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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第 18 章 婚礼那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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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那天,银杏叶刚好开始变黄。
宋荔穿着一条白色连衣裙站在江堤上,风吹过来的时候,裙摆和银杏叶一起轻轻摇晃。她已经是遗传学博士了,大学老师,发表过的论文叠起来大概能装满半个行李箱。但此刻她没有想那些数据,只是把防晒霜从手袋里拿出来,挤了一点,涂在手背上。她抬头看着远处的芦苇沙洲,芦苇已经白了头,在九月的风里像一群沉默的见证者。
“妈,”她对着江面说,“我今天结婚。”
周渡是坐着轮椅来的。三个月前他在比赛中被撞飞出去,重重摔在地板上,髌腱断裂。手术做了三个小时,队医说恢复期至少六个月。他躺在病床上听完这句话,第一反应不是担心职业生涯,而是低头看了看右手腕上的护腕——内侧绣着“MVP”,已经磨得起了毛边。他伸手转了转护腕,然后对医生说:“六个月就六个月。正好,我这辈子还没休过婚假。”
此刻他坐在轮椅上,被队友推到江堤下面。他穿着黑色的西装,左手腕上戴着那个绣了“MVP”的护腕——他坚持不摘,说西装袖口盖着,看不见。他爸推着轮椅,嘴里叼着一根没点的烟,走得慢吞吞的,像是在推一辆装满易碎品的推车。走到江堤台阶下面的时候,他爸停下来,把烟从嘴里拿下来别到耳朵后面,然后低头看着轮椅上的儿子。
“你自己能站起来吗?”
“能。”
“那你站。别让人扶。”
周渡撑着轮椅扶手,慢慢站了起来。膝盖上还绑着术后固定支具,站直的时候额头沁出一层细密的汗珠。他没有让人扶,一步一步走上台阶,走得很慢,每一步都像是当年宋荔扶着输液架在走廊里挪动的样子。他走到江堤平台上,站在她面前,低头转了转左手腕上的护腕。他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抬起头,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一管东西——是那管SPF50+的防晒霜。十年前他在天台上递给她的,她用完了一管又一管,这一管是他前几天特地去买的,还是同一个牌子,物理防晒,孕妇可用。
“给你的。”他说,声音很轻。
宋荔低头看着那管防晒霜,白色的睫毛在九月的阳光下轻轻颤了一下。她接过防晒霜,翻过来看了看背面。成分表第一行还是二氧化钛,但保质期旁边多了一行用黑色记号笔写的字,字迹歪歪扭扭,一看就是周渡的手笔:“无限期。——周渡。”她抬起眼睛看着他。
“你写的?”
“对。练了很多遍。”
“还是丑。”
“但你能认得。”
她把防晒霜攥在手心里,攥了几秒钟,然后放进了连衣裙的口袋。口袋里还有别的东西——那只歪耳朵兔子布偶,妈妈缝的那只,被她从周渡的公寓里带过来了。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左手腕,上面戴着一个崭新的护腕,黑色的,内侧绣着一个字——“好”。这是她今天早上自己绣的。当年在生物实验室里,他在她面前低头说出“我娶你”的时候,她沉默了很久,最后说出来的不是答应,是两件事——不准打架,不准来葬礼。那时候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过十九岁。现在她快二十八了。她欠他一个回答,欠了十年。
宋荔往前走了一步,仰头看着他。她的红色眼瞳里倒映着他的脸,他瘦了,颧骨更突出了,眼角有了细纹,但眼睛里的东西没变——还是那个在天台上递给她防晒霜的笨蛋,那个蹲在住院部门口扶着她的笨蛋,那个站在罚球线上不敢呼吸的笨蛋。
“周渡,你低下头。”
他低头。这个动作已经变成了他的本能,比罚球更熟练,比投篮更精准。她伸手覆住他的后脑勺,手指穿过他的头发,动作很慢很轻,像第一次做这件事的时候一样。
“我以前不敢答应你。那时候我觉得自己活不长。后来我活下来了,又觉得还有很多事没做完——高考、大学、论文、一万例数据库。现在这些事都做完了,我把n=1做到了n=一万。论文发了,数据库建好了,学生带了,学位拿到了。现在只剩下一件事。”
“什么事?”
“嫁给你。”她说,“这个字我欠你十年。现在给你——好。”
江风停了片刻,银杏叶不再摇晃,芦苇沙洲上的芦花静静地悬在空中。宋荔把左手腕上的护腕转了一下,内侧那个“好”字在九月的阳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周渡看着那个字,没有低头,没有把脸埋进手里,只是站在那里,看着她,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弯腰把她抱进怀里。他抱得很用力,但他的膝盖上还绑着支具,抱了大概几秒钟就晃了一下,宋荔赶紧伸手扶住他的腰。
“你站不稳。”她说。
“站稳了。”他把下巴搁在她头顶,“我站了十年。不会摔。”
婚礼仪式很简单。没有酒店宴会厅,没有灯光音响,没有司仪和走红毯。宋荔不喜欢那些。她选在这个江堤上,因为这里有银杏树,有芦苇沙洲,有她每年除夕都会来倒骨髓液的那片江水。参加婚礼的只有几个人——小姨,陆知行,周渡他爸,姜甜,沈彻,还有秦川。小姨穿了一件深蓝色的旗袍,头发染过了,脸上的皱纹比她记忆里多了几道,但站在江堤上腰板挺得很直。她手里拿着一个红色的小布袋,里面装着五十个白色发团——宋荔病期攒了六十三个,恢复期攒了十个,新旧一共七十三个,她把其中五十个装进了布袋里,作为婚礼的“传家宝”交给周渡。
“这是她掉的头发。”小姨把布袋放在周渡手心里,“从她十七岁进ICU开始攒的。你留着。以后她老了头发掉光了——她妈四十岁就没头发了——你拿出来给她看,告诉她她以前也有过很多头发。”
周渡接过布袋,低头看着那些白色的发团,每一个都只有指甲盖大小,被小姨绕得整整齐齐。他的手指在发抖,把布袋攥紧了一下,然后弯腰抱住了小姨。小姨愣了一下,然后伸手拍了拍他的后背,拍了两下,第三下停在半空中,她的眼眶红了,但嘴上还在说:“你别把我旗袍弄皱了。”周渡松开她,把那袋白色发团放进了西装内兜里,贴着自己胸口的位置。
陆知行是证婚人。他站在银杏树下,手里拿着一份装订整齐的证婚词。不是网上找的模板,是他自己写的。姜甜凑过去看了一眼,回头小声对沈彻说:“证婚词都有参考文献。”沈彻点了点头:“他有。三篇。”陆知行没有理会他们,推了推眼镜,开始念。
“宋荔,周渡,你们两人于十年前在第四中学天台第一次正式交谈。当时周渡递给宋荔一管防晒霜,宋荔说‘我用不着’。根据后续十年的观察数据,宋荔持续使用防晒霜长达三千余天,覆盖了高中、本科、硕士、博士各个阶段。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宋荔当时说的‘我用不着’不是事实;第二,周渡当时坚持递出防晒霜是合理的;第三,在正确的时间做正确的事,即使当时不被理解,从长期数据来看也会产生显著的正向效应。”
他顿了顿,翻到下一页。
“作为宋荔的骨髓供者、长期合作者和朋友,我从她十六岁起开始记录她的生存数据。她的步数从住院期间的零步,增加到目前的日均八千余步。她的血红蛋白从最低的五十九克每升,恢复到目前的一百三十余克每升。她的嵌合率从移植后第三个月起稳定在百分之九十七点三,连续维持了将近十年。这些数据背后,有医学的力量,也有周渡的力量。他在宋荔生命中最脆弱的时间点提供了持续的正向情绪输入。根据我的观察,这种输入的效应系数,不亚于任何药物治疗。”
他翻到最后一页。
“我在此确认,宋荔和周渡两人,在相互作用的十年间,显著提升了彼此的生存质量和发展轨迹。本次婚姻的缔结,从数据上看,是最优解。从情感上看——也是。”他合上文件夹,抬头看着他们,“现在请交换戒指。”
宋荔从口袋里掏出两枚戒指。不是钻戒,是一对素金的指环,她自己挑的。她把小的那枚递给周渡,周渡接过来,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手指上有老茧,有疤痕,有无数次投篮留下的印记。他把戒指套进她左手无名指的时候,手在发抖,套了两下才套进去。宋荔拿起另一枚戒指,拉过他的左手。他的无名指上有一道旧伤疤,是十年前在选拔赛上被人肘击留下的。她把戒指慢慢地推过那道疤痕,推到指根。然后她握了握他的手指,把他的手翻过来,低头在他掌心落了一个吻。位置正好是那道旧伤疤所在的地方。
周渡低下头,把额头抵在她的手背上,闭上眼睛。江风从他们身边吹过,银杏叶簌簌地落下来,落在他的头发上,落在她的肩膀上,落在他们交握的手指上。陆知行站在旁边看着这一幕,把文件夹合上,放进了书包里。
婚礼结束之后,宾客们三三两两地散了。小姨拉着周渡他爸去江堤下面的面馆吃面,姜甜拽着沈彻去拍芦苇荡,秦川推着空轮椅回了停车场。银杏树下只剩下宋荔和周渡两个人。她靠在他肩膀上,看着夕阳从云层后面漏出来,把江面染成暗金色。芦苇沙洲上的苇秆在光里变成了金黄色的剪影。
“周渡。”
“嗯?”
“你今天站了很久。膝盖疼不疼?”
“疼。”
“那你坐轮椅回去。”
“不坐。今天结婚。结婚不能坐轮椅。”
“谁规定的?”
“我规定的。”
宋荔把头从他肩膀上抬起来,看着他。他的鬓角有一层薄汗,是被膝盖的疼痛逼出来的,但他站得很直。她忽然想起十年前在球馆里,他投进那个绝杀之后穿过三千人的欢呼声跑到最后一排来找她,站得跟现在一模一样——喘着气,额头上全是汗,但膝盖没有弯。她站起来,把自己的左手塞进他的右手里,又把他的右手拉过来搭在自己肩膀上。
“扶着我走。”她说。
“你扶我?”
“对。我扶你。我现在的体重是一百零四斤,你左腿不能承重,右侧需要支撑点。力学上我最合适。”
“你又在算。”
“我是科学家。科学家结婚也还是要算。”周渡笑了一下,把手臂搭在她肩膀上。两个人慢慢地、一步一步地走下江堤的台阶。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投在水泥路面上,像两棵被风吹弯却怎么也不肯倒的树。他们走得很慢,但很稳,每一步都是十年份的重量。江堤尽头那棵老银杏树在他们身后轻轻摇晃着满树半黄的叶子,像一位沉默的证婚人,目送他们走进暮色里。
第二天早上,宋荔一个人去了人民医院血液科。她穿着白大褂,脖子上挂着听诊器——她现在每周来一次,不是来做检查,是来做门诊。她现在是这家医院血液科的兼职研究员,同时在A大带研究生,专门做移植后长期生存者的随访研究。她走进门诊大楼,按下电梯按钮,到了六楼。走廊还是那条走廊,护士站还是那个护士站,她熟悉每一个转角、每一盏日光灯的嗡嗡声。她推开血液科门诊室的门,里面坐着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大概十六七岁,剃着光头,头皮上有几块青紫色的瘀斑,手背上贴着留置针。她旁边坐着一个男生,穿着高中校服,膝盖上放着一个保温杯。
“你好,我是宋医生。”她在他们对面坐下来,翻开病历,“你是新来的?”
“嗯。”女生点点头,声音很轻。
“她上周确诊的。”男生把保温杯放在桌上,“再生障碍性贫血。医生说要做移植。”
宋荔低头看着病历上的诊断,字迹跟她十年前的那份几乎一模一样。她抬起眼睛看着那个女生——光头上新生的绒毛,青白的头皮,手背上的针眼。她看到的分明是十年前的自己。
“你做移植,”宋荔说,“供者是谁?”
“他。”女生指了指旁边的男生,“我同学。他说他愿意。”
宋荔看向那个男生。他穿着皱巴巴的校服,下巴上长着几颗青春痘,手指紧张地攥着保温杯的边缘,把杯盖上的便利贴都攥皱了。但他坐在那里没有退,没有躲,没有低头。
“你知道捐献骨髓要做什么吗?”宋荔问他。
“知道。”男生说,“要打动员剂,要抽血,可能会疼。我查过了。”
“为什么要捐?”
“因为——因为她不能死。”男生的声音在发抖,但每个字都咬得很死,“她死了的话,我以后每天早上起来都不知道该干什么。”
宋荔看着他的眼睛。那双眼睛跟十年前站在天台上递给她防晒霜的那个笨蛋一模一样——紧张、倔强、不肯退。她转头看向窗外那棵歪脖子银杏树。满树金黄色的叶子在十月的阳光下闪闪发光。
“好。”她说,“那我们先做配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