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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第一百零七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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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边已似白鱼翻肚,呈现出死沉沉的白,压在山尖儿,降下霜雾。
山林的晨曦,白雾环腰,罩着树木似一片灰影。
空气里携着寒意和霜气,驻扎的绿林在天不亮时,已经完成交班,井然有序的开始熄灭篝火,以防会被发现踪迹。
拔营起帐,仅留下靠近主帐的几间。
当太阳破开云雾,渐渐升高。
丝丝缕缕的阳光悄无声息的透过帐篷的缝隙,钻入帐内。
李寻欢揉着昏沉沉的额头,首先感受到的是刺骨的凉意,连呼吸都快被冻住。很快他想起自己身在何处,昨夜他们上山遇见梅二先生,被邀请到了不知为何在山林里安营扎寨的飞龙军内,因醉酒而模糊的意识逐渐清晰起来。
他立刻坐起身,盖着的褥子顺着坐起的动作滑落,堆在腰间。李寻欢看着腰间的褥子,一时有些发愣。
雪狐的狐皮做成的褥子?
伸手摸着皮褥表面,似绸面光滑,狐皮这东西虽不算少见,但雪狐可不易抓捕,即使猎人要捕到足够,能做制成这皮褥大小的狐狸,必是要耗尽一生心血。
所以,雪狐的皮可谓是价值连城,像他手底无一丝杂毛,纯如白雪的狐狸皮更是上贡之物。
用在他这醉鬼身上,实在算是暴敛天物。
李寻欢环顾四周,帐篷内铺了一块板作床,之后再无旁物,用手敲了敲脆响,是块好木。低头再看眼穿着的衣物未有变化,鼻尖仍能闻到身上萦绕的酒香,不由想起令梅二先生捧为珍馐的酒壶。
那小小一壶,以为塞牙都不够,哪儿知是他高估了自己。
李寻欢不由低笑一声,难怪性情古怪的梅二先生能为人所用,可见是被捏住了‘命脉’。他笑这儿的主人好大的手笔,居然舍得拿出绝世佳酿用来招揽他人,又笑自己不过几杯就倒下,果然是美酒醉人。
掀开皮褥子,李寻欢站起身,伸了个懒腰,活动一下僵硬的四肢。
他讨厌寂寞,但同样不喜欢麻烦,有幸同梅二先生品尝佳酿,可这白狐皮褥实在是享受不起。
飞龙军。
女人。
无论驻他们要在边关做什么,李寻欢都不打算多掺和。
“少爷醒了?”铁传甲掀开帘子,端着乌黑的木碗,碗里正腾腾升起热气。
李寻欢道:“是啊。你手里是什么?”
铁传甲道:“热汤,寇姑娘命人熬的。”
他说话一向都是言简意赅,昨夜李寻欢醉酒,怕是想起伤心事,差点儿失礼于人。好在寇姑娘不计较,见李寻欢醉的不省人事,便吩咐人收拾出一间营帐给他们暂住。
接过热汤,刚触碰到木碗,隔着碗壁都能感受到滚烫的温度。
李寻欢微微皱眉,眼神中闪过一丝复杂,他轻声重复着,“寇姑娘命人熬的?”
铁传甲点头:“昨夜少爷醉酒,寇姑娘命人让出一间营帐,让我们住了进去。清晨时,我先醒来,外面就有人让我过去用膳,这是牛骨汤,暖身子用。”
铁传甲守了李寻欢一夜,人是彻底醉过去,醉得不省人事,难得的睡了一场好觉。
白日寇不疑令人唤他过去,铁传甲出帐就见往来的人正有条不絮开始清理周围的痕迹,估计他们是要迁移走了。铁传甲为人不多事,也没有什么好奇心,未多问什么,跟着人到了用餐点,自己囫囵吞枣的吃了点儿馒头,就领着牛骨汤往回走。
李寻欢沉默片刻,透过帐篷的缝隙看向外面。
晨光微亮,初露似霜。
营地里显然已经忙碌了一阵,不过声音不大,他在帐内酣睡时未听到什么动静,看来他们的行动来往是井然有序,比许多军营的士兵更像士兵。
皮袄。
牛骨汤。
如此贴心,很难不让李寻欢生出疑虑,这位飞龙将军难道是想用他。
想太多。
尽是无用功,用与不用,与他何干?
李寻欢忽地讥笑一声,不知是笑自己,还是笑对方。
他重新端起木碗,看着升起的热气,飘向他的肉香味儿,勾动空荡荡的肠胃。
李寻欢轻轻吹了吹,汤水被吹开一圈圈涟漪,随即轻轻抿了一口。
暖人的热意迅速蔓延,一股久违的暖流涌入身体,驱散酒醉后的不适,温暖因起身接触到冷意开始变得僵硬的四肢。汤水并不浓稠,用牛骨熬制,不知是放了什么调料,看起来清淡寡味,实际入口却令人回味。
看李寻欢老实用了汤,即便里面没有什么,只是牛骨汤,铁传甲仍然觉得安心不少,他道:“寇姑娘让我们一会儿自行下山。”
一口热汤忽地卡在喉间。
烫得李寻欢吐出些许,他愕然道:“下山?”
之前以为对方是想要用自己,才会拿雪狐皮褥子给他用,早上刚醒来又是牛骨汤,可见几分诚心。
现在铁传甲说对方让他们自行下山,李寻欢略感诧异,难道这位飞龙将军只是心好?心好到价值千金的雪狐皮褥子能给他人用,好心到在边关荒凉地用牛骨汤招待人?
铁传甲看眼李寻欢,知道他脑子里面想的是什么,笑道:“寇姑娘为人豪气,营地里能用的睡袋余一件,我用了,少爷就不能。找出这件皮褥,说平日无用,拿给少爷取暖也好。”
寇不疑口中的睡袋实在神奇,薄薄的,但人钻入里面却是格外温暖,哪怕是在山里也不觉得寒冷。不过,东西仅一件,少爷身子骨弱,铁传甲对比一下,还是皮褥子厚实,自己做主盖在了李寻欢身上。
原来是他想岔了,李寻欢默默喝着汤。
若说这位飞龙将军待他用心,又是雪狐,又是牛骨汤,只是为了想招募他,同招募梅二先生一样,让他为她所用,李寻欢可不会如她所愿。
但此事若是他的误会,对方并不在意他的身份,并不在意他这么个人,李寻欢很难不对她生出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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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山林被霜雾笼罩,空气中自然是清清冷冷,寒意冻人。
呼吸间仿佛有霜气在鼻腔内凝结,连鼻尖都开始泛起红,寇不疑站一高处,穿过树林眺望着远方辽阔的土地。
雾气在缓缓流动,它们在树梢间穿梭,在林中徘徊。
寇不疑抬眼望向天空,待太阳再升起些,雾气就会尽散,白日的山林不同夜晚,他们的活动需要再小心些。
“李探花,昨夜睡得可好?”背手而立,寇不疑的声音平静,没有丝毫波澜。
李寻欢不意外自己会被发现,他从树后走了出来,来到寇不疑身旁。目光随着她的视线,穿过薄雾,望向这片宁静而神秘的山林。
山峦和近处的草木被笼在朦胧之中。
这种朦胧仿若仙境,神秘和宁静,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味道,那是霜气与泥土混合的气息,带着一丝淡淡的草木香。
李寻欢呼吸着空气中的冷气,眼含笑意:“昨夜多谢将军收留。”
在这霜寒地冻的林间,望着在阳光照耀中镀上一层金边霜雾,他说得诚恳,似乎真的在感激寇不疑的收留。
谁知寇不疑根本不搭腔,反而皱眉道:“将军?我可不是什么将军,小李探花称我寇姑娘就行。昨夜之事,对我来说仅是举手之劳,不必言谢。”
李寻欢未料到寇不疑对此漠不关心,许是未见过那位女子会如此冷淡的待他,先是一愣,尴尬地挠了下睡木板一夜有些僵硬的脖颈。
晨光中,寇不疑的容貌比起在灯火葳蕤下,多出一种英气。
她的五官精巧,轮廓分明,眉尾飞扬,美目微微上挑,带着说不出的锐利锋芒。目光总叫人觉得清冽,正如山间的寒雾,虽是美丽却格外疏离。
李寻欢拱手拜道:“寇姑娘虽只是举手之劳,但李某却不能白受了姑娘的好意。”
寇不疑听言侧目看了过去,用古怪的目光打量起李寻欢来。他这人江湖上名声很好,长相和气质都算不错,不知怎么会混到这番田地。
人到中年邋邋遢遢,嗜酒又脆皮,眼睛夹着鱼尾纹,即便身形高挑,体态保持的不错,还算迁徙苗条。
可放在寇不疑眼里,李寻欢大概等同于脑子不好的中年男人,情场失意,事业失意,身体还不好的无业游民。
寇不疑静静看着李寻欢,看得他生出莫名的别扭感,连脸上的笑意都渐渐淡了下去。
她的头发随意束起,几缕碎发垂在额前,寒风吹来时调皮的飘动。李寻欢从未被女子不含任何情绪的注视,静视如此长的时间,长到李寻欢发现寇不疑双颊都生有淡淡的雀斑,左右雀斑的数量各有多少。
“我这儿不需要你,”寇不疑忽然道,“你对我没用。”
锥刺的疼痛,刺得李寻欢心头尖儿发颤。
他什么都没说,被对方一句话给噎住,什么叫‘没用’?这话使得李寻欢白到发青的脸,连生气都快消失了。
得知自己误会了寇不疑后,李寻欢倒是真对人来此的意图感到好奇,他想看看能将绿林集结成军的女子,在这凄苦的边关会闯出怎样的境地。
忽然传来的笑声打破了两人僵持的局面,李寻欢寻着声音看去。
山雾缭绕,雾中影影绰绰地走出一人影。
他的身形高大,似林间挺拔而生的青松,怕是足有六尺有余。即使是在民风彪悍的边关,也少见能有比得过此人身高的俊杰。
李寻欢盯着人影,想他何时来的,怎么做到使人毫无察觉.
待他彻底走出雾气,恰逢日光愈盛,霜雾渐淡,丝缕金色的光线如五彩云霞在他身上映着,光影交错中,他仿若仙人。
李寻欢眼前顿觉明亮,世人对美丽是事物总是格外明锐,他也不不例外。
来人四肢修长,寻常的衣服在他身上竟是意外贴合,显出纤细的腰肢,挺拔宽阔的胸膛;他的容貌更是非凡,柔和着女子的美,又有男子的硬朗。深邃的眼眸似边关最矫捷的野狼,闪着幽冷的火气,高挺的鼻梁,厚实丰满的双唇,透着异域的美。
他是男人。
可又像女人。
他出类拔萃的身高,暂时压下李寻欢察觉到的一丝异常,他所见的女子多温婉,纤弱娇小,这样的挺拔之姿,连男子都很难匹及,怎么可能会是女子?最重要的是这人的头发似乎有被削短过。
李寻欢笑自己真是昏头,一时连男女都分不清了。
寇不疑朝人点头,算作招呼:“怎样?”
凤薛人步出雾气,狭长的美目低垂,刮过李寻欢,勾唇含着隐笑:“来的人不少,扮做商贩在镇里住下。”
“不疑的意思是飞龙军不适合小李探花,”凤薛人算是为寇不疑描补刚才的话,“李探花性子洒脱,恐怕也不喜拘束,若是李探花想要做客我们自然欢迎,其余的倒不好麻烦你。”
话说得漂亮。
看来是从头到尾都在一旁听着,李寻欢仔细观察着凤薛人,问:“不知如何称呼阁下。”
“凤薛人,无名小卒。”凤薛人也不藏着,抬手勾住寇不疑修长的脖颈,死死勒住,然后低头在她耳边小声道:“你这破嘴,不会说话少说,人都给你得罪死了。”
她才出去几天?
什么时候能有人培训一下寇不疑的说话技能,别总是噎不死人不偿命,就算想干什么大事,都得败在她的嘴下。
两人的亲密无间,不顾他人的耳鬓厮磨,一时令李寻欢对两人的关系有了些揣测。
“凤……,”李寻欢见两人无意回避关系的亲密也未移眼,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说道:“连以一己之力击退三关寨刘大刀,废了碧血双蛇的玉将军,都只敢说自己无名小卒,那我最多算个愚人。”
凤薛人认真道:“的确。”
李寻欢一怔,寇不疑先一步肘击凤薛人的腹部,“你怎么好意思说我的?”
凤薛人微微弓腰,干脆把脑袋搭在寇不疑头顶,呲牙揉了揉腹部,埋怨一句:“倒是轻点儿啊。”
她说得是事实,小李探花名声大,数年前忽然在江湖消声灭迹,无人知他去向。
结果,他在边关出现,如今这幅样子,身上裹着酒味,胡子拉碴,面生倦意,如何不能称为‘愚人’。
不对。
有什么地方不对劲,李寻欢捕捉到凤薛人同寇不疑间的气氛,完全不像男女的亲昵,哪怕两人贴着近,也只让人觉着亲密,少了男女的亲密。
李寻欢摸着下巴,试探道:“凤……姑娘?”
寇不疑:!
一回轮到凤薛人愣神了。
她阴恻恻地笑起来,手落在把腰束得细细的黑鞭上,目中闪烁的冷冽,犹如大雪天里升起的鬼火,凶狠和警惕。
“行啊,李探花……起码眼神算不错的。”
……。
李寻欢庆幸着能与寇不疑相遇,第一眼虽未辨明寇不疑的女儿身,但之后却凭借试探确定她的性别,自此才与她们有了牵连。
看着与世界格格不入的她们,有着不输男儿的抱负,甚至比高坐朝堂,满腹诡计的达官贵人要磊落。
那年她们意气风发,领着绿林组成的飞龙军在边关点燃一团灼热了所有人的火焰,同时也在他的心底,烙下深深无法痊愈的痕迹。
离开前。
李寻欢问过寇不疑,她到底要做什么,他自认能看清许多人,独独看不清寇不疑。
‘你问我,我要什么?’
‘我要这天下再无压迫,我要人人饱食,知理明事,也要红色的火焰燃遍江河,让我所见盛世再次盛放。’
寇不疑说出这些时,眼里迸发出的光彩令人炫目,他望着她的身影,娇娇小小,却能涌现出宛若晨曦的光芒。
李寻欢不记得是怎么离开的,坐在马车上,车厢摇晃,滚烫的热泪不受控制,自眼眶滚落。车座下堆放着许多块松木,以往他会缩在车厢内,用精炼纯熟的手法,雕刻着熟悉的眉眼。
待他重拾刻刀,握着削出模糊轮廓的松木时,李寻欢发现自己似乎再也无法雕出记忆里女子,那陪伴他成长至青年,美丽又温婉的女子的模样依旧清晰如昨,可刻刀迟迟无法下手。
究竟是为何?
李寻欢捂着胸处,胸膛内早已死寂许久的心脏,砰、砰、砰……一下又一下的跳动。再朝着车窗看去,长空无垠,轻云漂浮,看入眼底是那么近,近到一窗即可装下,但又是如此遥远,远到他在这木疙瘩里只能遥望。
许多年之前,他应该也是有过这般志气,踏入高堂之上,想要有一番作为,不负父兄之名。
不,那时的自己可没有寇不疑的坚毅,李寻欢望着晴朗的天空,寇不疑的容貌渐渐凝实,手中的刻刀不慎削去一片松木。李寻欢低头,松木雕出人形的面部已凹了一块,这块木料毁了……。
李寻欢原以为那一次告别,两人再无相见日。
飞龙军的呼声越高,朝堂上的人愈发紧张,他们想方设法,一边打着出兵剿匪的名号,一边安排人来游说飞龙军招安,又与辽军暗通款曲,对飞龙军进行夹击。
听说在此情况下,飞龙军内生出动乱。
部分人认为若能招安便也是有了去处,东奔西走,为民除害却仍顶着匪名,一时飞龙军分裂成两股势力。
寇不疑无法阻止想要被招安的人,为保护忠心跟随她的人,不得不往内迁,不料这批人内出了叛徒,飞龙将军殒命,在边关名声赫赫的飞龙军一朝尽散。
李寻欢再见寇不疑时,还以为见鬼了。
她伤得很重,冒着风雪被部下背着,飞龙将军死了,活下来的只有寇不疑,凤薛人不见踪迹。
“就要告别了,难道没有什么要跟我嘱咐的?”李寻欢肩靠着粗壮的树干,静看寇不疑整理马鞍。他准备回去面对逃避已久的家人、朋友……,虽然他的出现恐怕无一人会开心,但李寻欢知道自己终有一天要面对。
寇不疑勒紧马鞍,接下来的路程要三五日,这还是在日夜不歇的情况下。
她道:“一路顺风。”
一路顺风?
这算什么词,李寻欢暗暗发笑,他上前算是抢过寇不疑的工作,仔细检查马鞍,又把几处暗扣扣牢后,拍着枣红的马儿。
“有时候我觉得你伤得不只有脑子,”李寻欢神色温柔,注视着寇不疑,看着她眉心的伤痕。疼惜的抬手,指尖轻触,对上那双映出他容貌,却无论如何都走不进的双眸,低头吻在那道伤口处。
“我不信你毫无感觉,也不信你不知道我的心意,”李寻欢碧色的眼睛里流淌着春色和生机,“等我,等我办完事来寻你。”
寇不疑像正午的太阳。
明亮,炙热,让人无力抵抗,沐浴在她的光彩中,总让他有着会被融化的错觉。
赖二解决旧事,身上的衣物染成墨红,他来寻寇不疑时只见到她一人。
“寇主,旧恨已报,”赖二擦过挂上脸的红痕,目光炯炯,刚报完仇他的血还热着,“我们出发吧。”
寇不疑后知后觉抬手触了下眉心的伤,不知想到什么,皱了皱眉。
李寻欢什么意思不重要,她只是觉得唐然的话不无道理,李寻欢这人有点儿倔脾气在身上,摇摇头翻身坐上马,勒住缰绳。
“传令下去,把情人谷的位置送给[是非门],京都的暗桩可以动手了。”
“是。”