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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金发胡姬·第二回 ...

  •   夜半三更,位于永安坊的姚秀的家——是的,就是房巧龄没把房契给朱缨,结果让他抓了把柄强占的那间——房门被敲响。姚秀放下手上的书,披上披风,应声道:“来了。”

      推开门,出现在姚秀面前的,是一个并不眼熟的壮汉。壮汉撇开头,似乎不敢面对姚秀。他让开一条路,并没有拒绝那人,而是做了个请的动作:“请进。”

      壮汉入门,局促不安地环视四周。姚秀又点三盏灯,屋内顿时被照得光亮起来。见他不愿坐下,姚秀也没勉强,伸出手,捏捏他的左肩,又仔细检查一番,用力一接,疼得那壮汉一声嚎叫,“嗷——”

      姚秀轻轻拉起他的左手,用带子固定在胸前,冷冷道:“莫嚷,邻家有半龄小儿,近日虚汗睡不安稳,今天才稍有好转,莫把他吵醒。姓名,年岁,家住何方?”

      “刘、刘壮,年二十五,住尽头那屋……”

      啊,是卖豆腐的老刘的儿子。

      “你父亲近日操劳过度,来寻过我,你且让他好生歇息,生意停几日,药金日后再还也无妨。坐下,上些跌打酒。”

      刘壮依言坐下,可总觉得空气十分尴尬。姚秀涂了跌打酒的手一巴掌拍在他的肩上,刚嚷了半声,想起姚秀的叮嘱,咬紧牙关不敢再嚎。

      跌打酒渐渐发挥作用,那疼痛感也渐渐消逝。

      “听闻你是老来儿,又是独苗,向来娇惯宠爱。但家中长辈年事高,你莫再贪玩胡闹,静下心侍奉父母,耕种买卖,养活家人才是真。”姚秀将瓶子塞好,放在刘壮手中,“这瓶跌打酒拿去,我说的话,可也要听进心里。”

      刘壮接过跌打酒,摸摸身上,抠出几枚通宝。姚秀坐好,把那几枚通宝推回给他,“不是什么值钱物件,送你便是,这些钱拿去买些肉给你父亲吧。”

      “这……”

      “无妨,拿去吧。”姚秀脸上依旧露着笑容,刘壮咬咬牙,低头行礼,“多谢姚先生。只不过,要是什么都不做,我没法收下!”

      姚秀想了想,提了一个让自己后悔一整晚的提案:“同我说说朱英,可好?”

      朱英就是朱樱的男装形象,他知道的。

      刘壮挪了挪,欲言又止。禁不住姚秀的目光,他终于开口:“姚先生,你人那么好,还是离朱英远点好。”

      没等姚秀追问,他已自顾地说下去:“朱英这个人……好赌,常去赌场,脾气不好就打人。他是个外邦人,四年前他被抓走之前,已经比我还高些,挺吓人的。您也知道,我就是赌场看门的,膀子练着除了吓人没别的用,我们几个弟兄跟他打过好几次,他太能跑了,还会法术,常常一转身就看到他拿着刀枪什么的扔过来。我们没辙啊,跑去报官是不可能的,被官府知道赌场还养了打手和借黑钱,那一切都晚了。”

      姚秀沉默。

      “后来他抢别人的新娘——我可没说假话,我亲眼看见他把穿了绿裙子、一身新娘装扮的女人掳走逃跑的。那姑娘失踪好多天,她爹娘求爷爷告奶奶终于找到人,结果发现好好的姑娘硬生生给糟蹋了!这个人的名声不管在长安城还是在周边镇子村落,都是臭的。这样的人,不值得你费心。”

      姚秀处于震惊之中,完全没能缓过神来。等他想要追问时,才发现刘壮已经告辞了。

      心情久久不得平静。一直以为是传言,可今日这人,是亲眼看到的,至少他所言属实。配着今日遇见的那位扔鸡蛋的妇女,他久久不能言。

      案几上摊着的是一幅画。

      火红的樱花,火红的衣裳,散发银光的铠甲,和那一头最为闪耀的金发。

      在他面前的朱樱,像个孩子,口不对心,还处处想和他唱反调。可关键时刻,却又能摒弃一切,明明自己的武功半桶水,还拼尽全力地保护他人。

      南诏国一会,以不满为开端,却以挂念为收场。只是在救回朱樱后,他因承受了她的蛊毒,再加操劳过度,竟是一病不起。连她离开,他撑着病体前去送别,也只是遥遥一望,她连自己的存在,都毫无察觉。

      后悔吗?不后悔,只是,如果当时能入她的眼,该多好啊。

      朱缨打了个喷嚏。

      她在长安城两年多,树了一大堆等她死后能直接刨坟的敌,她也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当年李承恩要带她走,她以为自己要去坐牢,于是一五一十把罪行给交代求个痛快,那时候李承恩就问过这句话:“你是怎么做到的?”

      她那时候根本不清楚大唐国的法律,按着亚美斯多利斯的法律行动,就成那样了。

      当然这个理由她没能说出口,显得太弱智——还国军上尉呢,丢人。

      再回长安的时候,因了她一身天策府女兵样式的衣服,所有人都没能认出她就是那个被带走的“朱英”——他们似乎都以为她是男人。这么多年过去,她以为大家早就把他给忘了,穿着便装出门的时候就没想那么多,可没想到,说书的为李承恩记着她,被强嫁的女孩的父母记着她,大家都记着她。

      并不是什么让人高兴的事。早就习惯了,不是吗?

      十二月二十八日清晨,朱缨趁着街上还没什么人,迅速来到永安坊房巧龄的宅子前。姚秀说,他现在才是宅子的主人,可想而知那个没用的房巧龄肯定屈服于姚秀,老老实实地把地契给了姚秀。

      大概是赌输的吧?姚秀那么厉害,赌什么赢什么,以房巧龄的臭脾气,肯定会忍不住和他赌的。这家伙真是一点也不会吃一堑长一智。

      敲门。不多时,里头传来一声“来了”。

      是熟悉的温和。

      他已经穿戴整齐,袖子挽高,手上还拿着一把面。扬了扬手上的面,姚秀笑道:“没吃早饭吧,给你也做一份。先进来吧,堂屋没人气,有点冷,但至少比吹风强。”

      朱缨似乎是赌气一般:“我吃过了。”

      姚秀关门的身形顿了顿,若无其事道:“嗯,那我就不煮你的,不要浪费粮食。”

      原来还是个节约粮食的主儿,看不出来哈,还以为他那么会赚钱应该习惯浪费了。

      进堂屋等了一会儿,姚秀端着面碗出来,放在一边,而后坐在朱缨面前,将她已经解开的袖子往上推,轻点上药。红肿已然消退,她也不觉得疼了,药很有效。

      “莫要再用手挡。”姚秀将药收好,坐回面的旁边,一口一口吃着。面有点坨,不太好吃,但无所谓,在这方面他不是很讲究。

      “正月……你不回万花谷过年吗?”他们大唐人不是很讲究这个么,逢年过节要回家。

      姚秀做了个手势示意她不要说话,幸好姚秀吃东西的速度很快,朱缨感觉没等多久,姚秀就已经在用手帕擦嘴。他正襟危坐,对自己的失礼表示抱歉:“食不言,寝不语,这是家父家母教导的,我不想违背,很抱歉让朱军娘看见不雅的场景。”

      朱缨做了个夸张的抬眉动作,“比你夸张的人集腋成裘。”

      姚秀“噗”地笑了出来,这个朱缨还真爱乱用成语。

      有些尴尬的气氛被这用错的成语调成开朗的橙色,朱缨被曹雪阳“命令”来姚秀这里上药,其实她心里清楚曹雪阳是嫌她烦了,也干脆借着这个理由去姚秀那打发时间。

      “恩公!你果然在这。”

      二人刚走到医馆门前,一位扎着发髻的妇女便迎了上来。不过是二十岁的模样,看起来神采奕奕,但见到被姚秀刻意拉到身后的朱缨,脸上又换了苦笑,目光越过姚秀,向朱缨道:“昨日我娘,是不是为难您了?”

      朱缨面无表情地摇头,“不关你事。”

      那姑娘满脸歉意,似乎才注意到姚秀,福身行礼,道:“这位是不是姚先生?久仰大名,在下付芳,幸得恩公背负污名救我于水火之中。”

      “行了。”朱缨拉住她的手往外拖,“别说了。”

      她不想让姚秀听见。姚秀却是眼疾手快拦了二人去路,眸里映照着朱缨的身影,向付芳发问:“这位娘子称朱军娘是‘恩公’,所为的是何事?”

      “军娘?您是女……”“别说了——”“请您说吧。”

      三人同时道。付芳笑了起来,拉着朱缨转了一圈,满脸尽是惊异:“我便说了,怎么当时就信了您的话,原来您也是女人!可真是英姿飒爽,巾帼不让须眉呀。”

      推着朱缨擅自进了医馆,付芳倒是不客气,把医馆大门一关,请姚秀坐下,反客为主起来了:“姚先生请恕在下无礼,在下也是学医的,久仰您的大名,早已想要拜访,没想到您与恩公竟然相识。”

      她微微侧头,若有所思地看向朱缨。朱缨明显不乐意,脸色黑得不行,撇开头不看她。看吧,这么小孩子气的人,分明不能是个坏人,怎么就成了人们口中的坏人了?

      “恩公五年前救了我呢。说起来,也已经五年了。”

      五年前——

      朱缨来这里的第二年,学会了几句这里的话,因为抢钱赌钱在长安城闻名至少有半年。付芳听说过这个人,她很害怕。

      可是眼前比这个更让她害怕的,是父母擅自定下来的亲事。

      对方是比她大了四岁的表哥,在京中谋了个不上不下的差事,读过几年书,总是爱装自己有多厉害,对人评头品足,尤其是女人。

      可她分明见过表哥在一个戏子不愿意的情况下拖入房里。第二天,戏子跳水死在护城河里了。舅舅和舅娘对外说是戏子不满报酬以死相逼,他们不知她会真的跳下去,可付芳知道,这都是假的。

      分明就是表哥做了戏子不愿做的事。

      表哥甚至还当着她的面说,女人就是一件衣服,宠她是给她尊荣,不要不知好歹。

      女人,真的只是男人的附属品吗?

      她从那之后,不再愿意亲近表哥。可万万没想到,父母竟做了主,非要她嫁给表哥!她哭闹不已,几度自杀,又觉得为了贱人死了太不值得;她又想到了逃跑。虽然对不起父母的养育之恩,但比起用自己的未来来报恩,她宁愿对不起父母!

      刻意卖乖装听话,她终于熬到了新婚夜。借口上茅房,偷偷给送亲的娘家人的食物里下巴豆,她哭着加进去,回到房里父母还以为是早早演了哭嫁,被父母好一阵哄。这样的温暖,她头一次尝到,可给她温暖的人,竟要将她送去地狱。

      她抽噎着,暗暗盘算药起作用的时间。

      天快亮了,药也终于起了作用,但她万万没想到的是,为了不耽误吉时,表哥家里竟然带了十几个壮汉,没有催妆没有拦门,没有任何的尊重,硬生生将她拖到了花轿上。

      她哭着抓门,被他们一脚碾在手指上。

      朱英——哦不,朱缨,出现了。

      她是驾着土龙来的。她拽起付芳的手就跑。钗环掉了一地,付芳也几次摔倒,朱缨干脆背着付芳逃到了朱雀大街,抢了路边一匹马驾马离去。

      二人在天都镇附近的树林里待了三天。付芳当时都想跟着朱缨混了,她却把她的嫁衣弄得又脏又破才塞给她,让她穿好,还用泥土木炭抹在她的脸上,把头发弄得乱糟糟的,像是逃难回来似的。付芳猜到这个唐话都说不好的外邦人要把她送回去,哭着喊着不要,她却撕破她的裙子,道:“不哭!”

      然后举起巴掌抽在她的身上,腿上,脸上。

      付芳以为自己从狼窝跑到虎窝,为自己的天真而哭泣着,手无缚鸡之力,只能等着她糟蹋。

      没想到朱缨竟然伸手替她擦了泪,给了她一个温暖的拥抱。

      “说我害你。”

      付芳突然明白,朱缨大概是想要她告诉世人:朱英玷污了她。

      在这一瞬,付芳甚至觉得,宁愿真的嫁给朱缨,也比嫁给表哥强。只不过最后,朱缨还是把她送到了路口,让她自己做出挣扎的模样回家。

      “当恩公出现的时候,我真觉得是天上派了神仙下凡来救我。”付芳不知何时蹭到了朱缨身边,笑呵呵地给她敬茶,“要是没有您救我,我也不会有今时今日。当时我真以为您要玷污我,没想到,您也是姑娘,实在是……唉,实在是失礼了。”

      “付姑娘如今……”

      “不曾嫁人。”她笑得坦然,“其实也没必要,我跟了一位医女学医,日后和她一起行医,也是一件好事。”

      见姚秀神色复杂,她又道:“姚先生可是觉得我可怜?”

      姚秀忙道:“并无此意。”

      “世人大多如此看我。可我却觉得,若是当年顺从嫁去表哥家,那我才是世上最可怜的女人。女人,从来就不是附属于男人的‘东西’。我也有我的能耐,就像朱军娘参军为国一样,我也想做自己想做的事。”

      朱缨笑了。

      她笑得很柔和,柔和得让姚秀惊诧。她起身,来到付芳面前,伸出右手,道:“天策府,朱缨。如果以后,有人让你哭因为你是女人,告诉我,和我帮你收拾。”

      付芳木然,再三确认朱缨确实是希望付芳学着她之后,才有模有样地学朱缨的动作握手,笑道:“但是请您以后不要干坏事啦,不然我可没法把您当成尊敬的对象了。”

      “她干了什么坏事?”姚秀不合时宜地插话。

      “赌钱。”她托着下巴如数家珍,“□□烧偷摸拐骗还赌钱,赌输了把人房子砸了,然后半夜去给人偷偷修好;偶尔会用法术给人修东西,修得乱七八糟还管人要钱,还有——”

      “够了!”朱缨一把捂住付芳的嘴,脸红得能滴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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