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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归去来兮 ...


  •   金陵城,皇宫,乾清宫,朱穆王朝当今皇帝穆嵩璘的寝宫,大太监李立收好皇帝刚脱下来的黄沙罗龙纹常服,皇帝重重的咳了两声,李立赶忙送上茶水。

      穆嵩璘闭眼喝了两口,挥了挥手:“拿下去吧,晚上喝太多的茶水又要睡不着了。”

      大太监李立是随着皇帝从少年走到如今的老人儿,他一贯顺从听话,沉默寡言,转身收起了茶水。

      穆嵩璘捂着隐痛的胸口,看着他的老伙计忙碌着给他铺床安置的背影,有些好笑,“李立,你又在跟朕闹什么别扭。”

      李立老老实实闷声回答:“奴婢不敢和陛下闹别扭,陛下不注意的是自己的身子,奴婢哪敢僭越。”

      “我看你敢的很么,还跟我甩脸子了,好好好,朕答应你,再也不去颜妃那里了。”穆嵩璘叹气,做皇帝做到这个份儿上。

      李立铺好床,服侍穆嵩璘躺下,自己跪坐在脚踏上,看着穆嵩璘鬓边的白发,道:“陛下明明知道,奴婢气的不是这个。”

      穆嵩璘闭着眼睛,脑袋昏沉沉的,他拍了拍李立的手:“阿立,你年纪也不小了,别再给我守夜了,叫你徒弟进来吧,你去隔壁睡。”

      李立反握住穆嵩璘的手,把穆嵩璘冰凉的手捂的温热,轻轻地放进被子里,悄无声息地退下了,门外,他的徒弟王安已经等在那里了,两人点了点头,王安轻手轻脚的进了皇帝的寝宫。

      王安跪坐在寝宫的地砖上,等着皇帝问话,皇帝一直没睡着,他知道。

      “陛下。”

      穆嵩璘嗯了一声,混沌的脑袋清醒过来,“事情都办好了?”

      王安轻声回禀:“已经派了探子前往金国,玉兰仙还在人间的消息已经放出去了。”

      穆嵩璘低低的笑了一声,胸口的疼痛因为这个好消息仿佛轻松了些许,道:“金国的探子都撤回来吧,让战一也回来,不要让你师父知道了。”

      “是,奴婢遵旨。”王安叩首。

      “后面的事情,只需要等待了。”

      穆嵩璘闭目养神,思绪飞回到二十年前自己在金国皇宫。

      玉兰仙子,飞天一剑。

      只一剑,送给了朱穆王朝二十年的安定。

      他闷声咳了两声,心里想着,我大概快死了吧,在死之前总要做些什么。

      江山未能平定,虽死难安。

      远在千里之外的燕州城,此刻,一个破败的院子里,床上烧的的满脸通红的小少年惊坐而起,少年身量瘦长高挑,夏季的凉风吹进屋里,烧的浑浑沌沌的脑袋有了片刻的清明,
      他,现在在哪里?

      三年后

      燕州城的傍晚,天际大片大片的火烧云,天空下,城里的建筑好像镶了金边

      李煦打开窗户,看向远方的夕阳。

      早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明日又是一个大好天。

      他来到这个边城已三年有余,确切的说,是穿越到这个朱穆王朝三年有余。

      前世的他也是住在这座城市,不过那个时候,这座城市是整个国家的首都,而现在,这座城市是朱穆的边境,往北再经过一座县城,就是金国的地盘。

      对于所居住的城市的国家政治地位的由高到低的变化,李煦也不太在乎,只要是住在老家,他心坎里就是安稳的。

      这具身体现在才十六岁,刚到这里的时候也才十二岁半,已经算是个大人了。

      那时候他父亲死了三年,寡母守了三年,被娘家接回去改嫁了,十二岁的大小伙子,身量已经长成,就是瘦的像个麻杆儿似得,风一吹就倒。

      刚穿过来的时候,家里一个人都没有,发烧感冒病的一塌糊涂,原身大约就是这么稀里糊涂的病死了,他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敲了邻居张大叔的门,张大叔给他送去了郎中处,方才捡了一条命回来。

      母亲再嫁的人家不喜欢她和原来的家有太多牵扯,加之他本来就是个穿来的西贝货,怕露馅儿,于是和这具身体的母亲少有来往,他本身不是个热情的性子,久而久之,和邻居的来往也慢慢变少了,于这一国边境,小小的州府内,独自生活。

      一晃眼三年过去。

      李煦已经十六岁,三年来忙忙碌碌的经营着生计,现在终于脱贫致富了,生活水平达到了小康水平,真是可喜可贺。

      因为窗户打开,屋里亮堂了不少,李煦从柜子里翻出钱匣子,小小的钱匣子已经满满登登,仔细数了数,里面两张五十两的银票,三张二十辆的银票,一张十两银票,两个十两重的银元宝,一枚大约五两的小金锭子,时下金价略贵,这枚金锭子大约能换六十五两银,还有散碎的银子大约二十来两。

      银匣子下面就是一大箱子铜钱,具体多少没有数过,他平日里挣了钱就扔进去,要花钱就另外找个笸箩,从箱子里装一笸箩铜钱放在床头花用,不觉间,已经存了将近三百两的身家了。

      这些钱都是他南来北往倒卖货物赚来的,刚开始身上一文钱也无,还倒欠着隔壁张大叔一两银子药钱哩,后来他母亲回来看他,从自己的聘银嫁妆钱里抠出五两来给他,这五两银子解了他的燃眉之愁,也解了母亲匆匆改嫁的愧疚,两人相处反倒是自在些。

      所以这三年来,就算是少有来往,逢年过节时,他也会送节礼到外婆家,托他们转送给母亲。

      去了药钱,他好好的休养了一阵子,银子被他吃了个七七八八,身子骨也肉眼可见的壮实起来,彻底好起来的时候刚满十三岁,北地人身量本来就高,加上他养病养的精细,身子骨慢慢壮实起来,他芯子也老成稳重,皮子又黑的很,看起来竟然有十七八岁,就去应聘了马帮的伙计。

      从金国收药材,皮毛,宝石,贩卖到南边,再从南边带回来绫罗绸缎,茶叶卖回到金国,第一趟的时候,他就花了手里仅剩的二两银子买了毛皮,跟着马队回了南边,净赚了五两银子,又从南边带了女人用的口脂卖到金国。

      马队的伙计们自带货物,若不过分,马帮的老大们是不计较的,他眼光好,又从不带重物,马队的老大对他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有的伙计学颇为贪心,带了很多的货物被马队的老大踢出队伍,差点留在金国回不来,后来丢了货物,再次在燕城看到他的时候,已经瘦的不成人样了。

      也有的伙计学他专门进贵重小件儿的货物,有的小赚一笔,有的打了眼赔个血本无归。

      这样的事一直有发生,能靠带货赚钱的伙计,大多能力不俗,自己本钱足够之后,就会脱离原来的马帮,自己组建新的队伍,这样的新的队伍经过时间的考验,有的会成为另外一个大马帮,有的运气差,就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破产,原来的马帮也不会刻意去挤兑新马帮的生意。

      不能依靠自己带货赚钱的小伙计,就会老老实实的给马帮打工,直到年纪大了,跑不动了,老大给上一笔遣散费,自去寻生路去了。

      马帮的生意绵延几百年,这北方的边境大的马帮队伍只有十几支,足见这行当的不易。

      他原本有打算多在这个行当做上几年,所以非常的用心经营和上层的关系。

      他从不肯帮别的伙计长眼货物,倒是大多数时候他总往老大身边凑,为了多学点东西,他嘴巴又甜,又长眼色,还肯花钱给老大买上好的烟丝,平常给总是老大斟茶递水,后来学会了金国、蒙古的语言后,在马帮的地位直线上升,也越过众多老资格的伙计,成为了马帮老大也就是程老帮主的左膀右臂,因为如此,伙计们给他起了个外号,叫“马屁精”。

      李煦……

      ?

      马屁精怎么了,马屁精有钱赚。

      马队的买卖一年到头的东奔西走,他干了两年就不肯再干了,钱是赚不完的,而且这两年的行走,他深刻的认识到,在古代,只有钱是没用的,还是要有社会地位。

      于是李煦在十六岁的高龄做出了一个人生重大的决定,他要考科举。

      一个月前,当他告诉关系还不错的程大虎这个决定的时候,程大虎看他的眼神像看一个精神病。
      隔壁的门吱呀一声。

      张大叔从屋里出来一抬头看见他坐在窗口,吓了一跳,“李兄弟,头几日就听说你不跑马帮啦,难不成是真的?”

      春夏秋是跑马帮的好时候,每年这个时候李煦是不在家的,张大叔已经习惯了隔壁没人的日子了。

      李煦正吹着风凉丝丝的舒服的很,懒洋洋的答道,“马帮不跑了,晒的忒黑,好娶不着媳妇儿了。”

      张大叔被他逗笑:“可不是,你也是大小伙子了,该娶媳妇儿了,要不大叔给你寻摸一个?”

      燕城靠近边境,所以女人们也不同于南地的娇俏,因为人口较南地少,土地并不紧张,所以普通人家的女儿早早的出门劳作,吃的又不缺,一个个黑且壮。

      李煦极其欣赏这样的健壮美,但是娶媳妇就算了。

      李煦跟张大叔逗闷子。

      “那大叔可得给我寻个壮的,我家就我一个,寻个壮的不怕宵小来寻事。”

      张大叔嘿嘿笑,漏出一口大白牙,也不接下茬了,李煦这样的小子算是婚恋市场的冷门儿。

      虽然住在州府,且院子老大,但是破房子都要漏雨了,地也没两亩,更没有功名了,跟着跑马帮当了三年伙计,也没修院子,这附近的邻居谁不说李煦就是个驴粪蛋子,面儿光,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哪家父母也不会凭着小子一张俊脸把姑娘嫁过去喝西北风。

      他哪里知道李煦作为一个光棍儿汉,怕跑商的时候家里没人,怕遭了贼,才一直拖着没修房子。
      张大叔的儿子张勇从院门口路过,看他爹和李煦唠嗑,走了进来,手里还拎着一条猪腿。

      “爹,唠啥呢。”

      张大叔看他,“哪来的猪腿啊,这么大一条,夏天猪肉不好吃啊,买这么多干啥。”

      张勇道:“这不是,前几日下大雨,城外何家庄的养猪老头家的猪圈塌了,两头猪压断了腿,这猪就是去年养的,准备今年中秋前出栏的,老头儿的儿媳妇不爱养猪,嫌家里臭烘烘的,索性撺掇他儿子彻底扒了猪圈,十头猪一遭儿出栏,现在距离中秋也就一个月,咱们就当提前过节了,一斤肉比平日里便宜两个铜板。”

      平常肥肉要二十个铜板一斤,腿肉要十五个,排骨要十三个,每斤便宜两个铜板,确实划算。
      李煦咽了咽口水,“勇哥儿,现在还有的卖不,在哪儿了。”

      张勇憨笑答他:“今儿个就杀了四头猪,一天就卖完了,明儿个说是早市上就开始杀剩下的六只,煦哥儿,你早点去,才买的到肥肉,要不,我给你切一块回去先吃着?”

      “勇哥儿,我拿钱给你,你给我切二斤来,明儿个你再买新鲜的。”

      “好嘞。”

      李煦回去寻了一把尖刀,从床头笸箩里串了三十个钱给张勇,张勇接过尖刀,手指往刀刃上轻轻一擦:“好刀啊。”

      利索的剁了一块肉下来,扔给李煦,李煦手一颠,“二斤多啊。”

      张勇:“你给的钱也多。”

      真是个老实人。

      张大叔儿子五个,现在是下工时间了,一个儿媳妇也无,没人帮忙治菜,家里的老伴儿等肉下锅,三人不再闲聊,各自散去了。

      不一会儿,两家人屋里飘出了肉香。

      李煦定定的坐在灶前,屋里一个人都没有,只听到自己浅浅的呼吸声。

      隔壁的五个儿子都散工回家了,热热闹闹的声音越过墙壁,飘到他的院子里,他的院子有隔壁四五个大,一墙之隔,他这边安静的像出了鬼,路过的人看着他一个人怪可怜的,他自己却不觉得自己如何可怜。

      从前他的生活一直热热闹闹的,但是他有个学生总是说他骨子里透着一股子孤独清冷。

      他被这两个形容词气笑了,作为一个从来不公报私仇的人民教师,给这位同学扣了三分卷面分。
      不过穿越之后的单身生活,他从心里一直适应的挺好的,哪怕断电断网,他也能给自己找到乐子来。

      作为一个小老百姓,手有余钱,有一座自己的房子,也许很快会娶一个健硕的妻子,生一个小孩子,幸运的话,他会考上秀才,在衙门里寻个小差事,然后这样平淡的过这一辈子,这样也不错,三年来奔波忙碌的心在一口肉锅前放了下来。

      李煦的厨艺并不好,他一个大男人也不在意这个,肉煮熟了,捞出来,切成薄如蝉翼肉片,马队三年,他耍刀子的功夫倒是非常能唬人,倒上一碟子盐铺子买来的细盐,就着早晨的剩饭,美美的吃了一顿。

      这时候,天已经黑了,作为一个没有夜生活的单身狗,只能孤独的睡下。

      意识朦胧间,他有点分不清楚现在在哪里,是二十一世纪的中国,还是这个古老的朱穆王朝,心下叹了一口气,无论在哪里,我心安处即是吾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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