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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第十六章 ...

  •   李老爷推门进来,眼神冰冷,李桐愣愣地抬起头,李老爷上下打量着李桐,像是商人在审视一个商品,他挥了挥手,两个女佣端着衣服饰品进来,立在李桐身侧。

      “跟她把衣服换好,”李老爷挥了挥手,他警告李桐,“你不要想再跑出去了,今天晚上林大少就要来我们家吃饭,你要是不识好歹,你这双腿就不用想要了。”

      李桐一呆,原来前些日子不是她的梦境,可是为什么她一觉起来会在李家?她隐隐约约有些印象,在她半梦半醒时,好像听到了汽车引擎的声音。

      是林先生把她送回来的?林先生为什么要送她回来?林先生不是……喜欢她吗?

      李桐恍惚地任由女佣打扮,换上苍青色的旗袍,衣摆上绣着白玉兰花,花朵栩栩如生,针脚细密,出自长沙城最好的女工之手,她的头发被水晶发卡别起,嘴上涂着梅子红,胸前垂着白珍珠项链,项链上吊着个蓝宝水滴,蓝宝有指甲盖大小,闪着细细的光。

      她像个摆在橱柜里的精致人偶,等着财力足够的主人将她带回家。

      她真的不想嫁给那什么林大少,她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年纪,性格,或者是喜好,她一无所知,林大少对于她就是个陌生人,她要和一个素未谋面的人共度余生吗?

      李老爷在她坐在梳妆台前时就离开了,他约了几个官场好友出去钓鱼,城西新挖了一个湖,学着西洋建了个小疗养院,是其中一位好友投资建成的,天气晴朗的时候,湖边一片雪白的建筑泛着粼粼白光,衬着碧绿的湖泊,仿佛进入了欧式宫殿,最近官老爷之间很流行去那里小住几天,或者抽一半天的时间去钓鱼散步,很能修身养性,他们这些温文儒雅的文化人最喜欢这种清雅清净的娱乐。

      李桐装扮好后,坐在房间里,三小姐又开始弹起了她那不成调的钢琴,李桐想起了自己的钢琴,现在钢琴在三小姐那里,她每每想起钢琴,就会想起自己的母亲。

      她想着,如果当年母亲知道自己会落一个这样的下场,还会义无反顾地爱上父亲,差点就和父亲私奔吗?

      现在李家的繁荣昌盛,都是母亲用自己的血肉喂养而成的,羸弱的幼兽成长为百兽之王后,并未保护曾经庇护它的恩人,反而一回头咬断了恩人的脖子。

      这个世界上的人大多如此,过河拆桥卸磨杀驴是世人长情,但凡有不忘贫贱之交的,嘴上夸赞流芳百世,其实内里都笑这人愚笨不堪,麻雀配杂木,若是麻雀成了凤凰,不去栖梧桐枝,反而回了泡桐树,不是蠢货就是虚伪。

      她身为李夫人的女儿,往往不懂母亲为何情深如此,母亲死后一了百了,不问身后事,可是李桐还活着,母亲不受宠,女儿便也不受宠,到了年纪就要被卖出去,母亲是个没用的,所以女儿也是个没用的,连母亲的遗物都保不住。

      华灯初上,李府中灯火通明,抄手游廊两边都挂起了新换的红灯笼,红彤彤的一片,格外喜庆,柱子早在一周前就换了掺着金粉的红漆,侍女们端着碟子匆匆走过,民国成立后没有侍女仆人之类的,但是像李府这样的清朝官家和外面终究不一样,一些家生子虽说名义上是雇佣的,实际上只是多给了月钱,卖身契还是在主人家手里。

      因为是李家的东西,所以这些仆人们格外忠心,整个下午,都有两个婆子站在她的卧房门前,李桐去推窗换气,其中一个五大三粗的婆子立马冲了过来,死死地盯着李桐,好似她下一秒就要跳窗逃走一样。

      李桐就是个犯人,犯人好歹能出去放风,李桐连在院子里走走的资格都没有。

      座钟敲了八下,林大少姗姗来迟,小厮在院门外通报了一声,婆子忙将李桐从位置上拉了起来,李老爷和林大少在客厅里攀谈,李老爷平日自持优雅从容有见识,曾经也是拜见过老佛爷的人,可他在林大少面前也不免瑟瑟然,林大少不过二十来岁的年纪,眉目间萧杀气息浓重,剑眉星目,不笑时宛若寒光瑟瑟的利刃,他笑时又很温和,脸上有个酒窝,很符合他这个年纪的年轻人该有的样子,李老爷不敢怠慢,林大少身上有种生杀夺于就在谈笑间的大将风范,日后必成大器。

      李老爷越发觉得自己和林大少联姻的打算是多么明智了,简直就是诸葛在世,三小姐是个蠢货,和她母亲一样蠢,除了脸蛋一点长处都没有,二姨太是个有心机的蠢货,比蠢货更加令人讨厌,又总是不知好歹,怕是会惹怒林大少。

      李桐的样貌虽然不是绝世美人,胜在气质不错,又是留洋,林大少也经常出国,说不定和李桐会有很多共同语言。

      李桐走进客厅,李老爷向林大少介绍道:“这就是小女,单名一个桐字,在俄罗斯留学,这次休假回家。”

      说着,他叫李桐过去,李桐一进屋的时候就愣住了,上座那儿坐着的青年,不是林先生么?

      林先生就是林大少?

      她脑子里全是浆糊,无法思考,林先生今天依旧穿着熨帖的西装,袖子上戴着红宝袖扣,表链从胸口漏出来,静静地垂着。

      他站起身来,向李桐笑了笑:“在下姓林,名康辰,字如阳,初次见面。”

      林康辰不等李桐反应过来,拍了拍手,佣人托了个匣子上来,里面呈着一串珍珠项链,是上好的白珍珠,共有一百零八颗,串成了一大条链子,盘绕在天鹅绒上,烛光下的珍珠泛着柔润的光泽,但李桐的眼睛里只剩下林康辰的微笑。

      她有无数的疑问,比如为什么林康辰不告诉她自己的名字,只说叫如阳,比如既然送她回来,又为什么要收留她,再比如为什么林康辰他现在虽然是笑着,可眼睛里全是冰冷。

      烛火摇晃,客厅里的吊灯被打开了,灯光下的林康辰又显得温柔似水,他的笑容

      婚礼的日期很快就定了下来,李老爷很满意,对李桐柔声细语不少,也让她出门,李桐无所事事,也没想出去,天天待在房间里看书。

      她之前想,若是嫁给林康辰,也不失是一件好事,如今真的嫁给林康辰了,她又开始心神不宁。

      成天在院子里待着也不是办法,李桐坐车出去,绕着长沙城转了一圈,不知道要去哪里,她最后打算去梨园看一看,好歹能消磨一下时间。

      梨园上次被火烧后,半个月内就重新装修好了,小兰花死后,簇拥者伤心了一段时间,不过梨园的戏曲每天都在上演,很快又有小春花,小玉花之类的新角儿,活儿虽青涩,但胜在年轻,灵气十足,那些伤心人一转攻势,又把这些新角儿当当初的小兰花捧。

      李桐下了车,刚走出几米,就看到了一个白色的身影,那人有着一头显眼的白发,站在二楼,望着戏台,眉头微微皱着,他身边有学徒走过,都跟没看见他一样,目不斜视地擦肩而过。

      李桐上了二楼,走到清一身边,清一早在她到楼梯口时就把视线转向了她,她轻声喊了一声,没再说话。

      “你看得到我?”清一问道。

      李桐点了点头,她疑惑道:“你这么大一人儿杵这儿,我怎么看不到你?”

      “这些人就看不到我,”清一微抬下巴,指了指身边的这些人,“我用了障眼法,一般人看不到我,你不是一般人。”

      她不是一般人?李桐感到好笑,她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女孩,除了清一,这辈子还没有遇到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

      李桐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看到清一后就跑上来找他,也许是因为自己这段时间好久都没有和人说话了,她在这里没有一个朋友,找不到人说知心话。

      清一不一样,清一不是凡人,和她也没有什么牵扯,她的心里闷闷的,一股脑儿地把心中郁结都倒了出来。

      她说起自己的母亲,说起俄罗斯留学的事,说起和林康辰的初见,以及再遇后的事,她说起林康辰温暖的微笑,又说起他偶尔冰冷的眼睛。

      清一没有丝毫的不耐烦,他静静地听着,末了,问了一句:“你喜欢他吗?”

      李桐哽了一下,慢慢道:“我自然是喜欢的。”

      “既然喜欢,那不就没事了么?”清一歪着头,脸上露出不解的神情,“你说你不想嫁给不认识的人,现在你的未婚夫是你喜欢的人,为什么还这样忧思烦冤?”

      李桐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也许是母亲的悲剧带给她心理阴影了,她现在偶尔会想,若是不认识的人还好,真是林康辰了,日后若是感情淡了,他要娶姨太太了,李桐又该如何自处?

      正是因为爱过,所以伤害的时候会更加深,当初许下诺言的时候有多么幸福,决裂移情时就有多恶心。

      “其实你大可不必如此害怕,你直接去告诉他,说你喜欢他,若是日后他变心了,就离婚,好聚好散。”清一说,“你连第一步都不踏出去,你怎么知道结局就一定是坏的呢?”

      李桐听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她太久没有笑过了,脸都有些僵硬,她说:“看来先生以后遇到心上人了,肯定是个勇敢主动求爱的。”

      清一点了点头,一脸认真:“那当然,若是我喜欢谁,我是一定要告诉她的,就算被她拒绝,也不打紧,我至少表明了自己的心意,不是么?”

      他顿了顿,又道:“这世上合你心意的本就少之又少,遇到一个倾心之人后,因为畏惧不一定出现的悲剧,而踌躇不前,这未免太暴殄天物了,要么是你还没有喜欢到表明心意共度余生的程度,要么就是你太懦弱了,懦弱之人是不配得到爱情的,他们只会损坏一切珍贵的东西,水晶的花瓶在他们手里,只有被失手摔碎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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