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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

  •   我决心不再理会与诗云之间的一切,就让时间冲淡一切,变回纯纯的友情——我是这样想的。

      璐枫的话让我发现到,我对自己太苛刻。总是要求自己不犯错,这是不可能的事,圣贤故且也有失足之时,何况我只是个小小常人?也许放纵不是一件好事,却是我现在唯一能做的事。让自己身心健康,我讨厌去看心理医生。

      我开始变得积极的约梓思出来,其实她也很忙,已经踏进六月初了,快到期末考试周,学校的课业变得前所未有的繁重。所幸,她读的也是文科班,我往往借口指点她的中文、中国历史和中国文学科,把她约出来。

      我中四、中五两年也试过参加补习班,那种生不如死的痛苦,现在却成了我唯一能见到梓思的渠道。原来剑真的是双刃的,只在乎你怎样使怎样看。

      梓思很聪明,只是跟我一样,不太喜欢死记硬背的东西,但她比我乖巧,虽然不喜欢,还是会拼着命去完成。我看着她,知道这孩子一定会比我好。有点后悔,对于香港的填鸭式教育,自己是不是放弃得太早。那时我年轻,没学懂要适应环境,总以为世界都绕着我而转,应该它们来适应我。

      我和梓思之间的交流,并没有很炽烈,反而有种细水长流的感觉。我应该是个很向往激情的人,不然不会与诗云有过那样一次激烈的湿吻。但是与梓思之间平淡如白开水的感情,却让我有一种舒心的感觉。有时就那样坐着看她解题目,我竟然觉得安心。

      在六月中考试来临前,我作了一次大胆的建议,我拉着梓思,两人跑到大尾笃租单车,骑着往新界北的方向踏去。我也不太清楚那时的冲动何来,也许是因为会有两星期见不到她吧?但是梓思踏单车的技术比我想象中还好,那是我意想不到的。我见过很多女孩子,对激烈一点的运动,总是畏首畏尾的,我以为像她也是一样。可是她的熟练让我怀疑她根本就精于此道,而且是多年练习回来的。

      我想大概有两三公里吧,虽然踏单车不比自己走路般累,但抱着放松心情的我们,还是在一个山拗位停下了。我把自己和她的单车用铁链给锁了起来,藏到一个草堆后。被小虫子叮上了,最多痒一会,拍走了就好;被人偷去了的话就真的麻烦了,怕是要赔上一千几百。

      我拉着梓思往下走,经过一整个烧烤场地。表面上,这里是让人烧烤露营的地方,虽然有点简陋。但那里有一条秘径,可以通往一个小石原,看潮涨潮退。我知道那条路,是因为一年前曾经跟爸到过这里来,两个大孩子,比着谁走得远,就发现了。

      我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寻找过那里,但我很一心一意的当作是自己的秘密基地。

      通往石原的路,要先经一条新修好的桥,记得我一年前来这里时,那桥还是用腐烂的木头搭的,看上去就一副快要塌掉的危险样子,想不到现在已经用上好的麻石处理好。过了石桥,就是一大堆高低不平的石头,像个乱葬岗一样,横七竖八的,搞不好就会扭到脚踝。

      两个多星期前才在跟璐枫的拼球里扭到足踝,我走得很小心。握着梓思的手,紧紧的。我很矛盾,又怕拉太紧,她会痛;又怕拉太松,她会跌到。

      那条石路,我们大概走了一半有多,我看着前边,隐约有山林,知道靠得近了,回头对梓思笑了笑。只是想单纯那样作,像个孩子般向自己最重要的人炫耀自己得意的杰作。是的,梓思初识我时,就说过我像孩子。

      我们走过了石路,在一瞬间,我觉得我们好像一起跨过了很多东西,一起面对过很多事情……也许拉着手就会给人那样的感觉。我想起中三那年暑假,与诗云、小月儿到英国游学一事,那次爸和妈是掏了老本让我去的。我在那里认识了别校的人,有一个来自女校的女生我也很在意,我和她拉着手,看过英国夜里的星星,那时觉得两人在一起了。拉手,真的会给人错觉……拉着梓思的手,我荒谬的生出这就是一辈子了的错觉。

      「到了。」我喊,眼前确实很舒服,这里有着最柔软的草儿,在我们的足下。鼻子里,是夏天里最清新的草香和花香;耳边,我听到虫儿的耳语。风吹过,除了夏的气息,我还感觉到年少的轻狂。

      「啊!!!!!」有种豪气,越过高山和水涧,我吼了出来。难怪古人说灵山灵水特让人忘怀。我不忘怀,但忘态。

      我和梓思坐在一起,看着草坡边下的流动的水,缓缓的,一浮一沉,靠上,又靠下。水儿在里面游动,悠然自得,我想起家里的狗儿。十七岁的我,不可思议的生出老了就定居山林的感觉。我汗颜,我才多大啊。

      「妳怎会知道这样的地方?」认识快一个月,我终于成功的让她不再叫我「学姐」。我视这为我俩的关系的一大进步。

      「没,一年前,跟爸爸一起到这里烧烤,两个人都是大孩子,也不知在争甚么,后来就找到这地方。」我简略的跟她说着。

      她静静的听着,真的很静。

      「妳跟爸爸的感情很好呢。」我摸头,轻笑了一下,不作言语。和父母的和谐,可以维持到哪时呢?我要么一辈子都不看清自己的情感,找个男生结婚生孩子,像个普通女孩活着;要么与父母坦承自己的性向,然后决裂,一辈子老死不相往来。很早就意识到,我的父母永远没有认同我的一天。身上,背负了太多。

      黄昏,真的很美,我看着天边的绯绛,那淡淡如胭脂一样的烟霞,飘渺。在正面对的两座大山,我看不见夕阳,但看得到它的余晖。太阳真是太有趣了,我们不能正视它的阳光,却爱极了它的余晖。甚至古人可以写出:「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美丽句子。

      「好美的夕阳。」她说。

      「可是只有剎那。过后,就是失却的惘然。」我感慨。

      「能曾经看过那剎那,又有甚么遗憾呢?不为天长地久,只为曾经拥有。」她说。回头笑的笑容很美。

      「也许我也只是那余晖?」我问她。我无情,也无良,把根本没有答案的问题丢给小我一岁的她。

      「今日的余晖,岂不是明天的朝阳吗?」霞光,让我们失却方向……她的安慰,真的起了作用,对明天未知的恐惧,减弱了。

      她看夕阳看得入神,我却觉得过份耀眼了,恐惧感重新爬上心头。突然意识到,我的内心,真的过份黑暗。我像是来不及躲藏般,匆匆的转坐到她身后去,背对着她的背,靠着她的背。

      她大概是有些惊异于我的举动的,身体变得僵硬,我赶在她转过身前说:「别动……求妳了,就这样一下子,一下子就好。给我靠一下子……」纯粹是说不出来,无名的恐惧,靠着她,汲取着那不知何时会失去的温暖,也叫我舒心。点点的阳光,由她承受了;到我身上去的,变得温暖。

      静下来了,整个空间都整下来了。没有声音,没有人移动,我让背的力量落到她身上去,真像一个小孩子。

      她突然转过身来,抱着我,这下轮到我惊讶了。我僵直的感受她双臂带给我的力量,存在感的真实。「梓思……」这到底是甚么意思呢?我不理智地期待着她对我抱有与我相似的情感,又冷静地自嘲着这个可能性之低,嘲笑自己的自作多情。

      「凯晞妳到底在怕甚么呢?」她问着,还是那样温柔。真难想象,她比我还小。不,一向她都表现出一种成熟,在我们的相处里,一直像个聒噪不安的小孩的人是我,她总是那个细心聆听的成年人。

      听着她的真诚,我安心了,放松了,道:「我也不知道。」在她的面前,我假装坚强了多少回,就让这次,让我当回那个胆小鬼吧。我把全身的力量,都交到她的身上去,软弱无力的诉说着自己的烦恼:「我也不知道在怕甚么……或者说我在怕着太多东西了。我怕我自视过高,最终却回不了原校;我怕我分不够高,读不了中六;我怕我学历不足,找不到工作;我怕我把人际关系弄乱,最终伤害了身边所有人;我怕……」最后一样说得很小声,我不肯定她听得到:「我怕妳知道我喜欢妳便疏远我。」

      「……妳好傻。」她偷笑起来。我不满的瞪着她,太过份了,竟然笑起来!

      「回不了原校,就在别的学校升学啊;别的学校升学不了,就找工作啊;不会找不到工作的,要知道天无绝人之路;最重要的是,妳的会考已经考完了,要多担心也没用吧?根本改变不了甚么。人际关系本来就很混乱,要乱的话也改变不了。我们没可能不伤害到别人,只能减少伤害。」

      我看她,像看天神一样……可以成为我的女神吗?那时我真的很想问她这句。但假如她知道我日后伤害到她,不知道她还会不会跟我说这一番话。

      也许,我变得自私,不一定尽与这番话有关,但一定不会无关。梓思那天说的这番话,成了我给自己逃避的一大借口,也成了我后日后我伤害别人只为自己脱罪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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