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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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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那天起,季琛的心里就装了事儿。
季琛很少有心事,除去可可怜怜的SEASON小公司,孟易鸣的手表和领带夹就占了季琛心里的百分之五十。
这天周二的上午,孟易鸣以季琛的感冒还没好透为由,没让他接送上下班。
季琛在孟易鸣家里闲得无聊,想出去四处转转,正在大门口碰上了被孟易鸣叫做金叔的保洁大哥。
金叔有孟易鸣家的钥匙,每周二周五会来搞大扫除,季琛头回与他打了个照面,却感觉他的目光躲闪。
金叔的声音有些沙哑,挥着手对季琛说:“外头空气好。”
话语之间,就像催着季琛快些出门。
季琛来了兴致,也不下楼急着遛弯,抱着手臂,倚在门框上,看金叔给紫檀木地板打蜡。
不多时,木地板光滑如新,亮得能照出人的头发丝。
金叔手法一流,比季家雇的那些家政都厉害,季琛看得挺惊艳,对方却执意要他下去转转。
“那行,我出去了,您受累。”季琛假意出了门,没有完全把门带上。
在外面呆了两三分钟,就听到客厅的深处传来翻箱倒柜拉抽屉的声音,季琛健步如飞,举着开启摄像模式的手机冲了进去。
金叔手上拿着孟易鸣的蓝宝石领带夹,被季琛抓了个现行。
“我,我那什么……”
“果然是你。”
季琛拍了完完整整的视频,期间将二人的对话也录了下来。
季琛得知,金叔卖了几次孟易鸣的手表和领带夹,最开始是为了给老母亲治病救急。
母亲去世后,他便愈发停不下手,想多卖些奢侈品,好为女儿买房,让她少奋斗二十年。
孟易鸣在闲暇时和季琛说过,这个大哥的业务水平他很中意,没有比金叔更会给家具抛光打蜡的人,金叔还会在孟易鸣感冒时为他熬好喝的粥。
孟易鸣给季琛煲的粥,就是像金叔学的手艺。
金叔虽然寡言怕事,却是孟易鸣近五年来陪伴他左右的人,不是个随随便便就能找人打一顿就能出气的阿猫阿狗。
季琛想,孟易鸣要伤心坏了。
脑补孟易鸣发红的眼眶,季琛想要揍人。
季琛吸气,再吸气,按下了心中郁结。
得知了真相的他一点也不高兴。
“你最好全部交代清楚,就算你瞒了我,我也会派人慢慢去查,一点点把每一件偷盗品找回来。”
金叔唯唯诺诺,看上去极为老实,任谁也想不出他会做出这样的事。
金叔便在季琛威慑的目光中一五一十地说了,说出的话却是让季琛暴跳如雷,刚刚沉寂的心脏又咚咚乱跳,声音吵得连金叔都能听见。
金叔非但卖了孟易鸣的手表和领带夹,还卖了他的贴身衣物。
“我本来没想过这样,只是易鸣他丢三落四的,又是大少爷脾气,穿过的内裤不会再穿第二次,东西少些,我想也不要紧,一时被猪油蒙了心。”金叔举起手发誓,“没有做不正当的用途,名牌卖得贵,我心里想着易鸣对我不错,都洗过再卖。”
季琛只觉得邪火中烧。
什么大少爷脾气,孟易鸣这么好,这个几把长进脑子里的男人在说什么鬼东西。
男人的声音逐渐小了下去:“易鸣……易鸣他家这么有钱,我拿点也是应该的吧……”
“易鸣也是你这个贼配叫的?滚。”
看在孟易鸣对金叔十分中意的份上,又看在自己睡过他弹棉花的好被子上,季琛只让金叔自己找孟易鸣提辞职,说是老家有事。
孟易鸣没有挽留,却是在金叔离开后深呼吸,拧起的眉头也松了开来。
就好像放下了一桩心事。
季琛忍得很辛苦,没有从门背后跳出来,对孟易鸣说,不要为他皱眉头,他不值得你长皱纹。
季琛又跟孟易鸣请了半天假,带着他的视频录像,陪金叔去了派出所。
警察问:“怎么又是你?”
季琛咧了咧嘴:“好巧啊方警官,可以不要通知事主吗,最近易鸣工作比较繁琐,我觉得他心里有底,不想让他再烦心。”
方警官见过不少世面,打了个响指,但也没说答不答应,就对季琛说:“你这个男朋友做得挺贴心。”
季琛听了“男朋友”三个字,照理来说是应该高兴的,却不知怎么有些头大。
他就是个莫得感情的保镖,包吃包住,深入敌后,除此以外不想其他。
金叔走后,孟易鸣稍稍变得话多了些,这让季琛有了些错觉,对方是怕他也离开。
哪怕是找东西的时候,孟易鸣都会多问季琛几句。
这在平时并不会发生,季琛备受宠爱,甚至感到不习惯。
这天孟易鸣要出席慈善晚会,找不到之前的那个领带夹,问季琛:“你有没有看到我的深棕色领带夹?”
“哪个?”季琛回想了下金叔手机里的那些手表领带夹的照片,最近那个是纪梵希的限定款,被金叔高价倒卖了。
托了人找,暂时还没找回来。
季琛仰头,将手中的报纸盖在脸上,声音从油墨的底下传到孟易鸣耳朵里,显得闷闷的:“你就不怕是我藏起来的。”
孟易鸣如同在叹息,轻声说:“你不会。”
季琛掀开报纸一角,从缝里望去,孟易鸣留给他一颗周正的后脑勺。
他仍不知道小孟总说这话的时候是抱有什么样的情绪,带着什么表情,就好像他们已经认识了很久,孟易鸣很信得过他的人品。
孟易鸣找累了,坐在沙发上,半倚着靠枕休息。
就像季琛是不脱/光就睡不着派,孟易鸣在外面穿西装打领带,必然要别上领带夹,不然感觉在裸/奔,可以说领带夹才是本体。
季琛本来想照着孟易鸣的喜好重新买些领带夹,下了单却都还在路上。
他那天送完金叔进局子,路过个百元店的时候看到有卖领带夹,进去后发现都是些小姑娘在试戴。
三个营业员看进来个高个儿的英俊男人,将他团团围住,极力推销季琛买小首饰给小女朋友。
而那些饰品不是加爱心就是加骷髅头,让人联想到上个世纪八零九零后的非主流时光。
季琛就如同误入羊圈的大灰狼,在店员审视的目光中,毫无心理负担地挑挑拣拣,说这个丑那个设计反人类,说得三个小姑娘脸都黑了。
过了半小时,才终于在一堆品味糟糕的领带夹里挑了个看起来不那么丑的。
纯银色的夹子上有个长方条状的stop手势,看起来跟jojo漫画里空条博士皮裤上皮带的装饰元素相差不多。
季琛应付了事,将它买了下来,随手揣入了口袋。
季琛想起了它,去外套里翻找,然后把它放到孟易鸣手里:“时间紧迫,先用我的吧。”
孟易鸣接过,转动手腕,对着卧室水晶灯的光晕照了照,夸赞道:“你的品味很不错。”
季琛:“……”
认真的吗。
颜值和美商,人总得缺一样。
老天赐给了孟易鸣完美的身材和脸蛋,大手一挥,把他的审美给收走了。
仔细想想,缺少美商的不止孟易鸣一人。
季琛想,他曾经的前桌也是。
小班草能把得奖作品中的兔子认成狗,最喜欢的作品是徐悲鸿的《抚猫人像》,觉得人比猫美,实际上里面的自画像简直能把隔壁小孩儿丑哭。
人擅长从喜好中认识彼此,季琛回想起那时候的绘画作品,突然对小班草有了点印象。
至少回想起了他糟糕的审美。
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做着什么工作,还喜不喜欢那副画里的两个人和一只猫。
或许,他养猫了吧,和画上的一样白,一样的金色虹膜和毛茸茸。
季琛的嘴唇带了点笑,直到孟易鸣喊他名字,问他领带夹别上去好不好看,季琛才回到了现实中。
他说:“好看。”
不是领带夹好看,是人好看。
季琛忽地怀疑起了自己的颜值。
能让孟易鸣觉得好看,莫非他长得不符合大众审美。
这真是个悖论。
保洁走了三天,除了做饭外的家务也暂时落到了季琛这个便宜保镖的头上。
孟易鸣还是没把工资发给季琛。
司机、厨子和保洁,季琛现在起码做了三个人的活。
这是怎样的黑心小孟总!
季琛暗暗诽谤,每位成功富二代的背后,都可能有一个乱如被哈士奇来回扫荡的书房。
以自己之心度孟总之腹,推门而入才发现孟易鸣的书房也同他本人那样,干净得不像话。
像书房里住着的不是人类,而是莫得感情的机器。
季琛戴上口罩,拿个鸡毛掸子掸灰,在书架的正中间发现了本绿油油的厚笔记本,书脊上还写着欲盖弥彰的四个字——
【不要打开】。
季琛:“?”
谁会对自己标这四个字。
对他人隐私的尊重让他按下心底里猫抓挠心的好奇,转而掸起别的灰。
可那本厚重的本子却在扫灰时啪叽一声掉了下来,正好砸在季琛的脚背上。
季琛:“嘶——”
这绝对算是工伤,今天就问对方要工资。
季琛将日记本捡起来,翻开第一页,上面赫然写着:翻都翻开了,为什么不往下看?
那是孟易鸣的字迹。
季琛觉得孟易鸣也有点皮。
更多的恐怕是寂寞。
因为季琛自己也曾经这样玩过,告诉日后的自己,看看你从前写的是什么傻逼玩意儿。
季琛没有从第二页看起,随手翻了中间厚厚的一页,里面夹着一片深红色的枫叶。
联想季节,那天正好是孟易鸣被季琛坐在屁股底下,充满尴尬回忆的一天。
令季琛感到意外的是,孟易鸣并没有耗费大量的笔墨写这件事,喷季琛眼瞎。
反倒转而攻击别的点——“季琛的屁/股,硬/邦/邦的,一看就不好摸”。
季琛下意识地屁/屁一紧。
他没想到孟易鸣还对他怀有手感方面的评价。
又往前翻了几页,与其说是日记,不如说是孟易鸣的记仇本,温和版的死、亡、笔记。
某年某月某日,几点几分,谁和他对着干了,典型的纨绔二世祖心态。
从三个月前遇见季琛开始,孟易鸣的记仇日记就省略了一堆没有脸的路人,专挑季琛怼,在日记里给季琛取了各种奇奇怪怪的绰号。
一杯倒。——那是他们第一次在酒会上相遇时,季琛喝酒上脸,脸红得看着有些糟糕。
事实却是酒会的时候出了点状况,中央系统坏了,空调温度打到很高,季琛热到冒烟,险些中暑,还被小孟总瞪,委委屈屈。
小季鸡。——想不到他们在厕所里的时候,孟易鸣居然偷瞄他,还嫌他小。
嘲讽打压对手是同性间的天性,事关男人的尊严,季琛想解释一句,他并不小,他的小季形状优雅且雄浑,色号也绝对看得过去,远超平均数值。
淦,好想对小孟总耍/流/氓噢,可惜他不是他对象。
老季。——这个正常点,听着像在叫自家老公,但是季琛自认为不老,他只比孟易鸣大四岁。
如果孟易鸣能叫他一声哥,季琛恐怕自己在梦里都能美得冒鼻涕泡。
而随后的某周日记,里面的画风突然严肃了起来,写到了不正当的商业竞争。
这些部分,也许是孟易鸣日后便于翻找,特地改用德文书写,写的还是优美的圆体,手机扫描识别不出字母。
季琛曾陪远赴中国的德企专家到他家在南方A市的铁观音种植基地,为对方讲解他们的优势。
据说专家性格古怪,不喜欢带翻译,以防万一,季琛还在他爸的授意下还学了一段时间的小语种。
万幸那次全程用英语对话,避免了东北大茬子味的尴尬。
季琛的德文底子还留了些,费劲地拼读了半天,将孟易鸣的记叙完完整整地了解。
孟易鸣写到,王朴飒那个可恶的胖子要害季琛,将季家名下的SEASON文创搞到手,从而下一步瓦解季氏茶业。
每位土暴发户的心里都有一个把充满文化底蕴的企业搞过来接盘的梦想。
王朴飒因那次季琛和孟易鸣的误会,认为以孟易鸣的性格,肯定是记了仇,因而邀请孟易鸣参与这件事。
孟易鸣表面上应和,甚至照王朴飒希望的“羞辱”季琛,实则是将人护在身边严加看管。
季琛长长地叹息,眉眼也愈发柔和。
他早已料到,小孟总是友非敌。
不然他也不会毫无防备地做了孟大少爷的“贴身助理”。
只是季琛并不清楚,为何向来没有交集的二人,会因为一次卷入其中的群架,而产生同居的情谊。
他季琛的魅力真的有这么大吗。
到了“同居”生活那块,孟易鸣的笔调180度猛地回头,开始用大段的修辞手法描写季琛每天的行为举止小细节。
没错,就是行为举止。
季琛没想到,在孟易鸣的心目中,他成了值得参考的霸总模板。
尽管季琛快要“破产倒闭”了,但他的一言一行依旧可以作为范例。
孟易鸣写了季琛解开袖口,挽起衣袖时又整齐又快,平均用三秒钟的时间就能搞定。
深黑色的头发比普通的板寸长两公分,梳头的时候面无表情,极为冷峻。
勾起嘴唇假笑的15度角。
说最后一个字时,音调会较之前再稍微往下些。
冲完澡会塞在左边。
季琛:???
最后这条duck不必。
如果换一个人来提笔,季琛恐怕要打电话报警抓痴/汉。
但这是小孟总写的,给清纯美人当范本,季琛并没有不乐意。
孟易鸣在他那整整十天的“观察日记”结尾写下结论:
季琛,括弧破产,如我所料,是个充满魅力的男人。
季琛合上后面都是空白的日记本,微微扬起下巴,慵懒得如同进食完毕的雄性美洲狮,神情带点儿骄傲。
他的心头热热的,很想现在就下楼去跑圈,跑个五万米都可以。
口嫌笔直小孟总,这下让他知道了他写在日记本里的全部秘密。
当然,那个“括弧破产”完全不必要,去掉就更完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