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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赵衡秀魂穿小塔村 ...

  •   夜雨。

      一队马车奔驰在官道上,这却是太不寻常了。

      “秀儿,坚持住,娘在这里,坚持住,我的孩子,呜呜呜”女人抚着怀里四五岁的女孩的脸,那孩子脸色通红,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像是一条离开水的鱼。

      女人慌乱的用水浸湿帕子,一遍一遍的给女孩擦拭额头、脖子。女孩似乎好一些,睁开了眼,那双眼蒙上一层雾气,沙哑的叫着“娘,娘,我怕”女人抓住女孩的手,眼泪夺眶而出,她死死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发出一点呜咽之声。

      “秀儿乖,娘在的,别怕,有娘在,秀儿不怕”她握住女儿的手,另一只手继续擦着女孩的额头。

      这只急行的车队终于在风雨中到了目的地,那黑暗中的红灯笼给暗夜里的行者带来的温暖无人能想到。

      随着吆喝声、马的嘶鸣声,有人拉开了车门。

      “珍娘,秀丫头好些了么?到客栈了,下来吧”来人披着斗笠,衣服滴滴答答淌着水,脸隐没在夜色中。

      “刘叔,她还烧着”女人有点哽咽,将包袱背在身上,抱起孩子,在男子的帮助下出了马车。

      女人和孩子被安排在一间小小的客房里,伙计送了热水进来,便没有其他东西了。

      女人脱下身上被雨水打湿的外袍,露出里面缎子面的素服,给自己倒了杯热水喝下,坐在床边认真看着那小女孩的眉眼。下了颠簸的马车,孩子平静了很多,虽然呼出的气还是灼人,却没有那么喘了。

      砰砰砰,敲门声响起,女人哆嗦了一下,一动不动静静听着外面的声音。“珍娘,是我”外面的人特意将声音压的低低的。

      女人似乎送了口气,轻轻将门打开,外面那人快速的闪身进来顺手带上了门。
      “珍娘,这个给秀儿服下,应该能缓解一下。这些药能支应一阵子”那个叫做珍娘的女人拿过药,深深施了一礼。

      “刘叔,谢谢你,要不是你,我和秀儿……”啜泣声从女人的嘴里溢出。

      “珍娘,一切都会好的,我和你父亲毕竟是至交好友,能帮他完成最后的愿望,我也开心,只是没能照顾好你们母女”那刘叔怅然道。

      从衣襟里拿出一个小小的包裹递给女人道“只能送你到这里,车队会引开尾巴,放心,那些人只是拿钱办事的,不会追太远。我安排了人接着带你们母女走完剩下的路,这里是盘缠,你拿着,你们娘俩来用得着。”

      女人颤抖的接过那小小的包裹,带着一丝坚定道“刘叔,大恩不言谢,我胡善珍和秀儿将来一定会报答您的大恩大德!若万一……我们来世,必定结草衔环报您大恩!”

      “侄女快别这么说,一切都会好的。明天会有人来这间房带你离开,你听她安排就行了。这你要好好看看”说着摸出一块小纸片。

      那个被称为刘叔的男人,又嘱咐了一回,便匆匆离开了。

      女人在灯下熟记,就着烛火将纸片燃尽。
      把药给女儿服下,也不脱衣,只挨着孩子躺下,她必须保存体力,以应付后面的路程。

      那个人逼得她节节后退,老父亲已死,她不争不抢,只想偏安一隅,可就这一隅他也不肯,竟找来恶徒想把母女两人抹去,黑暗中泪水夺眶而出,恐惧……恨意,更多是对女儿情况的担心。

      女人再次醒来,是被外面的声响惊醒的。此时,窗外还是黑乎乎的一片,他们已经走了,她不知道刘叔的计划能不能成功。若是不能,他们母女只有死路一条了。

      在屋子里的家具能够影影绰绰能被看到的时候,房门再次被轻轻敲响,门口一个声音道“姑太太,天色不早了,咱们该出发了。”

      听到这几句,那个叫做胡善珍的女人起身开口道“刘大家的,你进来帮我梳个头发吧!”说着将门打开。

      进来一个干练的青衣婆子,只见她迅速将门关好,蹲身行礼道“姑太太好,奴婢帮您梳头吧”。说着,将背着的包袱打开,拿出一套枣红色绣花衣裳,胡善珍换好后,她又麻利的开始在她脸上涂涂抹抹,只一刻钟,一个40初头,脸色微黄的妇人便出现了。

      那婆子并不多话,又给睡着的孩童换了衣裳,梳了头发,一个小女孩很快变成一个小男孩。

      “姑太太,带着小少爷,咱们这就赶路吧,老爷说了,早饭在车上用。”
      “好”胡善珍道。
      那坡子熟练的抱起孩子,匆匆来到院子里的一辆马车前,将胡善珍和孩子一起送了进去。

      这队人马从天微微亮就上路,一路不停,就连午饭都是在车上对付的,直到了太阳西斜,才在一个小镇的客栈停下。

      那个青衣婆子将母女二人带进一间客房,将一封书信交给女人就走了。

      那个被打扮成男孩的女孩似乎有了好转,虽然白天有些蔫蔫的,烧却退了,第二天那批人走了,母女二人却留了下来。

      过了三天,胡善珍带着女儿出了门,她依旧维持着那婆子给装扮的样子,按照那仆妇留下的信息,找到了向远镖局,抽出一封信给了伙计,伙计恭恭敬敬进了内堂,没一会就笑着将信还给了女人。

      女人似乎放了心,带着孩子买了些零嘴,回了客栈。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一辆马车来到客栈,接了早就等着的母女二人上了车,一路疾驰而去。

      时值七月的正午,恰是一年中暑气最重的时节,小塔村的村民们大部分猫在家里,躲避着酷热难耐的暑气。而此时进村的大路,一个七八岁左右的小女孩走来,一件肥大的粗布褂子,灰扑扑如同大口袋一样将女孩整个罩了起来,补丁摞着补丁,女孩头发发黄,瘦弱的就像一只小鸡仔,脸上的汗如小溪般蜿蜒流下,她却并不理会,匆匆忙忙的向前走,她手里紧紧握着一把已经有些发蔫的青菜。

      很快,她到了村口,一改刚刚的行色匆匆,她如小猫般警醒的停步四处张望,那颗大树下并有乘凉的人们,是啊,这样的夏日,大树所能提供的阴凉都有限,大家恨不得躺在水里才好呢!女孩似乎松了口气,抓紧手里的菜,继续向村口不远的一户农家赶去。

      “秀丫,这么热的天去哪儿玩了?”这一嗓子打破了这沉闷炎热的晌午,女孩被吓了一跳,当看到那个胖大的身影,她有种认命的挫败感。

      “哦,去了趟无了庵”女孩低声道,那个胖胖的妇人用她那眯缝着的小眼睛,不住的打量女孩,尤其关注她手中的已经蔫头耷脑的青菜。

      “哎呦,要说无了庵的师太真是个大好人,帮你们娘俩看病不说,还给菜呢……”。
      女孩并不想听这婆妈的胖女人把话絮叨完,插嘴道“我娘还等着我呢,我先回家了,胖婶再见”。女孩匆匆忙忙的小跑起来,那样子就跟后面有狗追一样。“呸,德性”那胖婶望着嗖一下就跑了的瘦小丫头,嘴里骂骂咧咧的发泄着自己的不满。

      这女孩有个好听的名字——赵衡秀,不同于这小塔村里大部分女孩的名字,她娘和村里人会叫她阿秀、秀丫头、秀儿,反正总是要将她那文绉绉的名字,多沾染一些泥土气儿才好。

      阿秀讨厌胖婶,就是刚刚跟她说话的那个妇人:她最拿手的本事就是说别人是非,东家长李家短,又是个大嘴巴,只要她知道的事,不论真假,她都有能力将它散播的到处都是,流言就跟长了翅膀一样从小塔村东头传到西头,从南头传到北头。更兼着听风是雨的本事,喜欢探听别人的私密事,比如谁家的爷们睡了谁家的媳妇,谁家的姑娘幽会谁家的小伙子,只要被她盯上,花边新闻在村里不传个一年半载都对不住她那张大嘴!

      她家的胖儿子——小磊子,也让阿秀厌恶。霸道不讲理,一天不欺负别人,浑身难受。阿秀每次经过他家门口,都要忽的一下跑过去。

      去年阿秀在水边洗衣服,这个小磊子手欠,将专心洗衣服的阿秀推到小河沟里,等着被人捞上来,阿秀已经出气多,进气少了,眼看着要不中用了。

      阿秀娘苦苦守了三天三夜,又是请医又是开药,终于等到她重新睁开眼睛。可阿秀娘不知道的是,再次睁开双眼的此阿秀,已非她的阿秀了。

      没错,赵衡秀穿越而来,上辈子的她,是个研究所的小领导,名校电子专业毕业,工作认真,喜欢钻研各种高精尖技术,35岁高龄未婚女青年,她貌美如花,事业还算有成,追求者众多。可她是个坚定的不婚者,“好多事情可以做,为什么想不开结婚生子?”

      赵衡秀对自己的生活状态很满意:工作上,刚又近了一级职称;大房子已经装修好,就等挑个好日子搬进去,置办的新车子马上就要上牌了,这一切还没来得及享受,这成功还没来得及细品,她只是睡了一觉,就莫名其妙的成为一个8岁小女孩。

      乐天派的她只能安慰自己,想她赵衡秀算是赚着了个大的,35变成8岁,27年的大好时光啊。估计老天爷看她什么都有了,只是青春不再,大方的送了她27年光阴。

      刚到这个陌生世界的赵衡秀信心满满,不论是信息时代,还是农耕生活,她都有信心过的更好!可是,几个月的生活给她当头一棒,一个电子专业女博士,在没有电脑、没有单片机、甚至都没有电的古代农村,生存——是多么难的课题啊!

      阿秀到了家门口,望着那歪斜的破旧木门叹气,喃喃自语道“日子啊,这日子啊!”

      推开门,一个方方正正的院子,一侧是鸡舍,一侧是菜地,种着时令的大葱、豆角、茄子。两间土坯房,进去是厨房,左右两侧各有卧室,典型的北方农村房屋结构。

      她跨进左边的屋子,嘴里喊着“娘,娘,看看师太让我带什么给你了?”

      “秀儿回来了?”躺在炕上的妇人支起胳膊打算爬起来。“娘,你躺着,师太说了,用这个煮水泡脚,一准儿你就能好,她说了这病没大事,以后吃喝注意着就没事。”

      “嗯,要是我不贪嘴,哎呦,咱们还能省几个钱;要是早点找师太,就不用花这冤枉钱”妇人说着,一脸的懊悔心疼。

      这个妇人就是阿秀的娘胡善珍,可能是生活习惯,阿秀她娘、她姥爷都有痛风的毛病。

      阿秀没见过除了她娘以外的所有亲人,听她娘讲,她姥爷是个秀才,考了半辈子试,可仍是个秀才。

      放弃了出仕做官的梦想,在家乡办了个私塾,在当地颇有些名望。阿秀娘有个哥哥,自幼天资聪颖,是颗读书的好苗子,十几岁要定亲时,一场风寒要了命,可怜阿秀姥姥痛失爱子,跟着一病没了。

      好好的家,只剩下12岁的阿秀娘,和阿秀姥爷。好在胡家颇有家资,田地、铺子都有一些。

      没几年,胡老爷子为女儿相中一个外乡来的年轻人,这年轻人有才气,前途不可限量;虽无父无母,无家族宗亲可依靠,但如果和他们胡家做了亲,可以承袭老胡家的产业。

      于是那个叫做 赵延良的穷书生,就成了胡善珍的夫君。二人婚后蜜里调油,举案齐眉,第二年就生下个女孩,姥爷亲自取名为:衡秀。

      衡秀1岁半,赵延良去州府赶考,胡老爷子将镇上的铺子卖了,凑了几百两银子给女婿,期望女婿能榜上有名。

      哪成想,那赵延良一去不回,杳无音信,直到衡秀4岁半,村里有从京城回来的人,告诉胡老爷子,他看到了赵延良,已经做了大官的女婿。

      胡老爷子哪里肯信?女婿是自己亲自挑的,怎么是那忘恩负义的人?可随着邻里不断带回来的消息,老爷子不得不信。

      老爷子觉得愧对爱女,抑郁成疾,阿秀娘请医延药,怎奈他已油尽灯枯,病体难支,终是一命呜呼了。临去前让女儿变卖房产田地,带着孩子投靠他的一个在小塔村的远房堂弟。

      阿秀娘操办了后事,变卖了田产,跟着老爷子生前为他们娘俩找好的商队,趁着夜色离开了她生活过20多年的地方。

      路上的艰辛自不必说,小塔村到是到了,没想到老爷子的堂弟早已去世两三年,好在他的儿子,阿秀称为大伯的,看着他们孤儿寡母不容易,便认了这门亲的。

      胡大伯在这不满百户的村子里,人缘好,谁家有事能帮就帮,从不推脱,由他照拂着,帮着她们娘俩找了这处荒废了几年的土坯房,修缮、交割只花了几百个钱而已。如今,娘俩在这儿已经住了三年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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