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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重见蒋叔 ...

  •   “太太,晚饭已经做好了。请少爷下来吃饭吧。”刘妈收走茶几上的剩茶。

      “啊...好。”一旁坐在沙发上身披高档丝巾的女人愣了好一会,才恍若梦醒地应了一声。

      ...这个江秋,很怪。魏云燕暗暗咬牙。

      以前不是总上赶着缠着他们家齐景然吗?呵呵,看蠢丫头的那副样子,似乎是巴不得一毕业就上赶着嫁进他们齐家家门呢。往日里,魏云燕虽然表面上捧着这个江家大小姐,但背地里也没少冷笑看她的笑话。毕竟,一个女孩子家家,如此不懂矜持,成何体统。

      但是今天,怎么变了。
      不仅不缠着齐景然,竟然还主动往齐深的房间里跑。
      要不是刚才刘妈打扫二楼盥洗室的时候,听见那小子房间里有争执声,魏云燕绝对是打死也不相信的。

      这丫头确实是变了。

      简直像...完全变了一个人。

      “景然啊,快下来吃饭了。今天我叫刘妈给你做了你最爱吃的白斩鸡。”魏云燕低头喝了一口茶,稍稍稳住心神,“你江秋妹妹刚刚走的匆忙,手提袋忘拿了。吃完饭你把东西给她送过去。”

      *

      丁铃铃铃铃——

      身穿白衬衣的少年站在别墅门前,抬手按门铃。

      少年本就身材高瘦,又是穿了一身衬衫西裤,衣服熨烫的一丝不苟,再加上一张清冷面容,高挺鼻梁上架一副带金丝边眼镜,看起来惹眼得要命。

      除了右手提着一只不太符合他身份的浅粉色女士手袋。

      他已经按了很久,但门迟迟未开。

      不过他倒是并没有表现出任何不耐烦的样子出来,看出来家教十分的良好。少年停了一会,暂时放下手。暮夏的傍晚,地面上空漂浮有薄雾,在少年纤细的脖颈旁围绕,在耳廓下氤氲,仿佛秋冬时节的霜雾。

      他低头看了眼手机,抬手就要继续敲门。

      忽然门哗啦一下被拉开。

      “.....”

      “.....”

      “...你脸冷?”

      门后的少女站在玄关的褐色羊毛地毯上,身穿卡通家居服,脚踩小恐龙拖鞋。

      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正常。

      除了她把一只热水袋紧紧按在侧脸。

      热水袋拿下来,她整个脸颊都红彤彤的,似熟透的大闸蟹。

      “有点。谢谢你哦,景然哥哥。”少女拖长声音,一副甜美撒娇语气,飞快从他手里一把拽过手袋。“慢走不送。”

      关门上锁一气呵成。她却终于好似失去了全部力气,顺着门框滑下来。

      江秋真的没有办法再相信这个男人了。

      其实,直到现在,她还是会常常想起,原作的最后,婚礼前一天,他一张机票就飞去了旧金山,然后两个月后,牵回了一个怀有身孕的柔弱女子。
      最后,他们一起出现在她的家门前,青年西装笔挺,眉眼淡漠,右手扶着他发誓将要明媒正娶的“妻子”,左手递给她一张离婚协议书。

      这男人虚伪的很。

      尽管他是男主,是原作的正面人物,是风光伟正的好人。

      但虚伪这个词,是个中性词。

      好人,不一定就是不虚伪的。

      有时候,愈是好人,就愈会装。

      若他当真有那么一点点良心,又怎会在利用干净青梅竹马的家世钱财后,又干净利索地一脚把她踹开。

      【疗养院3楼,走廊尽头的一间偏僻病房。
      这间病房囚禁着一个女人。
      或许用囚禁这个词并不准确。毕竟也并没有人堵在病房门口,随时准备给企图逃离的病患一枪。
      但无论怎样,里面的这个女人余生也再也离不开这里了。
      双腿瘫痪,后脑遭受重击,浑身伤痕累累。
      时光会慢慢治愈她身上的疤痕。
      可这个恶毒的人一辈子就这么精神失常了。
      这间病房如是如此的偏僻,以至于值班的懒散护士竟然有意无意地遗忘了它。或许是报应,偶尔当她们路过这间病房的时候,会听见这女疯子的喃喃,“景然哥哥,你什么时候来娶我?”
      ——《豪门恩怨之齐少哪里逃》第100章】
      【读者评论:
      @景然哥哥的老婆:虽然我是男女主cp粉,但是这个结局是不是也...太惨了点。
      @芥末绿茶:惨个屁。自己作的。
      @想当太空人:对!大大,男配也快狗带了吧。快一起狗带吧。
      @柳依依小可爱的手办:真好。那啥配狗,天长地久。】

      盛满沸水的热水袋似乎格外的滑,怎么抓都抓不稳,顺着手背滑到了地板上。
      很烫,烫的指尖都微痛了。
      但是心底还是冰冷至死。

      *

      “大小姐呀。蒋叔来了。”

      暮夏,午后。

      几声呼喊越来越近。

      江秋揉了揉眼,才发现是自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阳光洒在她的背上,有种融化般的温暖。

      江秋愣了几秒,这才听出是保姆在叫她。“好的,阿姨。我这就来——”

      刚走下最后一级台阶,江秋还没完全反应过来,此时她仍站在走廊里,忽然听见身后大门发出一声响声。

      然后伴随一双皮鞋踏上木地板的声音,身穿黑色西装的男人大约三十中旬,站在玄关。门还没完全关死,洒下几束光来,在他身前投下漆黑的深影。

      然后门合死,那微弱光束消失不见。

      “...蒋叔,你怎么来啦?”

      眼前可爱少女用撒娇般的语气,蹦跳着凑上前来,男人笑了一笑,“这不是前阵子跟着你父亲出了趟国,可有好一段日子没见小秋了。”

      “蒋叔,看见我爸没?怎么这么晚也不回来?”

      “啊,我正要和小秋说这事呢。你父亲今晚有个聚会,已经和你妈妈先去了。我这不来接小秋过去吗。”男人又笑。

      “宴会啊。我最喜欢了。有很多好吃的。”

      “对。”男人西装笔挺,站着时腰杆也挺直,笑吟吟地摸了摸撒娇少女的头。

      ...蒋叔。

      眼下,这是她唯一能够倚靠信赖的人了。

      此人,姓蒋名胜容,原著里就是江悦城的老朋友了,也是南洋集团江董事长的绝对心腹。都说,生意场如战场。如果真这么比喻的话,那这个蒋胜和江悦城,算是有过命的交情了。

      这男人从小就看着江秋长大,还来喝过她的满月酒,隔三差五背着江悦城偷偷塞给她零花钱花,所以女配从小就很亲近他,直接叫他蒋叔。任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刁蛮可怕大小姐脾气,对自己亲爸亲妈都不屑一顾,却唯独恨不得整天缠着蒋胜,用专属于小女孩的撒娇语气,甜腻而又模糊地一遍遍叫“蒋叔”,缠着他带她出去玩。搞得连江悦城都有点眼红。

      读原作的时候,江秋还没有什么感觉。

      有道是,百闻不如一见。这话真他娘的有道理。

      今日一见,江秋才恍然怀疑,这原宿主莫不是个颜控。

      这男人虽然已不再年轻,但身材高瘦,眉眼清秀俊朗,一张淡漠的脸没什么表情,话也不多,独自站在那里的时候,背影像株清冷雪松。

      ...破案了。

      不仅是个颜控。而且吃的颜都是“同一挂”的。

      一个蒋胜,一个齐景然,都属于平日里不怎么说话的人,但又绝不是那种会淹没在人海中的人。似一口深潭,水流清冽,又寒冷刺骨。

      但此二人终究是有些不同的。终究还是齐景然要更“冷”一些。那家伙,从少年时期开始,就活似一块冰山。

      还是“只为柳依依一人融化”的那款。

      而蒋胜,相比起来,则“温和”的多。大概是确实也上了年纪,人不再年轻,处事为人都感觉像一块光滑的卵石一般,温文尔雅,滴水不漏。

      平心而论,江秋承认齐景然确实很帅,要不然男主哪来那么多“老婆粉”。

      但眼下,江秋并不是出于肤浅的“美色”,故意讨好接近蒋叔的。

      她是真的完全信赖他。

      南洋集团能度过每一次大风大浪,都有蒋胜的功劳。最后南洋集团破产,也是蒋胜独自留下,试图力挽狂澜。当初江悦城董事长因车祸“意外身亡”,江母不堪打击,一病不起,江家相当于全垮了。是蒋胜全力稳下公司,也是他力排众议,扶持江秋坐上第一把交椅。甚至最后,江秋被齐深报复,断了两条腿,精神失常,余生躺在疗养院。蒋胜也常去探望她。

      原作中,最后一次蒋胜去疗养院,是在一个暮冬。

      【有些事情过去太久了,就记不清了。

      这几年蒋胜变老了很多,记性也大不如前了。毕竟,岁月匆匆,他不可能永远都是那个为了南洋在生意场上狠厉厮杀,为江董事长鞍前马后的心腹爪牙了。

      他忘掉了很多。包括他儿时的玩伴,他青年意气时的友人,他已经过世多年的妹妹。

      但很奇怪的,有些事却越来越清晰。明明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位于偏僻市郊的精神疗养院。

      当初是他把那女人送来这的。要说她也真是脑子不清醒了,也可能是这几年发生太多事了吧。她也真是气急败坏了,不能接受自己一生唯一最爱的男人回国后丢一张离婚协议书给自己,竟然雇人让柳依依流产。
      而那个私生子齐深,彼时反正也已经什么都没了,于是也寻仇上门,新仇加旧恨,遂做了她一双腿。她的腿一向很好看的,又瘦又白,长长的像两根象牙筷子一样。小时候她妈妈就想着让她学跳舞来着。可惜她从小就是个不让人省心的任性丫头,忍不了疼,乱发脾气,就只好作罢了。
      至于齐深,蒋胜倒是许久没再见过了。之后的几个月,两人又断断续续在大大小小的商会上见过几面。那年轻人已经疯了,满腹仇恨想要杀死自己的兄长。但蒋胜已经不看好他了。要知道,他一向眼光很准的,要不然当初江悦城也不会力排众议把他招进公司,称他为“白银操盘手”,这么多年,南洋集团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全都靠他化险为夷。
      蒋胜从来就不看好齐深。这小子,很聪明,谨慎阴险,把自己亲爸杀了,把继母囚禁在精神病院。年轻时也算是志得意满,招引无数狂蜂浪蝶,一朝爬上盛世集团的执行总裁。但有时候,人不得不相信命数。

      就像,江家的气数已经尽了。

      当初还是蒋胜,想尽一切办法,把那女人偷偷藏到这里的。否则,他清楚,依齐深的性子,非要把她折磨到死不可。

      她受了刺激,精神状况不大好了。蒋胜一边在S市继续焦头烂额地收拾烂摊子,尝试给南洋集团“续命”。隔三差五,有时间的时候,就买机票过去看看她。

      疗养院幽深走廊,男人眉眼淡漠,发顶有几缕灰白,皮鞋踩在灰扑扑的水泥地上,发出空荡的回响。

      他的手里提着一只纸袋。

      说来也奇怪,明明前天早上,他连江悦城的脸都快记不清了,此刻他竟还清晰的记得,这女人小的时候,就喜欢缠着他,让他带她出去玩。他的家在南方,特产有青叶粽,有次被她尝了一口,就嚷嚷着每次都要吃。

      反正他是不太懂,这种甜腻而粘牙的糯米食品有什么好吃的。

      冷风呼啸。

      那女人坐在床头,今天她没有在昏睡,而是坐在枕头上,扭头看向窗外。听见他的脚步声,她扭过脸来。

      “你是谁?”

      “我是蒋胜。”他耐心,如以往的每次一样介绍自己。“小姐,我来看您了——”

      “蒋什么——”

      女人失去了正常的智力水平后,变得更加情绪不稳,令人捉摸不定。话还没说两句,就开始不耐烦了,一边低低吸气,一边伸手就要推他走。

      但她的手却终究败给了那温凉的牛皮纸袋。

      女人一把将它夺过来,坐在床头,低头就开始拿纤细的手指往嘴里塞。吃的太急,连鼻尖都沾上了小团糯米粉。

      “慢点。小姐。”他站在病床边,摸了摸她的头,“慢点吃。”

      ——《豪门恩怨之陆少哪里逃》第97章】

      从原书中回忆渐渐抽身,江秋心情复杂,抬头看他。

      是了。那就是他们两人最后一次见面了。

      从西藏回上海,只不到一个月,蒋胜很快就死了。据说偶感风寒。
      但人人都猜测是齐家大公子出的手,南洋董事奸商狡诈,作恶多端,于是齐景然联手南洋的竞争对手,将整个南洋一锅端。

      江家就此垮台。

      时光回到最初的起点。男人依然一身笔挺黑西装,不苟言笑,高瘦似雪松。

      这是她如今唯一可以信赖的人了。

      “...小姐?你这是做什么?”

      他很少叫她小姐的,一般都是叫小秋。

      但这个如此讲究礼数的人,在稍稍惊愕的瞬间,脱口而出的词,终究是尊卑分明的“小姐”。

      寂静片刻。

      “...小姐,我们该走了。不然你父亲该等着急了。”男人低头笑了一声,此刻他的脸上已经回归了熟悉的淡漠。

      少女终于松开手。他虽然不明所以,但也算是松了口气。

      刚刚忽然抱上来,少女的纤细手臂似藤蔓,缠绕上来,有种寂静的温暖。

      不过他想那应该是错觉,因为他竟觉得她有一瞬在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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