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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10章 ...

  •   我回来的时候,天已全黑。我钻进我的洞,死啦死啦正躺床上翘着二郎腿哼哼唧唧,我看着盘踞在我床上的狗肉,它甩了甩尾巴算是打招呼,全无下床的意思。我知道它并无轻视之意,可这一次,我非常想揍它。
      “狗肉,下来。”我咽了口口水,对床上的庞然大物戟指轻喝。
      这位爷自然把我的虚张声势当做浮云,我大着胆子去掰它的前肢,它发出一声低沉的咕噜声,吓得我立马撒手后撤三大步,用力过猛腰撞在桌角上,登时疼得我天旋地转,咬牙蹲在地上,尽量让自己不要出声。
      “赶明儿我在桌角钉俩锈钉子,准能干死你。”
      “干你大爷。”我低着头拼命抽气,试图把眼泪憋回去。
      身后床板一响,我突然觉得脑后生凉,来不及回头,被跟只猫似的捏着后脖子提了起来。
      “你他妈放手!”我气急败坏的一个后肘击,被他接住,又丧心病狂地朝反方向狂压我的手掌。
      太他妈疼了,我不顾形象地惨叫起来,整个人都扭成了一根油条。那畜生满意了,抬起脏兮兮的脚底板捅了捅他弟兄,狗肉便抖了抖皮毛蹿下,跳到另张床上去。
      他把狼狈不堪的我掼进我的床,又补了一脚,让我从床沿滚到里面。我握着几乎骨裂的手掌刚呻吟几声,又被他一把抓住往下拽,透骨凉意激的我浑身哆嗦,他蹲着把我的手从脸盆里捞出来,抵在大腿上,用指甲刮那个已经和沙砾凝结在一块儿的口子。
      “龙文章,我□□十八代祖宗的奶奶!!”我疼的用脚蹬他,用完好的那只手抓他,他不紧不慢地180度扭我的手,我就又疼的只剩下问候他祖宗的力气。
      这畜生成功地使我的伤口重新流血,然后把伤口摁进脸盆冲洗,此时我已经疼过劲儿了,干脆瘫着任他为所欲为,他把我的手甩回我身上,去倒脸盆的水。我把手举到眼前,呆呆看那条横贯掌心的浮肿的惨红的狰狞的缝。
      我又被大力推进墙角,我的手又不是我的了,有人恬不知耻地把尻搁我床上,抓过我的手涂起了碘酒,又他妈把我刚麻痹的痛感给疼了回来,我有气无力地腾起膝盖去撞他的腰眼,倒像是在给他挠痒痒:“我现在才知道老头子那医术真是给人治病的。”
      “快活够了知道回来了?”他甩了甩我的手,用几乎把骨头从皮里甩出去的力气,然后在上面缠起了纱布。
      “累-死-啦,太-紧-啦。”我龇牙咧嘴地拉起长调,这货简直是要把我的手给勒废。
      “超时未归,关一天禁闭。”这货终于蹂躏完我的手,起身抓了把大腿根最嫩的那块肉,又成功的使我疼的蜷成一团:“辱骂殴打长官,一天不准吃饭。”
      我忍着疼把自己躺平了,闭眼睡觉,我知道某个家伙在等着我发飙,可小太爷不乐意了,小太爷累了,要睡觉。
      他在屋中央孤零零地站了好一会儿,然后熄灯上床,和他的兄弟挤做一堆,没多久,他就开始熟睡。
      我睁开眼,就着月光看过去,他搂着狗肉,一只脚垂在地上,另一只脚搁在狗肉身上,颧骨高起,眼角有着细细的皱纹。
      我又把脸扭正,再看下去,我怕我会跳起来把他揍个半死。
      我的团长,我们给他起名死啦死啦的这个男人,正以缓慢而肉眼可见的速度衰弱下去,为着那些本不该是他费心操劳的事情。
      这个叫龙文章的疯子,一路把我们骗到现在的这家伙,我几乎都能想见他的命运,那就是再也筹不出明天的口粮,过度焦虑心力交瘁的死去。
      这就是他的选择,他在用尽一切办法,耗费所有的力气甚至是生命来维持他的团,只为等待一声遥遥无期的进攻号角。
      死啦死啦,我的团长,他身体的一部分早就被埋进南天门,我也是,阿译不辣蛇屁股郝兽医丧门星他们也是。
      我们都发了疯,疯狂想念在怒江另一边的我们的同胞,而有一个疯子,比任何人都想着回去,去赎回他犯下的罪,把曾经真正属于他的团带回来。
      耶稣背负着十字架,走到自己的坟墓,最后被钉死在上面。
      在我眼前熟睡的人,承受着一千个人的思念,一点点衰竭,最后不堪重负的死掉。
      我看在眼里,我在最近的距离看,看他垂死挣扎,妄图抓紧仅剩的那点尊严,因为失去了这些,他将不再是他。
      可又能挣扎到何时?最后的最后,他终将抛开这些换不来实物的东西,用来养活在别人眼中形同消耗品的我们。
      整个下午,我在禅达的街道走过,我站在住过两次的收容所门口,那里门锁紧闭。
      第一次离开是在瓢泼雨天,我们被像牲口一样赶出这里,装进飞机去缅甸送死。
      第二次离开这里,我们已是一个团和还有一个满嘴胡柴比我更损更毒的团长。
      我看到我们抢劫的那个包子铺,那厮恬不知耻的说醉卧沙场君莫笑,那时,我们在他的带领下成就英名。
      我也去了小醉那儿,牌子翻了过来,她正在养活自己。我俯在街角的墙后看了很久,转身离开。
      有个男人在获赠她唯一的粮食后又丧尽天良的偷走了她靠出卖自己得来的钱,现在这个男人比以前更不堪入目,他不用再去偷女人的钱财,他有他的团长在养他。
      我走过一个拐角,我曾经被一辆脚踏车扳倒过,我和阿译乌乍乍跟着这辆用钢盔为垫的破车赶回营地布防。
      我顺着下坡看到迷龙的家,迷龙老婆曾经在门口,在迷龙为他们准备的全禅达最大的床上谈情说爱,然后迷龙和我们一起跟在那厮后头狂奔。
      我穿过禅达的大街小巷,躲在阴暗的角落一次次看我的家信,泣不成声。
      我居然有脸一次又一次去向父母告知我的死讯,我根本连死的资格都没有,孟烦了,厌烦一切,了然一切,也无为一切。
      他撺掇一条条无知的生命去送死,他当了无数次的逃兵,他为活命断送了一条腿,现在,他瘸着,冷眼看他的团长为了重回南天门辛劳奔波,甚至付出整个自己。而这个孟烦了,他分明和他的团长一样,也有一半的灵魂扔在了江那头,他却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去做。
      这个一无是处的孟瘸子,是他的传令官,副官兼参谋。他知道他的忧愁焦虑,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跟在他身边,在三米之内的距离,让一个人的秘密变成两个人的。
      “父亲……母亲……”
      我捏着我的家信,想着江那边也许早被屠杀的父母,想着也许今天就会在虞啸卿面前抛弃最后一丝尊严的死啦死啦。
      然后我就在这个阴暗的角落,做下了抛弃我的团长的无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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