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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第一章
程奂之第一次遇见林安阳的时候,他俩都还是个屁大的孩子,一个七岁一个六岁,这年岁的孩子们大多刚刚开始记事,他们俩也不例外,所以年龄也就决定了他们俩很多年后,都拿着见面时的情景相互取笑。
在当时的云石镇,虽然只是屁大的孩子,他们俩也还是很有名气的。
程家是当地的大户,家里有的是钱,别人家啃窝头的时候他们家喝排骨汤,别人家吃上面条的时候他们炖了燕窝当甜点。云石镇上排场好的酒家都是他家开的,生意旺的赌坊是他们家开的,靠得住的镖局也是他们家开的,只差整个云石镇都是他们家开的了。
可是程奂之的有名却不是因为他们家,或者说,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家。
程奂之是程家的老三,上面两个哥哥,下面一个弟弟。而程奂之的出生完全是个错误。在某个春日,程家老爷去外地给一个老熟人拜寿,老熟人当时一高兴,就把程老爷带到青楼里去享一享男人的乐子。程老爷是个妻管严,却是挨不住老熟人的又是热情相邀又是激将法,终于还是去了。
当时程老爷想着的是去了也就是喝两杯薄酒就出来,没想到他高估了自己的酒量,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怀抱美娇娘了。眼看程老爷醒了,美人嫣然一笑,莺声道,“爷~你好坏,昨夜弄得奴家要死了。”
听完程老爷当场两眼一闭,差点要死过去。
可没想到最让程老爷想死的事情还发生在后面。
八个月过去了,云石镇程家豪宅门口站了一大肚的婆娘,张口就说自己带着程老爷的骨血来找老爷了。
那种偷腥的事,妻管严的程老爷当然是没跟自家娘子提过的,就连当时去青楼的衣服他也给仍了,生怕妻子问起。就算如此,少了的那件衣服还是让他娘子唠叨了三个月。
而现在……债主上门了。
当日之事,在多年之后,云石镇上的人都能完完整整的讲出来。
当时,青楼女挺着肚子撑着腰当街一站,程家老爷吓得在门口怔住了,后面听讯出来的程夫人脚一抬就把老爷给踢出了门,指着他鼻子厉声道,“你和你的狐狸精鬼混去吧!别想回来了你!”这一脚,竟然把程老爷准确无误地踢到了青楼女的怀里。
怕老婆的程老爷全部家当都被老婆收起来了,他要真被赶出家门就成了赔了夫人又没钱了,这哪行?!所以他甩开青楼女伸来想搂住他的手,飞快的跑去撑住即将关上的家门。
而这一甩,糟了!青楼女当场倒地,捂肚呻吟不止。
这下好了,门里骂人的,门口堵门的,门外快生的,还有周围看热闹的,竟把整条街堵了个水泄不通。
那天之后,程奂之就出生了。可是恐怕是当时拖得太久,他娘还没有来得及见他一面,就脱力死了。
产婆把程奂之抱到程老爷面前的时候,他看着这孩子,想这毕竟是自己的骨血,心一软,就给抱进了程家家门,取名为奂,大概就是说他是他娘一命换一命换来的。
可是就算成了程家的人,程奂之也未必过上了好日子。从小到大他就没有娘,而他喊娘的那个人看他的眼神满是厌恶,简直当他是毒虫子,恨不得一掌拍死一脚踩死。从小到大他爹就没正眼看过他一眼,有的时候甚至是躲着他,仿佛他就是毒虫子,叮一口就生十年瘟。而且他家兄弟又多,从小他就被哥哥们欺负到弟弟都大了。等到他小弟都大了能欺负他的时候,程奂之就开始躲着这一家人。
可是就算躲都躲不过,整个云石镇的人都知道程奂之是谁,他们连他哪一天出生的都知道。每次出了程家门就是整个镇子得被瞩目——要知道,镇子小,当地人也没什么娱乐活动,程奂之这么大一件话题摆在他们面前,谁不多看几眼,别回去跟人少了共同语言。
于是再后来,程奂之越多越远,甚至躲出了云石镇,藏到野外去了。
而林安阳的名气,可就没有程奂之这么响了。
林安阳是个私生子,他娘是当时云石镇最美的姑娘,喜欢她的男人能排成一队从镇子的一口排到另一口,甚至县太爷的公子都钟情于她,三天两头给她写情诗。
他娘林嫣儿却出了名的矜持,就算站在她门口的男人多么光鲜多么人模狗样,她都是矜持地垂着头,偶尔抬一抬脸来都羞得满面通红赶紧再垂回去,只留给痴情于她的男人们一瞬美的享受。
可就是这个出了名美貌也出了名矜持的林嫣儿姑娘,却在一年冬天大了肚子。谁也不知道她到底是被谁弄大了肚子的,等后来林安阳出生了,长大了一点,有眼尖的看出来,说这孩子挺像当年来过云石镇的王大才子啊。整个镇子钟情于她的男人都被这次肥水流了外人田痛心疾首,于是齐了心的骂林嫣儿。
只不过,要是有个姑娘三天两头收到的情诗是“你的眼睛真灿烂,看得我心直发颤”这样的,也会被会作诗会绘画懂音律的王大才子迷住的。
若是林嫣儿跟程奂之他娘一样,也许现在林安阳也能成少爷了,可是偏偏林嫣儿矜持。抵不住骂,她就闭门不出,家里不要她了,她就去城外找了间尼姑庵住下。等林安阳出生之后,林嫣儿也就在郊外找了间破房子住下,母子两个相依为命,有这顿没下顿地,也就过了过来。
林安阳也是从小被人指点的。整个云石镇的人都知道他是谁,每次上街都有人指指点点说,“你看他像不像以前那个王大才子”,“不像不像,我看像李大官人”如此之类。
长此以往,林安阳也只好往远远的地方躲。
没想到这两个人的躲来躲去,却让他们聚到了一起。
不过相遇的时候,他们却没有认出彼此。没有认出彼此是有理由的,程奂之这孩子眼界高,不屑于听路人八卦,当然也就没听说过林安阳。而林安阳没认出程奂之,是因为当时程奂之实在太狼狈了。
当时程奂之一身是泥,一张脸黑得跟泥蛋子似的,锦衣已经被勾破了,鞋还丢了一只,整个一难民。那时候,他两眼直勾勾地盯着林安阳手中的黄面窝窝头,然后重重地咽了咽口水。林安阳也是穷大了的孩子,知道受饿是怎么一回事,心中怜悯,就打算把手中窝头掰一半给他。
结果程奂之跟猴子一样窜起来,把他手中整个窝头都抢走了,风卷残云般两下就啃了个精光。
那是林安阳的午饭啊,他们家晚饭就只有点菜叶粥,根本吃不饱,这窝头没了,他可能要饿一整天了。
啃完窝头,程奂之转过头来问他,“还,还有么?”
林安阳欲哭无泪的摇头。
程奂之上下打量了他一下,点头了点头,然后从怀里掏出半块玉佩说,“给你当饭钱吧。”——还算有点良心。
玉佩是被摔碎的,怕是卖不了特别好的价钱,不过林安阳觉得或许能赚个一点,也就收下了。
“那个……”程奂之又说,“你知道去云石镇的路怎么走么?”
敢情是迷路了。
程奂之迷路是有点背。他本来是躲到平时经常去的林子里了,那时候阳光挺好,他迷迷糊糊就睡着了,睡到一半觉得身上有点凉,再一看正好对上一双好奇打量他的蛇眼。
被吓到快晕了的程奂之当时不知道有了什么天授的力量,飞快地甩开脖子上的蛇,什么都不管了就飞快的往林子外面跑去。这一吓就把他的方向感给吓没了,等他跑不动了的时候,他也已经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他在这座山里转了足足两天,这还是第一次遇到个人,手中还拿着吃的的人!所以他们认识了很长一段时间后,程奂之都记得林安阳当时拿窝窝头的模样,他甚至特别认真地对林安阳说过,我觉得当天你拿窝窝头的样子特别好看。
看着程奂之刚才吃窝头差点没把自己手指头吞下去的样子,林安阳心里再次软了软,点头道,“我知道路,我带你回去吧。”
他想,没准带他回去能再得到小半块玉佩什么的,反正他还要拿着玉佩换点钱呢,也正好顺路。
那里距离云石镇也有不远的距离,少了一只鞋看上去身上还挂彩的程奂之,却努力让自己走得挺胸抬头。林安阳看见程奂之抬头时从衣领边上露出一小截白玉似的脖子,心想这定是哪家有钱的少爷去云石镇投亲吧?当时林安阳不识字,不知道他那块玉佩上的半截字是个程字,所以也没想到这个人就是程奂之。
这就是所谓的孽缘啊孽缘。
而当时被林安阳领着往家带的程奂之,觉得这个小鬼虽然粗布衣衫打扮寒酸,但是一张小脸还真挺漂亮的,跟个小姑娘似的。再加上之前的一饭之恩,程奂之对林安阳的好感翻了好几番。这也是所谓的孽缘啊孽缘。
总之他们一起走的这条路显得前所未有的漫长,长到后来程奂之做梦梦起的时候,会梦一整个晚上。
等到林安阳把程奂之送到云石镇门口,和他分别了之后,回头再看他宛如一阵黑旋风跑走了的样子,拽着那半块碎玉佩,心想……这玉佩够不够换只鸡啊?
当时他的确没想到,就是这块玉佩,让林安阳和程奂之的孽缘,想断也没断成。
新文开始了,我会努力日更的,请给我支持。谢谢!鞠躬!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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