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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 16 章 南臻没 ...


  •   南臻没想到方瑞真的会在这个周末来找她,他们大学虽然已经放暑假了,但他最近在准备一篇很重要的文章,这将关系到他后面的教授职称晋升,想来也是很忙的。

      方瑞是上飞机前告诉南臻要来的消息,她原本还在律所里处理一些事情,但并不算很紧急,也不一定要现在弄完,便停了手里的活儿,先去机场接人。

      “臻臻!”方瑞风尘仆仆地从里头出来,一手拉着一个行李箱,另一只手里还提了一个大包。

      南臻打趣道:“你一个大男人出来带的东西比我还多。”

      方瑞把东西往地上一放,没有回答,直接搂住了她。

      南臻有点不好意思,低声说:“这儿人多,你先放开。”

      方瑞这才松了手,说:“这可不是我的东西,是阿姨让我带给你的。”

      南臻有些无奈,笑着摇摇头:“我妈也真是的,跟备年货一样,让你托这么多过来,累了吧?”

      “她怕你在这儿不好好吃饭,对我千叮咛万嘱咐。”方瑞拿着东西陪她往外头走,说:“你可要听阿姨的话,这些吃的拿回去好好存着。”

      “遵命。”南臻莞尔一笑,说:“上车了我就给她回个话。”

      两人打了车,一路回了南臻所在的来曼酒店,方瑞来之前就预订好了房间,两人住在不同楼层。

      南臻原本有些担心,若是方瑞提议说要和她住在一起,要怎么拒绝,看到他到了酒店之后径直去了自己的房间整理洗漱,心里稍稍安心了。

      这也加深了他在南臻心目中的好形象。

      午饭两人约好出去吃,方瑞想吃本地的小吃,南臻毕竟是在海城念的大学,肯定是比他要熟悉当地的情况,便自告奋勇带着他出去找地道美食。

      “不如去你们大学附近转转?”方瑞建议道:“好久没回去过了吧?”

      南臻想了想同意了,的确是许久没有回去过了,自从大学毕业后,那个曾经生活过学习过四年的地方,似乎就从她未来的人生地图里消失了。可是,却化作了她心中一直以来的惦念。

      图书馆、体育场、大礼堂、食堂、宿舍……每一处都有她青春的印记。

      那里的美食一条街,有着各种便宜实惠又口味绝佳的好东西,大学时候经济上不富裕,如果吃腻了食堂中规中矩的饭菜,就经常会到这里来换换口味、改善一下伙食。

      二人很快就到达了T大的正门口,这座有着悠久历史的校门还是老样子,这么多年一点儿没变,南臻抬头望着它,有一瞬间的恍惚,眼角微微湿润。

      她仿佛回到了刚入学的那一天,回到了那个不谙世事、懵懂无知的自己,拖着行李迷茫又好奇地在此驻足,憧憬地仰望着这座古老又高大的校门。

      她曾经从这里出发,也终于从这里离开,带着满满的不舍,奔赴自己的漫漫人生。

      此时正值暑假,又临近中午,校园里人影寥寥,稀稀拉拉有几个游客,偶尔也能够见到一两个学生骑着自行车匆匆从身边掠过。

      方瑞撑着一把阳伞,同南臻一起漫步在林荫小道上,这里的树木看上去都有些年头了,茂密又高大,走在树荫里倒不算太过炎热。

      南臻看着这条昔日每天都会来回好几趟的必经之路,一头连着图书馆,一头连着第一教学楼,心中难免感慨。

      那个时候,似乎每天都很充实,时间总是不够用,来来回回地跑,繁忙却也无忧无虑。

      校园内部的变化很小,时间好像一直定格在自己毕业的时候的样子,只有那些略显老旧的墙面刷新过,草坪修剪得崭新,还种了一些新品种的绿植花草。

      耳边是聒噪不停的蝉鸣,南臻的脸上却是宁静的笑意。

      “热不热?”方瑞问她。

      南臻摇摇头,说:“好多年不回来了,想多看看,你不介意吧?”

      方瑞当然不介意陪着她,虽然他和她不同,博士毕业后就回到大学任教,校园总是相似的,他每日穿梭其中,对这样的场景是再熟悉不过的了。

      “你慢慢逛,完了咱们再去吃饭。”方瑞答道。

      南臻会心一笑,透过墨镜看到不远处的西园,忙指给他,说:“那里面有好多好多锦鲤,又大又肥,我以前老是带着面包、馒头什么的,悄悄跑过去喂它们,我们学校的工人不允许乱投喂食物,我生怕被他们发现,跟躲迷藏一样……”

      方瑞难得听到南臻会主动说这么多的话,他很享受这个听她聊起曾经的过程,牵了她的手,说:“走,我们去看看!”

      两个人步入西园之中,这里树木葱茏、亭台幽静,虽然占地面积不大,但却设计得别具匠心、玲珑可爱。园子中间有一方小小的湖,湖水平静碧绿,在阳光下犹如一面镜子,反射着金光。

      南臻靠近湖边,矮身下去,影子投射在湖面上,不一会儿,一群花色锦鲤便循着阴影,聚集而来。

      “你看!”南臻拉拉方瑞的裤腿,惊喜道:“还是这么多、这么大!不知道还是不是当年的那一批。”

      “多半都是,锦鲤的寿命可是有六七十岁呢,你这才离开几年,不算什么的。”方瑞也蹲下来陪她一起观察。

      只见那些锦鲤似乎通人性似的,一个个争先恐后往这边拱,肥滚滚的身材看着憨厚可爱。

      南臻惊叹于他们的生命力,笑道:“六七十岁吗?那不得叫鱼爷爷鱼奶奶了?”

      “是啊。”方瑞站起来,道:“我去马路对面的面包店买一点吐司回来,喂一喂这些肚子饿了的小祖宗们。”

      “嗯。”南臻笑意粲然地起身,把伞递给他,说:“快去快回,趁这会儿没人管,赶紧给投点食。喏,伞带上。”

      “不用了,我一个男人不怕晒。”

      南臻望着他白净的皮肤,道:“你还是拿去吧,别中暑了,我就去那边的亭子里等你就是了。”

      说完,她转身走到凉亭里,找了个石凳坐下。

      方瑞便快步去了,说了句:“等我,我尽快。”

      她微笑着冲他挥挥手,看着他的背影离开,出了校门。

      忽而觉得小腿上一痒,她低头一瞧,只见一只花纹正叮在皮肤上,贪婪地吸着血,肚子都已经吃的鼓鼓胀胀的。

      南臻一巴掌下去,那蚊子的尸体就在她手心上绽出一朵鲜红的血花。

      她取出湿巾将污渍一一擦干净,但那刺痒的感觉却是越来越厉害,她忍不住想动手去挠一挠。

      耳畔忽然回响起一句叮咛:“跟你说了别去挠,越挠越痒,还要留疤!喏,止痒液擦一擦,忍一会儿。”

      她的手顿住,缓缓地收了回来。

      大概是她的血液味道比较特殊,属于典型的蚊虫青睐型,就算待在一大群人里,蚊子也总是喜欢先攻击她。而且她有轻微的疤痕体质,如果被叮咬之后多挠几下,印记会一直留到第二年的夏天。

      她以前倒是没那么特别注意这些细枝末节的小问题,有时候手臂上、腿上都会留下一些疤痕,但那时候的霍以泽比她心细,见她这样、问清缘由之后,给她买了各式各样的防蚊水、花露水、止痒膏……

      以至于天气一热,她寝室的架子上总是摆满了花花绿绿的瓶子,中文、英文、泰文的都有,开始同寝的室友还以为是她的护肤品,后来发现是驱蚊产品之后,一唱一和对她好一顿打趣。

      “哎呀,我怎么没有这么好的命,我男朋友有你们家老霍一半体贴就好了。”

      “你要是有我们臻臻这样的好模样,还怕没人献殷勤?现在的那个踢了算了。”

      “诶,献殷勤是献殷勤,我男朋友没追到我之前也是各种嘘寒问暖的,现在到手了,连让他帮我打个热水都嫌烦,真是的!”

      “所以啊,臻臻你真是有福气,经过组织长期的检验和考察,霍同学的确是一位难得的二十四孝好男友!”

      那个时候的南臻脸皮相当薄,每次她们几个这么一起哄,她都要羞红了脸。其实在她心里,是不喜欢把两个人的事情拿出来说的,都说“秀恩爱,死得快”,她心里其实是没有底的。

      霍以泽对她很好,可越是这样,她的心里越容易患得患失。

      当初他们在一起还不算太久的时候,南臻还不太了霍以泽的家世,他积极地带她融入他的圈子,见他的好哥们好朋友,虽然他还没有提过自己的家庭,南臻还是敏感地察觉到了他们之间的差距。

      他可以为她豪掷千金地购买名表首饰作为礼物,可以大方地邀请她们全寝室的女生去米其林餐厅吃饭,可以临时订两张飞往巴厘岛的机票带她去一趟说走就走的海岛旅行。

      如此种种,他们交往得越久,她内心的不安就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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