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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hapter 1 ...

  •   卷一

      当我看见汤姆那副幸灾乐祸的嘴脸和克林顿家的人离去的背影时,我真想照着他的下巴给他一拳。他就是我一生的噩梦,是我一切不幸的导/火/索。总有一天,我要狠狠地报复他。
      ——伊迪丝·罗森菲尔德
      1937年

      从阿兹卡班被放出来的时候,我的头发都变成了银灰色。任何人都想不到,曾经那个挂着喜欢妖艳笑容的漂亮的女孩和我是一个人。
      现任魔法部部长是赫敏·格兰杰——那个棕色头发麻瓜出身的孩子。
      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放我出来,据说是格兰杰亲自下令的。可能是我的罪行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了吧。但是我不会因此而感激她半分的。
      卢娜那个孩子已经长大了。等她再来找我的时候,她已经和罗尔夫·斯卡曼德结婚了。
      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还要来看我这个从阿兹卡班放出来的老太婆,但是我还是愿意和她说话的。我骂走了所有来采访我的愚蠢记者,躺在了那个安乐椅上,卢娜帮我披上了毛毯,我就开始给她讲我的故事。
      “我以前小时候还不知道您是食死徒。”她的声音还是那么空灵。
      “得了,你甚至都不知道我叫什么。我那时对所有人说我姓贝茨,是个麻瓜巫师。”我挖苦道。
      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大战结束后,格雷女士告诉我您是——”
      “——我知道,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不耐烦地打断了她,“不要告诉我你大老远地来看我这个有犯罪前科的人只是想确认这件事。”
      “不是。”她摇了摇头,头发的晃动让我发现她还戴着那对胡萝卜耳坠。
      “我只是想来陪陪您。您对我的思想成长有很大的促进。我还记得我问过您的那个关于凤凰和火的问题,它居然在大战时帮到了我们。”
      最后一句话就像一根浸上鲜血的鞭子,重重地抽打在我的心头,有那一瞬间我觉得我又苍老了一些。忍着心中的抽痛,泪眼朦胧中我抓住了卢娜的胳膊。
      “卢娜,你想听听我和他的故事吗?你知道我指的是谁。”我有些焦急,声音变得沙哑。我的时间不多了,我希望在结束一切之前,能安详地坐在那里,把我的一生和一个人说一说,当然不包括那些愚蠢而喜欢八卦的记者。
      “您可以慢慢地说,以后每天下午我都会来陪您。”
      卢娜就是这么懂事的孩子,和我小时候截然不同。
      我端起矮脚桌上已经快凉了的茶,啜了一口,然后开始讲我的故事。
      我不是一个擅长讲故事的人,也有可能中途会突然沉默,因为那些过往无一不是让我痛彻心扉的。
      如果你真的有足够的耐心和好奇心,那么就请来听一听吧。
      虽然在神秘人消失在戈德里克山谷的十几年间,我一直对外宣传我叫罗斯·贝茨,但我永远知道自己的真实名字叫伊迪丝·罗森菲尔德。
      伊迪丝。它代表着格斗和战争,代表着永不知足的欲望和爱好挑战的烈性。它的诞生给我的人生一个轰轰烈烈的开端。
      在我遇见那个男孩之前,我从来都没有质疑过自己的身份。没错,我的父母都是纯血统巫师,但是我却一直以为自己是麻瓜。
      我从记事起就没有见过我的父亲。每当我问起这件事时,母亲都会用“他在一次意外中去世了”这一套说辞来敷衍我。
      我和母亲生活在波恩——那个被莱茵河中游的流水哺育的城市。
      我们的生活还算富裕,有着一栋面积不大却优雅别致的洋房。
      母亲没有雇佣任何女仆,也不让我和外界的人交往,好像我们是在躲避追捕的逃犯。
      直到我母亲被杀死,她都没有告诉我任何有关巫师的事情。那根柳木打造的魔杖被她锁在抽屉里,被我发现时已经落满了尘埃。
      我的父母都是德国人。母亲从小在英国成长,接受英国的教育。后来她到德国以后遇见了父亲。
      在波恩生活的八年间,母亲总是不让我走出家门,不让我和街上的孩子有任何往来。我从小就不是一个听话的孩子,经常趁母亲出去买菜就偷偷溜出去。
      我躲在垃圾箱后面偷看那些野孩子打群架,也会趁机把没有大人陪伴的小女孩手中的糖果抢走。
      再后来我觉得母亲的话是对的,街上非常不安全。经济大萧条时期,“民族社会主义德国工人党”的势力崛起,在街上听见那些大人的窃窃私语中常有‘希特勒’这个名字,而且常是以一种恐惧的语气说出。
      从某一时期起,战火的硝烟蔓延到我们所在的住宅区。有时候漆黑的深夜里,寂静会突然被枪声划破。有很多人都被杀死了,大多都是犹太人,可能也是被指控为犹太人。
      1934年的某一个晚上,危险也敲开了我们家的大门。我在卧室里透过半掩着的门,听着皮靴踩踏地板发出令人不安的声音、母亲与那些狂热分子争吵的声音。我非常害怕,躲在卧室里不敢出来。我小心翼翼地推开窗户——如果待会儿他们杀死了母亲,我就从窗户处逃走。
      枪声响起了,更奇异的是从门缝外面透着绿光——我从来都不知道子弹射出时还会有绿光。
      我爬上窗台,掂量着从二层高的地方跳下去会不会骨折。奇怪的是我没有听见笨重的皮鞋踩踏地板的声音。
      “伊迪丝,出来。”
      这是母亲轻柔的声音。
      母亲?她还活着?!
      我推开门跑出卧室。
      楼梯上躺着两个士兵,母亲的肩上流淌着鲜血——看来是中弹了。那两个人的死状很奇怪,身上没有子弹穿透的痕迹、没有伤痕,甚至连血都没有流。
      “伊迪丝,我们不能在这里呆下去了。”母亲带着我坐上了离开波恩的火车,然后又乘坐轮船来到了英国——这里相对于德国的情况要好一些。
      由于离开德国时有士兵把关,我们不能看上去像逃犯,因此什么贵重的家当都没有携带。
      到了英国以后,我们住在伦敦南朗伯斯区的一个公寓里,生活比从前拮据了很多。我不能像以前一样随心所欲地卖我喜欢读的书和裙子了,但我仍是快乐的,因为母亲终于说我可以自己出门了。
      我从来不是一个怀旧的人,接受新事物的能力非常强。而且在我看来,伦敦和波恩并没有很大区别,或许雨天更多一些。这是一个阴郁的城市。
      我在伦敦认识的第一个人是一个疯子。至少,是被所有人称为‘疯子’的人。
      他的眼窝很深,有着满头的乱发和蓬松而放肆生长的胡子,我敢说他的头发里肯定有虱子。我说不清他的年龄。五十岁?六十岁?那些胡乱生长的毛发掩盖了他脸上大部分可以显露出年龄的地方,只有他露出来的那双眼睛是灰色的,有些像孩子的眼睛,充斥着童真。他永远坐在那个拐角处,好像那里是他唯一的家。虽然他整天仰望着天空喃喃自语,但由于从来没有闹过什么事,没有人把他送进疯人院。
      记得那天我帮母亲去商场买蔬菜,提着重重的袋子回家时,路过那个拐角,他叫住了我。
      “嘿,小姐!”
      我看了看四周,人来人往中没有一个人停留,显然是在叫我。
      “你是在和我说话吗?”我的英语那时候还不是很好,发音中掺杂着浓重的德国腔。而这丝毫没有减少我话语中的趾高气扬。
      “如果你不认为我在和你说话的话,你就不会停下来了,小姐。”
      “你叫我有什么事情吗?”我扬起眉毛。
      “你的东西掉了,小姐。”
      他向我伸出手。他的手中是我袋子里的一个土豆。土豆的表皮上原本就粘着土,现在在他粗糙而黝黑的手里就显得更脏了。
      我嫌弃地看了看那个土豆。
      “我不要了,送给你吧。”
      他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一样,开始肆无忌惮地笑了起来,胡子在脸颊旁边乱颤着。
      “你笑什么?”我有些生气。
      “如果战争也追随到了这个地方,你还会这样轻易地舍弃一个掉在地上又被流浪汉拾起的土豆吗,小姐?”他戏谑道。
      “地上都是细菌,你的手上也都是细菌,说不定还有病毒。”我骄傲地仰起头,开始炫耀自己在书上看到的知识,“如果是细菌的话煮熟以后还好说,如果是病毒,那我岂不是要生病?”
      “那就属于我了,小姐。”他把那个土豆放进了自己肮脏的口袋里。
      我没有掩饰脸上的鄙夷,夸张地转过身扬起过肩的头发,然后离开了。
      这是我第一次遇见他,那时年幼无知的我觉得他愚蠢透顶,根本没有静下心来去仔细思考他的那些话——那些可以算得上是对我的忠告、也是预言的话。
      它们一步步预言了我的人生。后来的我回想起那些话来,经常懊恼当初没有仔细揣摩,以至于我一次次踩入命运布下的陷阱中。
      而可笑的是,直到后来我仍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因此即便重来一回,我还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因为在人生路上的无数个岔道口处,每当我做出错误的选择方向,我就会离那个错误的人更近一步。

      我从小就是一个性情高傲的人,哪怕有一天我被告知自己只是一只丑陋的小鸭子,我也会坚信自己是白天鹅,然后骄傲地仰起头。
      在伦敦,我们生活的公寓并不在富人区里。我们这条街上人们所处的阶层,属于那种通过自己的辛勤工作来拿薪水养家糊口的,既不富裕也不贫穷。有时候走在街上,偶尔会看见富贵人家的私人马车经过这里,我都会羡慕地偷偷用眼睛瞟着,并且告诉自己总有一天我也要有过那种生活。马车里坐着的人大多都不是市中心来的,而是从乡下来的——在那里他们有着属于自己的庄园——偌大而华丽的房子里都是男仆女仆来来往往的身影,夏天的牧场在阳光下被照耀成金色,定期都会有大家族举办的舞会……这是我在书上看到的富贵人家的生活。
      紧挨着我住所的一条街上有一家孤儿院——沃尔孤儿院。那条街上的居民的富裕程度又比我们这条街差了一截。母亲一直告诫我不要去那条街,因为孤儿院里的孩子总是喜欢翻墙溜出来偷东西或者打架。
      我一直都看不起那些孤儿院的孩子。我的骨子里自带着一种优越感,那种优越感给我后来的生活带来了很多麻烦。当你无知地自恃高人一等时,总有人会把你自以为是的骄傲踩在地上狠狠碾压践踏。这是我后来真正进入巫师世界以后他们用血淋淋的现实告诉我的。
      但是当时还不满十岁的我太幼稚了。有时候撞见几个修女带着那些孩子去教堂的路上,我就会把头昂得高高的,从那支队伍旁边擦过。或许有时候袖子会“不小心”擦到某个孩子的衣服,我就会发出“啧”的声音,然后翻了个白眼,用引人注意的动作拍打着我的衣袖,像是要拍掉上面沾上的肮脏泥土。
      我的幼稚总会遭到报应的。不然就违背常理了。
      “就是她!”
      那是一个阴雨天,我撑着雨伞从糖果铺回家,手上提着一袋子我喜欢的糖果。在穿过那条街的时候,几个男孩子挡住了我的去路。
      “就是你啊。看你平时都用鼻孔看人的样子,你以为你是谁啊?伊丽莎白公主?”说话的男孩子大约十三四岁,没有打伞,湿湿的头发紧贴在头皮上,手中的香烟冒出的烟雾和雨雾混合在一起。
      其他几个男孩子起哄般地笑了起来。
      “对不起,我不认识你们。”
      他们看上去都已经十多岁了,而且有三四个人,如果硬碰硬肯定打不过他们。我意识到事情不太妙,转身就想跑。倒霉的是刚跑出两步就被一只脚绊倒了。
      我像支起身子站起来,不料那只脚又踩在我的手上。我发出一声呻吟。
      “现在开始怂了?你以前那种高傲劲儿去哪了?”
      那个男孩粗糙而肮脏的手捏起我的下巴,强迫我看着他丑陋的脸。他狂妄地笑了,香烟味呛得我剧烈咳嗽起来。他松开了我的下颚,随即扇了我一巴掌,我的脸再一次贴到了湿漉漉的地上,鲜血从嘴角淌下,溶进了雨水里。
      我求助似的看向路边,可是雨天里一个路人也没有。
      拳脚如雨点般打在我的肩部背部以及臀部,我好几次试图站起来,可是敌不寡众和年龄体力差异让我只能狼狈地被打。
      那次斗殴也许没有几分钟,可是作为承受痛苦者的我感觉过了很久很久。很久以后,他们才咒骂几声离开了。
      肢体的疼痛让我挣扎了半天都起不来,正当我要再次跌落时,一个人把我搀扶起来。
      白皙的皮肤,黑玉般的头发被雨水浸湿,黑曜石般的眼睛闪烁着我看不懂的光,颜色有些淡的嘴唇泛起笑容。
      这是我第一次遇见他。
note作者有话说
第2章 Chapter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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