先,会面的时间地点都被严格控制,身边也必须有杜宾教官或是凯尔希医生亲自的陪同,苇草也总是表现出抗拒的情绪。再之后,风笛慢慢地、慢慢地取得了所有人的信任:凯尔希、杜宾……以及苇草。与德拉克的会面从搜集情报变成了单纯地想要看见她、想要听见她的声音,她们就在这种情况下,毫无悬念、水到渠成地相爱了。

      她们共同在罗德岛度过了很快乐的时光,就连博士和阿米娅都说,苇草刚被带回来时那种悲伤、心碎、几乎令人窒息的眼神不见了,一个“隐姓埋名的影子”终于学会了爱人,也爱她自己,不再用过去那种轻贱的方式对待生命——他人的生命和自己的生命。苇草比以往要更加积极地配合治疗了——她渐渐地,想要活下去了。

      直到那个下着雨的晚上,风笛蓦地从爱人的嗓音里发现了一丝回归的悲伤,而她分明在朗读调子明快的诗句。风笛叹了口气:“唉……也没必要这样吧,苇草。你也没必要……非得回去找她。”

      情感上来讲,风笛想要挽留她的恋人;但从理智上看,她清楚自己不该这么做,她不该阻止和妨碍苇草去面对她的过去,事实上她也根本阻止不了,因为那是苇草必须面对的,早晚有一天要面对的,而且只有她自己能够去面对的。风笛对德拉克家的姐妹关系不清楚,苇草不喜欢提,她便也不主动问。可她至少知道战场上的另一条德拉克是什么样的,即便是短暂的相遇,也足够身经百战的瓦伊凡对那熊熊燃烧的烈火印象深刻:不是善茬。

      “你可以……你可以成为一名诗人,出版你的诗集。你可以写故乡、写土地、写你看见的风景和遇见的人,你想写什么就写什么……在诗歌的世界里,你永远是自由的。”

      “只要在诗歌的世界里,我是自由的。”苇草重复着,然后抿出一个浅浅的笑,“这就够了。”

      那天的雨真的很大。雷声隆隆,狂风怒号。苇草与风笛拥抱着栽倒在床上,她们亲吻、啃咬、动用一切能够动用的感官去铭记对方的面容、体温和皮肤的触感。德拉克粗长的尾巴卷上风笛的腰,而对方鲜艳的红发与明丽的金色相缠绕。她们相拥而眠。

      几天后,罗德岛在维多利亚边陲停靠,苇草便从那里重新踏上了故乡的土地。风笛当时正与格拉尼一起陪同阿米娅与当地政府交涉物资补充事宜,回到舰上的时候,苇草已经离开了。她摇摇头,驱散心中那一点点的分别的悲伤,把苇草留在床头柜上的字条折起来,夹到那本她没有带走的十四行诗诗集里。她想:苇草的字可真好看啊。

      又过了几年,风笛也从罗德岛离开了。她回到了故乡,回到了生她养她的那片土地上。村庄比她印象中更加干净,但农场、麦田和草垛还完全是记忆中的模样。曾经相熟的邻居见风笛回来,还拍着她的肩膀,称赞她身上那套穿了很多年的制服。风笛回归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有天听到街上的女学生在议论最近崭露头角的女诗人。熟悉的名字让风笛一愣,手里的镰刀一下子掉进没有割完的草堆里。然后她惊叫一声,飞速赶往书店,买下了一本苇草的诗集。

      风笛不懂诗,但她翻了两页手里拿本崭新的书,眼泪就不由自主地往下掉,掉在书页上,把印刷的墨迹都氤氲了一片。

      苇草以她的第一部诗集在维多利亚的文坛上横空出世,立刻引起了轰然大波,这位用词唯美、情感细腻、颇具浪漫主义遗风的女诗人很快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出版社大赚一笔,采访也络绎不绝,可苇草有心维持一种匿名写作,不愿意露脸也不愿接待记者。这又给她的形象平添了引人遐想的神秘感。不少人开始模仿她的风格,大学里还组织了不少文学团体,尊苇草为精神导师。苇草完全地兑现了分别之前的言语:她在诗歌里写故乡、写土地、写看见的风景和遇见的人……她还写热切的爱、传达不到的思念、富贵者的荣耀和穷困者的苦难。

      风笛点的草莓冰激凌来了,她这时刚好喝完手边的咖啡,于是自然地拿起小勺,舀下一勺粉红色的冰激凌放进嘴里。

      “真好吃。”红发的瓦伊凡笑弯了眼睛,好像她们在罗德岛时,总是喜欢哄骗苇草尝试各种零食甜品的那个风笛。

      于是苇草也笑了起来:“慢点吃……”但她话音未落,面前就伸过来一只盛了冰激凌的勺子。风笛边说着“你也尝一尝”,边把那只勺子又往前送了送。

      这场时隔多年的重逢与她们两人想象中都不一样,准确来说,比她们想象中都更加自然,仿佛中间那漫长的时间并不存在,她们的“此刻”所接驳的,仍然是一个罗德岛上共眠的夜晚。那些平静而沉默的思念也许就在风笛看向玻璃橱窗的那一刻,神奇地溶进了不曾被时间所磨灭的爱。就像当初她们最初的相恋一样,这场崭新的相遇也同意的毫无悬念、水到渠成。

      苇草还是张开嘴,含住了风笛送上的一勺冰激凌。瓦伊凡满意地眨眨眼:“你还会继续为我读诗吗?我想……我总是梦见里这些,我也太久没真正地听见过你的声音了。”

      “我……风笛,我从很久以前,就没有朗读过了。”苇草任冰激凌在口中融化,舔了舔嘴唇,抬头看过去一眼,“但是为你……我当然会为你读。”

      “嘿嘿——太好了。我住在第三大道十五号的那家旅店,还会住很多天,每天晚上我一定都在……哎,我是不是太啰嗦了,但是我……我就是想你了。”

      风笛好久没对谁讲过这么直白的话,说着说着,有点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脸颊。苇草摇了摇头,突兀地回了一个看似驴唇不对马嘴的答案:“是情诗……都是情诗。”

      说完,她们又同时脸红起来,青涩得还像是当年的第一次牵手与第一个拥抱。她们同时探出身子,交换了一个草莓冰激凌味的亲吻。

      END.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如果你想成为一名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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