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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九章 灵栖山下 ...

  •   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住着四个老和尚和一个小和尚,小和尚法号觉肆,身高七尺,凤眼白皮,年当十七,便是我。一天,师父下山去偷酒喝了,也有可能是去偷女人,反正他从不干什么好事。他命我在这山上拾柴,傍晚之前需拾满满的两担,还要把水缸挑满水。我挑着担子在山间穿梭。
      突然,一个红影跳到我跟前,开口就道:“我叫阿芳,是山下良人家的女儿,我娘怀我的时候突然闻到院子里有阵异香,所以给我起了这个名字。和尚你呢?”
      大宋年间,民风淳朴,良家女子断不会如此轻佻,轻易自报家门,还询问男子的名姓,况且还是个和尚。这灵栖山间早就听闻有狐妖灵兽出没,今日看来,果真如此,这女子发髻里露出两只茸耳,甚是恐怖,想来这畜生自己尚未发现。我默念心经,径自前行。
      “说话啊,和尚。”她一路跟着我。
      我敲着木鱼,步伐越来越快。吧嗒,木鱼从我手中掉下,待我弯下腰去捡之时却发现它已然变成一只木蟾蜍。一道红影闪过,狐妖先我一步捡起了它,她拿木锤刮着蟾蜍的背部,木蟾蜍发出呱呱的声响。
      我一惊,想来她有些本事。
      我抬起头来,正对上狐妖直勾勾的双眸,她居高临下的倨傲地盯着我,玩弄着手中的木蟾蜍。
      在木蟾蜍的呱呱声中我跟她四目相对。荒山野岭,四下无人,只有风吹着近一人高的茅草。这可该怎么办,南无阿弥陀佛。
      “你且以为,我是狐狸,就要吃你的吗?”她开口说话了,“既然被你发现了,我便实话实说。我阿娘新近给我生了个弟弟,她一贯信奉观音菩萨,叫我上山来给弟弟点一盏长明灯祈福,我寻思着你定是这灵栖寺里的僧人,便上前问询。谁知你竟对我不理不睬。佛曰:众生平等。我作为一只苦修善业,积德修行的狐狸,上山来给弟弟点一盏长明灯,敬佛度众生,可有错?”
      我被她的一番言辞说愣了,这人世间,竟真还有志怪小说里那样通答人性的狐妖。
      “你可莫要拒绝我。”狐妖把脸贴近,一双媚眼盯着我,隐隐带有一丝不悦。
      我有些为难地皱了皱眉头,道:“姑娘且随我来吧。”,她便尾随在了我身后。
      “觉肆,你这柴还未拾满啊。”一踏进庙门,空闻师叔看见我便道。
      “我在拾柴路上碰见一位姑娘,要来庙里点长明灯,就先引她来庙里了。”
      阿芳跟在我后面进来庙里,道:“师父好,我来给刚满百日的弟弟点灯祈福。”
      “好,你且随他去吧。”空闻师叔示意阿芳跟我走。
      来到后殿,我跟阿芳在佛菩萨面前拜了拜,我拿出一盏油灯,问了她弟弟的名字,写了祈福纸贴在油灯上,灌足灯油,点燃了起来。
      阿芳拿出香油钱,谢了我,款款离去。
      从那往后的每个初一十五阿芳都会在母亲的授意下来寺拜佛,捐香火,我二人也渐渐熟了起来。
      半年之后,师父生了场重病,险些圆寂,病入肺腑之时,下遗嘱让我接他衣钵,当这灵栖寺的方丈。
      他还告诉我一个秘密,其实我不是在一个雪夜被他从山下捡来的,而是他的私生子。我的母亲是山下双泉村里的牛寡妇,至今未婚,一个人孤苦伶仃怪可怜的,他让我抽空去看看她。说完这段话,师父一口气背了过去,我以为他死掉了,谁知还有鼻息,睡了一大觉后,他竟日渐好转了起来。能自由走动后不久,便又到山下寻欢作乐去了。
      我与阿芳的感情也在累日相处中培养起来,虽然我不情愿承认我跟师父是一类人,但血统的神奇之处就在这里,我跟他一脉相承,生于人世,或许注定被情字所困,去体会这人世间的苦乐情仇。
      为了不亵渎佛家,也为了不负阿芳,我跟师父提出要还俗下山,他气得吹胡子瞪眼,直要跟我断绝关系。但我决心已定,非下山不可。临行前,师父勉强看了我一眼,冷眼道:“要是在山下待不下去了,就回来。”我没有应声,心里想,可能这辈子我都不会再回去了。
      就这样,我下了山。师父俗姓姓李,我改了名字,叫李肆。
      我拿在庙里时积攒的一些钱财,跟阿芳一同买了一所带小院的房子。我们养了两条狗,白的叫它儿子,黄的叫它小儿子——这是阿芳的主意,我也觉得有趣,但是白的我管它叫“大白”,黄的我管它叫“小黄”。
      一年之后,我跟阿芳的亲生儿子出生,阿芳这只调皮的狐狸开玩笑地管他叫“老三”,被我捂住了嘴。我仔仔细细翻了五遍《黄历起名大法》和一遍《康熙字典》给他起名叫:李捌。
      我叫李肆,儿子叫李捌,希望他长大以后要比我优秀双倍。阿芳听了笑称:要是再生个孩子怎么办?叫他“拾贰”还是“拾陆”?我听了也觉得这样不好,是有些可笑,那天晚上睡觉之前我都在给孩子想名字,做梦的时候两个字浮现在了我心头,我赶紧把自己掐醒,把名字记了下来:李星驰。像流星一样光彩活跃,这下阿芳总该满意了吧。
      阿芳确实是比之前满意,所以那个白白胖胖,四肢像藕段一样的小子便有了这个光彩耀人的姓名。
      我跟阿芳经营着一家布庄,开布庄的成本是她从娘家借的,阿芳出嫁没要彩礼,没有婚礼,偶尔想起来,我觉得确实对她有所亏欠,便会去称一斤桂花糕或者两斤炸酥肉带回家给她吃,在布庄的经营上也愈发卖力。日子过得平淡却有滋有味,比在山上时不知要好了多少。
      然而七年过去,柴米油盐的麻烦,是人都会感到厌倦。狐女虽要美于一般的女人,但也经不住产后的肥胖和妊娠纹带去的难看,阿芳的小肚子出现了赘肉,自己还浑然不觉。阿芳爱听戏曲,在家闲时也喜欢哼唱几句,初时李肆觉得婉转动听,连跑调都可爱,现在只觉得麻木乱耳。两岁的小女儿近日来整日啼哭,搞得他和阿芳都心烦得很,请医生和高人看了,也看不出什么毛病来,没办法只能哄着。阿芳又说小孩儿吃糖不好,李肆在家里时便得趴在地上扮马让女儿骑,别说,这招确实管用。
      七年之间,布庄被阿芳和李肆经营得规模大了原来两倍不止,不得不说,功劳主要在于阿芳,她机灵嘴甜,人长得又美,什么布做出衣裳来穿在她身上都好看,她再“姐姐”、“妹妹”的亲切称呼,溜须拍马一通,搞得大姑娘小媳妇儿都爱来他家卖布,总觉得他家布料花色比别家要高级似的。
      李肆就主要在进货和记账上下苦力了。阿芳脑子灵活,记账记得也好,所以这段时日以来,主要是阿芳在布庄守着,让李肆在家哄孩子,李肆苦不堪言。
      他发觉自己已经许久没有对阿芳说过“我爱你”,刚开始是不说,后来是说不出口了。
      一天,李肆终于换班到布庄来卖布,这天孙家油坊的女儿孙九娘来这里扯布给自己做新衣裳,九娘活泼貌美,眼珠清澈纯真,这姑娘生得皓齿红唇,年方十五六岁,正当该出嫁的年纪,一下子就抓住了李肆的眼睛。李肆不善言辞,便跟在九娘身后随她看布,九娘伸出白皙的手臂,拿布料比划了一圈,对比自己穿那种颜色好看,但看起来都不是很满意。
      “我家新进了一批江南产的缎子,想来那鹅黄色更衬姑娘肤色,你若要的话我拿出来让你瞧瞧。”
      看到孙九娘有些犹豫,他道:“都是街坊邻里的,哥哥给你打个折扣,保准叫你买不贵。”说着,李肆走进库房,抱出了一匹鹅黄色的锦缎,他拉出几尺,帮九娘披在身上,拿出铜镜让她照看颜色。
      “这匹甚好,只是……”
      “你穿这颜色甚是好看,我便按照进价给你吧。”别的商人说这话大多只是种口头禅似的欺骗性质的营销手段,但是李肆当真按照进价把价格报给了她,还抹了把零头。想这布直接送给孙九娘她是不会要的,古来好鞍配好马,好布则当配美人,九娘若穿上这衣服嫁得个更好的人家,也算是他功德一件。
      九娘含羞允诺,扯了十几尺的布,走了。
      过了几日,李肆在店里记账时,孙九娘竟拎着布,原封不动的还了回来:“李家哥哥,九娘我在家里待惯了的,这没见过的稀罕布料,不知道价格,可我也不是贪小便宜的人。前日我拎了布匹去做衣裳,那裁缝一说,我才知道这布得要你卖给我的两倍贵。我想你定是记错价格了,你算算,这些布到底要收多少钱?我把银子补给你。”孙九娘在烈日下一走,额上香汗淋漓,脸庞自然而然多出两团红晕,愈发显得玲珑剔透。
      “孙家妹子,这价格我没算错。说了要按进价给你的。”,李肆痛快地说:“古来好鞍配好马,好布当配美人,妹子你穿上好看,我自然欢喜。”
      孙九娘害羞道:“你这样卖布,你家娘子可知道?”
      “她不知。”李肆笑道,“你且当我悄悄卖给你的,这事,只有你知我知。”
      “那可怎的好意思。”
      李肆提起布塞进九娘手里,轻手轻脚将她推出门外:“妹子慢走,不送。”随后径自走回到了柜台后,提笔算账。
      孙九娘回头看了一眼,心脏跳得快了一些。
      那之后,李肆也常去孙家买油,九娘量给他的油总比别人家要满,二人就这样你来我往,慢慢的走到了一起。
      都说是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如今看来,果真如此。与孙九娘交好后,李肆比之前快乐了许多,仿佛一种专属于爱情的活力重新回到了他的身上,从不藏私房钱的李肆开始在布庄的账上动手脚,割出一笔钱来租了房子,供他与孙九娘幽会。
      阿芳虽然个性豁达爽朗不爱生疑,但账房上的缺账和李肆时不时的失踪还是触动了她的嗅觉,等她觉察到李肆跟其他女人有了私情时,孙九娘恰好也大了肚子。孙家人领着啼哭的孙九娘找上门来,要李肆给个说法。
      李肆看了看阿芳,再看看九娘,不知该如何是好,这一天来得太突然,他完全没有预料。
      阿芳哄着两个孩子进了卧室,将他俩关在里面,折身回来反手给了李肆一个巴掌,孙九娘好像很心疼的样子,小声抽泣了起来。
      阿芳绝望地闭住眼睛伸手托住脸,一声不吭,李肆看不见她的神色。
      孙九娘的母亲抓住李肆,非得跟他讨要个说法,李肆先是道:“这孩子,确实是我与九娘的。”
      阿芳用手捂住的眼睛开始落下眼泪来。
      “你们放心,我一定会给九娘一个说法。”
      “你想给她什么说法?”阿芳睁开眼睛瞪着李肆,声色俱厉。
      “古来男人三妻四妾也是常事,九娘温顺乖巧,娘子便当多了个妹妹罢。”李肆腆着脸道。
      “官文说,纳妾须得征得正室同意。”阿芳露出一个诡异的微笑,“我不同意!”
      “啪”孙母一巴掌甩在孙九娘脸上,“大姑娘家的不知廉耻,如今连个妾也要做不成,真是丢尽了我孙家的脸面。”
      孙九娘慢慢止住了啼哭声,一屋子的人都沉默着,除了阿芳目光无神地放空自己,其他人都面面相觑。
      李肆从书房里取来一个匣子,递到孙母手中:“孙妈妈,这匣子里是十锭银子,暂且当做是我给您的礼金,且待我与妻子商议一下,改日定给您,给九娘一个答复。”
      阿芳突然开始大哭,哭着哭着,她的身体从椅子滑到地上,双手捂脸,蜷着身体,旁若无人地哭着。
      天色不早了,孙家人收下了礼金,搀着孙九娘笨重的身子在暮色中离去。
      夫妻俩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李肆发现家里的鸡都死了,血撒了满院子,阿芳带着孩子们回了娘家,桌上还留了张纸条:李家公子,下一次死的,可不一定是鸡。
      李肆租来跟孙九娘偷情的小屋里养了只猫,那只猫也被狐狸咬死,拴住脖子,鲜血淋漓地挂在了房梁上。孙家也出事了,养的牲畜死了个精光,院子里都是血。
      与狐妖共同生活了7年,李肆一直把她当做女人看待,险些要忘掉了阿芳的真实身份,他第一次知道,原来狐妖这么危险。阿芳这种歇斯底里且神经质的报复方式确实起到了一定作用,三天以后,她打扮得曼妙动人,貌若桃花,领着孩子从娘家回来后,李肆一个字都没有敢跟她提起纳妾的事。
      从那以后,两个人井水不犯河水的在同一屋檐下生活着,阿芳权且装作看不见李肆。这世界上最可爱的东西就是真心,最不堪一击的亦是。自阿芳知道了孙九娘的存在,纵使在七月酷暑,家里的氛围也是在冰点以下,比起坟墓里好不了多少。
      孙九娘的肚子一天大过一天,李肆不得不分出心去照顾她,和安抚孙家的人。但是对于阿芳,他其实并不想放弃。随着孙九娘肚子越来越大,她的娘家人索性完全把她推给了李肆,由他去管,孙九娘住进了曾经两人爱的小屋。李肆想,反正他在家里也只会被当做透明人看待,一番思想矛盾过后,他索性光明正大的夜不归宿,跟孙九娘住在了一起。
      结果不久之后,在布庄的生意上,他也被阿芳完全排除在外,阿芳雇了个保镖一般的伙计,跟她一同打理生意。他只好依靠教教书,卖些字画来养活自己和孙九娘,但这些远远不够,于是他又到工地上,帮人干起了苦力活儿。他安慰自己,曾经他还是个化缘的呢,什么活计不是活计?苦些累些没关系,能够养活自己和九娘便好。
      来年一月初,孙九娘生下一个男孩儿,只是一直无名无分。为生养身心俱疲的李肆开始想念曾经的家,他开始时不时回去,给孩子们买些零嘴儿,给阿芳带块胭脂或口脂,企图得到他们的亲近和原谅。
      执着于逃避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李肆不经常同时想起这两个女人,偶尔想起时脑子里便如同一团乱麻,感觉生活无望。但他有时候也想,要不日子就这样过下去算了,一生一世,虽然一地鸡毛,倒也不至于进行不下去。然而孙九娘并不是这样想的,暴露在街坊邻里有色眼镜下的人是她,被父母厌弃亲人耻笑的人也是她,被新生婴儿吮吸疼痛到哭泣,生产过后落下一身毛病的人也是她,李肆长久以来对于她困厄处境的不作为,从来只是口头上哄她,让她觉得心灰意冷。
      孙九娘现在后悔不迭,女人在爱情里总是容易被冲昏头脑,当初她便是如此。虽然李肆比她大不少年岁,二人初识时便略有发福迹象,若干年后必然落得个大腹便便的样子。但那又如何,孙九娘当时并没有想那么多,当下李肆仍算是个面容儒雅隽秀,风趣青壮的男人,曾经的她完全抗拒不了。孙九娘生生吞下一口眼泪,如今的境遇也算是她自讨苦吃。
      其实李肆是很想给孙九娘讨一个名分的,只是阿芳那边——狐狸是不爱守人类的规矩的,内心的本性也喜欢暴露无遗——狡猾、善妒、悍然。狡猾这一点在生意上尚有用武之地,暂且算是一个优点,另两个天性直接导致了:互不损伤地纳孙九娘为妾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阿芳坚定地说,要想让孙九娘进门除非给她一纸休书,然而她为李肆生养一子一女,不□□不偷盗不多言,李肆“没有父母”,她便善睦邻里,与人交好,家里开的布庄也主要靠她打理,才能如此兴旺,每当说到此处她便不再理会李肆,开始啼哭,拍着大腿唱道:我这个可怜的狐娘子啊,当初真是瞎了一双眼,竟看上这多情又无用的和尚啊……每当她如此时,李肆便无言以对,灰溜溜地躲开她,找个地方喝酒,或者闷头睡觉去了。
      一个杨柳春风二月天,孙九娘扯了七尺鹅黄色的缎子,悬梁自尽。缎子的颜色恰巧是她初遇李肆时扯的那一匹的颜色,这并非她有意为之,而是老天存心捉弄,想要将这旷日良久的苦情狗血大戏编排得更悲催一些,好让人们再多些津津乐道。孙九娘自尽的那天,家里能扯出足够上吊绳的布,便只有鹅黄色的一匹了。
      那天回家之后,李肆望着孙九娘吐着紫黑色舌头的冷冰冰的尸体,和嗷嗷待哺的孩子,欲哭无泪。
      他想起了牛寡妇,下山之后他找理由去瞧过她几次,虽未说出真正原因,但料想她肯定是知道的,如今请她帮忙带带孩子应该不算过分。但是牛寡妇拒绝了,她用得了白内障的眼瞅了李肆一眼,表示:老娘虽未结婚,但交往的男人可多了,谁生的孩子谁养去,她可没有时间。
      现在他与这个婴儿是绑定在一起了,一时一刻也不能分离,他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饿死,渴死。家,带着孩子的话,他是再也回不去的,他想到了下山前师父对他说的那句话:要是在山下待不下去了,就回来。于是,第二天,他背着孩子上了灵栖山。
      师父已垂垂老矣,他说,他只等一个人来接他衣钵,便咽下这口气去,如今,觉肆终于回来了。
      觉肆突然抱住了师父,哭得很委屈。他剃了光头,重新成了这灵栖寺的和尚,头上的戒疤还在。怀里的婴儿他也狠心踢掉了他的胎发,请师叔帮忙烫了戒疤,他将儿子认为徒弟,众人约定了对外谎称是捡来的孩子,师父给孩子起了法号,名曰:法智。
      他在庙里走了一圈又一圈,重温着曾经熟悉的一切,在后殿的屋子后面,他踩到了一个破旧的长明灯,他捡起来一看,上面写着阿芳弟弟的名字。虽点了长明灯,但阿芳的弟弟始终还是体弱多病,不足五岁便去世了,这长明灯也随着被祈福人的去世而被遗弃到殿后。觉肆将它揣进怀里,打算带到半山腰去埋了。
      在近一人高的茅草里穿梭时,觉肆脑子里想起来一个故事: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有五个老和尚和一个小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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