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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金发胡姬·第三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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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饶是付芳都离去许久了,姚秀还在笑。姚秀的笑声不大,但不停颤抖的肩膀表明此刻他憋笑憋得多辛苦。朱缨不知如何是好,她当时是真的日子过得挺辛苦的。长安城花钱很厉害,要在这生活很难,但不在这生活,更难。
□□烧,打工干活,都干过。她也不是没试过离开这里,可只是去天都镇转了一圈,她就选择回来长安城了。
由奢入简向来难。即便是她,也终于理解这句话的涵义。以前好歹是上校辅佐官,还是上尉,工资虽然不高,但在东方市和南方市的生活都并不算差。而在加入国军之前,她更是在西区市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是的,父亲很有钱。
传统贵族家庭的继承人,以及国家炼金术师,父亲拥有的双重身份,让她在童年享受如同贵族家大小姐的优渥待遇,直到十一岁那年。
一切,终结在十一岁那年。
“朱樱!?”
被这一声呼唤,朱缨终于缓过神来。
“我有个提议,想与军娘探讨,不知可否?”
“哦,你说吧。”他刚说什么来着?他们说了需要探讨的问题吗?
姚秀将煮好的茶舀到朱缨的茶碗里,眸光一转,心中已有千百绕,“军娘在长安城树敌不少,不如扮作胡姬?在长安城,有钱人家里买一两个胡姬,也算正常。”
“你哪里像有钱人?”她似乎默认自己扮演的就是姚秀买的胡姬,这令姚秀持着汤勺的手微微一动,心中竟有三分窃喜。自知这样不好,姚秀摒去杂念,假咳一声,换上温和笑容,转了转桌上的茶碗,“可我昨日确确实实用五百文赢了一顿桂花楼的午饭。余下的,买两三个胡姬应该不成问题。”
朱缨换上胡人女子的衣裳时,才惊觉自己上了姚秀的当。可当她出现在姚秀面前时,他那诧异得整个人僵着的表情,让她心情好了不少。
说不上为什么,就觉得心情贼好。这么想着,她还得意地在他面前转了转。
一件宽厚的衣服落在自己肩头,姚秀清了清嗓子,撇开眼,幽幽道:“这衣服还是单薄了点,勿要冷着。”
这人真奇怪,叫她换的是他,给她加衣服的又是他。
默默把手穿过袖子,她并不想拒绝姚秀的好意。他应该的,为什么要拒绝?她今天回去要是着凉了,那都是姚秀害的,所以他当然要给自己加衣服。
姚秀回屋套上和她身上那件不太一样的大氅,似乎想起什么,找纸写了她看不懂的文字贴在门口,把大门关上,领着她从后门出去。没等朱缨问为什么,他就自己招了:“瞧,我还没来得及置办年货,一起去买些吧。”
语气很轻快。
朱缨总觉得自己像是掉进一个个连续的坑里,但反正今天的任务就是在姚秀这里磨时间,只要能完成任务就行了,其他的无所谓。
朱雀大街上,骑着马的一行人浩浩荡荡朝皇城行走。看起来是一群士兵,风尘仆仆的,似乎赶了很久的路,可每个人看起来都并不是太累。而为首的三个人,有一个显然和旁的二人格格不入。那人虽然穿着军装,但她瘦弱的身板,显然不是军营里练出来的人。
“好奇么?这是安节度使派来贺岁的人。”
朱缨摇摇头,她只是觉得这里的一切都挺奇怪的。
这里很奇怪,和亚美斯多利斯差距很大,她来到这里的时候竟然重返十一岁的模样。也许那雷金纳德也会有什么改变。再说世上长得像的人那么多,她利用天策府情报网找了四年,找到的消息几乎都是假的,不可能骑着马的那个,就正好是雷金纳德。
“呀,姚先生!给您拜早年。那位美丽的姑娘是?”
姚秀温和的声音在自己身侧传来,“是舍下新来的胡姬,叫阿樱。一个人忙活挺累的,正好新年来了,也赶着潮,收养个胡姬,打打下手。”
肩膀被拍拍,朱缨抬眸,接到姚秀满是笑意的眼神:“阿樱,这是延福坊的李夫人,给夫人拜早年。”
朱缨转过身,李夫人顿时被她给震撼了。
胡姬有很多,美则美矣,总觉得她们要么眼神空洞,要么狐媚妖娆。这姑娘蓝眸清澈坚定,明明披着明显和她身上胡姬衣服不同的大氅,但总给人一种说不出的特殊感。
她要是拿个马鞭或者长|枪应该很好看。
还好这胡姬是姚先生的东西,要事让她好色的丈夫看见了,家里就更要吵得天翻地覆了!不行,她得提醒着点,不要让姚秀把这胡姬送给她丈夫!
“啊呀,姚先生艳福不浅!这么好看的胡姬全京城怕是独一份,姚先生可要好好把握啊!”
朱缨一脚踢向姚秀,她知道胡姬地位低,但不是没有例外,她以为姚秀会让她演个例外的,没想到,还是把她当货物看。
姚秀吃痛,装出妻管严的模样,“秀是个耙耳朵,最听女人的话。”
朱缨这才满意。而李夫人见状,心里也舒坦了些,安慰几句匆匆离去。朱缨和姚秀对视一眼,不禁露出微笑。没有笑出声,没有开怀捧腹,有的是阳光下金灿灿的金发,以及比太阳还暖的温和笑容。她在他面前,还是第一次露出如此温暖的笑容。
这一幕,深深刻入姚秀心里,等他明白过来时,已经无法抹去。
除夕夜的聚会总是很无聊。
身着朝服的朱缨坐在软席上吃着眼前的珍品,每年都要感叹皇室的人真的不一样。姚秀这种看起来不缺钱用的人尚且要赌赢了才敢进桂花楼吃海味,而皇家,却是轻而易举上了满满一桌珍品。
聚餐的人很多,一开始大家还正襟危坐;皇帝一走,喝得差不多的人就开始到处走动互相敬酒,平日讲究的地位尊卑渐渐消失不见。每到这时,朱缨就觉得酒是个好东西。它虽然伤肝,但能让这压得人喘不过气的尊卑地位稍稍消失不见,某种意义上,也算是好东西。
就这么,又过了一年啊。
宴会后半程,大部分人都已经喝醉说胡话。朱缨和曹雪阳站在门后,曹雪阳没说话,她自然也安安静静的。长廊下,凭栏处,明黄灯火辉映,片片轻盈的冰凉落下。朱缨不禁伸手接住,皮质手套上,六角形的冰晶闪耀许久,才终于化为水滴,顺着手套的褶皱,滑落滴下。人群忽然涌向正门外的宽广,咻咻数声,七彩炸裂,余光照耀朱缨眼前的雪花。曹雪阳声音不大,只恰好让她听见:“楚平来报,他看见有你画的标志的人了。”
朱缨的大脑一片空白。
七年了……七年了!
“真的?”意识到用的语气不对,她又改口道:“将军,这是真的吗?”
“嗯。详细他会打探完再报告。”哟,小丫头从哪学会说唐话了?
“诺。”
朱缨扶着栏杆,远远望着没有明月的天空。
“你要找的人,在进京朝贺的队伍里,是个男人,手臂上有这个图案。”她说着,在朱缨手掌里轻轻画一个没有封口的圈,又在圈的中心画上六芒星,“叫费尔,是跟随安节度使的人一起来的,据说人很热情,跟同僚相处很不错。楚平还在跟进,有新消息会通知你。”
朱缨紧握的拳头慢慢松开。
“谢曹将军。”
曹雪阳温柔一笑,“无须客气,你来天策府四年,立了不少战功,帮你本是约定。而且,如今我竟也想你快些解决这桩心事。朱缨啊,有时候不要一直只顾着往前看,看看身边的人和事,如何?说不定你会发现,有些以为是既定的结局,其实很可能会被改写。”
丢下一句“你后日继续去姚先生那治病”,曹雪阳转身离开,留下朱缨一个人吹北风。
不是,她的手都好了,怎么还得去姚秀那儿?
正月初一,新年第一天。
姚秀刚出门就被前来拜年的小屁孩们给围着了,伸出手绕着他转:“喜糖喜糖!姚先生纳妾要发糖!”
姚秀一愣,忽然想到前日带着朱缨买年货那茬儿。早知道夫人们闲得要紧,可没想到就两天时间闹得满大街都知道了。想到朱樱一个清白的姑娘,因为他的私心,就没了清白,他是真的又恼又恨!不,不能承认是朱樱,他也没跟李夫人说她本名,就假装是另一个女子好了。
打定主意,姚秀重新推开门,似是对孩子们伸来的手感到无可奈何:“好,先生给你们拿。”
彼时姚秀万万没想到,他很快就要“被坐实”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