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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第四十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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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客栈挑了个干净舒适的房间,叶瑾又将一颗宝琼丸碾碎了涂在洛玉肿起的伤口上,然后缠上几层纱布防止感染。她心中忧虑,因为人肩骨上的皮肉很薄,所以不管有没有伤到骨头,都要未雨绸缪才好。
这个傻子,时常叮嘱他,不准拿伤害自己身体的代价来救些无关紧要的人,看来他都当成了耳旁风了。叶瑾本打算把洛玉的伤口处理好后,就狠狠教训一顿他的。可是半晌醒来后,看到洛玉肩上的层层纱布就呼天抢地的那只鼓噪的麻雀让她很是头痛。
“玉哥哥,我要跟你住一起好照顾你!”
原来在面对黑暗与邪恶时,还是有人坚决站在光明和正义这一方的。在得知洛玉已经赶走了坏人,并且是为了救客栈里的一群人才受伤后,范亦轩感动的热泪盈眶。那副眼泪汪汪又可怜巴巴的模样,洛玉看了都禁不住心软怜惜,可叶瑾却不为所动。
自洛玉初潮之后,叶瑾心想他终要随俗嫁人,便与他分房而睡,以免以后给人落下口实。只是今日看那伤口有些发黑,不知会不会有个什么意外。白小三口中的话一向吹嘘大于事实,说是可以克毒,不知靠不靠谱,晚上她必须要密切关注才行。随即叶瑾借口洛玉要静养,利马连说带轰地把范亦轩打发去隔壁房间去休息,自己照顾洛玉。
范亦轩被叶瑾气得几乎鼻孔生烟,都被叶瑾带到门口了,还双手死死抓住木门愤愤不平:“凭什么你可以住我就不可以?”
叶瑾看了眼不死心的小鬼,嘴角奸奸一笑,挤眉弄眼道:“那么迫不及待啊!明天我再招你侍寝怎么样?”
范亦轩听完黑了一张小脸,结结巴巴道:“你…你还是不是个女人?玉哥哥救人受了伤啊!…你…这是趁人之危…!”
“你不知道我有个外号叫‘辣手摧花’吗?再说,正好给洛玉机会可以从我身上拿东西不是?”叶瑾早从洛玉那知道了这个小鬼脑子里稀奇古怪的推测。受辱为奴、亲人被捕,真是天马行空的想象力!
门口的人一听瞪大两眼珠子,表情一滞。扭头望了望里面,洛玉面无异色地“胸有成竹”坐在床边。再看在狞笑的某人,犹豫了一会,他终于还是满怀不甘的挪步走了。
“好了,快进去!”因洛玉手臂受伤,叶瑾怕他乱动不利于复合,于是就帮他脱了外面一层薄衫,只留一身贴身的中衣。
其实中衣已经将身体护的严严实实了,甚至比现代紧身的秋季内衣还保守,真搞不懂为何古人还遮遮掩掩的。要说他们性情羞涩吧,可还不是个个把“食色性也”挂在嘴边当成是风花雪月,大大方方逛妓院,而且连衙门都承认它经营合法化。反而如果是在现代这个袒胸露背的年代,如此明目张胆怕早被这个严打那个抓黄的给办了。
再说洛玉,他豪不矫情地慢慢挪到了床的最里侧,带着伤口的手臂朝上斜睡着,给叶瑾留了大半个床位。叶瑾可学不来那些虐待自己睡桌子板凳的傻瓜们,而是不客气的躺了上去。她不希望洛玉跟这里的男子一样说话嗲声嗲气,举止畏畏缩缩,也不想他像富家公子的娇纵蛮横、恣意妄为。(轩怒:听你的意思,是说我?某人:显而易见的事情明说,只能表明本人的愚蠢…)
自好久以前,对于洛玉的性格养成,她就一直是很有计划的给他熏染了一些现代人的随性行为与平等观念。直接灌输自然不行,毕竟他身处在女尊世界中兼之是个男子,自然要受客观环境的约束。如果口中大谈“男女平等,言论自由”等等在这个世界异常惊世骇俗的观点,这可能生存吗?
刚开始,叶瑾对这件事如何才能拿捏好分寸很头痛。洛玉性子冷,不可能一下子就扭转他的本性。她便只能尝试着多与他相处用自己的点点滴滴影响他,举止自信不扭扭捏捏,说话直白不拐弯抹角,更让他远离胭脂水粉那些阴阳怪气的东西。
为了不让周围的男人“带坏”他,叶瑾甚至兴奋地和洛玉找了个荒山深岭住了小半年,当然也不排除她有尝试一下那种生活的想法。为了缓解他的孤僻与自闭,她抓了一大堆的兔子小鸟,特意打断人家手脚全部丢给他养。最后,洛玉的爱心是培养出来了,可怜了那些可爱的小动物们,没伤变小伤,小伤变重伤,重伤最后变不治。
不要以为叶瑾看到这个结果就开心了,她更难过!眼睁睁看着那群烧兔子烤小鸟,就这么被一脸自责的洛玉埋了,就算能从“坟墓”挖出来,她恐怕也没有再吃的欲望。再则在他面前剥宰动物,可能也会不利于此次进山的目的,于是她也只能作罢了。总之那小半年,叶瑾没见个荤腥半滴酒不说,顿顿吃野果草根更是吃得她面黄肌瘦,头脑发涨。只有洛玉倒是越养越精神,性子却也越来越让叶瑾满意。
率直不失童性,冷漠不无温暖,淡然却又有真诚。可以说,现在的洛玉是叶瑾一手打造的。并不是叶瑾想左右他的情绪,却是想试图解放他因幼时生活所压抑的天性。人的成长中,就是要有压抑,同样也要有释放才会平衡圆满。
孑然一身在女尊世界中,不被叶瑾赞同的人文风俗时常会给她带来一种孤独感。尽管能适应,但深受现代影响的她终究和这里有距离。每当看到不同于其他庸俗男子,气质独特的洛玉,暗中总是会让她自豪不已。只是,他带来的好处与乐趣是会让叶瑾心花怒放不假,可随之却也被他那种性子折腾的想要吐血,恨不得撬开他的脑袋。显而易见,这一路上,不少与他有关的麻烦与他老是明扯她后腿的事实就已经能证明了。
那时侯,叶瑾就会深深有一种自作自受,搬了石头砸到自己脚的感觉。不过她回头又想,想他温顺时就温顺,想他炸毛时就炸毛。你当他是咸蛋超人啊!一有怪兽就立刻乖乖变身出来不成?
算了吧!人无完人!她只能在喝着小酒时,多自我安慰道缺陷就是美。
迷雾林的夜晚依旧是薄烟弥漫,闷热难当。这个房间也是,再何况先前床上太脏,现在又铺了层软被。叶瑾可以靠调息降温,洛玉却不行了。床里侧空间小,空气不流通,再加上洛玉喘出的热气,秀丽的脸上一层密汗,就像被人放进了蒸笼里,热得更睡不着了。于是,他就在那里像只毛毛虫一样动一下停一下地翻腾。
“热,瑾抱一下。”以前很正常的取温动作,洛玉背着叶瑾,很自然的要求道。
果然经过叶瑾影响的洛玉,很一针见血,也很让人吐血。(某人:本人写的也很想吐血,但思想真的粉纯洁!)
双手将洛玉揽到怀里,头顶已经到了她下巴。将清凉传给怀里的少年,叶瑾笑:“大孩子了,我快抱不动了!”回应她话的是洛玉几声好听的轻笑。
叶瑾拉扯一旁的薄被盖上,尽管是酷夏,但就像大多人在空调屋里盖被子防止感冒一样,对洛玉比较好。怀里充实的感觉让叶瑾心中涌起一股暖流的。被人全心全意依靠的感觉真的能驱逐孤独,变得强大。这种感觉真是暌违已久了,她微微失神。
“小东西,如果这世上你还有亲人,你会选择待在她们身边吗?”叶瑾思索片刻,向怀里的洛玉轻声开口。
洛玉听了有些不解。
“我只有瑾,不是吗?”他有些不懂瑾为何会对自幼便是孤儿的他做这种假设。
“当然!只是血浓于水,我怕你会想你真正的亲人而已。”试问,谁应该都会对自己的出生和真正的亲人怀有好奇的吧!
“算了,讲这些太烦人了,睡觉!”讲到最后,连叶瑾也开始觉得这个话题是庸人自扰了。
难得烦躁一回的叶瑾竟不是因为没钱买酒,洛玉左思右想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不一会,他就迷迷糊糊的在叶瑾清凉的怀里睡着了。
翌日,天还未大亮。客栈到处一阵乒乒乓乓声,随后被一大群手执武器的精兵团团包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