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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二十二章 纠缠 ...

  •   不知道,我有没有告诉过你们,我是懂得看手相的。

      当初,为了吸引那一个人的注意,我总会在在课间或者午休的时候,搬一张凳子到走廊上,被一群叽叽喳喳的女孩子围住,给她们看手相。一个个年轻的女孩子,摊开了手,我煞有其事地端详着,每一条都是线索每一条都是无尽的等待。而中间的那一条,它必然会穿过爱情,有如履薄冰的惊险,有柔情蜜意的纠缠,说到底,都不是无路可退的。

      这个时候,我的刘海会散落下来,遮住眉角,面孔越发沉静下去,时而把头埋得低低的,时而又轻启薄唇,吐出几句看似很有道理的谏言,为那些渴望爱情又还没有遇上爱情的女子指点迷津。我以为,我的心里怀揣着一份爱,我就是最懂得爱的女子。

      可是,我从来没有看透过自己手心的纹路,医者不能自医。不过,彼时,我是真的吸引了他的注意。

      月考之后,我又以一分之差,排在刘夏以下的那个位置,正在心里懊恼,连青红的笑话都不能让我展颜欢笑。恹恹地半趴在座位上,看着他抱着一大叠的试卷,穿过喧闹的人群,看了看周围的人群,把试卷放在讲台上,然后径直走到我的位置前,微笑地站着,伸出了手:“林心怡,你也帮我算一算吧。”

      我看见面前那一只修长秀气的手,一个男生,怎么可以有那么妥帖完美的一只手,有片刻的恍惚,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林半仙的名号,不就是为了等到今天这样的一刻么?为什么我的心如此颤栗,连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就怕他掌心的纹路里,没有我的位置。

      青红从衣柜里抽出那条粉红色的真丝连衣裙,柔美的裙摆上细细点缀着小颗粒的水晶,是我二十三岁那年,她送我的生日礼物。

      “就穿这件吧。”她的声音脆生生地好听,还是当初少女一般的馥郁芬芳,让人微醺。

      这条裙子,我是熟悉的,我们曾经约定,要穿着这件纯真而干净的连衣裙,嫁给心爱的男子。于是,那么些年来,她只能躺在衣柜里,如同高傲但是乏人问津的异国公主。一件原本最寻常的物品,要是被寄托了深意,就只能束之高阁了。

      “穿着去嫁谁?”我拿起裙子在身上比了比,浅笑着说。才几年的时间就觉得身材不走样,还能套进这条裙子已是万幸,要求果然是随着年龄的递增而递减了。

      “爱嫁谁就嫁谁,不就是一条裙子嘛,我现在看穿了,男人和婚姻,有时候还不如一条合身的裙子呢,起码美裙能让你心情愉快,还不会伤你的心。”青红大咧咧在床上坐下,翘着二郎腿,有点冷眼旁观的味道。

      “头再低一点,眼神再哀怨一点,就满分了。”我把裙子放在一边,抱起笔记本电脑,打开杂志社的论坛,有激进的粉丝已经建立起刘清扬的歌迷会,人数还颇为庞大。“你这女人,有大把男人大把美裙由你挑选呢,还有什么好不满意的。”

      “裙子我只爱那一型,男人说到底只有一个型,选择的余地那么小,可选的种类又那么少,叫我如何不幽怨呢?”她把头靠在我肩上,微微侧过身,看着电脑屏幕。“刘清扬那小子人气还蛮高的嘛,不过是几本八卦周刊捕风捉影的绯闻报道,论坛上就开始掐架了啊,现在的年轻人,不好好念书,就知道追星。”

      我看着她略显鄙夷的神色,打趣道:“也不知道是谁,那时候去咖啡馆端了几个月盘子,就为看一场张震岳的演唱会,现在倒开始教育人不要追星啦?更何况,他们不追星,我们要何以为生?难道真的写爱情小说换稿费?不是穷死的就是饿死的,哪里买得起C字开头的裙子。所以啊,他们是我们的衣食父母,要心怀感激,祈求上苍让他们狠狠地追狠狠的买才好。”

      “陈年旧事不要拿来说了,何况那时候的张震岳多么年轻多么有才华啊~”她看我睥睨的眼神,换了个调调说:“人家那时候不是年少无知嘛。。。。现在知道了也不算晚。”

      “是啦,不算晚。这叫回头是岸。”我点开一个激进粉丝的帖子,有大段的辩护词,说的好像这世上没一个女子配得上她的偶像一般,心里有点不以为然,摆到嘴上,言语里也带着轻蔑:“你说我们年轻的时候,有没有像这样为了一个陌生人跳上跳下过?”

      “怎么没有!这是年轻的特权~现在叫我跳也是有心无力了。”青红倒是承认的轻巧,伸了个懒腰,斜倚在床上,以手为梳整了整头发,过了一会儿才接着说:“你约了刘清扬吃饭,这算不算又给小报口舌?不怕被拍么?”

      “不是给小报口舌,是给杂志社增光,我知道老妖婆手下不好混,这次我会小心的。”我拍拍胸口保证道,不过究竟如何,心里还是没有底的。

      我总是这个样子,明明心里很虚,表面上却总还是一副志得意满气定神闲的样子,非常具有欺骗性,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心怡,我知道你不擅长写那么肥皂报道,特别是要写刘清扬,对着个那么酷似刘夏的男人,实在很难纠缠那些个绯闻八卦。不过,失去的不可能再回来,拥有的也很难再舍弃, C’est la vie。”

      “恩,我知道啦。”我把笔记本电脑递给她,火速换上了那条粉色的裙子,拿起梳妆台的细齿木梳整了整头发,从柜子里拿出双7厘米的鱼嘴鞋换上,又再镜子前摆了个自以为风情万种的POSE,连床上的青红都忍不住笑起来。

      “哈哈,你快去吧,这造型走红地毯都没问题了。我来管理论坛上那群小丫头片子。对了,喷点淡淡的安娜苏,更加有杀伤力哈!”

      “许愿精灵?”

      “太甜了,还是魔恋精灵吧。”

      “恩,好的。”

      喷了点香水,又涂了点口红刷了层睫毛膏,确认一切妥帖之后,拿了录音笔速记本和小坤包,娉娉婷婷地出了门。

      这一次,连楼下的门卫都微微侧目,像是吃了一惊,眼里还透着点淡淡的艳羡。怪不得大部分女人都要打扮再三才肯出门,要的就是别人眼里的这种眼神吧。我满心欢喜的接受这种欣赏,整个人像是浸了蜜糖,每个毛孔都愉快起来,哼着小调,挥手拦下一辆出租车。

      “去南山路,薄爱咖啡吧。”

      依然选在这家咖啡吧,不仅仅是因为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更是因为我喜欢那里的调调,喜欢眉目清丽的老板娘英俊迷人的酒保鲜香可口的美食,才走进一步去,就有一种很熟悉的舒适感扑面而来,没有缘由的欢喜。

      依然是那间包厢,似乎是刘清扬事先就约好的,我一进来,上次那个酒保就把我领了进去,我朝四周看了看,并没有见到那天的老板娘,好像是叫陆路的吧。酒保看出我的心思,朝走廊尽头指了指,然后浅浅一笑,露出一个漂亮的酒窝。我几乎晕在这样的笑容里,看惯了职业性的微笑,更觉得这样会心的笑容可贵,朝他点了点头,推开了包间的门,一股子紫檀木的香味扑面而来,微熏。

      约莫过了半小时左右,有人轻巧的敲门,开了门去,站在门外的却是两个人。

      刘清扬穿了件蓝紫相间细条纹的衬衣,黑色的礼帽压得低低的,茶色框框的□□镜遮住了大半张英俊的脸,已经很有大明星防范狗仔队的范儿。我只是有些微的愣神,眼神马上被他身旁的女子吸引了过去。

      怎么可以有一个女子,有如此清明透亮的眼神!

      无疑,她是漂亮的。不规则下摆的白T,雪纺纱质地的飘逸裙子长及脚踝,淡淡的脂粉未施的一张脸,清汤挂面的样子好像十八岁时明亮的天空里飘着轻快的白色云朵,长而微卷的栗色长发遮住眉角,只露出一双小鹿一般明亮的眼睛,眼角已经有一点点的细纹,出卖了主人的真实年龄,可是她嘴角一扬,朝我伸出了右手,却愣是把身旁的英俊男子的风头给抢了去。

      “你好,我是俞灵安,陆路和我说你是很有趣的女孩子。”她的牙齿并不整齐,却多了一些俏皮的味道,好像我们不是初次见面,而是贴心好友一般。

      “你好,我是林心怡。”手心互碰之后,他们走进了包间。

      “没想到几年前的本子还有人拿出来看呢。”她拿起桌子上的留言本,透亮的眼睛看着我,浅浅地笑着。

      我有些拘谨,有点像是青涩的少年遇到了心爱的女孩子的那种拘谨,怀揣着心事,心里汹涌的不安怎么也压不下去。

      “恩,设计的很别致呢。”我坐在她边上,伸手指过去:“你看这句,我就很喜欢。我们曾经一起去小酒馆喝酒,一起听一张小众的专辑,一起读一本古老的书,一起养一只大型犬。很多时候爱情只是我纷乱的臆想,由很多张孤独的侧脸拼凑而成。浮光未歇,幻象破灭。爱情所支付的身心的疲惫以及未知的伤害,如若到来,也不过是一场暴雨,一刹惊雷,一地碎片。来这里的人才是真正有趣呢。”

      “哈哈,这句是我写的呢。你看,这里还有我留下的□□印戳。”她的脸灿烂起来,指着右下角的小小印记,还真有一张小熊□□的笑脸。

      “好了,我就是过来打个招呼的。你们聊吧,我先出去了。”她看一眼坐在对面沙发上的刘清扬,又看了看我,笑着起身,开门走了出去。

      我这才回过神来,对面的男子已经摘下墨镜和帽子,眼圈有一点点青,不似上一次见面那般完美。

      “睡得不好?”

      “恩,准备新专辑。”他换了个姿势。

      “可以透露下不?”我装出商业化的好奇表情,就像是业务员看到大笔订单,娱记嗅到头条新闻一般。

      可他却回答地坦荡:“可以,主打歌都可以唱给你听。”

      “真的么?”我几乎就要忘记这次约见的初衷。

      “恩。”他墨色的眼睛在柔和的橙色灯光下显得分外迷离,轻描淡写的样子很迷人。难怪那些小女生要这么迷恋了,他,和那些歌手,真的不一样。但是究竟哪里不一样,我又说不上来。总觉得他多了一分神秘,两分忧郁,让人无法拒绝。

      “让窗户通通都打开,让阳光通通照进来,让风放肆的吹散我身上的尘埃;把你的溺爱藏起来,把你的所有的搬到我的房间以外。。。”他低低地哼唱着,旁若无人一般。

      其实我非常不堪,在他开口之前,已经按下了录音笔的开始键。

      “很好听呢。也是你自己作词作曲的么?”

      等他唱完,我忍不住拍起手来。这首歌很淡,词曲都是清汤寡水的样子,可是偏偏直指人心,迟钝不知流行如我,也知道,这主打歌,一定会比《时光在唱歌》更加火。

      “是的。”

      “真厉害呢。”

      “恩。不过,录音笔里的内容,在新专辑发布之前,我希望它只是你的私藏。”

      原来,不动声色之间,他已经看穿我的全部动作。

      “恩,好的。我是有职业操守的,不会为了独家新闻做那么不堪的事情。何况,你已经把独家专访权交给我们杂志社了。”

      “不,我是交给你了。”他打断我,深沉的眼睛看着我,我被他看的慌乱起来。即使当初和刘夏在一起,我也不曾这般慌乱。

      “还不是一样的啊。”我拿起笔在速写本上胡乱写着,嘴上无力地分辨着。

      他微微偏过头去,沉吟了良久,才开口说道:“其实,我认识你很久了。”

      “什么?”我的心砰砰直跳,只为这一句话,难道,他,真的是那一个人么?”

      “不知道你相不相信。”他自嘲地笑了笑,那种笑里带着苦涩:“从16岁起,我就频繁的梦见自己和一个女子。或者说是,一个长得很像我的人和一个长得很像你的女孩子。他们总是走在一条又窄又长的巷子里,一高一矮,都不怎么说话,又好像很有默契,我甚至还可以问道炖豆腐的香味。隔几个晚上,他们就会出现在我梦里。甚至那首《时光在唱歌》也是为了他们而写的。”

      他的一字一句都打在我的心上,这也太离奇了,又窄又长的小巷,巷子口的炖豆腐摊,相谐而行的背影,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熟悉,又怎么会出现在他的梦境里?!

      “你一定觉得这是八十年代落伍的搭讪手法吧。”他随手撩了撩头发,身子向后,靠在沙发上:“第一次在记者会上我就在人群里认出了你。除了剪短了头发,其他都没有变,所以我故意把你叫上了台让你揭开我的面具。我从你眼里看出了错愕,以为你可以给我那么多年的疑惑一个答案,才执意要把专访权交给你,还唐突地约你来薄爱。”

      “那你认识刘夏么?”

      他沉思了好一会儿,还是摇了摇头。

      “他是我的初恋,死于16岁的那个夏天。”不管得以还是不得以,我决定把那个夏天发生的所有事情,对他和盘托出。

      是的,早在那个男孩子对我伸出手的时候,我就清楚的看到,他的生命线被生生地切断在中间的位置,只是,那时候,我一点也不在意,只以为,这不过是小小的迷信,无伤大雅的亲近方式。

      直到那个夏天,闷热潮湿的闰五月底。

      大理白山茶,花期5月底,花语:原来你也在这里。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2章 第二十二章 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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