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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爱情曾经回来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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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那样地迷恋过他。
初恋的人,总是会情不自禁地透过玫瑰色的镜片来看世界。仿佛没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仿佛只要努力,就不会有失败。仿佛永远都可以因为那份爱,而让明天充满希望。
那时,我也不例外地陷在那片瑰丽的玫瑰色中,再也看不出世界真正的颜色。他成了我生命的全部,为了他,我不顾一切地和父母吵架、决裂,搬进了他那被油渍和蟑螂荼毒的窄小公寓,只为了证明我的独立和选择。
然后有一天,玫瑰色的镜片碎了。
那个下着大雨的夜晚,我不顾一切地冲入雨中,哭着、走着、跑着……街上好黑、好静,凌晨三点,仿佛世界都沉睡了,只剩下我一个人还是清醒的。
而这世界是冷漠而孤独的,是玫瑰凋零后的枯槁色。
当我终于再一次站在那扇熟悉的门前时,已经冷得整个人都麻木。皮肤冰得没有感觉,手指僵硬了,好不容易才掏出已经三个多月没有用到的钥匙。
然后,钥匙伸入锁孔,却插不到底。晕黄的路灯下,我终于看清,手中捏着的依然是那黄铜钥匙,锁,却是银色的。
冷得像冻结的霜雪一样的银色,崭新的锁……我从来没有看过任何一种其它的颜色,能够表达如此绝情的拒绝。
这里……不再是我的家了。
突然之间,世界在我周围粉碎了。一片片地坠落,快得让我晕眩。我已经分不清自己是不是也在跟着坠落、坠落……
将自己缩在了角落,拢起膝盖,将头深深地埋在臂膀。滚烫的眼泪和雨水混合,在唇角留下苦涩的滋味……
那个下着大雨的夜晚,我声嘶力竭地哭着,对自己发誓,这辈子再也不会爱上任何人。
父母的心是天下最宽容的心。最后,我还是被原谅了。世界恢复了原本的颜色,而我眼前的路,突然变得充满挑战。
我渴望、欢迎着所有的挑战。让自己忙碌的生活是充实的,我开始学会,一个疲惫不堪的大脑,是不会容许心有胡思乱想的空间的。
半年后,我以全A的成绩从平凡无奇的Q大学,转学到了离家遥远的名校C大学。让自己有新的环境,新的开始。
那样,才容易遗忘。
英国人有句名言,叫做Misery loves company。含糊地解释,大概就是同病相怜的意思吧。总之来到C大学后,第一个认识的人,是刚失恋的他。
那天,是我来到C大学的第一天晚上,我独自去了镇上一个热闹的酒吧。那是开学前的最后一个晚上,人很多,我找不到位子,却无法忍受就那样回到寂寞的房间。
最后,我看到了那个独自坐在角落的男生,和他对面空着的座位。
在那昏暗的角落坐了将近三个小时,自始至终,我们都未曾说过一句话,只是各自沉溺在过去中,颇有两看两相厌的感觉。
轻轻啜着我的蓝色珊瑚,幽幽的蓝,适合我的心情。想起了曾经,和“他”认识后的不久,也到过相似的酒吧里,坐在相似的角落,靠在他的怀中……
台上,主唱用沙哑的声音唱出了Sheena Easton的“I'm Almost Over You”。
是啊,almost……不论我再怎么让自己忙碌,变化环境,不论我怎么努力……到现在,都仍然只是almost而已!我并没有忘记,也没有想透。
今夜,还得不到属于我的海阔天空。
对面的男子突然站起来,我跟着转移视线,才发现我哭了。眼前一片模糊,什么都看不真切。我楞楞地,没有抬手去擦,只是迅速地眨了眨眼,任水滴落下。
我看见他静静地、将没用过的纸巾推到我面前,随后扔下钱,转身,从容地离开了,没有回头再看一眼。
将空间和自尊,都留给我。
直到第二天上课,再次偶然坐在了他身边,才发现原来他和我竟然是同一年级,同一个系的。
我这才知道了他的名字叫做Ken。
后来,也知道了他的故事。
他和她的故事,与我和他的故事,有许多相似的地方。
比如,我们都曾经那样不顾一切地爱过他们,比如,我们都以为执着就会有结果……
比如,我们都是被甩了的一方。
不同的是,Ken付出的是比我更漫长的四年时光。有时候,当我们面对面坐着聊天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会想起那天晚上在酒吧里,他起身离开时的模样。
是那样轻而忧伤的步伐,仿佛不曾在时空中留下痕迹……在那些时候,我会想,也许他比我伤得更深。
“是不是付出越多,就越不会被珍惜?”有一次在咖啡馆中聊天的时候,他曾经那样问我。
我耸了耸肩没有回答。因为,我没有答案。然后,他突然呼出一口气,淡淡微笑:“唉,我都忘了。你和我一样当了傻瓜。”
“是哦!”我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偏就有人当了傻瓜还不学乖。没人教过你,说话不能这么直接吗?”
他大笑了起来……是真正的笑,让我有些意外地瞪着他看。Ken也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看着我,愉快地笑着。
我想,也许笑声就和感冒一样,是会传染的。因为我也莫名其妙地跟着他傻笑了起来。和他的视线交会,心里突然感到一阵轻松,是很久没有感觉过的明朗。
我几乎可以看见,我在自己周围筑起的心墙,变得薄了一些。
可是,我并没有因此而感到脆弱。甚至,我开始觉得,能拥有一个真正的异性朋友,其实是件很不错的事。尤其,Ken是了解我的,一如我了解他一样。
那是一种相似的经历培养出的默契,因为,我们是真的可以体会当初对方的痛苦和失落,以及现在心里淡淡、纠缠的挣扎。
于是失意的日子,在不知不觉中,因为认识他而变得容易了些。
转眼又过了一年。五月底学期结束,Ken飞往远在迈阿密的E公司当暑期实习生,而我也在洛杉矶找到了一份工作。
分隔美国的东西两岸,并没有让我们变得疏远。每天晚上一通电话成了习惯。在大公司里我虽然美其名为实习生,其实就是废纸篓,什么没人愿意接手的苦差事都得干,还兼充当倒茶的小妹。
因为工作压力而想仰天狂啸的时候,都是Ken那带笑的嗓音,奇迹般安抚了我烦躁的情绪。他会耐心地听完我连珠炮似的抱怨,然后告诉我他的一天是如何渡过:有时比我好,有时比我更糟。让我明白,受公司窝囊气是见习生必经的过程,并不是老天看我一个人不顺眼。
于是,我平心静气地继续上班,和朋友逛街,陪父母买菜,复习GMAT……等待着暑期的结束。
在开学的前一个礼拜,我们的实习都结束了,他终于回到洛杉矶。
那天,我到机场去接他。看见他的一刹那,看见他高大的身影微笑着出现在我眼前……难以形容的快乐充满了心里。
我笑着,张开双臂,用力抱住他:“总算回来了!我好想你哦!”
当时,话就那样脱口而出,仿佛再自然不过。Ken也那样自然地微笑着,牢牢地回抱我。耳边,响起他一贯低沉、让人安心的嗓音:“你把头发留长了哦……看起来很不错,很适合你。”
一路走向停车场,我侧头看着他,开玩笑地问:“省了你一趟计程车的钱哦!说,怎么谢我?”
他笑了,仿佛早有准备,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丢给我:“送你的。”
打开,里面躺着一对小巧的水蓝色耳环,正是我想要的那种。我开心极了,立刻搂住他又笑又跳。
其实,早在那时我就已经应该想到──
我和他之间的友谊,已经渐渐模糊。
转眼夏天过去,冬天到来,从来不生病的Ken,却突然病倒了。
身为死要面子的大男人一族,他把“死要面子”四个字发挥得淋漓尽致。明明病得厉害,却还是硬撑着在电脑室里赶报告,都晚上八点了,他什么也没吃,一边打字一边拼命咳嗽。
几次劝告无效,正在值班的我终于忍无可忍,也不管会不会被抓到,锁了管理室的门就把他一路拖回我的宿舍,直接推到床上。
“不想死的话,就给我乖乖躺着!”撂下狠话,我跑到厨房,开始在冰箱里拼命翻找,“你想吃什么?鸡蛋面?水饺?我有鲜虾和猪肉白菜口味的。还有……”
“鲜虾水饺吧。”他那沙哑的破嗓子带着一丝调侃,“Jessie,你还是只会煮这么一百零一样的阳春面和水饺啊?”
“你给我闭嘴!”没好气地吼了他一句,我开始在锅里放水。
也不想想人家这么辛苦是为谁!真是……
煮了一大盘饺子和他分享,他突然变得有些安静了。默默地吃完那简单的晚餐,我收拾起碗筷丢进水槽。回到房间,他突然开口:“你知道吗?好久没有人替我煮晚餐了……”
意外地望向他,只见他脸上有一丝我很少看见的怀念神色:“有的时候,我会想念小时候。在外面玩到一身泥巴地回家,已经有满桌热腾腾的饭菜等着我……”
他突然住口,没有再说下去,别开了视线,脸上有一丝尴尬的神色。
我忍不住笑了:“你们男生哟!不要每次表现得感性一点,就满脸恨不得去死的样子,好不好?”
挨着他在床沿坐下,我有些无意识地,用足趾在地上画着自己也看不懂的图形:“我也记得……小时候,总以为自己的烦恼也很多,其实根本没什么。因为那时候,总是可以赖在妈妈身边……”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眼前突然模糊了,声音在自己听来也有些遥远:“她在厨房烧菜,我就会在一旁偷吃,被逮住了就抱住她撒娇。她的身上,总是有一股清香的肥皂味……妈妈的味道……”
为什么后来,我要杵逆那个如此疼我的母亲呢?为什么,我连一句劝告也不肯听,执意搬出家门……
现在,有时我依然有冲动想要投入她怀中,却再也不敢了。
也不能。
我已经长大了。母亲的羽翼,再也无法将我保护在现实的社会之外。
这些心情,有多少是Ken能体会的呢?我不知道。只知道,他突然伸手握住了我的手。
“Jessie,……”
突然,一阵吵杂的铃声响起打断了他的话。我楞了一下,才起身接电话,有些心不在焉地拎起话筒:“哈罗?”
“Jessie?”那头的声音,曾经,是我再熟悉不过的,“我……我是David。”
突然之间,我的世界仿佛被定格了。让我只能楞在原地,张着嘴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
David想要复合。
他还是和我记忆中一样,是个十分具有行动力的人。几天后,我便不停接到他的花束。之后,他甚至在周末的时候,开车到学校来看我。
我的心乱了。
而Ken,随着每一束鲜花和David的每一次探望,渐渐地,变得沉默了。
只是当时我并未注意到。当时,我正盲目地沉溺在过去。
学期快结束了。有一天课后,和Ken并肩走在校园里,他突然问我:“你会给David另一次机会吗?”
“我不知道。”我很诚实地回答,“虽然还是很气他当时的做法……可是,在心里,多少有点舍不得的。你知道。”
许久,他都没有说话,最后才微微点了点头,答道,“我知道。”
再后来……便没有后来了。我和David终究还是没能走到一起。最初的那一道伤痕太深,就像深埋的木刺。也许表面上已经看不出什么,可是稍有触碰,那钝痛依然牵连心扉。
而Ken……
大学毕业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洛杉矶是个太大太繁华的城市,人如蝗虫般一批批涌进,也一批批搬离,到最后什么也没留下。
只是,许久之后的一天,当我深夜坐在电脑前为一首歌而莫名红了眼眶时,我才真正明白,其实,在那个暧昧不明的冬日,爱情曾经回来过。
而我却终究又和它擦肩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