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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 17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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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认我?”李泯哀伤的看了郑少杰一眼,又转眼看向苏义帆:“为什么,不认正秀?你们,为什么都这么傻……”
他最后那句话,倒更像是在自言自语,却已然潸然泪下。
谁也没有回答,因为,都已经知道了答案。
“希仁,我承认,我后悔过。但是现在,天一需要的,不是我。”
郑少杰一手抚上希仁哥肩头,真诚的说:“能让天一醒来的,不是我,而是你刘希仁。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会比你更爱天一,如果连你都无法让他醒来,那么,心都不在他身上的我,又能帮上什么忙?”
我下意识的去看正秀,没想到,他正和希仁哥对视着。
“少杰哥说的没错。”正秀说。
直到这一刻,大家的心才算是渐渐平静了下来。
的确,从死替开始,希仁哥就一直默默守护着天一。
天一并没有在72小时之内就醒过来的时候,没有人愿意承认,然而内心却都早已成为了绝望的俘虏,只能屈辱的,向着绝望跪拜,祈盼希望的降临,而希仁哥却说,没有希望。
唯一没有被72小时给击垮的,只有希仁哥。
他说,人生从来就没有希望,只有创造。
我当时完全不能理解这句话的意思,以及,这句话背后,所饱含的希仁哥的决心。
这,并不是以故作坚强的姿态所给予我们的抚慰,也不是强颜欢笑着的自我安慰。如果非要有个定义,那么,我会说,这就是所谓的爱与信。
他信自己,他爱天一。
池辰给天一安排的护工都让希仁哥给回绝了,他始终坚持,一定是要自己亲自照料天一才能放心。
光是为了预防褥疮和泌尿道感染,希仁哥每天要为天一做的事,就足以让人为之动容了。这一点,正秀做不到。因为,正秀自己,也是一直被天一保护着的。而希仁哥,从来,就是保护天一的那一个。
“如果天一醒来,我想,他第一个想见的人,一定是你,希仁哥。”
我仿佛看见了猫猫离开时那样的眼神,正秀他……是要放手了吗?
事实证明,我猜测的没错。
正秀走了,就在天一醒来之时。
听说天一醒了的时候,他只是欣慰的笑了,让护士带给天一的字条上,只有四个字:好好珍惜。
“Ki哥说他出事的时候,我就和自己约定,只要他能醒来,我就放手。因为我一直都知道,能给他幸福的人,只有你。自从你来到曹家的那一天起,我就知道,我给不了他的,只有你可以。”
这是正秀最后给希仁哥的短信留言,那之后,他的手机号码就成了空号,Ki哥的也一样。
我知道,无论正秀去到哪里,Ki哥都会陪着他,这便是,从死替开始,哥所向往的——在一起。
李泯走的时候,距离三年的约定期限还差两天。
当我把那条手链交到天一手里的时候,天一只红着眼,轻骂了一句:死小子!
希仁哥说,这条手链的含意是:兄弟情。虽然当初是正秀要送给李泯的生日礼物,但却是天一特意为他选的。
我好像能够明白,当初,李泯不愿佩戴这条手链的原因,以及,他让我交还给天一的意义。
天一恢复得很好,池辰说,他能在一年之内醒来就已经是奇迹了,而创造这奇迹的,正是希仁哥。
可是,当天一开始能下床走动的时候,谁都没有料到,迎接我们的,是又一次的不辞而别。
就此,威海的曹家,就只剩下了两个同病相怜的悲怆的躯壳。
这些年来,我和希仁哥,活得,好累。
“呼!”
将思绪拉了回来,我重重地吐出一口气,转身给自己倒了一杯温水。
“哥,你想他吗?”
我在床边坐下,从抽屉里拿出一盒东西。
“你想他的时候,有没有过想死的心?”
希仁哥忽地转过脸来看我,然后笑了,他其实,很少微笑。
“有。”
“想说没有的话,恐怕连自己都不会信吧!”
“想着,这个死替的身份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想着,也许就这样永远的失去他了。想着,源儿曾经说过的,即使无法拥有,至少还能在一起的话,都成了空话。想死的心,自然是有的。”
自从天一出事之后,表面上,是正秀着手接管了曹氏企业,但实际在代理一切事务的,却是希仁哥。因为,他们一个个的都走了。
这些年来,希仁哥一个人,不但要撑起曹氏,还要撑着整个曹家,往返于威海与LA之间,还时常要去韩国和俄罗斯的各地市场奔走。我总是在想,天一,怎么就忍心让他一个人,背负着对自己的思念,还要为曹家付出这么多。也许,总有那么一天,希仁哥也会倒下的吧。不是被曹家和曹氏企业的重担压垮,而是,被失去天一的伤痛所击倒。
希仁哥不是一个软弱的人,然而,在爱情里,没有所谓的强者。
“但是,就算精神上到了极限,我也一定要撑下去的。因为,我信他。”哥说。
从盒子里拿出一片红参片含在嘴里,嚼出一股浓重的掺着甜甜蜂蜜清香的参味,我现在,已经能够完全接受这曾经最让我厌恶的味道了。
十年,你等得起吗?
这是,天一让Winnie在他走后转交给希仁哥的字条里,所留下的,唯一一句话。
十年。
现实主义者一定会说,这只是逼我们放手的一个婉转说辞,世间没有童话。然而,我却和希仁哥一样,无比坚信着,那是一个承诺。不是理想主义者,只是,信他们。
“和我约定吧,再一个十年,如果,你等得起。”
李泯走的那天,我站在曹家的天台上,望着他的背影渐行渐远,看着他发给我的最后一条短信。
我握紧了手机。
十年算什么?
泯,你可知道,我会等你,又岂止这一世?
“比起十年,我更在意那句‘等得起’……哥也一样吧?”
“等得起个屁!”
门被一下推开,不用想,这声音一定是Winnie。
“一年要昏倒在海边几次的人还说等得起?你这‘等得起’,就是害我不得清闲吧!”
“笑什么?希仁哥你也一样!把自己累垮了,我看你还怎么帮他撑起这个曹家!”
和当年一样,给我冲了药剂再倒好一杯温水之后,Winnie还欲喋喋不休。
“哎呀!吃完了!”
我故意提高了音量,先她一步开口,可还是没能制止她继续的唠叨。和当年一样,她从口袋里拿出一盒红参片,不耐烦地扔到桌上:
“你再多晕几次,我可就要破产了,这东西很贵的!早知道,当初就不帮那只死猫转交了,我这叫个什么事嘛!”
我一把将她拉到身前熊抱了上去,腻人地说,我的Winnie姐姐最好了。
她没挣开,只是轻轻地抓着我衣摆,轻轻地说,以后,别再晕倒了。
好。我轻声应到。
五年了,我成了曹家诊所的常病客,她就成了我的专属护士。
Winnie似乎像是上天赐予我的另一份礼物,在若云消失之后,在猫猫转身之际。除了感激,当然也会想要珍惜。所以,我答应她,并且兑现了。
之后的三年,我再没去过威海的海边,也再没跌进回忆的漩涡里。
事实上,什么都不去想,时间才会过得比较快吧。
那三年的假期,我去了巴黎,布拉格还有塞班。那是李泯曾经走过的地方,就在那年,与我分手之后。
沿途的风景,荡去了我内心的空洞与孤寂。世界这么美好,我又怎能让自己活得凄凄然?若是不能甩掉阴郁落魄,又何以豪言说等得起?
很快,十年之约,还余不过七百三十天。
这么多年都熬过来了,我难道还惧怕等待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